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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读书作文

时间:2021-11-16 11:26:06 读作文 我要投稿

【热门】以读书作文汇总九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以读书作文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门】以读书作文汇总九篇

以读书作文 篇1

  我认为读书是种享受,也是一种快乐!

  小时候,我在绘本的世界里遨游,也看过许许多多的图画,我在看绘本时,狼吞虎咽,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滋味。我一边看一边想:故事中的主人公为什么会高兴地跳起来?为什么 会用“一蹦三丈”来形容呢?后来我到电脑上一搜,“啊原来是运用了夸张的手法呀!”我恍然大悟地说到。于是我又看了许多绘本,学习到了更多的知识。

  后来,光是绘本已经满足不了我了,于是我踏入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童话王国”。首先我到了沙滩上对美人鱼深深感动了;我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看见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还在华丽的皇宫里看到了恶毒的老巫婆。

  渐渐的,我爱上看短篇小说了。我看见了小笨狼和它的家人、朋友快乐的身影。哈莫雷物和家人相聚时快乐的样子。我看见了一只会笑的猫——笑猫,和它的主人、朋友之间发生趣事。 而现在我最喜欢沈石溪写的《狼国女五》、《五彩龙鸟》、《第七条猎狗》等书都让我悲泣了很久............

  书使我体会到了日常生活从来没体验过的快乐!

以读书作文 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令我记忆犹新。书籍给予了我们文明;书籍给予了我们智慧;书籍给予了我们快乐。在我的生活中书籍犹如一位无话不谈的挚友;犹如一位知识渊博的长者陪伴着我的成长。

  那时,我三四岁,每当夜幕降临,我都会乖乖地躺在小床上,招呼着妈妈过来给我讲故事。妈妈一手搂着我,一手拿着书,给我讲《白雪公主》的故事,我津津有味地听着,当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都会迫不及待地把书从妈妈手里抢过来,快速的向后翻几页,焦急地问妈妈:“白雪公主吃毒苹果了吗?小矮人救她了吗?”妈妈总是笑眯眯地说:“小乖,太晚了,快睡觉吧!明天妈妈接着给你讲。”我羡慕地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字,心里想:如果我能认识字该有多好啊!那样我就能自己看个够了。

  时光飞逝,我长大了,学会了拼音“a、o、e”,认识了简单的汉字“山、石、水……”同时也掌握了查字典的好方法,逐渐地认识了很多字,现在,我可以随便看自己喜欢的书了。我像一条快活的小鱼,在知识的海洋中探索着新奇的世界。我读过《格林童话》、《伊索寓言》、《十万个为什么》……还在这里结识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大年夜又冷又饿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克服种种困难寻找神灯的阿拉丁;穿水晶鞋的灰姑娘;变成白天鹅的丑小鸭……并且我在书中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像海力布那样舍己为人;像普罗米修斯那样勇敢;像渔夫那样遇见魔鬼还能镇定自若……在书的滋养中,我长大了,书籍成了我的知心好友。

  现在我不读那些浅显易懂的书了,我常常上爸爸的书柜里取一本“大部头”,每次看完书后都爱不释手,品读过《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还有外国作品《童年》、《汤姆叔叔的小屋》……这不,因为看书,所以错过了去大连的机会。

  去年,爸爸、妈妈决定上大连去旅游,临走前一天,我和爸爸去买东西,回来时正好路过书店,我拽着爸爸的手,撒娇地对爸爸说:“爸爸,我想去书店里逛逛。”爸爸只好带我进去。走进书店,我一下子就被五花八门的书吸引住了,一看就是两小时,爸爸再三催促我要回家了,我急忙跑了出来,手里捧着《三个火枪手》,爸爸一看钱包,剩下的钱不够买这本书的,我用乞求的目光看着售书阿姨说:“阿姨,这本书可以帮我保留三天吗?”售书阿姨说:“对不起,小同学,这本书很畅销,现在只剩两本了。”我只好垂头丧气地离开了书店。晚上我思前想后,决定不去大连了,明天去书店买书。

  书籍成了我的朋友,当我高兴的时候,它和我一起分享;当我难过的时候,它能给我分担烦恼;当我郁闷的时候,它会给予我快乐;当我有疑问的时候,它会为我开启那扇神秘的大门,书籍陪伴着我一起成长。

以读书作文 篇3

  随着当今经济的飞速发展,创富的机会当然有所增多,因此,当代许多大中小学校的学生,甚至家长不太看重读书的重要性。一致的理由是:读书无用。

  确实现在许多大小报纸时不时的刊登上某地某人初中没毕业或没上大学就创立了XX公司,成为大富豪----这可能是事实,或者还有一些老一辈的人因以前教育条件差,没有多少文化却成为XX公司的老总甚至百万,千万富翁----这也许也是事实。于是学生家长便下结论:读书无用,不读书仍能发财。

  单据这一点而论,却是盲目不足据的。某些人的创富只能说明他们独特的经济管理才能和闯劲,配上很好的时代机遇,而不能说因为文化少。新闻只报道“新”,“奇”事。而在大千世界中有更多的人凭着在读书年代获得的知识和建立的思维而有所成就,却少报道。社会上有更多的经理部长难道不是读书人吗?只是普通而登不上报纸,再从另一角度来讲,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天才的经济管理能力和适时的运气。若不然,中国乃至世界便不用大力发展教育了。袁隆平,钱学森式的人物就英雄无用武之地了。更何况能力的大小,贡献的有无,不能仅仅凭着赚的钱的多少来评价。

  所以说:“读书岂能无用?”。

  如果是为了科学技术研究而学习的话,说实在的,现在学习的数学物理等确对日后的世界性难题无大帮助。可大家都知道,不会算术何来数学研究?不懂生活中的物理又何来深入浮力定律,牛顿定律?最重要的一点是凭借那一知识点来开发智力。人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拥有天才头脑的爱因斯坦之所以成为一代数学大师,物理专家,阿基米德之所以成为数学巨匠,这与他们的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分不开的。

  所以说:“读书岂能无用?”。

  如果是为了经济与日后的工作,学习,生活的话,在学校确能获益不少。比如说,学习《论语》能让人明白更多的人生哲理,清除内心的污浊之点,扩大人的心胸,懂得如何待人处世;学习历史能使人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还增长我们的见识;学习地理能足不出户而知世界各地风土人情,矿产,交通等等情况,学习生物能使人了解生物的构造,生长规律等等。难道能说读书无用吗?

  今天是大学生的年代,明天便是研究生的年代,也许后日就是博士生的天下。如今世界的大小公司都要招至少本科学历的人才,初中高中文凭到哪都拿不出手的。相比之下,又有谁愿意放弃一个清华大学高才生而选择一个初中没毕业的人来自己公司工作呢?

  所以,我可以坚定的说:“读书岂能无用?”。

以读书作文 篇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它让我着迷,让我进步,让我陶醉,还让我受到教育。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读书,一直到现在,我仍旧在看书,时间过去了,我的年龄在增长,渐渐地,我告别娃娃书,步入文学的殿堂。书更加深奥了,我的知识也慢慢丰富了。在书的世界中,我得到了教益,受到了启迪,领悟了真善美,见识了假恶丑,还让我陶冶了情操,享受到了无限的乐趣。

  读高尔基的《童年》,我看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人民的艰苦生活,我潜伏在内心深处的同情感油然而生。

  读法布尔的《昆虫记》,我感受到了法布尔对昆虫的热爱及他对大自然的浓厚兴趣,他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

  而读三毛的作品,我顿时喜欢上了她的真,喜欢上了她的诚,喜欢上了她的异,喜欢上了她的善,更喜欢上了她的那份执着与洒脱。我的心随她的心在撒哈拉滞留,可是雨季却不再来了;稻草人的手记依稀在梦里,那样哭泣的骆驼和黑奴的命运却早已成为烙在心中的故事。她的那篇《逃学为读书》,将她那份对书的痴迷描述的淋漓尽致,我都已被她深深地震撼了。她的书不得不让我感到我的贫乏与浅薄,我所读的、看的、写的又有她的多少分之一呢?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从书中我们领略到自然的娇姿,从书中我们品读到人文风俗,从书中我们学会了坚韧强劲。书,给生活带来色彩。当你仔细咀嚼时,那是一丝丝的甘甜。

  读书,真让我着迷!

以读书作文 篇5

  读书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乐趣。

  每天抽出一点时间,读一本心仪的书,展开与智者的对话,既能清心养性,又能享受到阅读的快乐,这是多好的闲情逸致。书籍是一泓浸润人心的清泉,唯有潺潺不绝方能给人以精神的动力与养料,使人心胸豁达,目光高远,成为一个丰富的人。书籍带给人的精神力量,让我们变得更加坚强。

  从书中我们可以获取不曾懂得的各种知识,游览不曾去过的风景名胜,认识不曾见过的先贤伟人,了解不曾经历过的奇闻异事,分享他人的精彩故事,探求生命的意义等等因此,读书是以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当读一本好书时,我们常常会爱不释手,废寝忘食。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时而捧腹大笑,时而沉思,时而叹息,时而流泪,时而微笑,跟主人公同悲同喜,这是感情的释放,也是心灵的洗礼。当你孤独烦闷的时候,书是你最好的朋友,它会陪你度过,让你忘掉一切不快。

  读书是快乐的。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的老前辈早已告诉了我们读书的真谛,只有发奋读书,才能使自己的头脑充实起来,才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不要走马观花,要细细的品味,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体会作者的思想精髓和写作技巧,吸收营养,博采众长,积累素材,坚持写作,就能写出不俗的佳作。

以读书作文 篇6

  书,是人们的朋友。书是向上的阶梯。自然书是拿来读的,而不是拿当摆设的。

  读书是生命中的一部分,是生命不可缺少的。它的意义不仅在于开阔视野,丰富知识,还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读书,可以提高人的品格。自从上初中,读书的时间大大减少,可是我还是坚持睡前看会儿书。读童话书,脑袋了总会把那些故事情节播放出来。

  读那些潸然泪下的书,自然我也成了泪人。读书比看电视好,电视它把图象、声音,字都播放出来,你坐在电视面前可以不用思考。它会吞食你的时间,你的想象力。这样你和一个傻瓜又有什么两样。相反书不会,它会丰富你的想象力。它会充实你的.时间。

  一种好吃的东西,吃多了你就厌倦。而读书是永远都不会厌倦,反而会越来越爱,再好吃的东西永远都是一个味,而书它们是一个知识的无底洞。也是一个宝藏的目地的。你走得越深,自然得到的知识也就越多,知识就是用之竭,取之不尽的宝藏。难道不是吗?金钱的宝藏是不安全的,而知识的宝藏则是别人偷也偷不去的宝。这也是最安全的宝。

  读书要仔细品尝,而不能狼吞虎咽,狼吞虎咽就像一个饿了很久肚子的人走进饭馆,看见大盆小碗、鱼肉糕点乱七八糟地放在面前,于是就左手拿一块,右手抓一把,一下子都塞进嘴里。这样虽然填饱了肚子,但是没有尝到菜的味道,根本不知道自己吃了什么东西。而仔细品尝,也像吃菜既尝到了菜的味道,也填饱了肚子。

  读书是人生的第一大乐趣。

  

以读书作文 篇7

  读书可以拓宽知识面。

  书到用时方恨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知识就是力量;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古往今来,许多名人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有关读书的名句。

  我有很多爱好,比如说:体育、网球、乒乓球等。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今年,我才读六年级,可我已看了很多书。比如《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给了我许多启迪。

  我没有读书的时候,很多事情都不懂,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东西不能吃,什么事应该干,什么事不应该干。自从读了书后,懂得了很多事。比如:小时候,我很不喜欢妈妈来管我,妈妈叫我干事情,我就偏不干,和妈妈叫板。现在,妈妈叫我去做事,我也就去干了。

  从此,我就把读书列入了我的学习日程中,我每天挤出时间读书,我还自创了一句话:读好书,书读好,好书读!

  我一定要好好读书,更上一层楼!

以读书作文 篇8

  在睡之前,我总很喜欢先到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一番。让学习了一天的身心,放松一下,同时吮吸一点课外知识。睡前翻开那本《中华上下五千年》,一定是夹着叶脉书签的那一页,讲述了中华人民五千年以来的荣辱兴衰。我看到了,那是汉武帝,是他的雄才伟略,是他的“不拘一格降人才”使那时的我们称霸于世。是他北伐匈奴,西通西域,使中华民族一度走向强盛。我有看到了,那是慈禧,是她引领清政府走向腐败,走向灭亡。是她的胆小怕事,不肯变法,令康熙、乾隆创下的强盛国力付之一炬。是她迫使清政府不断的签订不平等条约,让有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华民族饱受欺凌。读书,你让我与书同欢,与书同悲,在你身上体会着无限的乐趣。

  在闲暇之余,我总很喜欢去看那本令我倍加珍惜的《名人名言》,他让我和高尚的人尽情畅谈。是他让我有了人生理想:“人类的心灵需要理想更甚于物质。”是他让我乐观面对生活:“当上帝给了我们一个酸柠檬是,我们要设法把它变成甜的。”是他让我有了不怕失败的心灵:“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书,我们不仅要从你身上读出哲理,还要从了身上读出乐趣。

  在周末空闲时,我总爱去看那本使我有了高尚品德,情操的书——《论语》。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句自古名言,教以我不能骄傲,要从别人的身上吸取优点以取长补短,改掉自己的缺点。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千古名言告诫我们自己不很喜欢的事物,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论语》不愧为儒家的经典之作,陶冶了我的品德和情操。

  读书,在你的身上散发着一到独特的清香,就是这种清香,让我的灵魂也被你操控。但愿这种清香溢满生活的每一角落,让每一个人都去体味其中的无限乐趣。

以读书作文 篇9

  我真不敢想象这荒凉的尘世没了书要怎么活?

  或许有的朋友对此早已深有体会在轻轻点头了吧。 一开始我对书籍是迷惑的。我不知道能看什么书,看得懂什么书,应该要看什么书。在我脑海的记忆深处,关于书籍的回忆是乏味和痛苦的。从我六岁开始在爷爷的硬性要求下涉猎《古文观止》。我背古文背了四年。在上初中以前,我简直对它可以说是毫无感情可言。我无法领会那些字里行间洋溢的情怀,无法从中获得更多的慰藉。上了中学,我了解了它的背景、它的情感、它的一切。我深深为之着迷,轻抚那些古韵的文字竟渐渐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喜悦。

  而让我为之癫狂到极致的书则是梦阮的《红楼梦》。

  那一年的我邂逅了《红楼》便无法自拔。先是到书店去买书,又恐新版的书删去情节不完整。只好寻遍巷子街口的旧书店中它的身影。我买了两套,一套先搁在家里。另一套把装订线拆开,根据章回的长短又将一套书分成了一百二十份。(有高鹗续写的四十回。)然后每天揣一章在包里,一有时间就掏出来叙旧。那一年,我把《红楼》完完整整看了不下十遍。因为旧书的纸张薄且经不起我的翻扯往往最后烂成了一片片儿的“甲骨文纸”。于是我又一张张的用透明的胶带给黏上。渐渐地竟也爱上了那股在旁人眼中刺鼻、厌恶的霉臭味。那种只有在泛黄陈旧的书册上仅有的霉臭,在我看来却是难得的芳馨,这一点不假。

  再后来我阅读的热情不断高涨。我开始也关注外国的佳作。跟风阅读了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和《骗局》。可能是文化信仰不同,而且我的知识面太狭窄。很多情节和语言环境读起来都特别吃力,等自己大一点再读这种情况就得到了缓解。记忆最深刻的书是乔治奥威尔的《1984》。或许人们更耳熟的是村上春树的《1Q84》,但这是村上春树向《1984》的致敬。《1984》里的环境仅仅是让人阅读就会感到极度的恐怖和令人窒息的压抑。它让我学会了感恩现在的生活,不再抱怨,不再难过。珍惜每一天的日出和日落。

  还有的就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这是我最钟爱的电影和书籍一体的系列。两千零五年在电影院看了《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之后就疯狂地迷上了它。买齐了之前的前三部,一直到去年《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在银幕上消失才正式终结了这一系列的辉煌。它伴无数的九零后度过了金色的童年。

  慢慢地我觉得书已经悄无声息地融入我的生活,融入我的血脉。读书再也不是一件需要别人催促或者提醒的事情了。几天不见,真的会有些想念。我的阅读历程从疑惑到狂热再到平淡,像人的一生。

  书?书!书。一书一世界,一书一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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