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字作文

痴迷作文600字

时间:2022-10-31 11:28:31 六百字作文 我要投稿

痴迷作文600字(精选30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痴迷作文6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痴迷作文600字(精选30篇)

  痴迷作文600字 篇1

  曾经,旧房的窗台上,是我的车队。

  自幼时起,我对汽车便有一分痴迷。窗台、床头、柜中,是数量多到惊人的车模。随手拿一本书,打开也定是与车相关的。四岁那年,家中买了第一辆真车,我兴奋地围着它转了一圈又一圈,在驾驶座上跳上跳下,将所有按钮按了一个遍。闲时,就拿着它的说明书,细细地翻看,甚至一些连刚会开车的父亲都不会的功能,我都能用的得心应手。因这份痴迷,父母总觉得将来我是要去造车的了。

  略大后,我开始认识车,走在街上,看着来往的车辆,快活的喊出它们的名字。每每见到罕见的好车,便不顾家长的阻挡,追在它后面奋力的奔跑,不过是为了再多看两眼罢了。

  再后来,我又痴迷于它那庞杂的内心。那四通八达的管路,那规律转动的齿轮和那凶猛泵动的气缸,是那样的吸引着我。看到一处绝妙的设计,我惊呼;听闻伟大工程师怀才不遇的经历,我悲痛;见到新的记录被打破,我兴奋……。我深深地痴迷于它所有的一切。

  车是有精神的,我深信着这一点。它忍受着体内的高温,为了将燃料更好的燃烧;它放任润滑油在它的关节流淌,为了将阻力降到最少;它将成吨的重量承受在四肢上,为了它的乘客更加的轻松。它总是改进着自己,让自己越来越完美,却总是把一切的重量,一切的伤痕,一切的痛苦,深埋在自己光彩的外表之下,只需一些水的清理,便展示出最佳的一面。

  时至今日,我的那份痴迷仍然存在,每当我听到那引擎的轰鸣声响起,我便感到一丝熟悉之感。之后便沉入那幽转粗犷的声音中。它总是用自己指向方向,一面勇猛的面对一切,一面又温柔的对待着任何一位坐入其中的乘客。

  我痴迷着,痴迷于它美丽的外表,它坚强的内心,它丰富的智慧,它勇敢的尝试和那不变的灵魂。

  痴迷作文600字 篇2

  在我的语文书中有一篇很长的课文,让我很感兴趣,名叫《竹节人》。

  其中作者笔下那个威风凛凛、英勇无畏的竹节人深深地迷住了我。我也希望能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竹节人。为此,我也自己做了一个竹节人。

  书上说竹节人是用笔杆做的,我为了节省,就用装修剩下的塑料管代替。锯的时候就麻烦大了,锯子锯塑料不太好用,我的手倒被它割开好几道口子。但我想到“竹节人”就快要完成了,就又开始锯下去。大约三十分钟后,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管子锯好了。下一步是系线,粗心大意的我干这件事最不在行了。一会儿系个死结,一会儿缠成一团,好像这个“竹节人”就不想被做出来。但迷上竹节人的我在历尽“千辛万苦”后最终还是做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竹节人”。

  刚刚做好,我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试一下它的“战斗力”了。我把两个一样高的板凳合在一起,弄出一个书上说的竹节人活动的缝隙,把“竹节人”放上去,牵着线兴致勃勃地玩了起来。看着我的“宝贝”在板凳上打斗,我的嘴都高兴得合不拢了。不知不觉,晚上八点了,我竟然玩了一个小时!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这回事儿,于是又开始奋笔疾书。

  后来我为了能挤出玩的时间,早饭时我边吃边玩。一开始我还时不时吃几口饭,后来越玩越起劲儿,热饭都被我给吃成凉的了。要不是我看了看表,知道时间不够了,我那天估计就该迟到了。

  早上不行,晚上不行,那公交车上总可以了吧?我在回家的公交车上专挑可以玩“竹节人”的地方坐下,玩了起来。把“竹节人”玩得就像真正的斗士一样,引得不少车上的小孩子都来围观。公交车跑得似乎比往常快,不一会儿的功夫,车就到站了。我在座位上玩得不亦乐乎,也不看看窗外是哪一站。这导致我坐过了一站,只能再往回坐。

  我自己试过,才知道为什么“竹节人”这样让作者着迷,和作者同样的缘由,它也让我到了痴迷的程度。

  痴迷作文600字 篇3

  书是一位充满智慧的圣者,给予我们思想的启迪,指引我们成长的方向;书是我们忠实的好伙伴!伴随我们成长,滋养我们的心灵,为我们编织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梦想。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恋上了书。课堂上,因为常窃读,有时情不自禁哈哈大笑起来,有时忍不住轻声啜泣,干扰了课堂纪律,书被老师没收,也写过反思;在家里,因为窃读,常忘了时间,忘了完成家庭作业,妈妈禁止我看课外书。可是,我怎么能“一日无书”呢?

  我为书痴迷的故事多着呢!

  记得一个星期六,晴空万里,阳光明媚,暖暖的太阳照进屋内,让人感到神清气爽。爸爸和妈妈回奶奶家,我和妹妹就窝在家里。哦耶!我可以光明正大地看书了。于是,我拿了杨红樱写的《淘气包马小跳》,躺在床上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姐姐,姐姐,我想喝水。可是插不到插头,你来帮我烧一下,好吗?”我看见妹妹那无助的眼神,无奈地起来帮她烧了水,又跑回了床上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书。

  “哈哈!哈哈哈哈哈!”整个房间充满着我的笑声,原来是故事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又惹出了一个笑话。我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而变化着。“怎么办?怎么办?”看到主人公被冤枉我的心也提了起来,真想告诉对方真正的事情经过。

  “姐姐,姐姐,开水响啦!”妹妹那稚嫩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嗯。”我头也不抬的应了一声,继续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哈哈!马小跳居然帮学校抬饮水机了!哈哈!真是不可思议呀!”读着读着我又笑了起来,等等,水?哎呀!糟了!我还烧着开水呢!

  我迅速地跳下了床,来到了厨房,眼前的景象让我皱起了眉头:厨房的地上满是水,电水壶的盖不知奔到了哪里去,壶身还冒着一缕缕烟!哎呀,都是读书太入迷惹的祸呀!

  我因书痴迷,我为书疯狂。我要永远与书相伴,让人生这张白纸,变得色彩缤纷。

  痴迷作文600字 篇4

  读书是一种充满快乐休闲方式,它不仅能让人放松,感到快乐,还能让人们获取无尽的知识。书在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缺了它我的生活就会枯燥无味。总而言之,我喜欢读书,更为它而痴迷。 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书的世界更是让人陶醉的,读书陶治性情,犹如到达另一个空间,和这个现实完全脱了关系,在这个空间不被打扰,想要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这是每一个爱看书的人的心声。但那只是幻想,不可实现,在一个寂静到都能听到呼吸声的空间里享受人生。 我知道大部分人并不为此而痴迷,其实我原来也不喜欢。自从记事起,我对书这个字眼异常敏感,不是喜欢,而是厌恶。我并不太看书,只是想提高写作水平,买了很多作文书,坚持去看。渐渐地我发现书中有不少的乐趣,只是你不愿去发现,去探索,等到你发现了其中的奥秘,你就会为它而着迷、痴恋。

  我特别喜欢读书,我能从不同的书籍里得到不同的启迪。《鲁缤孙漂流记》让我明白了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更可怕,不要去害怕困难,只有用平常心去对待,用挑战之心去克服,无论再高的山峰,你也有办法去攀登。《星空探索家》让我了解宇宙,知道一些关于宇宙的知识,更使我想成为一位对人类了解宇宙作出重大贡献的天文学家。从《星空探索家》到《格列佛游记》,从《战争与和平》到《悲惨世界》,我在书的世界里遨游,探索,从平常的历险类再到充满哲理的文学类,我上天入地,对书的世界无一不解,环游世界。 我还记的自己在环游世界的历史上,在图书馆看书的整个过程。我的心有多么紧张,心里像有一只小鹿乱撞,走进图书室,看到一大群人在静静地看书。不知如何就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压迫感,把我压得实实的,没有办法再次呼吸,呼吸声是那样喘急,甚至还有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这是我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后来也渐渐消失了,被快乐覆盖了。 我爱看书,并为此迷恋。

  痴迷作文600字 篇5

  叶子随着风而在空中偏偏起舞,悄悄的落在大地上。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我的脸上,我向窗外望去,天空像滴了一滴蓝墨水,霎时间,我记忆中的往事也似这滴“蓝墨水”在脑海中弥散开来。

  还记得我五六岁的时候,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记忆中,我和妈妈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桃花开了,我深吸一口气,满腔花香,还夹杂着丝丝青草的芬芳。抬起头,看繁花朵朵似点点星星,花瓣遮掩间,蜜蜂嗡嗡的叫着,一阵风吹过,沾染了桃花的香甜,整个人不禁醉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因为我不识字,起初我不甚留意,看着妈妈认真读的样子,我渐渐变得好奇。跟随主人公的经历,我时而大笑,时而平静,时而悲伤,时而哭泣……不知不觉,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听书”。天渐渐的暗了下来,我沉醉在美好的童话故事和一片花海中,连头上积满落花,也不曾察觉。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上了初中。随着作业的增多,我的时间感觉越来越少,成绩突然下滑。满天的乌云挡住了最后一缕太阳光,空气像凝固了一样,让人喘不过气来。我看着眼前的成绩单,心中默默的叹息。妈妈走进了我的卧室,递给我一本《鲁滨孙漂流记》妈妈对我的爱一直没有变,只是眼角多了几丝皱纹。而我对妈妈的关心,就像窗外这枯黄的叶子,风吹就落,风不吹就不落。我捧起书,一种熟悉的感觉充满全身。书中的鲁滨孙,不怕艰难险阻,坚持不懈的在孤岛上生活了几十年,最终被人所救。是啊,坚持不懈就会成功的。我发现,是书给了我心灵深处的鼓舞,让我不再烦恼,坚守信念,勇往直前。我抬起头,阳光冲破乌云的阻挡,放出耀眼光芒。我沉迷于书中,忘了时间……

  是书给了我前进的方向,也是书给了我知识。光阴流逝,物是人非,我不变的只有那份对书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6

  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

  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

  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

  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

  痴迷作文600字 篇7

  岁月如歌,传唱人生百态;岁月如涛,卷起滚滚红尘;岁月是一双铁手,却带不走镌在心底的那份痴迷……

  我从小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

  一旦家里没了大人,一只笨拙的猴子就蹦出来了,或是在沙发上来一曲迪斯科,或是在床上来秀段街舞,又或是跳跃,穿梭在餐桌、茶几、冰箱之间。尽管最后往往是困在衣柜上独自忧郁,只能等待母亲回家后的拯救,我还是乐此不疲。

  “你就不能改改这臭毛病吗?”母亲每次都是满脸无奈,只能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慨叹。

  时间流逝,我渐渐长大了,家里经不住我的兴风作浪了。但冒险的浪漫依然扎在我的脑海里。像个男子汉一样来场说走就走的冒险成了绷在我心里怎样也松不下的一根弦。

  于是,一天,我出发了。为了浪漫,为了成为男子汉,为了心中的痴迷。出发!锁好家门,踏上单车,穿过人流,踏上山路,怀着少年的憧憬与叛逆,直奔目的地——碣石峰顶。

  迎着夕阳,拖着疲惫的身子,我挣扎着爬上了山顶,强挺着腰板,立在峰边。俯瞰仿佛被收入囊中的城市风光,只觉心中顿时涌出一股浩然之气,对着天空放肆大笑。天边,那片赤红色的朦胧,晕染着我的痴迷。

  当我带着满脸快意转过身,猛的瞥见一个肥胖,颤抖的身影。她就是那样站在那里,漆黑的胖子静静地注视着我,带着欣慰的笑,和满脸晶莹的汗。

  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拍拍我的头,笑里带上了一丝温柔:“累了吧,跟妈回家。用不用妈背你?”——她的声音都在颤抖,战栗。

  我的笑僵住了,只觉她的笑如尖刀,刺穿了我的心脏。我从她那平静而慈祥的眼神中看见了——看见了我所谓的浪漫,情节究竟多么可笑。

  她轻轻挽起我的手,一如小时候那样。突然,阵风吹起了她的一缕银发,此刻,我憣然醒悟,不变的不仅是我这份痴迷,更是她那份痴迷,在夕阳下,折出万丈光芒。

  痴迷作文600字 篇8

  我在网上查阅她的平生,不禁惊叹!她出生名门,却为爱纵身思念无涯的荒野。纵然为她万劫不复,痛之入骨,也在所不惜。

  她那“阳光温热,岁月静好,你还未来,我怎敢老”的执着让我感动。她静守安然也只是为了等候那个人罢了。有时虽会问问自己是否也能做到如她一般“你念我,或不念我,我都在那里”的超然境界,却心里明白的很:我做不到。

  轻轻地拿出她的书,斑驳的树影越过窗棂投在案上,清风拂过,书页快速的在风儿的手中翻动着。我脑海中又涌现出那一段刻骨铭心的《倾城之恋》还有那两朵各有千秋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我的心也不禁为之怦然!只怪“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殊不知清风那时乱翻是我的心。

  如花美眷,也抵不过似水流年,她终究还是老了。虽秋风吹红了枫叶,吹老了岁月,却吹不老思念。她静倚时光的门扉,等待着那个穿过时间缝隙去找她的人。对此,我也只能叹道“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思念,是让人日渐消瘦的心事,是举起酒杯前莫名的伤悲,那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思念是一首美丽而寂寞的歌。我想起了李商隐的“深知身在情长在,怅望江头江水声”的诗来,有道是: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张爱玲,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这样的人让我痴迷。也不知是何时,那个蕙质兰心的女子已住进我的心房。可能是在翻开她的书那一刻;也或许是在点开她平生的那一刻;又或者是在观赏她照片的那一刻。我摩挲着已经泛了黄的旧照片,对上那双柔情似水的眼眸,我的心也为之柔软。她那细腻的文风,温婉的气质让我痴迷沉醉。读张爱玲,需得用灵魂去读灵魂。我们一起来读张爱玲,读她的生命之旅,灵魂独唱,让我们一起去触摸她生命的律动;去领略一片神奇的绿地,一抹异彩的晚霞,一道瑰丽的五彩虹,一曲高山流水般悠长而又清绝的骊歌……

  痴迷作文600字 篇9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却从未变过。

  她自幼便喜欢在父亲的书房乱转。儿时,偶尔会爬上椅子,费力地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又慢慢地从椅子上挪下去,蹲在一角,装成个小大人读书。咿咿呀呀的声音从口中发出,眼睛一直盯着书。她虽不认识书上的字,但却能感受到她的乐在其中。父亲那时每每看到她那可爱的样子,便会笑着将她抱起,搂着她一起读。稍大些时,她就吵嚷着让父母为自己买书。书中的文字带着拼音,读起来很方便,那些梦幻的情节常常令她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上了初中后,她读书的范围广了起来:散文,议论文……都有涉及。不过于她而言,最爱的还是小说。望着书中的一个个人物,他们或好或坏,但每个人的遭遇都能牵动着她的心。她偶尔也会翻翻其他的读者的评论,评论多数很好。望着他人优秀的作品,她有些羡慕。淡蓝天空逐渐被天边一角橘红代替,橘红徐徐染过半边天,她意识到该吃晚饭了。饭桌上她脑中猛然闪过一个想法:或许,我也可以写书。

  从此以后,她便开始在网络上写书。第一篇小说,名为《彷徨》,写了她初中生活的种种。读者反响还不错。这便让她的信心大增,一发而不可收,接连又写了几本小说。即使在最忙碌的时候——临近高考,她也从未放下书和笔下那一个个可爱的文字。

  从高考结束到后来的工作,她一直在违背母亲的意愿,坚持要成为一名作家。但后来的作家路却并不是很顺利,她的稿子被接二连三地退回,甚至还有编辑质疑她文章的真实性。她双目失神地望着路面。天空,鲜亮的湛蓝色,几朵不规则的云飘在空中,不急不躁。她的母亲又劝她换一份安稳的工作,她再次一口拒绝。许是她的那份对文字的爱和痴打动了上天吧,终于,她的第一本小说被成功出版。

  那天,她从工作室走出来,看着当年破旧的小房子早已被高楼代替,身边的人们已用普通话代替了古老的方言……一切都变了许多,她似乎还是原来的样子。

  世间万物变了千百遍,但她对文字的那份痴迷,却从未变过。

  痴迷作文600字 篇10

  你,如阳光般温暖,如鲜花般迷人,如森林般广袤,如海洋般包容。你,将人间所有的美好集结;你,是我不变的那份痴迷。我很庆幸时光把我的手轻轻交给你,你的双手宽阔有力,你手心里的温度融化了我心里的胆怯,我就这样跟随你的牵引,走进你的世界。

  我最初痴迷于你的笑颜。

  初入你的世界,我还是个懵懂的孩童。你露出纯真清澈的笑容,为我展示五彩缤纷的画册,给我讲述神奇美妙的故事。你讲给我王子和公主的幸福与快乐,你讲给我卡梅利多的`善良与勇敢,你教我分辨美丑善恶,你教我与天文地理为友。你的笑颜中蕴藏知识与温情,令我沉沉痴迷。我逐渐痴迷于你的眼眸。

  与你相处久了,我慢慢发现你身上的另一个闪光点,你有一双会说话的眸子。你把你的一切献给我,眼眸就是最好的证明。

  凝视你写满文字的双眸,我品出了《哈利波特》的善良与坚毅,触碰到了《基地》的奇幻与神秘,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震撼与跃动,看见了《拿破仑》的光辉与力量。你的眼眸中雀跃着数不清的星星,让我变成一朵痴迷于星辰的云。

  我,最终沦陷于你的灵魂。

  吹开你眼中的氤氲,我走进你的灵魂。你不仅只有笑颜与双眸,你内心最深处的诉说,勾勒出你的灵魂。你的灵魂来自四面八方,却在书页里尽情绽放,每一次与你的灵魂碰撞,都像是对我的一次洗礼,都像是一次重生。你的灵魂引我遇见李清照,与她“兴尽晚回舟”,共享天真,也同她愁“绿肥红瘦”,伤春惜时;你的灵魂带我牵手辛弃疾,与他“醉里挑灯看剑”,豪情万丈,也同他吟“可怜白发生”,悲从中来。你的灵魂让我与林清玄同行,漫步田园,尽享散文风情;你的灵魂让我与毕淑敏共奔,体味人生温情、心灵触动。你的灵魂如此丰富,怎能不令人深深痴迷?

  如今,你已伴我走过14个春秋,与我度过数百段奇异精彩的旅程。然而不论何时,我对你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痴迷。感谢时光赐给我读不尽的你,书,你永远是我不变的爱!

  痴迷作文600字 篇11

  月随时间而变化,云随天气而变化,是月儿云儿对星空的那份不变的留恋;花朵随季节而绽放凋零,溪水随地势而湍急平缓,是花朵溪流对天空大海的向往,我对古诗的那份痴迷就如此一般未曾改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便痴迷于游览诗书中无法自拔。是读起“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时,还是遇到“红泥小火炉”时,亦或是能诵“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时,记不清了,只记得诗句充满了我的生活。

  从我拿到第一本古诗书开始,家里每次填书,几乎少不了古诗书。闲来无事时,便随手抓起一本,津津有味地读上许久,遇到喜欢的诗,还要多读几遍,直至背下来才肯罢休,遨游在古诗的海洋的时光趣味无限。小学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对喜欢的诗的读和看。

  后来,长大了时间紧了,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供我痴迷古诗,于是,就在平时学习中去利用一切时间阅读古诗,在旅途中遇见高山,不会说山高,而是“山在虚无缥缈间”畅游山水间,感受古诗中所描绘的诗情画意。在偶尔放松时,也会通过网络来查阅古诗,点开收藏一栏,几乎项项离不开古诗,每每细读都觉得回味无穷。再长大些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生活中处处填满古诗。

  初中时,能诵的课外古诗不如幼时多了,却也不少,但往往所诵的古诗,都是于考试大起大落之后,如自己考试成功,会记起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遇有不顺心的事时会告诉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以古诗来激励自己,在放松之时用古诗来警醒自己。书柜中,一排的古诗书,薄厚不一,我都标记过,每一页上圈圈画画都记忆犹新,细细看来仍觉得趣味良多。初中时,对古诗的痴迷,在于能够用其帮助自己抒发情怀调节情绪。

  生活处处皆有诗意,多点痴迷之心感受不同的诗意。花开花落,一些人或事随着时间而改变,细水长流间总有一点初心被改变,而我始终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12

  痴迷茉莉,痴迷它的美。

  微风夹杂着丝丝暖意的时候,一株光秃秃、又矮又丑的盆栽来到了我的家中。褐色的粗糙的枝干,好似久旱之后的土地肆意的裂开着,枝干上很突兀的伸出几根枝条,又小又细,弱不禁风。我不禁问这就是那种能盛开香香的、软软的茉莉花的茉莉吗?

  这株茉莉不知受了什么摧残,在其他盆栽竞相开放的时候,它竟然连一个花苞都没有。窗外的阳光好像有些怜惜它了,一天到晚努力的去寻找它。这株又矮又丑的茉莉就不声不响的默默的躺在那里。渐渐的,我也遗忘了它。

  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一进门,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阳台方向扑鼻而来,心里一个激灵,是什么花这么香呀?奔向阳台,那株茉莉在向我微笑和招手,它的枝头竞相开满了洁白的花朵。花瓣润如玉、轻如纱、白如娟,像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原本干枯的又短又粗的枝干张开了手臂,挺起了枝叶、花朵,宛如一位花白胡子的老者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儿孙,幸福的微笑着。

  我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信念让它在孤苦的角落奋力生长,是什么信念让它不顾其他花儿的嘲笑,心无旁骛的专注着自己的事业。看着它素洁而又浓香馥郁的样子,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是坚持不懈的精神让它挺直了腰杆、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成为了最好的自己。我不禁痴迷上了这株茉莉花,我的眼里只有了它。

  痴迷于茉莉,痴迷于它的美丽。它不如玫瑰浪漫,不及牡丹艳丽,却有着质朴的美丽。

  痴迷于它坚持不懈的精神,它在我已经遗忘它的时候却开出了繁星般的花朵,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深深的鼓舞了我。

  现在,花朵早已凋落,冬天的寒冷包裹了整个大地。但我一看到它,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它洁白的花朵、浓郁的香气和它那不放弃不气馁坚持不懈的精神。我的眼里只剩下了它。

  痴迷作文600字 篇13

  小炉轻摇,火势正好,冷不丁一声巨响,香味就随着声音飘荡,飘荡到它所能到达的任何地方。

  “新出炉的爆米花!”

  一声吆喝,我就知道他又来了。他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上多少岁,但从他的脸就能看出来:那是一张如同枯树皮般的脸,皱纹如同一条条蠕虫横在额头上,似乎头一动,它们就会跟着动似的。他脸上时常带笑,一笑,满口黄牙便露出来(他的牙口不错)。人们有时候会喊他:“老司!”他也答应着:“哎!”于是我便知道了他叫老司。老司当过保安,现在退休了,便寻了个闲职——爆米花。

  他几乎天天到运动场的对过,寻一块空地摆下小摊,放炉子,点火,手摇小柄,轻轻转。他似乎已不是在工作了——老司坐在马扎上,眯着眼,时不时从脚旁拿起水瓶,喝一口茶。收音机还是老款的,声音带几分嘶哑,但他却听得入神。他已经完全把爆米花当作享受了,甚至带几分痴迷。看着火候好了,表情突然严肃了几分,猛地拿出袋子关上火,把锅口塞入袋内,一声巨响,爆米花出炉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相当老练。老司又马上恢复了原来的表情,笑眯眯地又装一锅。

  我坐在一旁看着,边等待,边与他攀谈。“我干这玩意儿有小十年了,”老司说到,“十年前,从我学会这个活起,我就爱上干这行了,你看看,这爆得多好!”他笑着,带着几分骄傲。“这不,一干干到现在,以后还要干下去呢。这样爆米花啊,也属于老手艺了,自从有了什么‘爆米花机’什么‘球形爆米花’干这行的也越来越少了,人们也改了口味,不爱吃了。”他顿了顿,叹了口气说:“有人说我痴,让我买台爆米花机,但我不。手工做,正是因为有了汗水和烟火味,才有了别样的滋味。我这么多年来,冲的就是这一点,冲的就是这份痴迷!”

  爆米花好了,他一揉腿,给我装好。“拿好,慢走!”我往家走着,想着。世事在变,口味在变,不变的,是老司那份可贵的痴迷。我顿时心中一热……

  痴迷作文600字 篇14

  夜已经拉近,月光铺在那个墙角,隐约间一丝闪光,让我痴迷其中。

  那是一个瓦罐,可里面的东西仿佛挣扎着要逃出那个罐,于是透过一点缺口,反射夺目的光。一罐琉璃碎片,老东西,少见了,蹲下拿起一块,便痴迷于那其中的艺术,仿佛时光跃迁,手上的琉璃重铸,回到了它的时代。

  百年以前,情况还大为不同,他越过那座山,便能看到那冲天的浓烟,这座小城,就是一个熔炉,一件件艺术品输出,同样,这里也不缺意气风发的小伙子。他有胆子,一下就到这花球大家的铺子里,可别人来这小城不过是避兵荒马乱,他的痴迷感动了这一世不得志而孤芳自赏的大师,便收了他为徒。

  师傅与他如拼合了的双壁,这四手之间却使花球名满京华,可师傅在一瞬间仿佛放弃了富贵,在默默无闻中,师傅残烛将熄,最后一句是对他说的:“莫用这花球换富贵。”他听下了,转身继续投入这花球中。

  不疯魔,不成活。小铺子不免越办越大,他痴迷于小小的花球中,从不在乎这身外之事。可他的三个儿子渐渐长大,没有一个能像当年的他一样吃苦,眼看花球就要绝后了,他心中一绞,为了孩子,第二天满城人都惊了,花球铺子如他的痴迷,锁上了大锁。

  手里的钱,买下了地,便当起地主。看孙辈们都长大了,他才又从脑中翻出陈年往事。只有她,像她的爷爷一样痴迷于花球。老爷子走前望着她,心里仿佛有一丝抚慰。家道中落,她不得不用老爷子的花球还债,她透过花球看到了琉璃的美,于是决定一生守着这花球。几年几十年,她放弃过,可她一次次拾起这花球生意,已不止是生意,是祖业,更是一份痴迷。孙子的牺牲,老伴的离去,死神给她莫大的痛苦,可她那份痴迷从未改变。

  他是我的太爷爷,她是我的老姑,百年来一切都变了,可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望着这残破花球,那沾满泥土的花仿佛在开放,在我心里栽下那不变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15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16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17

  刚上初一时,我第一次见到篮球,看到第一眼后就喜欢上了篮球。从此以后我就痴迷上了篮球。

  我清晰地记得,一次,奶奶来学校接我回家,看到几为大哥哥在球场上打篮球,一会儿运球。一会儿隔空传球,一会儿高空投球。伴随着欢呼声篮球应声进网,大哥哥们的球技真是又快又准,让人羡慕不已。回到家后,我就向妈妈提出要买篮球、学打篮球。妈妈听我讲了我要打篮球的理由后,语重心长地叮嘱我:“既然择了这条路,你就要一直往前走,尽己所能做到最好!"我坚定地点了点头,从此一棵新的种子在我心中萌芽。

  暑假,我想报名参加篮球培训班,妈妈再次特意提醒我:“你可要考虑清楚,篮球训练是很辛苦的。”我用坚定的眼神看了看妈妈说:我不怕定会做到更好的。”妈妈欣慰地向我坚起了大拇指!:”对,曾子说过“士不可弘毅,任道而道远,既然你选择了目标,就一定要付出努力,搞出点儿成绩来。"我从妈妈的眼神中,读懂了她对我的更求与鼓励。之后的训练,我一次也没有间断过,刻苦训练,放学后在家里加训。当别人在树荫下体息时,我则在煭日下练球,伙计们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拼命三郎。我的皮肤慢慢变黑了,我的身体逐渐结实了,球技也进一步提高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教练让我们进行了一场友谊赛。对方的队员练得时间比较长,但是我们有信心打败他们。可最后的结果不太好,我们失败了。当其他队员都灰心丧气时,我对他们说:"不要怕,这只是我们打的第一场比赛,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本领,就一定会赢回来的。”在我的鼓励下,队员们都情绪高涨。主动请求教练对我们进行战术训练。经过教练的精心指导,我们的球技突飞猛进,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主动挑战对手,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们终于打了一场漂亮完美的胜仗,我对管球更加痴迷了。但是我想,虽然我们取得了胜利,但也不能骄傲,我要道我的篮球梦,我特别痴迷篮球这个项目。

  痴迷作文600字 篇18

  徜徉书海,醉心音乐,欣赏比赛,学习技能……痴迷其中的那份快乐无法割舍,痴迷其中那份执著不易改变。因为这份痴迷,生活才有了色彩;因为这份痴迷,世界多了进步的动力。

  年少无知无畏无惧,懵懵懂懂,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了这么些年。

  直到现在,也不知自己的追求到底是什么,脑子一片空白。“急吗?这种年纪不懂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梦想,也没有自己想要守护的人或事物,你难道不急吗?”

  “急,当然急,怎么会不急呢?时常恐慌,自己一生是否只能毫无意义,毫无激情的过完?时常恐慌,自己成绩这样,以后是否只有被选择的命运?时常恐慌,自己难道真只能这样普通?没有追求?没有梦想?”

  终于,我碰到了想让我守护的人,也因为他,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自己的追求!我想当一名设计师。可能你们会觉得很可笑吧。设计师?每个女孩都有当设计师的梦想,成功的又有几个?你觉得就你那样能成为设计师……

  也不知道是因为突然而来的兴趣,还是别的什么,我迷上了画画,怎奈没有那个天分,画什么不像什么,这让我非常苦恼,又不想去学,生怕兴趣变成任务。

  不过,我并没有因此放弃,我有很努力的在学,虽然见效甚微,但,简单的物体也是画的有模有样。我觉得这是我的梦想,梦想就是要努力去实现,不管多难,都不能轻言放弃,要知难而上!

  常言道,失败乃成功之母!虽然经历了千千万万次的失败,可是每一次失败你都会有收获,或大或小!

  梦想嘛,有梦才有想。夜有所思,日有所梦,你不去真心的爱它,它又怎么会想你?

  不,又或者说,这不是梦想,而是一种痴迷,深深的痴迷!

  时光荏苒,我们都变了。从年幼的只会哭闹的小孩,变成了一个懂得尊敬老师的小学生,又从一个小学生变成叛逆,又不爱学习,天天无所事事的中学生……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份痴迷,那份为了他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19

  我痴迷的东西不多,书法则是让我痴迷了很多年。

  我痴迷书法要追溯到我六岁那年。那一年妈妈带我访问了全城的很多兴趣班,我左挑右选,最后来到一间教室,里面说不上豪华但却十分干净整洁,空气中充满着浓郁的墨香气息,我深深地被这种气氛吸引,我爱上了这个地方。六岁的我向妈妈大声宣布:“我要在这里学习书法!”

  通往书墨世界的大门就这样为我打开了,一开始学习我觉得写书法好玩,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老师的讲课。老师每次上理讲课时,总是会为我们讲书法家的故事,王羲之的入木三分,《兰亭集序》背后的故事等等,每一个故事都让那时的我听得如痴如醉。

  老师不仅讲名家故事,有时候还讲身边发生的故事。有一次老师说他小时候练书法,他白天要做家务,晚上练书法蚊虫太多,他就把双脚泡在水中。听了这些故事,我就会更加努力的练习。

  有一段时间,我的姿势总是不对,老师让我站着并把砖头放在了我的手臂上,说不允许掉下去,就那样我站了两个小时,最后,我的手臂又酸又痛。中途很多次我都想要放弃,可是一想到那些著名的书法家在纸上飞舞的字,我就咬了咬牙让自己坚持了下来,书法锻造了我的毅力。

  每一次书写我都可以感受到每一个文字背后的故事,而我总是为此痴迷,想一探究竟。当我心浮气躁,遇到令我烦心的事时,我就会在书桌前提起笔练字,让每一个跃动的文字安抚我,让我沉浸在其中。

  逢年过节,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都会如约而至请我给他们写对联。看到他们赞许的目光,听到他们肯定的话语,我暗暗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争取像王羲之一样对文字那样高深的感悟。要达到这一境界,我知道道路还很长,还需要我经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咸,在一次次书写中去历练去沉淀。

  书法陪伴我成长,真的让我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20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

  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痴迷作文600字 篇21

  爷爷总有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收藏。

  叮叮噹。干什么?爷爷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工具箱了。我只好自己去找乐子。一个大厨字静悄悄地依靠在墙上,看它个头不小,跑过去,在一阵吱吜声中它打开了。迎面扑来的是那清新的木香,只有几堆衣服,别无它物。

  有些失落,随手抓起几件衣服翻了翻,那块蓝,来了。抱着它,像抱着传家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打开它,几根银白色的金属条在阳光的打磨下亮起来了。用力从海棉中抠出一根,有些尖,像是插了根针。这个别乱动啊!我发现金属条的反光有些黯淡了,这个东西精密得很,乱玩它可就不准了。我这在看见爷爷已经站在门口了。他一笑,走过来,从我的手上将它拈在手心,仔细转动了几个螺丝后将其还原。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啊?长得这么好看?爷爷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你以后自然会用到的。我并不理解。

  后来,从奶奶嘴里得知:那个金属条是圆规,爷爷年轻时用它们设计图纸用到的。

  文具袋中新添了一样文具圆规。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拿在指尖来回摆弄。老师要教我们新的图形圆。一个圆,用圆规画出来的才算是标准的,差一毫一厘都称不上是圆。握住圆规末端,用针尖固定好,再一旋转就好了。看着眼前铺满圆的纸,想起了爷爷的圆规,总算是对它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圆是所有图形中最美丽的图形初中的数学有涉及到了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定理,一个个公式和一群难背的定义。图形千百条线纵横交错令人眩晕。

  夜又深了,右手握着铅笔,左手拿着直尺,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苦恼之际目光又落在了那只圆规上,爷爷的那只圆规竟再一次出现在脑海中。爷爷对圆规竟那么痴迷!我喃喃道。再看一眼这题,竟有了些新的想法,它迎刃而解。

  老师上课讲圆是最美丽的图形。果不其然。爷爷不变的是对圆规的那份痴迷,而爷爷用圆规画出的圆也让我对圆规充满敬意!

  痴迷作文600字 篇22

  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

  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

  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

  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

  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

  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

  如今是2018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

  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

  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

  痴迷作文600字 篇23

  痴迷,就是更深层次的喜欢,每个人都有痴迷的事物,书、音乐、运动或是一种技能。可我痴迷的事物与众不同。

  小时候,最喜欢一部动画叫《神奇宝贝》。它一直陪伴我到现在。有的精灵可爱迷人,有的英勇帅气,有的令人厌恶,也有的神秘虚幻。

  第一次看这部动画是在小学一年级时,无意中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只只特别的精灵深深吸引着我,每一只都独一无二。还记得那只最喜欢的精灵叫咩利羊。光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只羊,但你能想象它会什么吗?猜不到吧?它会放电。没错,就是放电,从它尾巴上的像灯泡一样的物体上放电。怎么样?会放电的羊,独一无二吧?

  这部动画是部励志动画,它讲述了一个叫小智的精灵训练师为了成为神奇宝贝大师而不断努力的故事。还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不是一科是三科都没考好。我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般无精打采,那次是我有史以来考得最差的一次。到家后,看着窗外的天空,目光呆滞,感觉世界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软软地趴在桌子上,感觉有东西粘在脸上,掲下来一看,是一张牌,一张神奇宝贝的牌,我想起了那个多次与冠军失之交臂的小智。心想:小智失败了那么多次都能重新振作起来,我为什么不能?一下就想到了那句经典台词:拿出干劲来!没错,拿出干劲来,没有困难能打倒我!神奇宝贝让我拿出了干劲。

  我喜欢生物,那也是因为神奇宝贝。那一只只鲜活的精灵不就是生物吗?那个世界有神奇的生物,我们的世界也有生物呀,我们的世界上的生物不也很神奇吗?有不会老死的灯塔水母,有会放电的电鳗,有拥有剧毒的蛇。神奇宝贝让我喜欢上了生物,也让我热爱上了自然。它让我拿出了干劲去学生物。

  我爱神奇宝贝,它让我拿出了干劲,让我爱上了生物,也让我对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我多么希望世上有神奇宝贝的世界。我痴迷于神奇宝贝,现在执着地喜欢它,未来也不会变,因为它让我的生活拥有了更多的色彩!你痴迷于什么呢?拿出干劲来喜欢它,热爱它,痴迷于它吧!

  痴迷作文600字 篇24

  那天,老师对我们说,你们要多阅读课外书,可以提高你们的成绩。从那以后我就买了几本课外书。

  这些课外书看着真有意思,我看完就会把书上的名词佳句抄到本子上,为了以后写作文用。我家的柜子里放的都是我的书,柜子里的书我大概看了两三遍吧!书看着让我连吃饭都忘了,记得一天上午,我把作业写完之后就在看课外书,为了防止我弟弟进来打扰我,我就把门反锁了,他们都进不来。

  我写完作业之后,就看了看时间,才十点,还有那么长的时间才吃饭,我就看会儿书。我看的很入迷,看着想着内容,我的脑子里是那本书的画面。我在里面跟本听不到外面的声音,我就在里面享受着美好时光。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准备出来吃饭,我出来了但是没有一个人,我就进到厨房找吃的,什么都没有。我喊:妈妈,妈妈你给我做的饭呢?妈妈对我说:没有了,你弟弟喊你,你不出来我还以为你不吃饭,就把饭倒了。我用惊讶的眼神看着妈妈说:我根本听不到你们喊我了。妈妈说:我再给你下点面条吧。我点了点头。

  我去客厅看时间,一看是两点了,下一次我在看书的时候就不会锁门了。吃完饭之后我就去房间睡了一会儿,醒来之后我就在干草房子,里面有一个女孩儿,她非常的不爱说话,还有一个男孩,它非常的淘气活泼,我看到了一半就出去吃饭了,我吃完饭回来继续看,那时我也就想家了,就可以睡觉了。

  但是,我的毅力让我让我继续看那本书的后半部分。看到一半的一半的时候,我感到很瞌睡,就看了看钟表,已经十点了。我倒头就睡着了,到了第二天早上我醒了,我就给自己制订了一个计划,看课外书的时间是一个小时,为了防止我看迷就再制订了一个闹钟提醒我,到时间了。

  这个一直看书的毛病我改掉了,但还会经常看书,课外书让我非常的痴迷。

  痴迷作文600字 篇25

  有的人人心易变,三头五年便面目全非;有的人心如止水,十万八千里走过仍初心不改。

  在我的印象里,爷爷似乎是一个颇为无趣的人——新闻听了一天又一天,茶水泡了一盏又一盏,抗战片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天早晨排长队买来的热乎的烫皮,新闻联播主持人字正腔圆的播报声,称为爷爷生活中常伴的“老友”。在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手机App里有趣的内容层出不穷,在我因一个又一个网络新“梗”开怀大笑时,爷爷仍是聚精会神地听着那新闻。

  某天突然看到爷爷的笑容,心道:看新闻还能看出什么乐子来?于是忍不住发问:“爷爷,什么事这么高兴啊?”

  爷爷推推眼镜,缓慢而自豪的说:“我们国家——要奔小康了!”

  若是午后,亲朋好友来时,一盏好茶,是爷爷招待客人的“法宝”,若无人来访,一张盏好茶,则是爷爷午后的消遣享受。

  向妈妈撒娇,我便能得到一杯香醇的牛奶,扯扯爸爸的衣袖,心仪的饮品便会被放到我的手中,唯独在爷爷这,每每只能讨得一杯味苦的茶。

  又是午后,我捧着手里冒着热气的茶,轻呡一小口,茶香在嘴里弥漫开来,回味是无穷的甘。

  “爷爷,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的旺仔牛奶变成了益力多,小布丁也长成了大布丁,只有您这茶始终没变啊。”

  “这哪里只是茶呢?这是传承了千年的中华文化啊!”

  到了傍晚,妹妹总是要去房间里躲起来的,因为爷爷会在这时打开他的抗战片。年纪尚小的妹妹最是受不了电视里隆隆的炮声,和撕心裂肺的呐喊。

  我躺在沙发上,无奈地吐槽:“爷爷,最近新片这么多,你怎么净看这?剧情我都会背了!”

  爷爷轻轻叹了口气,说:“人老了,很多事情稍不留神就会被从记忆里抹去,但他们是值得铭记于心的英雄,而那是一段不应该被遗忘的峥嵘岁月。”

  痴迷作文600字 篇26

  是着迷。

  或心绪消沉,我便弹它个波涛汹涌;或心生欣喜,我便奏一曲轻快小调;或心怀壮志,我便扬一首“鸿鹄”之乐(yuè)。高山流水,知音难寻。而在这红尘之间,我的知己却与我早早相识,它便是琴。

  它是西洋乐之王,毫无疑向。五十二白键,三十三黑键,论音域它若说第二,无称第一者。也难怪我初见它就认定要学。你问我缘起何时?且听我道来。

  起初未见其本尊,当我还是个小小丫头片子时,家里有一台亲友送的电子琴,是早些年代的琴,有“浏阳河”“上海滩”啊之类的古典华语歌。我对这个新奇的玩具十分好奇,成天捣鼓,依稀记得,我自己硬生生弹出了“两只老虎”,可别小看这,我那时可只是个小丫头呢。

  用“左手画圆,右手画方“来形容钢琴合奏再贴切不过了。起初我琢磨电子琴时,两手只弹相同的旋律,如若一只手改变了,另一只手也开始改变,紧接着就除入两手混乱,不堪入目。以往对什么事都不大上心的我,这回却不懈地试啊试。结果倒也美满,一曲“小星星”被我琢磨了出来。妈妈自然发现了我的兴趣,便带我去学琴了。见到钢琴本尊更是让我入迷几分,质地均匀的琴身,黑白相衬的琴键,无时无刻都散发出一种温文尔雅的气质。老师见我“自学”的“小星星”,道我有天赋,虽不知道是为了业绩还是发自内心,我还是开始了“高山流水”的知音之旅。

  “学琴好枯燥啊!”它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容易,直至那次演奏会前,我仍这么觉的,老师安排我压轴,我心如紧绷的弦不知所措,在候场区两手弹着“空气琴”生怕出错。不久,我慢步走上舞白,轻悄地在琴边坐下,是一首奏鸣曲,手指间溢出的琴声充满着音乐厅,白色的聚光灯洒在我身上,一人一琴,稍稍耀眼,目光在这对“搭档”身上聚集。我与琴默契不减,曲中的情绪变化都熔在曲中,作曲家的心中所想也化做乐音荡漾其间。那时我真正的着迷于琴。有自豪,有欣喜。

  时至多日,钢琴仍日日伴我身边,每每弹起,心中仍未变的是那份初心,那份痴迷。是热爱

  痴迷作文600字 篇27

  痴迷,是热爱的极致。

  我们所痴迷的事物,可能是一种物品,可能是一项运动……它在我们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更是推动我们奋斗向前的动力。

  在小学时,我便爱上了篮球这项运动。当时拿着篮球走向球场,号召着同学们打比赛时,谁会想到,这一打,就是终身的痴迷与热爱。从此之后,放学的篮球场上多了一个男孩刻苦练球的身影。

  可能让我深深地陷入篮球生涯里的,是一部经典的动漫——《灌篮高手》。当看到比赛里,面对王牌的单防,流川枫单刀直入,一个拉杆扣篮,这个小男孩的篮球之花就完全的绽放了。我立刻跑到院子里,模仿着他的投篮假动作。

  之后,应该是在一七、一八年,我接触到了NBA——全美职业篮球联赛,一个所有篮球运动员,甚至说所有篮球爱好者都梦想站上去的舞台,在这里我见证了什么叫“美如画”、“三分雨”、“小皇帝”。这里有男子气概,有超级英雄,更有铁血柔情,就是这份伴我成长的痴迷,教会了我团队精神,教会了我什么叫“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时光荏苒,少年抱着他心爱的篮球,一路向前。因为篮球,所以热爱。记得在一次三对三的对抗中,我们“铁三角”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对方无论是身高、技术还是体能都要强于我们,但我们没有放弃,我们的团结与默契远胜于他们。虽然我们最后还是惜败,但我们打出了精神、激情与气势。永不言败就是这份痴迷给予我的回报。

  有人说篮球是最忠诚的伙伴,它不会抱怨,你把它扔在地上,它还是会弹回来,无论多少次都是如此。青春仍在,我们还有大好的时光,去勇力拼搏吧!我要把这份痴迷,贯穿到我的生命之中,对学习和生活始终保留着这份激情与热爱,就像我手中的这颗篮球一样,初心不改,砥砺前行,成为我人生赛场上的“MVP”。

  “你终将成为自己的超级英雄。”

  痴迷作文600字 篇28

  总有一份痴迷是不会改变的。——题记

  或许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有趣的动画片远比一本乏味的书重要。

  这是一家烧烤店,进门后会看到不少人在吃饭,但令人惊讶的是,进门左转,有一个房间,用幕布做门,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里面竟然挤满了人,前面放着一个大电视,竟然放着一部动画片——猫和老鼠。

  这部动画片是1640年上映的,已经几十年了,如今还仍受大家欢迎,我感觉自己仿佛走到了几十年前,一群人盯着黑白屏幕,聚精会神。觉得有些可笑。但,当我开始真正观看它的时候,发现即使历经百年,经典与痴迷是不会改变的。

  小时候,爸妈工作很忙。虽然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是一天见不到几次。全由老人带着我。我最爱的也就是那一对相爱相杀,互相捉弄的小死党了,我痴迷在他们的欢乐中,友情中,生活中。无数次的梦中,梦见自己成为了那只小老鼠,在那变大的世界里玩儿的自由自在,不亦乐乎。如果我能在他们那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中该多好啊!

  回到现实,我看着这对朋友为了食物、欢乐相互整蛊、打闹,而这时他们才是最快乐的。也只有这部动画片能再次带我游览小时候依偎在老人身旁看着这两个令人痴迷的好朋友了。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汩汩细流,流出的是装不下的对往事的留恋,对儿时美好的遐想。我又一次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界,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对好朋友陪着长大的吧。尽自己的一份力,将这份痴迷介绍给更多人吧。

  长这么大不少的事情都在改变。楼房、身份、年龄,而唯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总是在空闲的时间看上几集猫和老鼠。别人觉得我幼稚,像个小孩儿。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部动画片,陪伴我度过多少年,经历多少欢乐。

  我忘记了时间,突然意识到,我不能一直在这里看动画片。只能将悬念都给过去,将那份不变的痴迷,装到自己最珍贵的箱子里。

  痴迷作文600字 篇29

  人生在世有一二事为之痴迷,实是一件幸事。于我而言,这幸事便是读书。

  十几年时光匆匆过,身高在变,体重渐长,唯有沉浸在书中的“执念”始终未变。

  和多数痴迷读书的人一样,翻开一本书我好像打开一个新世界,走进去便化身为精神旅行者。我曾在深夜梦回走进川端康成的《雪国》,那份纯净至今令我神往;我也在月见时分走进斯比丽的《海蒂》,那份真挚使我有勇气战胜困难;我更在语文课上走进施耐庵的“梁山水泊”,那份义气让我懂得侠肝义胆。每打开一本书,便有一次沉醉;每合上一本书,便有一丝不舍。

  读书给我带来对世界的好奇,让我痴迷。

  和些许痴迷读书的人一样,读书时我更愿意思考文本,对照人生。我曾经假设自己是笛福笔下流落荒岛的“鲁滨逊”,甚至是不幸被俘的“星期五”,我是否有勇气独自过完寂寞的一生?自然环境的限制可以用科学实践去对抗,然而精神世界的空虚又该如何弥补?直到我在海明威《老人与海》中看到“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的回答,如惊雷乍响。

  读书给我带来生命的不断追问和求索,让我痴迷。

  和许多痴迷读书的人一样,我读书而无关外在因素,只想提升心境罢了。一页又一页地翻着书,谁想到会在《哈姆雷特》中顿悟“即使身处果壳,我仍以为身处无限世界”为何;谁想到会在《苏菲的世界》读懂了哲学;谁想到会在《时间简史》弄通了物理。我在读书中变为自己精神世界的开拓者,书山有路,学海无涯。

  读书给我带来独立思考的勇气和能力,让我心境上了一层楼,让我痴迷。

  痴迷读书确实是人生最值得感激的幸事,与书相伴,其乐无穷。读书是我不变的学习方式,也是我决定走过岁月的方式。我不怕自己读书成“痴”,只恨自己入“迷”太晚。愿人人在生活中找到些许可以让自己痴迷的事物,一直“痴”,一直“迷”,一直开心地走下去。

  痴迷作文600字 篇30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开创的每一条道路,都是由书本铺成的。遇见书本,让我变得如此痴迷。

  儿时的我喜欢看童话,记得有一次,我正专心致志的看着《丑小鸭》中丑小鸭变天鹅的情节,我好像被丑小鸭所感动。她经过旁人的冷嘲热讽后,努力使自己变成一只漂亮至极的白天鹅。她的故事告诉我做事不放弃,就一定会成功。

  父亲做好了饭,春风得意地跑来对我说:“吃饭了,今天做了你最喜欢的红烧肉,去洗手,赶快吃饭吧!”但我却无动于衷,全心全意地看着书。父亲说:“刚刚你对我说你很饿,但是现在怎么不去吃饭呢?”“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若有所思的回答。

  的确,书中自有千钟栗。

  进入中学,我迷上了经典小说。当我沉醉于鲁迅先生的写的《故乡》。美好宁静的生活,故乡的大好山河,闰土的天真顽皮……许许多多鲁迅先生童年的美好记忆一一浮现在我眼前。故乡中玩伴们的纯真,母亲的慈祥,种种人物情感,像一股清流,流淌在脑海中。

  经典小说实在让我着迷。是它们伴我度过了日日夜夜,风雨无阻,让我感受到了读书的美好。

  曹文轩创作的《孤独之旅》中杜小康与杜雍一对父子,经过起起落落暴风雨的洗礼,终于看到了曙光的希望。他们意志坚定,坚持不懈。曹文轩写活了劳动人民面对困难的韧性。

  读古代诗词同时也让我痴迷!杜甫笔下的茅屋破败不堪,惨不忍睹。“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是老天爷对他生活的不平。但他依然高颂“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他虽然身处困境,但依然希望牺牲自己来换取他人的安宁。使我体会到了他的崇高理想。

  白居易通过,“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巧妙的写出了唐代公使的罪恶嘴脸。使我愤愤不平,为当代劳动人民的生活所担忧……我一天天沉醉在书香中,无法自拔。

  书,给了我无限的乐趣,遇见书本,让我如此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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