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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习心得体会(通用15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律师实习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1
在律所实习的这段时间,一直都是闷着头在办公室里看书,总觉得实习除了每天过来打扫一下卫生什么东西都学不到,有时心里会很抱怨,不过想想自己要是在家里呆着连书都不想看,还是有收获的,至少时间没有浪费掉。今天是我来律所实习以来收获最大的一天。
早上律所的副主任叫我到他办公室一趟,我很诧异,因为副主任平时有事情不会来找我的,今天这是怎么了?到了办公室,他指了指墙角的一盆盆景说,这盆东西不要了,你把它搬到楼下去。原来是叫我做苦力来了,心里不禁有点愤怒,来实习,除了每天打扫律所的走廊外,还要做这些事情,真把我当成免费的清洁工了。不过心里气氛归气氛,事情还是要做的。我把盆景端了下去,回来准备把办公室里原本放盆景的地方打扫一下,没想到,副主任说你把办公室都扫扫吧,没办法我就耐着性子把办公室扫了一遍,看着他放在一旁的拖把,我就说我再把办公室拖一下吧。“好的,你拖吧。”副主任随口一说。我想您还真不客气。接着我就托起了办公室。天太热,他办公室的空调坏了,电扇也没开,我衣服都被汗湿透了。拖着地,副主任问我你是哪个学校的,学的什么专业,哪儿人,我都耐着性子回答着。当我说我是研究生时,副主任看着我一脸的惊讶,然后说了句深深触动我的话,你性格太内向了,平时也不大说话,干我们这一行的,专业水平固然重要,但与人的沟通能力更重要,不会沟通,肯定干不好,你来咱们律所,就要学着和所里的律师打成一片。寥寥数语,把我的弱点暴露无遗。虽然每个人都不喜欢听对自己不好的话,不过能有人给你指出你的问题,是很难得的。我这个人就是太内向了,遇到人不爱说话,喜欢把自己封闭起来,这个问题一直存在,我心里也知道这样不好,但一直都没重视,只觉得以后工作了会慢慢好转的。现在想想,问题要靠自己积极采取行动去解决的,不解决问题自己不会就这样消失,而且在这个社会上,与人沟通交流的能力是最重要的。我想从今天起,我就要重视这个问题,努力改善自己,提高自己。此为今天实习心得之一。
上午,主任拿来一个案子,说让我看看我们作为被告方的代理人如何处理,拿着一卷厚厚的案件材料,越看越迷惑,里面关系错综复杂,脑袋都看晕了,上午没看完,下午回来接着看。我把案件的材料反复看了两遍,又在纸上把关键部分理出来,这才有点头绪,理出了事实,关键还得看证据,看适用法律,以前学过的法律规定,一到实际案例中才觉得自己对法律了解得太少了,很多东西都不懂,不得不去翻看法律条文。看来法律功底还是太差。不过分析案子的过程中,也体会到,要想掌握好法律,一定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光看法条,很多东西都不了解的。难怪美国的大学本科教育中不开始法律专业,难怪美国的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头了。此为今天实习心得之二。
下午4点多,有几个人过来找主任咨询案子,主任叫我们过去听听。其实就是一个离婚分割财产的案子,只是财产的构成比较复杂。不过主任在给当事人提供咨询的时候所表现出的清晰的逻辑思路,精练的语言,以及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让我受益匪浅,听了主任的分析,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些都是书上学不到的。感觉自己现在的差距太大了,不过乐观的说,提升的潜力也很大。此为今天律所实习心得之三。
回到家都6点多了,虽然今天没看书,虽然今天是七夕,不过感觉还是过得最充实的,我真喜欢这种状态,就是每天都能学到东西,每天都能感觉到自己在进步,以后要更加努力,为了自己的事业而奋斗!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2
本人于20xx年3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同年5月到XXX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限自20xx年7月至20xx年7月3日,实习指导老师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实习期间,在老师的指导下,首先,认真学习律师实习管理规则和律师执业规范及职业风险防范知识,认识到作为执业律师应严格遵守各种相关法律规定和执业规范,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工作,同时在执业过程中也要有意识地防范各种风险,法律风险、人身风险等,不能因为当事人争取最大限度合法利益而导致律师本身遭到不应有的惩罚和伤害,在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维护法律最根本的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此阶段的学习为我以后的职业生涯起了保障性作用。
其次,刻苦学习法律法规及法律理论知识。在xxX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系统地,有步骤、有方法、有选择地学习律师应掌握的各种法律法规和理论,就像有枪无子弹的士兵不会对敌人起任何实质作用一样,律师只有执业证书无深厚法律知识体系和办案技巧作保障,办案就只能是空谈。只有掌握大量的法律知识,熟悉较多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才能理清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X经常教导我们说不掌握大量的英语词汇,说一口流利的英文是不可能的,来比喻掌握大量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同时我所实习的XXX律师事务所也为律师搭建了一个较为实用的学习的平台,律师所规定每两周举办一次律师学习讨论会,使我们既增长了知识,有学习到其他律师很多的个人办案经验技巧,为我以后的执业夯实了基础。
再次,理论联系实际,潜心学习各种办案技巧。在X律师和律所其他律师的指导帮助下,积极参与一些案件的调查取证、案情分析、解答咨询、法律文书制作、会见犯罪嫌疑人等工作,协助执业律师查阅案卷,参与谈判和解,在实际工作中掌握了一定的办案技能,加深了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深刻感受到学习法律要精、深、细,并与实际案件相联系,剖析案情到位、准确,法律的适用得当,才能维护当事人最大的合法权益。
在实习期间,参加了xx市律师协会、xx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并通过了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符合申请专职律师的条件。
总之,在这一年里,我在XXX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的帮助下,经过努力的学习,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基本的办案技能,深知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也要不断追求进步、终身学习、再学习,才能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3
从第一天李会长讲课开始,就有好多律师讲我们律师应走专业化的道路,要一门精,不要样样都懂,样样又都不行。好多律师都好拿英美、香港来举例,证明律师专业化的重要性。直到后来一位律师讲到台湾律师的情况时,说人家台湾的高雄平均每2个半律师就有一个所,且大多律师都是万金油律师,专业化程度不高。我就在想,为什么台湾会和英美,香港不一样呢?难道台湾的市场经济不发达吗?显然不是。那是什么呢?突然我恍然大悟了,我明白了,两者区别的最根本原因在于两者处在不同的法系,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我们大家都知道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律适用上要证明问题或者说论证某一观点时的论证方法不同前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后者者习惯用演绎形式。归纳有时叫做归纳逻辑是论证的前提支持结论但不确保结论的推理过程。归纳是从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知识的结论的推理。它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即前提真结论未必真。它是从一系列具体事实概括为一般原理的推理方法。透过大量的现象来抓本质,将一定的事实(现象、过程)归入某个范畴,并找到支配的规律性。大陆法系则是演绎法,特征是从一般到个别,也就是从一般的原理为前提去论证个别事物,从而推导出一个新的结论。
这样的`论证问题方法的差异表现在立法上就是英美法系采用的是判例法,大陆法系则是成文法。判例法其基本原理是遵循先例,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4
人生苦短,岁月流长。无谓的感叹已毫无意义,不觉中四十天的暑假即将结束,一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也随之成为了美好回忆。在此,我首先要感谢辛主任能同意我在事务所实习,给我提供了这种学习实践的平台;感谢李老师和杨律师对我的指导,让我有自己动手将所学知识用于实践的机会,让这种对工作的渴望成为了现实;感谢小姚姐和赵律师对我的帮助与关怀,以及其他律师的尊重和理解,让我能愉快的度过这个暑假。
在这一个多月里,我学到了许多学校里很难学到的东西:为人、处世和工作,特别是大大提高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和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在李老师和杨律师的指导下,我参加庭审三次,外出取证五次、立案三次,参加调解一次,同时书写了大量的法律文书。其中,法庭记录五份,调查笔录六份,取保候审申请书及保证书六份,行政答辩状一份,民事赔偿协议书一份,民事起诉状三份,代理词一份,人身损害赔偿清单两份,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一份,民事裁定上诉状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一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另外,我还独立接待咨近二十次,涉及执行问题、离婚和解除同居关系、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伤等各方面。对这段重要的人生经历,也是最可贵的学习经历,我做了如下总结:
一、社会关系方面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他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服务,因此律师所要处理的社会关系,往往大于纯法律关系。除了基本的家庭亲友关系、同事关系外,要下大工夫在当事人、证人、公检法狱政部门等他们身上。对商人来说,顾客是上帝;而对律师来说,这些人都是上帝,哪个也惹不起,哪个也不能得罪。从比较功利的角度来看,他们都是衣食父母。
1、家庭亲友关系。一支超强战斗力的作战部队,必然有坚实的后勤保障,一个要叱咤职场的律师,当然要有和睦的家庭关系和稳定的亲友关系。律师是相当辛苦的一种职业,长期奔波于当事人、证人与法院之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和充沛的精力。要是哪个律师经常后院起火,常被家庭和亲友的琐事烦的焦头烂额,心情老是闷闷不乐,那他哪有精力再去研究当事人委托的案件,哪有时间再去接新案子呢?但要是律师能事先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会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同时也产生了一个稳定的案源。可谓一箭双雕,何乐而不为?
2、同事关系。世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但要是加入一份感情在里面,那这句话就大错特错了。人是感情最为丰富的一种高级动物,没有感情的人几乎是不存在的,除了植物人和精神病人。同事关系是工作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社会最基础的人际关系之一。律师在我们这里作为从业人员较少的一种职业,同事也就不应该限于自己所在事务所里的人,而是本区域内所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同一事务所里的律师不能同时为原、被告双方代理。但根据现实需要,同所的律师出现两军对垒法庭的情况也很常见。这样以来,使这种同事关系更加复杂化。在所里大家需要团结融洽、和睦相处;而在法庭上为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争得面红耳赤,互相给对方难堪。那他们平时在事务所里表现出来的和气是真的吗?若是,那这些律师需要多么大的气量;若不是,那如此虚伪又要多累呢?但我宁可相信他们是前者,那也是大家共同追求的目标。
3、与当事人、证人的关系。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牟取最大利益,而如何取得当事人和证人的信任对律师开展工作十分重要。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处于对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隐瞒一些事实,很容易导致律师的工作误入歧途,陷于两难境地。证人也时常因对某些社会关系的顾忌而拒绝作证或提供虚假证言。这些对律师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如何让当事人毫无顾忌的把事实讲清楚,让证人放下顾虑能为当事人作证,证明客观事实的存在,这便体现出律师的执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对这一点,我从杨律师那里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1)端正态度、摆正身份、作好应对一切困难的思想准备;预见事情将会出现的最坏结果并设计好解决方案。(2)注意观察社会环境与生活细节,寻找到与当事人(证人)共同的话题,抛砖引玉,进而进入主题;夹叙夹议,以聊天的形式搜集最有价值的线索。(3)换位思考,从当事人(证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
4、与公检法狱政机关的关系。从工作性质上来说,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及其他司法工作人员都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奔波。尽管他们各自代表了一方利益,但这种利益只与案件本身有关,也正是这种利益冲突将这些不同职务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对于一个案件来说,无论是在侦查起诉、审理还是执行阶段,律师是介入时间最长的一种人。他们要跟与此案相关的各行政、司法机关打交道,而此过程中也常因对案件的认识不同发生一些争议。对这种情况的出现,律师无能为力,或者说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处理又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平。虽然法律规定律师应当为当事人的`利益尽职尽责,但理论与实践总是有差距的。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应该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最好先礼后兵,决不可因小失大,搞僵了与这些国家职能部门的关系。因为人总是有感情的,感情是会延续的,如果那样后果将不堪设想,留下的后遗症是会给律师带来长期的麻烦。
二、法律运用问题
由于我接触法律才两年,有许多课程还没有学习,加上平时学得并不太扎实,因此在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上仍有许多问题;以前又未参加真正的实践,所以在实践方面更是一片空白。就像刚来那几天一样,我似乎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在学新东西,接触到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关于法律知识和运用方面,我感触较深或记忆深刻的有以下几方面:
1、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审理规则问题
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参加刑事审判2次,民事审判1次,参与立案2次,大体看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实际情况。也许是我过于理想化,没有从审判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也许这正是学生的纯真与幼稚。但无论怎么理解,问题的确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在我印象里较深的有:
(1)基层人民法院所设立的人民法庭的管辖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庭根据地域大小、人口多少、案件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等情况设置,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而在实践中又该以何为依据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民法院内设庭之间又是怎样的关系呢?就麦积区人民法院对周边区域的管辖而言,开发区法庭、北道埠法庭、马跑泉法庭之间不以行政区划为限,那他们的管辖权又是以何为标准的呢?发生管辖权冲突时该如何解决的?不会只是你签字不管了我再管吧?而实际就是这么做的。我认为至少应该由法院院长签字才说得过去吧!况且当事人怎么知道他的案子属于哪个法庭管辖?反正我是没弄清楚,是因为法院内部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吗?还有特别奇怪的是法院行政庭怎么还在审理离婚一类的民事纠纷?待以后有时间再仔细研究了。
(2)关于法庭秩序问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
开庭时书记员要首先宣读法庭纪律,可我参加的几次开庭,无论是刑事审判还是民事审判,都未发现书记员向法庭作过任何有关法庭纪律的表述,即使是随便的提醒。也许他们认为这没有必要,但我觉的这正为其它不规范行为埋下了隐患,这是其一。第二,除审判长外,其他审判人员以及公诉人员随意出入法庭。在刑事审判中,法警几乎都是老的早该退休的爷爷辈人,假如有被告人逃跑或轰闹法庭,这些人员能干些什么?不是我瞧不起这些前辈们,只是审判工作真的需要更有力的安全保障。就这样他们还比较心急,呆在法庭没几分钟就没影了,要带被告人候审或需要交换证据时,审判长法锤敲几下才能把人叫来。在民事审判中,书记员在法庭辩论阶段竟然退庭了!第三,参加法庭审理的人员几乎都没有关闭通讯工具,甚至有人在当庭接电话。这种情况你说还审理什么呀?内外随时保持联系,如何确保能法庭查清的是事实?
(3)法官自审自记现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是在上面第(2)条。书记员随意出入法庭,法庭记录又不能不做,所以只能由审判员大人代劳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人民法庭审理案件,必须有书记员记录,不得由审判案件的法官自行记录。我个人认为,要是书记员或是其他审判人员确实有十分迫切的事情需要解决,法庭可以宣布休庭几分钟,这丝毫不会影响法庭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该是可行之法。
2、执行难问题
原来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时,常从新闻报道或学术文章上看到关于一些案件的执行情况,执行难似乎进入标题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还不以为然,认为那些情况只是个案,绝大多数判决应该是可以顺利执行的,而从我在所里实习这段时间遇到的情况来看,执行难的确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
记得一天有位当事人来咨询:他因故借给村小学一笔款,后学校因没钱还债而被他告上法庭。法院很快有了判决结果:学校败诉还款。但是,因学校没钱而使得法院判决成了一张空头支票,当事人陷入无期的等待。案子放在执行庭已经4年了,可法院给当事人的答复是村小学没有帐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面对这种情况,你说该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
(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而《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那么,人民法院依靠特别授权都无法查明的东西,怎么能让当事人自己去查清呢?难道真要当事人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到大街上叫卖吗?艰难的诉讼道路尽头等你的将是一纸空文,在程序上正义是实现了,可当事人得到了吗?
3、频发的离婚案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进步,现代人快速的生活节奏也导致了婚姻家庭关系的高速更新。在我在所里这段时间,几乎每个律师手里都有离婚案件,什么原因呢?以我的能力几句话也说不清楚,但我对这些案件进行了简单分类,大体有三类:未领取结婚证(同居)、领证但未共同生活、夫妻生活多年。
(1)同居关系。《婚姻法》第8条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因此,未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法律不承认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然法律规定有1994年2月1日前后之分,但目前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大多数都是1994年后的情况。)对于解除同居关系,主要还是涉及两方面的问题:子女和财产。对子女问题,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待子女的方法和离婚时所对应的各种情况相同。对于财产,又要看是不是有彩礼:若有,彩礼应该退还,但数额较小时可以不在退还;若没有彩礼,分清各自所得,不存在共同财产,但可以比照离婚处理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
(2)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的标志和法律程序。登记后,不论是否同居,或者是否举行婚礼,都不影响夫妻关系的确立。一经结婚登记,就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了保护,一方或双方都不得自行解除。即使在登记后未同居和未举办结婚仪式的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另行结婚就会触犯刑法。遇到这种情况,一方或双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交回结婚证,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31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判决。这时,一般不存在子女问题;但可能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3)夫妻生活多年。这种离婚案件就是最普通意义上的离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法律规定的比较详细。最明确的规定有《婚姻法》第四章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当然还有其他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4、法律文书的写作
(1)写作态度问题。
在学校里虽然我认真学习过一学期的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也练习过许多文书的写作,但对我今天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几乎没多少帮助。原因有二:其一,学校讲授和练习的法律文书写作集中于公、检、法各职能部门的文书类型,虽然对律师所用文书也有所涉及,但只是带过而已,似乎没怎么重视这块,而且所讲内容均跟刑事诉讼有关。也许我们老师认为我们最多只能进入国家职能部门,当不了律师吧!第二,法律风险的要求不同。在学校里看着案例写文书,当然写的好了得的分数自然高,可几乎没怎么考虑法律风险问题,写错了大不了少得点分数而已,不会有什么责任问题。而在所里写东西就大不一样了,无论是格式上还是内容上都需要慎重下笔。格式体现一位律师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出现瑕疵将会导致当事人、法官对律师产生不称职的影响;内容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发生纰漏直接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得不到应有保障。那就不仅仅是律师的声誉问题,而是当事人会不会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问题。
到事务所后,李老师和杨律师为我提供了大量书写各种法律文书的机会,使我很快学会了许多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就写作这一点,使我既爱又恨。给我写作的机会是锻炼我的能力,可每次分到的任务都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甚至我从未见过或是听过的文书也要试着写。我总不能说我不会写吧,毕竟还在大学里呆了两年,不会写就不该到这地方来。既然来了就得按要求去做。所以,克服这种不会写的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只要你努力去做了,结果总比自己想象的要好。实践中我也是这么做的,李老师和杨律师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不忘对细节进行指导、对技巧进行点拨,对我写作能力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
(2)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5、其他问题:
鉴于理解程度和其他原因,还有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或感触等下次我再总结了,但提纲我大致列一下:
(1)关于如何很好的接待法律咨询;
(2)公安机关经常成为咨询者意图起诉对象的原因;
(3)犯罪低龄化的原因及与社会环境的关系;
(4)当前基层司法机关是如何保证程序合法的。
三、后记
在学校,我是一名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学生。
在家里,我是一个尊敬长辈、孝敬父母的孩子。
在所里,我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该成为怎样的人?我思索过,但无法回答。
人生充满了酸甜苦辣,成功与失败,欢乐与痛苦。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应该在不同的舞台上去尽力展示不同的自我,不论是否有观众在喝彩或诅咒。因此,我也强迫自己登上舞台,但我并不擅长歌舞,我努力模仿着,是否是在耍猴戏也不一定,舞者的水平只有观众看得最清楚。我不奢望能给观众留下美好的回忆,但我期盼自己没给大家带来痛苦与不便。
最后,向你们各位献上我最美好的祝福:祝大家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天天都有好心情。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5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当我们即将离开象牙塔的时候,就要时刻做好面对社会面对自己工作岗位的准备。我之所以选择去律师事务所实习,是因为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接受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抱着这一心态我来到了xx律师事务所。
在xx律师事务所里,我还得到了领导和律师们的许多帮助。在学校期间,我学习的都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法律具体规定,对于法律实务,对我而言十分的陌生。xx律师的帮助对于我的实习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非常感谢她。到所里的前一段时间,我几乎什么都不会,是她一点一滴地很耐心地教我。在她的帮助下我学到很多东西。整个一个月的实习中,我一直跟着xx律师,到现在我俩已经成了好朋友,当然我也协助其他律师做取证和开庭准备工作等等。
通过实习,对法律专业知识和律师执业经验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尤其是律师实务方面。以前在学校主要是在理论上进行法律学习,实际运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机会很少。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工作就不一样了,直接到法律工作的最前沿,每天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解答法律咨询,审查修改合同,起草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参加法庭审理等,从中学习很多律师执业工作的经验和技巧。
以前学习过法律文书写作,知道起诉状的格式写法,但真正应用到具体案例,就要好好琢磨一番,怎样把诉讼请求写得准确精练,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怎样把事实理由写清晰,使法官一目了然,这都不是简单套用格式就能得来的。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原来翻阅案例能学到很多很多东西。因为案例是各式各样的,有刑事类,有民事类,有社会经济类等涉及方面十分广泛,对以前学过的知识重新梳理,温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对于怎么判,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判罚是一目了然的,可也有一些学艺不深,无法全都看明白,那么办公室里的,厚厚的一堆书籍便派上了用场,把个别已经淡忘了的法学术语以及法学名词更加清晰地记录一遍,把案卷里的案例根据自己的了解写下来,并用自己的理解对整个案例进行解说和分析,得到了一个锻炼学习办理案件的机会,又得到了前辈们处理案件的基本经验,还能把以前只是纸上谈兵的知识温习一遍,又何乐而不为呢?
现在我同时发现,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于发现的眼睛去慢慢学习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绵会撑饱,我们应该比做植物,慢慢吸收养分,进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长。面对生活,我们总要抱着谦虚的态度逐步去尝试,取其长而补其短,那么我们的知识会和我们的生命一样不断茁壮成长,自身修养也就会不断提高,个人价值也就与日俱增了。
“律所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主任的严格要求给我很大的影响和震撼,让我清楚的认识到,做人在任何时候都要有个“格”,有原则,有些事不能作。要先做人,再做事。律所除了在为人方面给我树立了严格的标准和原则,为以后我为人处事的理念打下坚实的基础,更让我看到他们作为法律人的严谨和专业,一丝不苟,真诚敬业,以及坦荡宽容的人格魅力。
在实习期间我获益匪浅,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优秀的律师必须是优秀的人
优秀的人必有优秀的人品优秀的律师不仅业务精湛、案源广阔、社会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户心中的形象应是“品质高尚的人”。人终其一生都应是在不断地自我完善,而品质的修养则是自我完善最为基础的一部分。
二、做律师必备的工作品质
1、维护正义和法律公正是律师工作的基础。
尽管律师从经济意义上讲也是商人,但律师这一职业为法律的公正和正义而存在则是根本。如何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优势,设计出最佳的职业发展模式,处理好客户利益和法律公正关系,则是每一个律师在工作中必须面临并思考和解决的,在这一点上,根本是正义和法律公正而不是经济利益,律师们用最生动的事实为我树立了这一观念。
2、责任心和勤勉是律师执业必备的工作素质。
应该说,做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有责任心,都应该有勤勉的态度,但律师的工作是提供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未雨绸缪、排忧解难,当事人是基于完全信任来委托律师工作的,律师的哪怕一次疏忽都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时律师损失的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更是“人心”和自己的声誉。所以,虽然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做律师必须将责任心和勤勉训练成为下意识地工作习惯,这样才能算做是一个合格的律师。
3、积极进取,常学常新。
我国目前处于法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阶段,经济也处于改革发展时期,因此,各项法律法规常常推陈出新,法律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发展,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要为客户提供最贴切到位的法律服务并开拓自己的业务,必须保证对最新经济社会动态和司法实践、法律理论等的全面学习和把握才能不断提高自己法律服务的质量,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方法是塑造律师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
好的工作方法不仅事半功倍,更是在客户面前提升自我形象、获得客户认可的有效途径。
1、工作日志。
律师工作常常有很繁杂的业务、长达几年的项目,在律师服务客户又众多的情况下,如何将所有的'事务都安排妥当、与客户进行最及时有效的勾通,将每天自己的工作任务进行历史记录并对未来工作制定计划,记入计划日志,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工作日志是“吾日三省吾身”的具体体现,定期、不定期地回顾自己的工作日志则能很好地促进自己在业务能力上进步。
2、工作总结与报告。
所里对各项业务工作都有相关制度,其中各类工作报告就有不少,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对自己处理的各项业务、在所里与同事的工作合作、人际关系,与客户进行交流等诸项事情对自己做定期的总结与回顾。这既是通过反思提高自己的能力,也是锻炼自己对事的思维敏捷度和判断力。
3、良好的自我信息管理工作。
律师工作是一份条理性很强、要求很细致的工作,在我们面对非单一客户的种类各异的多项事务时,一方面要对业务有宏观上的把握,另一方面对自己所掌握、收集的资料和工作成果等及时整理、分项归类,这样有助于提高自己处理事务的效率和效果。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检验并巩固了自己以前三年来专科学习的知识,同时也为自己以步入社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累了经验,打开了一扇门。实习只要有收获,就是成功的。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6
在历时3个月的实习期间,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专业术语、程序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掌握。实习不仅使我在专业知识方面受益匪浅,在其他方面也获益良多。比如在为律师整理准备材料时,我学会了如何使用复印机和传真机;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访客来电时,我学会了礼貌地待人接物;在与同期的实习生一同完成翻译、文件归档的工作时,我学会了团队协作、扬长避短。
总的来说,这次实习让我收获颇丰,既增加了对行业的了解,尤其是工作方法、技巧方面,同时又锻炼了与人沟通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短暂的实习使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时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而实习恰恰使我认识到了一些课程的价值,尤其是那些曾经被自己忽视的课程。
时间过得真快,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由于时间短、专业知识不扎实、经验不足等,使我对这次实习留下了一些遗憾和困惑。可能正因为有这些遗憾和困惑,我以后的日子才会更精彩,我将本着“学高身正、明德睿智、刚正坚卓”的.构想和精神前进,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老师们给了我成长的空间,我的指导律师胥主任教给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争取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从业人员。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7
为将自己所学的理论转化为律师实务,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和所有新律师一样,进行为期一年的实习。在律师事务所接受诉讼和非诉讼业务锻炼,学习办案经验,以及如何拓展市场,规划律师职业,从而展开另一种职场人生。
刚开始,主要的工作是协助老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虽然工作辛苦,但也学会不少实践真知。
一、在受理案件后,协助老师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请老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整理卷宗过程中,从已经审结的案件中学到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逐步熟悉。
二、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学校模拟审判一般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实践中的民事审判,在通过程序在化解、调和双方矛盾的同时,也有灵活的一面。
三、在跟随老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比如,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一年的实践,也从中领悟了诸多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的职业风险。
四、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常有的疑问。这让我们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实务的转化。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8
深圳市2010年度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班于8月21日—8月30日在深圳市金盾剧院举办。我是八百多名学员中的一员,故而有幸参加,收获也颇丰。一位同样是实习律师的网友让我写点我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好让其学习和参考一下,希望能对他有点帮助。我就随手写了这点东西,对网友也算是有个交代,对自己也算是个提高的过程吧。我的这点学习心得和体会,大多是我在坐公交车时思考和构思的,今天来办公室后才把它整理出来,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下面我就几个我认为重要的几个问题谈谈我的看法;
一、有关“万金油”律师和专业律师的问题
从时,必须将先前法院的判例作为审理和裁决的法律依据;对于本院和上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所处理过的问题,如果再遇到与其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和提不出更充分的理由时,就不得作出与过去的判决相反或不一致的判决。法院的审级越高,其判例适用的范围就越广,所有法院必须考虑本院以前的判例;上诉审法院一般也要受自己判例的约束,最高审级法院判例,对所有下级法院都有约束力。大陆法系则是规则明确、系统。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构成一个概念体系、制度体系,运用容易。是指从一个大前提出发来得出一个结论。一个大前提,一个小前提,如果大前提包含了小前提,从而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例如大前提,人都会死。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会死。
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各国的判例浩如烟海,使得这些判例法国家的诉讼越来越职业化,对法律界人士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也就更高。律师要做的最重要的事也是从卷帙浩瀚的判例汇编中搜觅出自认为最利于自己的当事人的判例,并精巧地运用区别技术。判例法将创制法律的权利交给了法官,法官就成了立法者,可以说法官每天都在创设新的法律,只要他们审理案件,其审理的过程也就是立法的过程。英美国家法官断案遵循“遵从先例”原则,就是从以前判断的先例中抽取其法律原则和精神以作为以后断案的准绳,每个有拘束力的案例大多收编进判例汇编,导致判例汇编浩如烟海,即使是以之作为职业的法官也是棘手难从,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是根本无法驾驭判例法的。这样形成严重的职业门槛,法律行业成为巨大的产业,全社会在法律的规制下运转,普通人根本就是处于法律人的统治之下。判例浩如烟海,相应的法律也就是浩如烟海了,在这样的国家,要想成为“万金油”律师那是绝对行不通的。单单就一个法学领域的法律就天天有新的,天天需要律师去领会和掌握,律师们那里还会有心思学习其他的呢?律师们想专业化程度不高也不行啊。也就是说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律师想成为“万金油”型的是想都不用想的事,而不是你律师个人愿意不愿意的事。人家英国就单单从律师一开始入职就分工明确,即事务律师与出庭律师。
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相对而言法律不如判例法国家那样浩如烟海,也就是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几个重要的部门法,一年也出不了几部法律,即便是加上司法解释一年也不是很多。一年下来我们的法律远远不及判例法国家的法律多,
相对而言就好掌握些。在大陆法系国家,律师要做的在于从现存的法律规定中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款,将其与事实相联系,推论出必然的结果。成文法直接建立在抽象的法律思维与社会经验之上,就是直接将法律原则和精神规定进法律,不需要法官对案例进行归纳整理。即便是没有长期的法学专门训练,只要把为数不多法律条文给搞明白,弄清楚了,就可以说你懂得法律了,法律职业的门槛相对的也就低一些,专业化程度要求也就没那么高了。这样大大减少法官与律师的工作量,律师也就有时间和精力多学几门法律,多涉及几个领域了。这样也就有了个别称叫“万金油”律师。当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所触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多,每个人的精力有限,正真包打所有官司的“万金油”律师将要不存在了,但是在实行成文法的国家里,律师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确实是个不争的事实。
当然,我不是反对什么我们律师一定要专业化,我只是把我想到问题的写出来,来说明我们大陆律师的专业化程度和英美、香港比起来为什么会不高的原因在哪里。只是在理论上分析一下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源在哪里而已。这些所谓理论的东西没有一位讲课的律师涉及,我权当给他们做个有益的`补充吧。
我个人认为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接触到案子相对简单些,用的的法律也就是那几部重要的大法律,做个“万金油”型的律师没什么不好的,也无可厚非。首先要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不是吗?而在经济发达的地区适当的追求点专业化,不为过,但不能盲目的为了专业化而专业化,其他的法学领域还是要掌握点的,不是天天在喊培养符合型人才吗?
二、面对律师界存在“二八现象”我们该如何应对的问题
今天我来谈谈我们律师界的所谓“二八现象”,或者叫“二八定律”。这个问题也是从培训一开始就有几位律师一直在谈,反复讲到的问题。下面我来谈谈我个人对此现象的理解和看法。我还是那句老话,一家之言,写的不足或不到之处,望见谅。
我大学毕业后,先后从事过不少的行业,诸如超市,宾馆,保险业推销员等行业,自己也尝试着做了几年的书店小老板,在成为律师的道路上,也算是历经磨难,走了不少弯路。我先后从事过几个不同行业,所以也就有机会参加了上述几个行业的相关培训、讲座,有幸聆听了各方面所谓“专家“的高见,有趣的是,大家都无一例外的讲自己的行业存在“二八现象”。在律协培训上我又有幸听到律师同行们大讲特讲自己行业存在“二八现象”,这好象还被当作是个十分重大的发现,让我感到颇有点意思。
“二八定律”是商品经济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律师业作为商品经济社会的一部分,出现“二八”现象没什么大不了的。所谓定律也就是规律性的东西,我们是没办法变的啦,既然人家都成规律了,咋地你还想人为的改变规律不成。“二八定律”反应了一种不平衡性,但它却在社会、经济及生活中无处不在。
“二八现象”应解释为“二八法则”,也称帕累托法则,不平衡法则。因为在现实社会中,通常20%的人掌握80%的财产,20%的人集中了80%人的智慧,20%的人完成80%所完成的任务,在我们律师界就是说20%的律师掌握了80%案源,或者说是20%的律师挣了80%的钱。
在我看来,我们律师界“二八现象”的出现,恰恰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我们国家回复律师制度几十年来,我国律师业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我指的是单单从数量上看,律师业也开始出现僧多粥少了,也开始两极分化了,与此同时律师业也就有机会进行所谓的产业升级换代了。
律师和其他的有些行业比起来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就它是个大小通吃的行业,相对来讲是个纯粹的单人表演的项目,只要你一个人的能力、学识超群,在你的行业领域内,只要有你一个人在,其他的人就该一边歇菜,哪里凉快哪里呆着去,你一个人就足以代表一个行业,一个领域。我们这个行业的这个特征,也就决定了我们行业成功的只能是少数人。我们律师业不象农民工他们盖房子,一定要很多人在一起干活,相互照应才能把房子盖好。我们行业通常状态就是单兵作战,所以就一定要分出个一二三四,三六九等来不可,我想要是没有了竞争我们的行业发展也就成问题了。也就正像美国的游泳运动员菲尔普斯一样,在游泳赛场上只要有他,那么金牌非他莫属,其他的人想分一杯羹是很难很难的事。人家在奥运会上一人独得8枚金牌,相信你也不能有什么别的想法,是啊谁让人家能耐超大呢?游戏的规则如此,谁也没有办法啊。而作为团体运动的篮球就不同了,尽管姚明球技出众,也人高马大的,可中国队照样不行,为何?因为篮球是项集体运动,光单单凭某一个人能力是不可能成大事的,需要其他队员的配合,是要打配合战的。
就算是退一步讲,人家老律师工作十几、二十来年了,案源多点,钱赚的多点,也很正常的嘛。就算是按工龄计算,人家也应该多拿点。这没什么啊。超市、酒店,商场哪个行业不存在“二八现象”呢?名牌的商品就是贵,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市场法则。我们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在某种程度上讲提供的就是一种商品,那也就会有知名和不知名的区别,毕竟我们每个人能力、水平、经验不同嘛,针对不同等级的商品服务,消费者给予不同的、有差别的待遇很正常啊。
苦练内功,抓住机遇,力争上游,努力开拓案源,努力挤进那为数不多的20%,才是当下我们实习律师应该干的事,而不是在这里坐井观天。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9
实习是大学学习中最重要的实践之一,在实习中将大学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不管对于什么专业的大学生,实习都是非常重要的。律师事务所对于法学院大学生的实习经历非常看重,律师不仅需要考取相关的证书,更需要有相关的实习经验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律师。
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大学一般是学习法学的.理论知识,对于实践方面很是欠缺,所以为了让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社会实践成为法学专业的一个重要学习过程。法学专业学生的实习方向一般是在一些律师事务所,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生有更多的锻炼机会,律师事务所会为实习生提供很多的工作,如案件整理、案件的调查分析、搜集资料等等。在律师事务所实践的过程中,慢慢地提高实习生处理问题的能力,让实习生在校园里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充分结合起来。
纸上得来终觉浅,在校园里学习的专业知识如果不能与实践相结合,那么所学的知识始终是肤浅的,即使在学校里学的非常优秀,实际运用操作的时候也会觉得所学的知识只是庐山一角。
总而言之,律师事务所是法学专业学生实习锻炼的重要场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实习虽短但是将会是法学专业学生走向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桥梁。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10
我叫李锐源,是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实习律师。20xx年,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20xx年8月至20xx年8月,我开始了在云南滇东北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生活,我的指导老师是潘昌友律师。在指导老师的悉心指点下,我参与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十余件,开展了法律文书、代书等诉讼业务。经过一年的实习,使我基本掌握了律师业务的基本技能,较为完整的了解了律师职业的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要求,同时,也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河法治环境中律师所面临的风险有了一定了解。
更进一步的认识来之于本期的学习培训。从20xx年3月20日至4月29日,我全程参加了由云南省律协组织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培训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3月20日至4月20日的网上听课培训,这一部分我按时听课,超课时完成听课任务,总共听课时间达79小时,同时,我也通过了全部23门课程的考试。我的听课比较认真,有笔记,有心得,还对课程讲义和视频课件进行下载保存,以便今后适时学习领会,培训的另一个部分是4月28日、29日的集中培训,我全程听了纳麒老师、马军老师、苏建明老师的精彩演讲,听课中做到了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课堂纪律,积极记录思考,在学习中也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通过一个多月的培训,结合以往的实习经验,我的体会是要想做好一名律师,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第一是对法律的信仰,这是我们赖以生存并孜孜不倦追求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支柱;
第二是对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坚守,这是我们得以立业、立信、走好路的基本准则。
众所周知,我们正面临一个社会大转型的时代。旧的观念被迅速解放,新的观念尚不成熟,全社会都缺乏统一的普世价值观的指导、约束。如果说80年代人人提倡助人为乐、讲奉献,那么30年后的今天,社会已经滑向看救济功利主义泛滥成灾的地步,为了获得超常的收入,人们不惜践踏公平正义。于是法律职业人中出现法官受贿、律师行贿的丑恶现象,年轻律师把搞好与法官的不正当关系为必修课。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威严,把法治的环境和水源给污染了。他们获得的.只不过是眼前的利益,失去的却是广大人民对法律的不信任,并最终会危及法律职业人的生存环境。对此,许身健老师、钱列阳老师、马军老师都语重心长而又严肃认真的指出过。
江流滚滚,泥沙俱下。做一个什么样的律师,是首先应该明确的问题,面对"潜规则"肆虐的执业环境,年轻人该怎样"突围",也并非找不到答案,那就是坚定自己的信念,坚守自己的底线。信仰,一个多么神圣而又被时代遗忘,被众多人抛弃的词语。然而,信仰却牢固主宰着社会、国家、和民族发展的轴心,没有信仰,什么法治,什么和谐进步俱为空谈。哲学家指出,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构建真正的法律国家。被人们纷纷仿效的美国。之所以立国200多年而不乱,总体得益于这个多种族、多民族过度从上到下的对法律的信仰。公民请律师,是因为相信法律是公平的,而不是靠人情、靠拉熟人关系驱动裁判的。反过来,如果一名律师放弃了信仰,就会沦为金钱的奴隶,就会放弃学习、放弃思考、急功近利,最终突破底线成为李庄之流。因此,法律职业人应该具备特定的责任,遵守法律,牢固的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并持之以恒地终身学习,不断的提高思想境界,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有责任感的律师。
我认为,恪守职业道德的执业纪律与坚定法律信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很难说一个对法律毫无情感、视法律为牟利工具的人会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一个对法律有感情、愿意为国家的法治进程贡献毕生精力的人,一定是一个敢说敢做,同时又是模范的遵守法律、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的人。那我们应该怎样恪守道德和纪律呢?翻开法律汇编,有关律师道德、纪律的规范何止百条?但归根结底,不过是告诉我们去做一个老实人,做一个踏实做事,诚恳做人的人。
然而,老实人会不会吃亏?我认为律师得到业界认可尊重的途径有一条学习。学习法学经典,让你的观点去折服法官吧;
学习历史上那些法治沃土上耕耘毕生的人吧,他们的精神会带来战胜困惑的力量;
总之,不断学习,让自己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学者,让你的职业品格和专业水平成为你安身立命的根本。同时,你有了信仰,就会持续的思考律师对于社会的责任。有责任感、使命感是永远不会孤独、失落和卑微的人。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愿以此为起点,为了自己的信仰,前进。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11
又到一年年末时,不同的只是这次是对我近一年的实习律师工作而已。发自内心地讲,我要非常感谢律师事务所给我实习的机会,尤其是在实习期对我予以了极大的关照,让我有机会参与各类案件的办理,尽快熟悉律师的实务操作程序,这让我有了开始律师理想的良好基矗也非常感谢主任和同事们的帮助和教导,让我认识、理解律师行业、也正慢慢的融入进律师行业;尤其是律师事务所有这么好的学习和相互交流的氛围,使自己的知识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从而更快地适应律师这一职业。实习期也接近结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对自己实习期工作的梳理和对未来执业的规划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师也不例外。虽然我在做律师之前有过四年的高校教师的工作经验,身上也沾染了许多自由知识分子的"习性",但是我对重新开始的职业规划的思路还是比较明确,那就是事事都要重新开始。早上提前到单位打扫卫生,下班之前一定将今天的工作做完,给被接待的当事人端茶倒水,主动帮助执业律师处理案件的细枝末节而从不计较报酬,这些每样都能圆满完成;勤勤恳恳、认真负责、小心谨慎、诚信做人,也样样都不能少。回过头来看这一年的律师实习期,我可以自豪的告诉自己,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实习律师经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细节决定成败。从避免法律文书中出现哪怕一个错别字,到装订打印材料是订书钉不能有一点偏差;从案例分析必须关注每一个细微的法律问题,到阅卷必须查清每一个事实情节,无不体现作为一名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虽然在从事律师这一职业之前已经做好了充足的思想准备,因此不会经历远大理想与律师现实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却很少停下来思考自己对于细节的关注程度,虽然知道自己在细节的处理上仍然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也很少进行总结。在这一方面,所里的同事给我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大家乐观积极的心态、融洽的氛围、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专业上精益求精的学习钻研精神……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我对细节的处理也更加到位,尽管这种转变是潜移默化的。
三、做"律师"
正如我在我的博客副标题中写到的,"漫漫实习路,我始终告诉自己我是怀揣着一种理想在做律师"。我自始至终都是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去经营,而不是将律师作为发家致富、满足自尊心的暂时的一项工作。
近一年的时间以来手机版,我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跟随所里的各个律师办理多种业务。在刑事案件领域,参加张姓被告人盗窃罪辩护,被告人被判缓刑;参加了抢劫罪等辩护,案件以被告人被判处缓刑告终;参加L姓被告人诈骗罪辩护,案件以检—察—院撤回起诉终结;参加C姓当事人保险诈骗罪二审辩护,案件以二审减刑二年判决终结。同时还参加了其他数十起刑事案件的阅卷、调查取证、书写辩护词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领域,参与代理了山东省第一例三鹿受害人索赔的民事案件,还参与了其他数十起人身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矿产转让合同纠纷的案件,已经熟谙于各类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诉讼领域,参加了数次法律顾问谈判,参加了L姓当事人诉某市国土资源局、某县政府、某县国土资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审。
诉讼经验的增加使我认识到,做律师最基本的态度是勤奋和认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师是典型的自由职业者,其实不然,律师不仅不是一个轻松的职业,而且还是一个充满挑战、需要付出艰辛的工作,独立、勤奋和认真是一个律师必须具备的执业态度。
四、做"好律师"
就像大学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师也是这样,每个律师走的路不同,每个律师给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师"与"坏律师"之分,不然何来净化律师环境之说呢。我想,既然把律师当作一项事业来经营,那么自然应当走一条规范的律师成长之路,尤其是对于我们年轻律师而言,这一点显得更为重要。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之下,我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培养自己的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虽然有11年系统的法律学习过程,但是在涉足律师行业之前一直停留在法律规范和法律理论的层面,并没有真正的接触实践中的法律。一年来,通过办理具体的律师业务,我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上的法律"与"实践中的法律"的差异。当然面对律师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加,面对越来越专业化的律师分工,我也确实确实的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匮乏。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培养自己终身学习的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2、诚信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在律师营销观念大行其道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律师却都忽视了这样一种道理:"真诚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营销方法。"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案源对我来说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终有一种意识,那就是"不能为了案源而案源",绝对不能做一个挑诉煽讼者。在采取非法律手段能够有效解决纠纷的情况下,绝不建议当事人采取法律手段。总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当视当事人的利益为先。
3、尽职处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庆幸自己能够接触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不论案件是哪一种类型,也不论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视同仁,尽职处理每一个案件。这不仅可以使我尽快熟悉各种类型的案件的办理流程,也使我积累了一定的潜在客户。给当事人留下认真负责的印象,我想在当事人今后选聘律师时会为我加上不少的筹码。
美国著名的上诉审辩护律师德肖微茨在他的小书《致年轻人的一封信》中谈到了一个话题,即"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观念里,"好律师"与"好人"是多少是有些矛盾的词汇。我也曾经参与过为杀人犯罪和抢劫犯罪的当事人辩护,对此也有了一定的感受。其实,律师作为辩护人,法律授予的职责就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出被告人最轻、无罪的辩护意见。从这个角度来看,在实践中,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发表一些在常人无法接受的观点,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师",也做"好人",并非价值选择问题,也非是否忠于当事人利益问题,而是个人从业道路的选择问题。
五、做"大律师"
大律师,算是我给自己的未来的职业规划。
一年来,自己参与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这帮助我扩大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认识,也让我更加坚定的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来经营。虽然通往"大律师"的道路充满艰辛,要面对无数的波折,克服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但是我坚信,"志存高远、脚踏实地",我必能开拓属于自己的"大律师"的天空。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12
非常荣幸,能捉住尾巴成为xx市第四批“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派出的实习律师。作为本批唯一一位被安排到xx市xx区xx实习律师,虽难免有些孤独,但充满挑战而富有意义的工作让我这一个月过得无比充实。
来到xx工作的第二天,适逢第五个国家宪法日,xx区司法局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我也踊跃参加并在法律咨询区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在xx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我被安排到了下属的中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中华司法所的工作更多是偏行政性的,诸如协助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安排其进行社区服务劳动。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为xx区人民法院招募人民陪审员。具体工作是对著名单逐个逐个的打电话邀请,这需要耐心的为电话的另一边解释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也许打十个电话才会有一个人会耐心的听完我说话,因为当我告知对方“司法局”、“人民法院”等词汇的时候,对方的语气就立刻变得局促不安了,甚至还有一位母亲问我是不是他儿子犯了什么事情。而等我说明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内容弄以后,就只能收获尴尬而不失礼貌的拒绝“不好意思,我没时间”。其实群众对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认知还停留在“官司缠身”、“是非之地”的映像里,普法之路依然漫长而艰辛,要依靠我们每一位“法律人”一步一个脚印的实现。
在完成中华司法所的工作之余,我也会前往xx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和另外两位xx的实习律师一起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记得一位60多岁的老奶奶,是一位交通事故伤者的护工,起初我以为是来咨询如何追讨护理费的,没想到她是替伤者前来咨询的,伤者是一位中年那男子,无儿无女,只有一位智力残障的妻子,同样无儿无女无配偶的兄长在同一起事故中丧生,虽有一位亲生姐姐,但年事已高,而其子女则对两位叔叔的遭遇置若罔闻。因伤者未获得任何的赔偿,又行动不便,她最终选择不再向伤者护理费,并希望帮助伤者获得应有的赔偿。了解详情后,我为老奶奶解释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向保险公司和肇事车主主张赔偿,并带着老奶奶去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处了解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宜。
通过参加这次“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让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律师这个群体身上背负的使命和社会责任,而在实体平台上工作也让我对我国普法现状有更清晰的了解,这些经历将对我以后的职业生涯有重要指导作用。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13
经过一个月的网络培训和两天的集中培训,作为一名即将步入律师行业的实习人员,我对于这个职业有了初步的感知,对即将从事的工作即充满希冀又有几分担忧,培训老师们说的每一句话,让我收获颇丰。
律师是一个受人尊敬的职业,正如老师们所说:这是一个精英行业。以前一直听人们说:律师收入高。但实际进入事务所后,才发现不是这么一回事,收入高的只是一小部分,整个律师行业的收入呈一个金字塔状,位于塔基的人才是大部分的。我在实习中也曾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为塔尖的那一部分吧!听了老师们的讲课,我猛然醒悟:自己或许想多了,想偏了。在律所实习的日子里,为前来咨询的每一位群众进行法律服务,每当看到离去时握住你的手,满脸笑容地感谢你的那一幕,我感觉自己找到了职业的幸福感。律师要有社会责任感,是的!这应该就是律师行业幸福感的来源吧!如果仅仅用钱来衡量律师,那太失败了,作为社会的精英行业,应该为这个社会尽自己的责任,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社会的和谐进步。
我曾对一位老师说:"我觉得自己的口才不是很好,这样从事律师行业不太好吧!"但是他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他告诉我:"口才只是你能干好这份工作的一个方面,作为一名律师,广博的知识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你口才好,如果法律知识不精深,你也是白讲。"马军律师在培训中说:"要做一名成功的律师,取决于多方面,法律知识以及其它各行业的知识。有的律师在执业后,把很多时间和精力花在一些娱乐上,不求在业务和知识上精益求精。这样的律师指能是平庸地过一辈子。"作为一名实习律师,马军律师的话让我感受很深。初入律师业,我们肯定是为生存而奔波,但是无论前路多艰,不要忘记学习,一名优秀的律师,不仅使一名人格高尚的.人,更应该是一名知识丰富甚至是渊博的人。
"律师应该耐得住寂寞。"这是极为授课老师都强调的,"耐得住寂寞",不是对月空叹,也不是郁郁寡欢。应该是在艰难的执业过程中,充实自我,超越自我,挑战自我。
律师在办理每一类型的案子,就必须熟悉这一行,以前说是三百六十行,但是今天,又何止三百六十行。办理医疗纠纷案,就得对医疗行业相关致知识了解;处理经济案件,还得对企业经营管理,产品工艺等有所涉及。可以说,活到老,学到老,但是到老也学不完。一名律师,要让自己的生命更加充实,要让自己的执业生涯更加顺利,唯有做一名学习型的律师。
"路在脚下,事在人为。"初入律师行业,我一时到自己的前路未必一篇坦途。但我相信,上天眷顾有准备的,眷顾勤奋的人。
我在路上,莫愁前路多艰!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14
做律师真的不容易。做个优秀的、业务精、人际广、受人尊敬的律师更难。
尽管自己选了刘春田老师作为导师,人大的教授,知识产权界的泰斗,但是现在想来我对知识产权其实兴趣并不大,况且经过和少鹏的一番探讨,我们一致认为我其实并不喜欢机械,以后做专利业务可能也是会力不从心,如果下功夫去学也不见得比别人优秀,最后做到平庸,实在是没有意义。尽管本科学工程可能会有一些优势,但是事实上本科工程的学习在我学习生活中的其他方面还是给我带来了不少的优势,工程思维以及对风险的控制能力等等。而证券法律业务,公司治理、股权激励、上市、并购、重组、发债、破产重整等等我似乎更加感兴趣一些,对于财会知识也有一定的学习兴趣。
对于整个证券律师市场来说,尽管在萎缩,而且竞争激励程度也比以往更甚,但是自己可以循序渐进,在这个行业里做好了,把国内市场学通了,再去做国外市场或者去如五矿等央企或者去证券公司以及商务部等政府部门,都是不错的选择。研二一年好好学习欧盟法律和英语,抓住一切机会去学习提高,同时学好财会和证券,加强社会活动,多与他人沟通,另外也要锻炼身体,多看杂志和报纸提高综合素质。寒假里可以尝试去法院实习,拓展一下家乡的社会关系。研三就去跟着张律师实习学习,下半年参加公务员考试(如果有好的职位的话),争取跟大项目,然后做两年,转行去其他,这个问题还需要多沟通。
(一)业务体会
1、营销推介
从事任何职业大凡都是如此,从区县以上的公务员到五矿集团的项目工程师,工作很多时候不仅仅是干出来的,而是“卖”出来的。当然,自身的业务能力首先要达到一定的水准,不需要太高太精但是至少各种场面和问题能hold住。作为公务员要能处理一般事务,能写的了好文章,能陪领导挡得住酒;做工程管理要有自己的技术,看得懂图纸,管理得了项目;做一名非诉律师业一样,除了过硬的业务本领,比如相关法律知识、财务知识、业务经验、处理问题的能力、与人交往的人际关系等等这些基本的素质外,也要懂得营销自己。
比如说做上市,非诉律师竞争如此激烈,大部分律师都能将公司上市说出个二五六来,能处理一般问题的律师业不在少数,更有能写得一手好文件的律师。除了在外语、财会、管理、经济等方面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以外,拓展人脉,敢于营销、善于营销自己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说,参加各种俱乐部、展会、论坛以及培训,不仅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充分展示,而且要适时的与相关主办方通过交流进行沟通、赞助、广告、推介等营销手段,更要善于在各种场合推销自己以及律所。所谓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真是言浅意深,知易行难,如何在处理营销中高调和低调之间的度的把握需要长时间的实践经验来累积,具体方式对每个人来说也是不一样的。
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要做好业务营销的相关辅助工作,比如发放宣传资料、名片,收集相关客户材料,以及在沟通交流时及时、准确的将律师、律所的优势、特点等宣传出去,从实习律师口中放出的信息也具有一定的可信度,这也要求实习律师要充分了解该律师事务所以及主办律师的.相关项目、业务经历和资质以及优势特点。正所谓,言未及之而言谓之燥,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瞽,如何把握,真真有些难度却值得去尝试。
2、项目准备
成功营销后便会慢慢的有一些业务来进行沟通、洽谈,这些业务沟通可能大部分是客户的一些试探性的咨询,如何将这些潜在的业务夯实,使之进入实质阶段需要在项目前期进行充分的准备。
在通过与客户的简单沟通了解客户、当事人的初步想法和愿望后要积极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以及与客户初步想法相契合的一些实践经验或者案例、资料。
作为实习律师,要及时将上述信息整理成文,并附录文件一起在业务进一步洽谈前发送给主办律师以供参考,同时在项目进场时能保证自己具有一定的信息储备,便于尽快进入角色,着手解决问题。
3、项目进场
经过上述准备,主办律师在同客户、当事人进行进一步洽谈的时候就会有的放矢,如果项目商谈合适就可以签署合同,同时安排律师进场了。
实习律师进场时,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如需住宿要带好必需用品以及名片等其他物品,记好相关地址、路线及联系人联系方式。进场后要及时与联系人沟通安顿,与相关人员交换名片,并尽量读出对方的名字和职务,如果没有带够名片要及时向对方致歉。实习律师进场后不仅要做好主办律师安排的各项工作,同时也要做好后勤以及复印等其他零碎工作,多动脑子,为主办律师的工作做好后备工作,而不仅仅是主办律师说什么才做什么。
律师实习心得体会 篇15
宋朝诗人陆游有诗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它表明的是理论知识必须要投入到实践之中才能有更深刻的体会。为了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我抱着期盼与激动的心情,走进了广东xx律师事务所,置身于真实的法律职业环境中。从七月份至今,我已进行了为期四个多月的实习。在实习的过程中,xx所的律师、律师助理和其他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在此,我整理实习记录,总结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并写下此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期间完成的主要工作
在xxx所实习所做的工作可以简单地分为业务工作和所务工作两大类,其中,业务工作即具体的案件承办工作是主要的部分。由于我加入的是金融部,所以我主要从事的是金融法、公司法以及涉外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但偶尔也会接受其他部门同事所交办的工作任务。具体完成的工作简要归纳如下:
1、案件归档工作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加入xxx这个大家庭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通过整理卷宗,我初步了解熟悉了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
2、非诉讼业务工作
所与许多大中型企业集团和政府机构建立了长效的合作机制,为其提供合同起草与审查、土地开发合作、股票证券、银行业务、法律顾问、商事谈判等非诉讼服务。而我所在的金融部就主要是处理非诉方面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律师办理了广州某旅游集团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广州某铝业集团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山东某公司股权收购、北京某汽车软件公司重组等具体项目。除此之外,还包括一些顾问单位的合同审查以及法律咨询等工作。
3、仲裁与诉讼工作
由于胜伦所在劳动法领域具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因此,我在实习期间也协助律师办理了一些劳动仲裁和诉讼方面的工作。除此之外,我也协助律师处理了一些商事合同纠纷,包括准备证据材料、研究具体的法律问题、和律师讨论诉讼策略等。
4、产品研发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参与了金融部资产证券化和新三板两大产品的研发工作。具体包括查询资料、整理法规、研究法律问题、提出修改建议等。
二、实习的收获与感想
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1、实习使我认识到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xx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
2、实习帮助我树立法律职业的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律师的工作是严谨和实事求是的,律师的思维是敏锐与辨证的。面对案件,律师根据自身知识和经验往往很快便能着手解决。而面对问题的分析讨论,律师更是滔滔不绝,有理有据。我观察律师的临场发挥,通过讨论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为了提高动笔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习惯将所见所闻所思记下来,有时也展开分析,这是为了树立法律职业的敏锐性和法律人思维。
3、实习对今后学习和工作的指导作用
一是严谨、辨证与恒心。严谨、辨证的法律人思维在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坚持的心态才能树立信心,取得成功。
二是发现不足,弥补欠缺。实习过程中无论碰到的是专业还是非专业领域,我都积极查找资料,虚心请教律师。同样这个方法也应该运用到今后的学习上,这对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三是切忌急功近利。虽然意识到学识上与经验上的欠缺,但也许是积累不足,我对有些问题始终找不到解决途径。我想学习上也一样,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讲究一个过程。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内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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