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喜欢的作文集锦15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喜欢的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喜欢的作文1
“失败乃是成功之母”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人生就像多彩的童话>故事,成功和失败都是不可缺少的点缀,有人说:“成功是鲜明的,失败是灰暗的。”也有人说:“成功是美丽的,失败是丑陋的。”可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有失败就有成功。
我听说过爱迪生的故事。一天,老师让每个学生做一张小板凳,当老师看到爱迪生交上来的那张小板凳时,便问他:“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个更差的小板凳吗?”爱迪生老实的回答:“有啊”,说着便把他做的前两张板凳拿了出来。后来爱迪生成了一伟大的发明家。失败是成功的垫脚石,它可以为成功积累经验,激励着我们前进。
我也有过失败的经历。那一次是我在剑桥少儿英语的一次小考,分数出来后与我想的分数相差很多,考了八十七分。可是我并没有垂头丧气,我想还有下一次小考那,我一定要努力好好学习,争取下一次得到老师写的三个字:你真棒。我用羡慕的眼光看着他们站在讲台上,我好想终有一天我也能上去,那该多好啊。终于又迎来了一次小考,我的分数是九十分,我惊讶坏了,太好了,我终于比>第一次考的好多啦。很快过了许多天,老师说:“明天我们开始期末考试,到后天就开家长会,前三名同学发一张奖状和一支笔,九十分以上的同学发一个本子??”
考试开始了,卷子题真难啊!我苦思冥想,终于冲破难关,顺利完成考试。后天到
了,第一节课,老师把试卷讲了一遍,九点三十分,许多家长过来了,>我的妈妈也来了。我高兴的对妈妈说:“妈妈,你知道我考了多少分吗?我告诉你吧,我考了一百零三分。”妈妈笑着走进了教室,老师说:“第一名贾祖昊,考了一百零三分,不错啊,继续努力。”接下来是第二名??放学了妈妈夸了我一路。
失败是种子,成功就是果实。失败是阶梯,成功就是顶峰。没有失败的教训,我的意志就没有那么的坚定;没有失败经历,我的斗志就不会为我的未来成功添彩。>这就是我的名言“失败乃是成功之母”,我把它当做我的座右铭,时刻提醒着我。
关于喜欢的作文2
格言伴随我们成长,个演讲跟着我们走个我们的一生一世。自古以来,爱国诗人曾挥笔洒墨,写下了不少格言,要问我最喜欢那句,我会告诉你:“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说起这句格言,往日的事情又历历在目:
那是我上三年级的事了,一天,我吃完午饭来到爷爷家,只见他正专心致志的在练毛笔字,我好奇地走上前去,只见爷爷正在纸写了“琴棋书画”四个大字,这四个大字刚劲有力,比打印还赢三分,我看得目瞪口呆,佩服得五体投地,暗暗立下了练习书法的决心。跟爷爷比高低。
刚开始,我练得十分认真,劲头十足,我天天坚持练,风雨无阻,书法一天天进步。爸爸非常高兴,特地为我买了一支精美的毛笔,还常常鼓励我,为我加油,为我鼓励。可是,时间一长,我就觉得枯燥无味,因此,我特别想放弃这个念头。当时,正是夏天,太阳好似一个大火球,炙烤着大地,在家里就像蒸笼一样,那还有心思练书法呀?每当练起书法,全身不到,全身不到两分钟就湿透了,我无精打采的,又不能不练,唉,苦啊!爸爸见状,教育我说:“孩子,做事要有主心骨,不能半途而废,虎头蛇尾。你既然想学好书法,就得下苦心,哪有不劳而获的事呢?不经过风雨,怎么见彩虹?如果你对书法一片热爱,就应该下功夫,把它练好,永不气馁的做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爸爸,心里不禁一亮:是啊,只有付出努力,才有收获,我不能放弃,就算输了,我也不放弃,因为我已经尽了力!我又重新踏上了勤学书法的光明大道。从此,操场上少了一个身影,一年四季,从不间断,手都起泡了,还继续练。终于,我的毛笔字得到了爷爷的好评,我高兴极了,心想:“能有今天的成功,是与平时的苦练分不开的。我已经经历了风雨,看见了彩虹,虽然没有战胜爷爷,但是我毕竟付出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战胜爷爷的,这真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啊!
如今,这则名言已经成为了我的座右铭,陪我度过了三年之久。时间的流逝,让我对这则格言更加深了。它永远告诉我:要想取得成功,就得吃苦,即使失败了,也无所谓,因为失败了也是英雄!
关于喜欢的作文3
《水浒》中有这样一个人物,他敢说敢做,有情有义,浑身黑,两眼红,猜猜他是谁?没错,他就是李逵。他闯过不少祸,惹过许多麻烦,还有些没头没脑、毛毛躁躁地把娘给弄没了,但他的心却是梁山伯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最单纯的,仅凭这一点,我都不禁要为他鼓掌。
大家还记得他第一次出现在书中的情形吗?“这黑汉子是谁?”“莫不是山东及时雨黑宋江?”那时的他,完全就像一个不识体面的孩子,冲着他的义士哥哥叫黑汉子,还口无遮拦的直呼其名,这看似很不懂礼节,其实也不正是那份童言无忌吗!从最初便好像已经奠定了基础,他只拜宋公明,只服宋公明,正如他自己说的:“生时伏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都说宋江有义气,李逵不也是一个肝胆相照的好兄弟吗?
“武松打虎”一直是大家津津乐道的故事,其实李逵也不比他差。“黑旋风沂岭杀四虎”,一读这标题,想必大家已经感受到了那磅礴的气势了吧。那舞动的朴刀仅仅是威猛吗?他使尽“平生气力”,这里面有多少后悔和苦痛啊!他掘土将母亲埋葬时大哭了一场,他的眼睛在流泪,心也在淌血啊!武松是醉后打虎,这说明酒的确能使人徒增信心,可它只是蒙蔽了人的意识;只有李逵与他娘之间那种血浓于水的亲情才是真实、汹涌的。读至这里,我的心也仿佛在同他一起呐喊与流泪。
“李逵抢将入去,提起斧头,便望罗真人脑门上劈将下来,砍到在云床上。李逵再仔细看时,连那道冠儿劈作两半,一颗头直砍到项下。”这便是让我印象极深的“李逵斧劈罗真人”。在很多同学看来,这段中李逵的性子可以说是鲁莽到了极点,但在我眼中,这些也都在情理之中。是李逵个人的过失,让柴进失陷高唐州,他心无城府,只是单纯的想请回公孙胜救出柴进,也正因为如此,他把敬重之人的性命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为此甚至可以不择手段,可在这同时,他就完全不把其他人乃至自己的生命放在眼里了。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可爱又可恨的人物啊!
“负荆请罪”在李逵身上也上演过一回。军令状在上,他倒也丝毫不害怕,听了燕青劝告,负着荆杖就在忠义堂上请罪。看到这里时,我却是忍俊不禁。即使是粗大的李逵,也会有害羞的一面,在众人面前,“只见黑旋风脱得赤条条地,背上负着一把荆杖,跪在堂前,低着头,口里不做一声。”真叫人哭笑不得啊!
鲁莽行事也罢,直率天真也罢,相信黑旋风李逵这颗天杀星在璀璨的天空中将永远散发出独特的光芒!
关于喜欢的作文4
喜欢晴天。没有理由的喜欢。
有时候走出学校会路过街角那家米米音像店,听到音箱里G.E.M的歌声时,我就会感觉周围那些擦肩而过的女生中就有你的影子,我揉揉眼却找不见。那天风很大,我终于没能听清你说的是不是再见。
也许我们内心都想疯狂一次,任性的告诉自己说爱情要有你才完整,却管不上结局。爱情里唯一不能懂的是没有规则,于是最疼的距离是你不在身边却在我的心里。当错的时候,可能连呼吸都是错。也许对的时间对的人是童话,错误的才是爱情,开始疯狂就已经是错了,爱情自己一开始就遇到了。
也许相遇早一步是意外,相识晚一步是你给的回忆太好。说好永远的,不知怎么就散了。幻想着和好的甜蜜,或重逢时的拥抱,那个时候会是边流泪边捶打对方,还傻笑着。该是多美的画面。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那是太难得的缘份。
人生就像一场舞会,教会你最初舞步的人,未必能陪你走到散场。每个嘴上说着不想恋爱的人,心里都装着一个不能拥有的人。如果能在某一瞬间爱上一个人,那会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相爱本来是场意外,上帝安排了意外,却没在意熟悉的感觉。也许,散场是注定好的浪漫。
你知道“钟情怕到相思路。盼长堤,草尽红心。动愁吟,碧落黄泉,两处难寻”,却不明白“一寸相思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更加不懂“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所以,我在这。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如果彼此出现早一点,也许就不会和另一个人十指紧扣。又或者相遇的再晚一点,晚到两个人在各自的爱情经历中慢慢地学会了包容与体谅、善待和妥协。也许走到一起的时候,就不会那么轻易地放弃,任性地转身,放走了爱情。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那是太难得的缘份。
“可不可以有一个人,可以看穿我的逞强,可以保护我的脆弱。他会在我的眼泪掉下以前,就用大大的手掌捂住我的眼睛,轻声说我的眼睛只有微笑的时候才是最好看。他会在我受到委屈的时候把我的脑袋按在他的肩膀上,告诉我在他的面前永远都不需要伪装坚强。你会懂么”。我知道这些。
想说,从第一次遇见你开始,我的心就像跌进了深深的湖水,有了荡漾却无法脱离。似一种甜蜜,好像幸福成了我们的本能。虽然我们变得比单身要愚笨,但却让我们拥有了从未有过的完整。于是,会习惯了你陌生的言语。迁就着善意的谎言。感觉到彼此近距离的微笑,然后淡淡的相思。祝福着你。
关于喜欢的作文5
蔚蓝的大海,容得下一切波澜壮阔,与天相接,水天一色。雨后青绿色的天,衬着大地的山清水秀,润泽田野。蝉鸣中的金黄色的原野,托着充满生机的万物。而我们,似是乡间石板路旁的几点野花,一丛芳草。
童年时,总是只会了学问的一丁点毛皮,就已经高兴地手舞足蹈,四处炫耀,仿佛自己就是这原野的独舞者。
班级第一名奖状、年级学霸奖状、年级第一奖状、区级数学第六名证书、市级二等证书,一张张的、有质感的奖状充实了我的童年,一声又一声的夸奖也百听不厌。但就是这样,这一张张荣誉成了最赖以生存的伪装,这一声声真心成了最危险的天使,她们用蔓藤缠住了我前进的双腿,使我在路边的杂草丛里睡了一个甘甜的觉。
某天下午,阴雨绵绵。灰蒙蒙的云朵密布了整片天空,滴答声与雨中青蛙奏起交响乐,但我并不躲闪。我走在校园的小花园里,芭蕉叶上的雨露滴在了我的额头上,过分亲昵地吻着我的额头。我有些厌烦,我径直走向了小花园最深处,摸到了一块湿软软但不泥泞的草地,坐下来。我的生活节奏已经被我的伪装完全搅乱了。
我侧着耳朵,一边静心欣赏着美妙的乐章,一边思索着繁琐的往事。这时,雨点并没有落在我身上了,我抬头看,是一个女孩子。女孩子生得很好看,最大的特点就是肉乎乎的脸颊上点着几点可爱的雀斑。她撑着一把粉红色的晴天娃娃伞,雨伞遮住了雨点。她先开口:你为什么在这里?我疑惑道:你认识我?她的脸上突然泛起红晕,回答:当然认识你,你是三班的赫赫有名的学霸呀。我苦笑了一下,拿起了手中的报纸垫在草地上,示意她坐下来,然后说:你也是来看不起我的么?嗯?当时我的眸子里一定充满了怀疑和不信任,她有些不知所措,慌乱地回答:是我猛地站起身,理智被情绪湮灭了。我发疯似的跑回教学楼,女孩在身后追着我跑,一边跑还一边叫着什么,具体的记不清了。梳理了情绪后,决定把失去的重新挽回来,虽然实力大不如从前。
多年以后,回想起这件事,总能让我有更深的感触。吐词不能达到本意,那又如何?
关于喜欢的作文6
临近春节的一天,大公鸡被装在一个两面开了圆孔的漂亮纸箱里,跟着爸爸妈妈、我和妹妹一起去外婆家。
一路上它特别安静,我既不能透过圆孔看到它的庐山真面目,也听不到它的叫声,只能想象着它威武的样子:它的鸡冠肯定红得像团火焰,身上美丽的羽毛像一件五彩的战袍,尾部墨绿色的羽毛又长又亮,末端微微垂下,形成漂亮的弧度。脚蹬金黄色的长筒靴,走起来威风凛凛,就像个大将军!
终于到了外婆家,我迫不及待地让外婆打开了箱子。啊,我的大公鸡很有自己的特色呢:它的体型不大——正适合跟我玩,连三岁多的妹妹也不会怕它。它的尾羽乌黑发亮,边缘带着一些橙色,不算长,甚至有些短,一根一根向上立着。它不怕人,也不啄人——尽管它不是最漂亮的公鸡,但却是我们最好的动物伙伴,我和妹妹开心地围着它转。
公鸡不爱吃米,却对青菜情有独钟。我们拿着青菜去喂它,只见它连走带跳地赶过来,马上把菜叶叼在了嘴里,拼命往里吞,可是菜叶太大吃不下。于是,它就一个劲儿甩头,想把菜叶甩断,还是没成功。公鸡毫不气馁,再次改变策略,用尖尖的喙牢牢叼着那片菜叶,在地上左一下右一下磨、啄,终于如愿以偿,弄碎了菜叶,享受起美食来。
它非常爱臭美,特别喜欢抖羽毛,有趣极了。只见它把脖子伸得长长的,颈上、身上的羽毛一根根直立起来,乍一看,就像个刺球,身形大了一半。凑近瞧,颈部细细密密的羽毛蓬开,就像一朵朵盛开的花叠起来套在了脖子上,从上到下,从外到内,颜色极富变化,有棕色、桔黄色、金黄色、淡黄色、桔红色,随着它抖动的动作,在阳光下流光溢彩。然而,没等我看得更清楚,它的脖子一伸一缩,羽毛又恢复了服帖的样子。
我家的公鸡还是个最勤恳的报时员。每天早上它最早打鸣,过了好几分钟,别家的公鸡才跟着叫上几声;它打鸣持续的时间最长,人家叫上三五声就没动静了,它能一直叫到我完全清醒,真是让我又恼又佩服。
公鸡给我们的假期带来了很多欢乐,真希望它能一直陪着我……
关于喜欢的作文7
我喜欢在春天的雨中漫步,凉凉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冰丝丝的,凉爽舒适。低头看那刚破土而出的嫩绿色小草,在雨水的滋润中慢慢成长,抬头看着高大的树,在雨水的冲洗下健壮、饱满。
我喜欢夏日的河流,在树荫下婉约动人。树影在碧波粼粼的河面上投下一层灵动的深蓝色,水面在阳光的照耀下,蓝莹莹地闪烁着,像无数光彩夺目的宝石。
我喜欢秋季金红色的落叶。在公园里,在街道上,随处可见,黄橙橙红艳艳的颜色讨人喜欢。我还要赞美它,没掉落的老叶,哪来嫩绿的新叶?
我喜欢冬天的原野,白色的天地。冬天的原野一马平川,白茫茫一片,放眼一看,完全没有边际,只有与天相接之处,掠过几片丝丝缕缕的白云。
我喜欢山。像巨人一样的山,经过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从不倒下的山,它像个年青力壮的小伙子,凭着坚定的决心,屹立在天边,一动不动。
我喜欢风。当风轻柔的拂过我的脸颊,像慈爱的母亲用手抚摸着我。当风吹过,小草、花儿、小河、绿树它们就睁开了眼睛,欢声笑语乐不可支。
我喜欢美丽的星空。寂静的夜晚坐在院子里,抬头望星空,蓝黑色的夜幕中皓月当空,黄灿灿的,闪烁的繁星撒满天穹,可爱的小星星眨着水灵灵的大眼,亮晶晶的。不知是谁衬托谁,总之,漂亮极了。
我喜欢我还没认识的朋友。喜欢面向黄土背朝天勤劳而又踏实的农民伯伯;喜欢为人们服务的售货员阿姨;还喜欢为民除害的警察叔叔;喜欢全国各地的同龄人……
我喜欢过“中秋节”。和家人一起吃饭,品月饼,赏月亮,一家人有说有笑,边玩边吃,有趣极了。一大家子人在一起,无比亲切,温暖、甜蜜的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
我还喜欢绘画。拿起手中的画笔,画出鲜艳的花朵、金灿灿的太阳、鸣声上下的小鸟,画出生活的美好、未来的向往、世界的精彩。每当一幅画完成,我心里就有一种成就感。
我喜欢同学,喜欢出其不意的时刻轻轻地拍打她的肩膀,当她反应过来,我便与她问好,结伴而行。
……
我喜欢大自然,我喜欢生活,我相信这些喜欢能让我心情愉悦,做一个乐观向上的人!
关于喜欢的作文8
人生在世,他人永远是水,而自己是鱼。即使能在水中自由游弋,也不能融于水,更不能与水合一。每个人都会有无法分担的痛苦,无法共享的快乐。
这时,香茗在手,你发现了一本书,身外世事繁芜便如潮水般退去,只坦露出心灵的沙滩被海水冲刷过的痕迹,一种腋生双翼的感觉油然而生。
在书中,你俯察品类,仰观宇宙,巨龙缩寸,豆芥巨观。心中小小的寂寞烟消云散。所以,我要借读书来比喻葱茏的爱和幸福,我要借读书来比喻浓雾后的一盏明灯,我要借读书来比喻未曾企及的智慧。
读张爱玲,读她抑郁的年华,读她的美丽与苍凉,读她千变万化的笔下的传奇,你便读到了葱茏的爱与幸福。“在悄然而逝的时光中总会有一些珍贵的东西让人高兴一上午,一生,一世。”
爱玲用这样一句话启迪了读书的真谛。越读爱玲,你便越会觉得她笔下人物的爱和幸福是如此真实。可流水无情,纵然落花有情,爱玲离开我们已有80多年了,整整一轮的生命时差让一切物非人非,可唯有她的爱和幸福亘古不变。
读鲁迅,读他世间最硬的脊梁,读他的匕首与投枪,读他的呐喊与彷徨,你便看到了浓雾后一盏明灯,永远在前方指引方向。
先生之文,震古撼今,直到今天仍在不懈地激励着我们。远远看见先生在小阁楼里眉头紧锁,奋笔疾书,这世间仍是浓黑的非人间,小阁楼的光冲破一切迷雾。“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
路。”你告诉我们仍存在希望。“目前的造物者,还是一个怯懦者,他暗暗地使人类流血,却不敢使血色永远鲜浓。”你给予我们警告。读鲁迅,你会拥有前进的方向与不竭的动力。
读泰戈尔,读他高深的智慧,读他的诗意与自然,你便会得到高深的哲理。是他为亚洲获得了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是他为印度人民开启了一扇通往世界的门。
“如果你因错过了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会错过群星了。”东方的智者,历久弥新的智慧,无论是艰难或困苦,泰戈尔始终用他的智慧告诉人们如何面对。
我开始了解渡越沙漠者望见绿洲的欢喜,我开始了解飘洋过海的人望见无名岛屿的欣喜,我开始了解久居繁。
芜中的人望见书本时的幸福。
关于喜欢的作文9
同学们你们知道电路是什么吗?编程又是什么?图灵是谁?图灵密码又是什么?这些问题恐怕大家和我一样都不是很了解吧!现在我们带着这些问题去开启这有趣的一课吧!
上午,我们进行了理论知识的学习。我们先了解了人工智能(AI)的发展历史,认识了被称为“计算机科学之父”的图灵。他在二战时期帮助英国获取了德、意等国家的信息,为英国赢得二战胜利立下了汉马功劳,是一位让人钦佩的大英雄。接着,我们还学到了一些有趣的知识,比如人体电压最高只有36V,而一节5号电池又有1.5v,可家庭电器的电压居然有280V或以上,这些都让我太兴奋了!
如果上午的理论知识帮助我打开电路知识的大门,那么下午的.实践操作则是让我走进了编程世界的探索之路。
我们先认识了电路板、杜邦线这对好兄弟。电路板身上有许多可以接上杜邦线的小孔,它们还有两个特别大的孔,就像两只大大的眼睛,闪闪发光地盯着我,似乎在对我说:“嘿嘿,快来接我吧,我可有用处了!”老师说,这对兄弟分别是用来接电脑和电池的。杜邦线则更有特色,它们根本不像普通电线那样麻烦,只要接对了位子就可以正常开始工作了,真是太有趣了!
可是,这对兄弟发生短路和断路时,它们就不太给力了。当短路时,电路或电路中的一部分被短接,很容易对电路造成损坏或损坏元器件,更严重时也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当断路时,由于电路没有闭合,不产生电流,所以不会损坏器件,只是电路无法运行了。
了解了这些知识后,才可以正式进入编写程序。当给LED灯编程序的时候,我们只要把主程序和发光程序接在一起就可以了。可是呼吸灯就没这么轻而易举了,它不能吸得太慢,呼得太快,也不能吸得太快,呼得太慢,而要适中。我经过多次实验才发现它需要间隔2格,才能让它“呼吸”的恰到好处。虽然过程很难,但是做完后看到自己的成果,还是非常得赏心悦目!
今天的学习已经突破了我原来对书本知识的了解,让我对电路和编程有了新的认识,这是多么有趣的一课呀!
关于喜欢的作文10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了,今天我为大家推荐的是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一本,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本。相信看了我的推荐,你也会迫不及待地想读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11年前,伏地魔的势力十分强大,他杀死了许多人,然而,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却把他赶走了。11年后,哈利·波特加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遇到了两个最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当一场灾难即将降临时,他们得到了消息,突破重重困难,拿到了魔法石,化险为夷。这是一场智慧与勇气的大比拼。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运用智慧和不怕困难的勇气战胜了邪恶,赢得了胜利。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被团结协作、舍己为人的精神所震撼。《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哈利和他的好朋友们要想取得魔法石,最后一个关口是下赢国际象棋,其中巨型棋盘上演绎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棋局,令人印象深刻:当白王后将它没有五官的脸转向罗恩时,罗恩决定牺牲自己,只有这个办法了我必须被吃掉。不行!哈利和赫敏同时喊道:这是下棋。罗恩厉声地说:总是要做出一些牺牲的!我先走一步,她就会把我吃掉你就可以把国王将死了,哈利!可是你到底想不想去阻止斯内普?快点,如果再不抓紧时间,他就把魔法石拿到手了。哈利不再犹豫了。罗恩就这样自愿充当了弃子,引开王后,哈利乘机将国王将死,从而获得胜利。简短的文字描绘了一场活人的对阵,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到了金戈铁马的战争残酷,但又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们之间的团结协作、互帮互助的深厚友谊。此外,它还给了我许多帮助,有一次我在参加国际象棋比赛时,其中一盘棋非常焦灼,我不知道该怎么走,看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急得满头是汗。突然灵光一闪,想起来这本书上巨型棋盘的对局,于是我便由弃马将后引开的局面改成弃象将对手的马引开,最后取得了宝贵的胜利。
如果你喜欢国际象棋,我推荐你看这本书;如果你喜欢探险,我推荐你看这本书;如果你想感受魔法世界的魅力,我还是推荐你看这本书;如果你想体验文学的博大精深和英国文学的魅力,我仍然推荐你看这本书。怎么样,你动心了吗?
关于喜欢的作文11
本是阴天,后来下起了小雨。11月11日,这是个特殊的日子,我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这个师妹,但我心里却毫无准备的有了这样一个师兄。他和我一样,都学习临床医学,但自从第一次遇见他后就很少能看到他的身影了,我很想知道他的手机号,很想找些理由加他的。可是,我什么也没有做,我没有勇气,我渴望却害怕迈出那一步,迈出那一步是海阔天空,还是万劫不复?没有人可以回答我。
想念就这样无法阻挡的泛滥开来。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的讲着物理学,但我却不知道它跟医学到底有着怎么密不可分的联系。良久,我才发现自己的思绪早已飘到一个人身上。想念他微笑的样子,想念他深沉的双眼,想念他俊朗的脸庞,想念他高大的背影。我的脑子里仿佛全装着他,我从来没有这样疯狂地想念过一个人。放学了,我故意从男生公寓经过,只希望能与他碰面,哪怕这样的机会很渺茫。我只想看看他,看看他微笑的样子。师姐说他性格内向,但发起脾气来很吓人。我很想知道这样一个外表安静的人发起脾气来会是怎样的情形。
入夜,我一个人带上那本厚厚的《内科学》坐在异常安静的自修室,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上,我塞上耳塞,翻开课本。这时,Beyond的声音又飘出来:“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再次泛起心里无数的思念,以往片刻欢笑仍挂在脸上。”
半个小时过去了,那原本翻开的课本还在看着我。其实,我根本就无法静下心来看那些让人头痛得医学文字。每天,繁重的学习任务铺天盖地向我砸来;每天,我走在必须面对的分叉路,我独自感伤,独自彷徨,看那些匆忙的身影穿梭在绿荫校道,看那些麻木的脸孔快乐的笑着,做着自己不一定想做却一定要做得事情,过着自己不一定想过却不得不过的生活。我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就这样,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爱总是让人哭,让人觉得不满足,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
关于喜欢的作文12
我很喜欢狗,说不出原因。
从我记事起,我家就出现了一只狗,它叫欢欢。它长有一身灰色的毛,干净又整齐,这可能也是我到现在这么喜欢灰色的原因吧。它不高,也不是最可爱的,可却是我最爱的,它陪小时候的我度过了许多个四季,带给我许多快乐。它会在我放学的时候主动跑到家门口等我回家,比我妈还积极,看到我后,就会开始一段舞蹈,一边摇头一边摆尾,还用头撞我,把脚放在我的脚上,我也就差没把书包让它也给我背回家了。
可好景不长,在一个安静的晚上,它被车撞了,车的铁零件直入了它的头部,很深很细的圆柱形伤口,与血一起流下的,还有它眼角微微下落的泪,它坚持从马路上被车拖回了家,直到看见我们后,才安静地死去,没有叫也没有动。
后来,我们家又相继养了许多狗,带给我的感觉都不一样,我还是忘不了欢欢,时常幻想着它还会重生,也许那朵云就是它,也许它正在天上看着我,也许我还是会认真的对待每一只小狗,它们的可爱各有不同,我相信它们是善良的,它们是有情感的,我会与它们讲话,给它们唱歌,甚至哄它们睡午觉,当然,那都是小学的事情了。
又有一天,一只神奇的狗狗来到了我家,据人称,它好像是一只阿拉斯加雪橇犬,从它小时候就很胖,它被取名为仔仔。它很疯狂,每逢夏季,只要我们把系它的狗链子一解开,它便会拼尽全力从前院飞奔到后院,跳进那装满水(我妈准备洗菜用的)的大盆子里,给自己来个大冲澡,可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正在享受冰凉的它看见拿着武器的妈妈便会跳起来,又从后院完美地绕过我妈奔像前院,可它没料到的是,路程很坎坷,由于它的全身是湿的,所以走在瓷砖上会很滑,何况它是用力跑的,这时便会上演一场真正的狗啃泥,摔时还夹带着与它的嘴碰撞的声音,清脆明亮,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它离开我们家的原因也很特别,它因为经常喜欢去咬别人家的鸡吃,而我们每次都要给别人赔钱,再就是它特别喜欢跑到别人家去找别人的母狗玩,去找它回家时,它便会跟我们开启捉迷藏模式,当我们找到它时,它便会背朝地,四脚朝天地看着我们,令我们哭笑不得,我爸在我上学期间把它卖了,具体卖到哪了,干什么去了,我也不知道,总是想着还能再遇见它,就好了,即使已经成为了别人家的狗。后来我爸给我说,把它卖了的那天,我爸把后备箱打开,它居然以为是带它去兜风,想都没想就跳进了后备箱
每一个生命都值得被尊重,看着网上传的那些虐狗人士,真是枉费了义务教育,可以不爱,但别伤害。
关于喜欢的作文13
从小到大,记忆当中,父母总是在告诫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样子”。站要有站的“样子”,坐要有坐的“样子”,吃要有吃的“样子”,学要有学的“样子”……
何为“样子”?儿时不懂。久而久之,渐渐明白:父母让我们从小做事有“样子”,就是给我们“立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实,生活中处处需要“样子”。记得刚上小学二年级,老师说:写一手好字,是学好语文的基本功。随后,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田英章字帖》做“样子”,让我照着练字。果不其然,天天坚持,练了一个暑假,我的字大有长进。开学时,我交作业,老师看到我写的字大吃一惊,赞不绝口。我真的很感谢田英章老师字帖的好“样子”。
如果细心观察,我们的生活中不乏好的“样子”。爸爸在电脑前认真工作的样子,妈妈在灯下专心读书的样子,爷爷和棋友在棋盘前对弈的样子,奶奶上课前认真备课的样子,老师在课堂妙语连珠的样子,同学在运动场生龙活虎的样子……这些样子,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记得参加一次钢琴音乐会,我发现了一位中学生琴友,一首《大鱼海棠》,让他弹得那么投入。随着乐曲的节奏,他一会儿稍稍侧着身子,把头俯向琴键,好像在倾听鱼儿的丝丝细语;一会儿微微直起腰来,把头仰起向上,似乎在讲述着凄美的奇幻故事……他的手指在黑白琴键上熟练地划动着,行云流水般的乐曲从琴键中传出,平稳、舒展的节奏,把人们带到了遥远而圣洁的意境。他似乎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完全陶醉在优美的琴声中。舞台背景的画面上,时而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时而是水中遨游的鱼儿……他弹琴时陶醉其中的“样子”,让我久久难以忘记。
还记得第一次翻开《中国少年作家》的教材,眼前忽然一亮,我发现了很多学友的佳作,优美流畅的语言文字,曲折精彩的故事情节,妙笔生花,文采飞扬,文章能写成这个“样子”,真的叫我佩服。我开始认真钻研写作,从“知之”到“好之”,从“好之”到“乐之”。乐,源于以我之手、写我之心、抒我之情。现在,每当我翻开自己的作品专辑,看到自己心血凝成的一篇篇文章,真的很感谢作家班学友们的“样子”!我常常感叹:是生活中多彩的“样子”,才构成了我们多彩的生活啊!
在我的眼中,好的“样子”,就是“榜样”。人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有榜样才有目标,有目标才有动力,有动力才有希望。人生,就应该是我喜欢的这个“样子”。
关于喜欢的作文14
要问谁最值得我喜爱,我会毫不扰像地告诉你——我的小妹妹。
妹妹是我舅舅家的孩子,今年4岁了,长得十分可爱。她梳着短发,长长的睫毛下面,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总闪着好奇的光,似乎对什么都感兴趣。她那樱桃似的小嘴经常会像连珠炮一样地冒出这样那样的问题:为什么有白天黑夜啦;为什么有树啦……她的问题多得出奇,当你耐心地给她解释了之后,她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使你也感到了无限的欣慰!
有一次,我去她家玩。吃完饭,我俩便兴致勃勃地看起电视片《人与自然》来,当她看到电视里有人在用枪打老虎的情景时,她问:“为什么人用枪打老虎?”“因为人要吃老虎肉,要用老虎皮卖钱。”我答道。“人太讨厌了!”“咦?人是怎么变出来的?”我扑味一笑,说:“人不是变出来的,是猿猴进化来的。”虽然她不懂什么叫“进化”,可还是在问:“严(猿)猴是怎么来的?”她那连珠炮似的问题又来了。“这……”我答不上来了,她不死心,又问妈妈。最后终于在爸爸那里拿到了答案。瞧她那得意劲,好像谁都没她强似的。
过了一会儿,我看见妹妹独自坐在床上,把袖子卷起来,正聚精会神地看着左手腕,嘴里还自言自语地说着什么。我悄。悄走过去,刚想看个究竟,不料妹妹却迅速地用右手捂起左手腕,大声嚷道:“不让采薇姐看!”我一看她这种样子,便故意拉长声调说:“你不给我看,我也知道!”妹妹果然信以为真,她娜开右手,伸出左手腕,对我说:“姐姐,你看。”噢,原来妹妹在左手腕上画了一块手表,上面分针、秒针、数字、表带清晰可见,只不过不很规则。我指着那块“表”问:“妹妹,这是什么呀?”“是我的手表。”妹妹天真地说。我故意逗她说:“告诉姐姐,现在几点了?”妹妹看看手腕,一本正经地说:“8点10分。”我听了,哈哈大笑。她莫名其妙地望着我,好像在说:“你笑什么呀?”我对她说:“妹妹,现在不是8点10分,是11点。”我指着她手腕上的“手表”对她说:“这是你画的,不是真手表,知道了吗?”,她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扬起小脸,又问我:“你说手表上的针为什么会走呀?”看着她天真可爱的样子,我只好找妈妈来给她解答。
瞧,这便是我最喜欢的那个爱问问题的小妹妹,你喜欢她吗?
关于喜欢的作文15
一说到螃蟹,大家一定不会陌生,被它夹过的人也许还会感到害怕,它的钳子可不一般,夹一下就够你疼的。可是它却是火锅店的一种美味佳肴,味道特鲜,但去火锅店花费太大。如果你学会了我的绝技--生蒸螃蟹,你就可以花很少的钱,吃到难得的美味了。
取几只大螃蟹,全部去掉一只大爪,这样便于洗刷。你只需紧紧抓住剩下的那只大爪,它就别想夹住你了,不过,取下的那只大爪别丢了,一会儿和螃蟹一起蒸熟后,吃起挺香的。洗刷时可别把背壳给它剥了,必须保留下来。这时你一定会想:不剥壳,螃蟹的脏东西怎么除去呢?我这儿暂时保密,你看完文章自然就明白了。
洗刷完毕后,取个大铝锅,倒上半瓜瓢水,放上蒸格;接着就把螃蟹一个一个地放在蒸格上,如果它们爬来重在一起,把它们蒸死后,要把它们分开。不这样就不易蒸熟。如果不要开的话,恐怕不是“生蒸螃蟹”而是“生螃蟹”了。
为了节约时间,在蒸螃蟹的同时,就可以配制调料了。
取来一个大碗,首先舀小半勺海椒面在碗里,可别太多了,不然你嘴里吐出火来不要怪我。然后再放小半勺熟清油、醋和二到三勺酱油,再放适量的食盐、味精,用筷子搅匀。最后把切碎的葱、芫荽子和蒜泥、姜末放入,调料就算制作好了。
调料配好后,螃蟹也基本上可出锅了。
出锅的螃蟹背壳是黄红色的,像穿着盔甲的士兵。如果颜色还不是黄红色的活,就需再蒸四到五分钟,不然吃了就会拉肚子的。
螃蟹的吃法也非常有趣,首先把腿尖折来丢了,不折就可能扎了你的馋嘴。然后再把背壳剥了,当你剥下背壳时,你就会惊奇地发现螃蟹的脏东西全部都粘在了壳上。这就是前面我讲的不剥壳而除脏东西的秘密。剥下背壳后,剩下的就是螃蟹白白净净的嫩肉了。用它蘸上配好的调料,吃起来真是又香又脆,中间还掺了软绵绵的海鲜味儿、甜味儿、酸味儿,差不多是百味俱全了。
你照我这个方法做,味道一定不比火锅店的差,叫你吃了一次还想吃第二次。如果你觉得没学会,我可以当面做给你看。让你亲眼目睹本师傅的绝技--生蒸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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