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服务合同合集6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咨询服务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咨询服务合同 篇1
立合同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西安天富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 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 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 e-mail )。
2.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________/季 送一个月
2.金卡会员________/季 送一个月
3.贵宾会员________/季 送一个月
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四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
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
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____% 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共计________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立合同人: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服务合同 篇2
会员: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就证券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证券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e-mail)。 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1.短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2.金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3.贵宾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_______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免费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___%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证券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
(二)甲方的证券投资行为,是甲方与证券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证券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证券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证券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按照____________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共计_______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项: 股市行情波动起伏,为确保会员利益,提高股务质量,请所有会员每天上午_____:_____—下午_____:_____务必打开手机,因为我们可能通知您买卖股票。如果执行完我们的操作指令后,请尽快回复短信或来电告知我们具体的操作结果以便我们能及时跟踪服务,确保您的利益。
汇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汇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餐厅为甲方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的形式、期限和主要事项
1、服务形式:乙方负责组织、管理本公司员工在乙方餐厅内,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自负盈亏。
2、服务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服务对象:甲方全体员工。
4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5、供餐服务时间、消费结算方式:
(1)甲方员工自行到餐厅用餐,供餐实行明码标价,甲方员工持餐卡购买。
供餐时间:
早餐:7:00至8:00;午餐:12:00至13:30;晚餐:17:30至19:30
(2)乙方为甲方所有员工统一办理餐卡和充值。
(3)餐卡内金额只限于在乙方餐厅内就餐、小卖部消费。
(4)乙方餐卡初次办理不收取工本费和任何押金。甲方员工应妥善保管卡片,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如需要补办应交纳卡片工本费人民币贰拾元整。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管理、经营餐厅,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管理本公司派驻的员工、原辅料的采购、餐厅管理制度的制定等。
(2)乙方有权要求用餐人员遵守餐厅用餐秩序,维护餐厅卫生。
(3)乙方有权拒绝为在规定的用餐时间外用餐的人员提供服务。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餐饮服务中,应严格执行;、;以及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杜绝食品卫生事件的发生。
(2)乙方派驻的员工应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3)乙方应在餐厅中配备餐厅主管,负责餐厅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乙方员工的需求,及时处理乙方员工的投诉,组织员工改善服务,提高用餐人员满意度。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是否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餐厅的卫生、食品的质量、进货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将就餐人员的正当意见和投诉向乙方反映,要求乙方协调处理。
(3)甲方有权就在用餐时间外需临时加餐事宜同乙方协商处理。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关于甲方的安全、环保、卫生规定的培训。
(2)甲方用餐人数在增减在十人以上时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调整。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
(1)项约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
(1)项约定,造成食品安全、卫生事件的,经卫生部门认定属乙方责任的,应按《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
(1)项约定,在提供的食品中发现头发、线、菜虫等一般异物,乙方应重新提供一份等值食品或退还餐费。如在同餐次同一菜品中多次发生类似异物,甲方应立即停止该食品的售卖,并向甲方做出书面整改意见。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第
(1)项约定,在提供的食品中发现苍蝇、蟑螂、蚊子、玻璃、金属等严重异物,甲方应立即停止该食品的售卖,并向甲方做出书面整改意见。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约定,无故终止本合同应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10000元。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约定,无故终止本合同应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10000元。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第
(2)项约定未提前通知乙方,使得乙方不能及时调整供餐造成甲方员工无法用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乙方收入减少的还应予以补偿。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2、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签的优先权。
2、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4
本合同由委托咨询者 (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咨询方)为另一方,双方就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1提供的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 2咨询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包括: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服务。
第二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修改及终止
2.1本合同从 签订之日起生效。
2.2咨询方按本合同1.2中所列要求表完成咨询服务。除非双方协定在商议条件下延长服务,本合同应在合同履行之日起 60日后,或至服务全部完成时终止,先到者为准。在合同终止或期满时,双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终止。
2.3任何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在终止日期之日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本合同由委托方提出终止,须支付咨询方项目终止之日之前所有工作的咨询费用及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4除非双方签署有书面修正意见,否则,不能对合同及其附件进行任何变动和修改。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报告及咨询服务需要的其他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3.2对于本合同项下咨询方所履行的服务,委托方将以本合同第四条中所提供的方法向咨询方支付。
3.3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报告。
3.4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咨询服务工作都应由“委托方”检查,并得到它的认可。咨询方要对咨询服务的工作量、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3.5咨询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咨询方因付出专业服务而已收到的合同付款之内,并将在本合同第7.2条规定的保证期满后解除。
第四条价格与支付
4.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币种) 元 (大写: )。
4.2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和培训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地和委托方所在地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咨询方因服务发生的杂项费用,包括差旅,通讯,餐费,交通等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3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银行以支票方式支付到咨询方的帐户上或现金支付。
4.4付款在委托方收到咨询方提交的材料后
4.5收到委托方的付款后,咨询方应在天内签发标明相应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
4.6若委托方同意付款但未能按照上述条件付款,则咨询方对应付金额按每月1%的费率收取滞纳期费,并暂停后续阶段服务直至受到委托方上述付款。
4.7如委托方拖延付款,咨询方有权延迟或终止合同剩余咨询服务。
4.8如咨询方提供的服务与本合同要求不符,委托方应当立即通知咨询方,咨询方应在委托方指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服务,并不向委托方另外收取费用。咨询方对本合同的违约或未执行的责任应限于根据本合同己支付咨询方之酬金范围内。由于对咨询方的服务不满而终止合同时,委托方仍然必须按合同规定付清咨询方己提供之合格服务的酬劳。
第五条保密
5.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
5.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5.3一方和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条保证
6.1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
6.2公正和信用。双方将公平地对待相互所享有的合同赋予的.权利,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证本合同的实施。故双方一致表示,希望本合同在相互间公正实施、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第七条 咨询报告的归属
7.1所有提交给委托方的最终咨询报告属于委托方的财产,咨询方对该报告不应泄漏或利用。
7.2咨询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所指的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但未经委托方的书面同意,咨询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第八条 转让
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条 争议及解决
10.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司法裁决解释和执行。双方当事人应全力友好地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10.2双方之间如不能友好解决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
第十一条 语言和标准
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托方和咨询方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咨询方给委托方的资料、文件和咨询报告等均采用中文文字。
第十二条适用的法律
12.1本合同的法律含义、效力、履行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3.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3.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用中文文字写成,如有出入,以中文合同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服务合同 篇5
第一部分 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实施地点:______
工程总投资: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______ 监理人:(签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第二条 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集成商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4.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第四条 监理人的权利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信息系统工程的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信息系统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集成商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事先向委托人报告,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设备和工程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集成商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集成商停工整改、返工。集成商得到监理项目组或委托人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6.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合同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第五条 监理人的义务
1.保证自签订本合同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时止,始终、不间断的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监理质量,按照监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理业务,保证不发生质量问题。
5.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项目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项目组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6.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7.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和设计人、集成商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条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实施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七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监理人对集成商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委托人或监理人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提出赔偿的一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对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经双方协商,适当延长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支付监理人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十一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经双方协商后应适当增加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也应予以延长,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十二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集成商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否则委托人有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权利,并且由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在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其费用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八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项目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集成商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第一条 本合同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人应在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四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项目组提供如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咨询服务合同 篇6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xx年月日订立。
一、专项条款
1.1.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专家或法律工作人员,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案件)为:孙孝进工伤认定赔偿纠纷
1.2.代理权限
委托人授权甲方的权限为:代为诉讼;代为进行和解;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收取法律文书;代为行政复议;
1.4.服务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法律服务费,费用总额为元。
1.5.费用支付
1.6.1.法律服务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二、一般条款
2.1.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员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责,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乙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3)不得超越乙方授权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5)甲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办人员应当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2.2.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3)如乙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按照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3.滞纳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2.4.保密责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乙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乙方秘密:
a.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
(3)甲方和乙方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5.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赔偿额为本协议项下服务费总额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提出有违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发现乙方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2.6.不保证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2.7.争议的解决
(1)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乙方可以直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合同有效期
2.9.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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