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时间:2021-11-01 19:03:09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文集合10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文集合10篇

货物运输合同 篇1

  按照运输工具的不同,货物运输合同可分为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管道货物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货物运输合同。

  一、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铁路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通过铁路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铁路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承运人是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主要是指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和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国家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和铁路分局。铁路站段不是铁路运输企业,而是铁路运输企业的基层组织,它只能以铁路局或者铁路分局的名义进行运输生产活动。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就是把货物交付铁路运输的人。它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收货人是指在到站领取托运货物’的人。收货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收货人虽然不参加订立铁路货物运输合同,但他们与所订立的合同密切相关,也享受合同中的某些经济权利,也要承担由合同带来的某些经济义务。

  根据货物运输组织方式的不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可分为整车货物运输合同、零担货物运输合同和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三种。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除具有一般货物运输合同的特点外,还具有计划性很强的特点,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受国家计划的制约,大宗货物运输受年度、季度和月度运输计划的制约,其他货物运输受运力和其他条件的限制,也要有计划地进行安排。

  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所谓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明确公路货物运输的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承运人应将承运的货物经公路从一地运至另一地,托运人应按规定支付相应的运费。

  在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货物的一方为承运人,是指从事公路货物运输并与托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经营者。它可以是公路运输企业,也可以是从事公路货物运输的其他单位和运输个体户。承运人有时可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所谓缔约承运人是指参与签订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是指接受缔约承运人委托从事运输的人。托运人是指托运货物的一方或指与承运人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它可以是承运人以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除了承、托运双方外,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一般还涉及收货人。收货人是指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指定提取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即在目的地接收货物的人。因此在一个完整的货物运输合同中,往往要涉及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三方当事人。但在实践中,在不少情况下,托运人和收货人是同一个人。

  三、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水路由一港(站、点)运至另一港(站、点)的合同。水路运输的承运人必须是经营水路货物运输业务,并持有营

  业执照的我国远洋运输企业、沿海水运企业、内河水运企业和个体水运专业户,托运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公民等。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货物重量和体积的计算有其自己的特殊方式。整批货物的重量由托运人确定,承运人也可以进行抽查。散装货物重量,承运人可以通过船舶水尺计算。货物按体积计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应提出重量和体积。

  (2)合同履行期限受自然条件(气候、水情等)的影响。合同履行期限通常包括起运港发运时间、每一换装港时间和运输时间。由于自然条件因素所造成的误时,不计算在运期之内。

  四、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是指航空承运人使用航空器,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收货人,托运人支付货物运输费用的合同。航空货物运输的承运人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实施货物运送的人,主要是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代理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邮件或货物的企业法人。托运人是指要求使用民用航空器运送具备托运条件的货物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公民个人;收货人是指货物通过民用航空器被运送到指定地点后,提取货物的人。收货人可以是托运人,也可以是托运人以外的第三人。

  五、管道货物运输合同

  管道货物运输合同是指从事管道运输业务的承运人和托运人签订的明确运送货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管道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具有单一性,并且管道运输合同的货物种类也比较少,主要限于气体和液体类货物,如石油、天然气等。

  六、货物多式联运合同

  货物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的承运人以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管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货物多式联运合同具有的特点是:

  1、承运方由两个以上采用不同运输方式的承运人共同构成,合同对这些承运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2、支付运费的总括性。托运人将全程不同运输阶段的费用一次性支付;

  3、对于多式联运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毁损,承运人负担连带责任。当没有过失的承运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有权向造成损害的承运人进行追偿。如果数个承运人之间无法分清过失,则按各自所得的总运费的比例分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水路运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一切营业性的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水路运输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联户)船民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以及水路运输企业与个体经营户、个人之间签订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水路与铁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和急需物资,适当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或购销计划和船舶运输、港口通过能力签订。

  对指令性计划产品的运输,在签订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物资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水路货物运输合同,除短途驳运、摆渡零星货物,双方当事人可以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大宗物资运输,可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对其他按规定必须提送月度托运计划的货物,经托运人和承运人协商同意,可以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和计划外的整批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五条按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如承、托运双方当事人无需商定特约事项的,可以用月度托运计划表代替运输合同,经双方在计划表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在实际办理货物承托运手续时,托运人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经承、托运双方商定货物的集中时间、地点,由双方认真验收、交接,并经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货物运单的格式,江海干线和跨省运输的由交通部统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六条按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三、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四、货物重量,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五、违约责任;

  六、特约条款。

  第七条货物运单应具备下列内容:

  一、货物名称;

  二、重量、件数,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三、包装;

  四、运输标志;

  五、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六、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七、运费、港口费和有关的其他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八、承运日期;

  九、运到期限(规定期限或商定期限);

  十、货物价值;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分页阅读第1页:第一章总则第2页:第三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第3页:第四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4页:第五章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乙方在货物完成清关、运输后7天内传单票应收费用明细给甲方,甲方应及时确认并回传。

  5.结算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定,甲方应在送货后_________天内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有关税单、报关单等文件按以下_________方式办理:a.先付款,后退单;b.后付款,先退单。

  6.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7.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 篇2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至诚至信、合作共赢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货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此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浙江金华;货物到达地点:上海宝山区

  第三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运输费用:按元/吨结算(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

  2、运输期限:十天内完成货物运输任务;

  3、货物运输任务全部完成后,乙方凭甲方委托收货人签字确认的发货清单并开具正式增值税运输发票到甲方财务处结算运费,甲方在7天内以现金或转帐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双方职责

  1、甲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确保托运货物符合国家法规运输要求。

  2、甲方提前壹天以电话或电传形式通知乙方发运计划,提供收货人的详细地址、电话、并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3、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4、乙方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完好地运达指定地点。

  5、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交运时在货物中夹带、匿藏危险品或禁运品。

  第五条 途中承运约定:

  1、承运货物后,乙方应嘱咐驾驶员盖好雨布,绑好货物,做好运输前的准备工作,并在货物运输交接单上签字。如货物到达目的地有损坏、缺失、以及雨水等原因导致货物损失的后果,由乙方按产品成本价承担。

  2、运输途中的过路、过桥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超高、超宽、超限等一切违法行为,造成交管部门处罚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3

  (一)铁路货运合同主要条款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铁路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要求,按期将托运人的货物运至目的站,交与收货人的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大宗物资或整车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名称要写全称,要写详细的地点和联系电话;发站和到站;货物名称;货物重量;车种和车数;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零担货物用货物运单代替合同,货物运单应载明以下内容: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货物名称;货物包装、标志;货物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承担日期;运到期限;运输费用;货车类型和车号;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二)铁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

  1.托运人的基本义务

  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间和要求向铁路承运人提供运输的货物。

  对运输货物进行包装,以适应运输安全的需要。铁路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改善货物的不良包装,如果托运人拒绝改善,或者改善后仍然不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包装规定要求的,铁路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如实申报货物的品名、重量和性质。这是托运人的基本义务之一。危险品货物必须按照危险品的规定运输;鲜活货物要按照鲜活货物的规定运输。以免造成铁路运输事故。

  按规定凭证运输的货物必须出示有关证件。

  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是保价运输的,必须申报价格,并按保价运输支付保价费。

  2.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认真清点托运人提供的货物,在与货物运单核对无误后,即可签认。铁路承运人一旦签认,承运手续即行完成。

  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以保证即时运输。

  由托运人装车的货物,要负责将车辆送到装车地点。铁路承运人应当指导特殊货物的装车,并办理车辆交接手续。

  及时通知收货人到站领取货物,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

  发现多收托运费要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3.收货人的基本义务

  及时到车站领取货物,逾期领取要承担保管费。

  补交托运人未交的运费以及运输途中发生的垫付费用。

  规定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要及时组织卸车。卸货完毕后,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洗刷消毒。

  (三)签订铁路运输合同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正确选择铁路货物运输方式

  铁路货物运输方式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要用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的,按零担托运;符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件。

  零担托运、集装箱运输,货物快速运输都应按照相应的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

  2.铁路货物运输的一批托运要求

  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相同(整车分卸货物除外)。整车货物每车为一批,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每一车为一批。准、米轨间直通运输的整车货物,一批的重量和体积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质重货物重量为3、5、6吨(不适用货车增载的规定);二是,轻浮货物体积为6、95、115立方米。

  零担货物或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为一批。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每批必须是同一箱型。下列货物不得按一批托运: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投保运输与未投保运输;性质不同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

  3.要车计划的提出

  按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更长期限签订整车大宗物资运输合同的,须同时提出月度要车计划表,其他整车货物可用月度要车计划作为运输合同,交运货物时还须向承运人递交货物运单。

  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的编制按《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办理。

  4.货物的托运

  货物的托运是签订合同的重要阶段。托运人向承运人交运货物应向车站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使用机械冷藏车运输的货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货人可以数批合提一份运单。整车分卸货物,除提出基本货物运单一份外,每一分卸站应另增加分卸货物运单两份(分卸站、收货人各一份)。

  货物运单的填写,按《货物运单和货票填制办法》的规定办理。

  托运人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或托运搬家货物以及同一包装内有两种以上的货物,须提出物品清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随同运输票据递交到站;一份退还托运人。除个人托运的物品外,可以使用具有物品清单内容的其他单据代替物品清单。

  托运人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应负完全责任。匿报、借报货物品名、重量时还应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

  5.运输保险和保价运输

  托运人在托运每件价值在7元以上的货物、每件价值在5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和不是上述限额的货物时,可投保货物运输险。

  托运人托运不属于国家定价的货物或个人托运的在货物运单上不明确填写货物具体名称的货物(如搬家货物、行李),分为声明价格和不声明价格两种,由托运人决定按哪种方式运输,并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

  个人托运货物按《个人物品运输办法》规定办理。按声明价格运输的货物,铁路部门核收保价费。

  6.货物的运输包装与标记(货签)

  托运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质量、运输距离、运输种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使用符合运输要求、便于装卸和保证货物安全的运输包装。按国家包装标准或部颁包装标准(专业标准)进行包装。对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车站应与托运人共同研究制定货物运输包装暂行标准,共同执行。

  托运人托运零担货物,应在每件货物上标明清晰明显的标记(货签)。用坚韧材料制作标记,在每件货物两端各粘贴或钉固一个,包装不适宜粘贴或钉固的,可使用拴挂的办法。不适宜用纸制标记的货物,应使用油漆在货件上书写标记或用金属、木质、布、塑料板等材料制成的标记。

  对于托运行李,搬家货物的,除使用上述标记外,还应在货物包装内部放置标记(货签)。

  托运人应根据货物性质,按照国家标准,在货物包装上做好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货件上与本批货物无关的运输标记和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必须撤除或抹消。

  7.铁路运输货物的数量确定

  铁路运输货物按件数和重量或者单按重量、件数承运。下列货物,按整车运输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算件数:散堆装货物;成件货物规格相同(规格在三种以内的视作规格相同),一批数量超过2件;规格不同,一批数量超过16件。

  托运人组织装车,到站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按托运人在货物运单上填记的件数承运。

  整车货物和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托运人确定重量;零担货物除标准重量、标记重量和有过秤清单以及一件重量超过车站衡器最大称量的货物外,由承运人确定重量,并核收过秤费。货物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的确定,必须准确。

  8.押运

  活动物、需要浇水运输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挂运的机车和轨道起重机以及特殊规定应派押运人的货物,托运人必须派人押运。押运人数每批不应超过两人,特定者除外,托运人要求增派押运人或对上述以外的货物要求派人押运时;须经承运人认可。对押运人应核收押运人乘车费。

  派有押运人的货物,托运人应在货物运单内注明押运人姓名和证明文件名称及号码,经发站审核后发给押运人须知,并在货票甲联注明,由托运人签收。

  9.货物运输费用

  货物运输费用,按照《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规定计算。托运人应在发站承运货物当时支付费用。对18点以后承运的货物,车站应在货票承运日期戳记下注明“翌” 字,其运输费用,可以在次日支付。由于临时发生抢救、救灾,防疫等情况,在发站支付确有困难,经发站铁路局同意,可以后付或由收货人在到站支付。

  1.承运

  零担和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发站接收完毕,整车货物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时,即为承运。

  车站在承运货物时,应将领货凭证及货票丙联交给托运人。托运人应将领货证及时交给收货人。收货人凭证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11.货物的交付与提货

  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站应不迟于卸车完毕的次日内,用电话或书信,向收货人发出催领通知并在货票内记明通知的办法和时间。有条件的车站可采用电报、挂号信、长途电话等通知方法,收货人也可与到站商定其他通知办法。

  收货人在到站查询所领取的货物未到时,到站应在领货凭证背面加盖车站日期戳,证明货物未到。

  货物运抵到站,收货人应及时领取。拒绝领取的,应出具书面说明。自拒领之日起3日内,到站应及时通知托运人和发站,征求处理意见。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5日内,应提出处理意见并答复到站。

  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不能实行催领通知时,从卸车完毕的次日起),经过查找,满3日(搬家货物满6日)仍无人领取的货物或收货人拒领,托运方又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处理意见的货物,承运人可按无法交付货物处理。

  对不宜长期保管的货物,承运人根据具体情况,可缩短通知和处理期限。

  12.货物运到的期限

  铁路运输货物,应在规定的运到期限内运至到站。货物运到的期限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起,按以下规定计算:

  (1)货物发送期间为1日。

  (2)货物运输期间:每25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日;按快运办理的整车货物每5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日。

  (3)特殊作业时间:一是需要中途加冰的货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日;二是运价里程超过25公里的零担货物和一吨、五吨型集装箱货物,另加2日,超过 1公里加3日;三是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零担货物及零担危险货物另加2日;四是整车分卸货物,每增加一个分卸站,另加1日;五是准、米轨间直通运输的整车货物,另加1日。

  货物实际运到日数的计算:起算时间从承运货物的次日(指定装车日期的,为指定装车日的次日)起算; 终止时间,到站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货车调到卸车地点或货车交接地点时止。

  货物运到期限,起码天数为3日。

  13.货物运到逾期的责任

  货物实际运到日数,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时,承运人应按所收运费的百分比,向收货人支付下列数额的违约金:

  逾期总天数

  违约金

  运到期限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以上

  3 日15%2%4日1%15%2%5日1%15%2%6日1%15%15%2%7日1%1%15%2%8日1%1%15%15 %2%9日1%1%15%15%2%1日5%1%1%15%15%2%货物运到期限11天以上,发生运到逾期时,按下表规定计算违约金:

  逾期总日数占运到期限天数违约金不超过1/1时为运费的5%超过1/1时,但不超过3/1时为运费的1%超过3/1时,但不超过5/1时为运费的15%超过5/1时为运费的2%

  当事人违约责任、

  索赔时效按《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

  14.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根据合同法第38条规定,铁路货运合同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可以变更合同部分内容,如变更标的物、运输期限、到站、收货人;在货物发送前可以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

  铁路货运合同经双方同意,可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托运人和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第二次变更到站。

  货物承运后发送前,托运人可向发站提出取消托运,经承运人同意,货物运输合同即告解除。

  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时,应提出领货凭证和货物变更要求书,提不出领货凭证时,应提出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并在货物变更要求书中注明。同时,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货物运输合同 篇4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贴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光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职责,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状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能够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状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职责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货物运输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承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托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货物运输合同模板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货物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运输货物品名 包装

  第二条 运费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1、 运输价格及服务方式(详见附表一)。

  2、 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公路运输服务。

  3、运费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乙 方应在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乙方可委托甲方包装,包装费用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装卸责任:

  1、发货提货由货物装卸由 负责,收货方卸货由 负责。

  2、因搬运装卸人员过错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由装卸方负责。

  3、甲乙双方必须在提货车尾清点货物并签发出货单据,确保单据完整、有效。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运杂费。

  2、有权拒绝承运乙方交运或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禁运品。

  3、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运抵指定地点。

  4、属收货人自提的货物,在货物到达后及时电话通知收货人提货。

  5、甲方有为乙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6、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日以上或欠款超过 元时,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发货时需提前一天向甲方申报运输计划,甲方电话为:

  _________________,便于甲方及时安排装车运输计划。

  2、 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运抵目的地。

  3、 乙方自愿将货物保险运输的,应按投保价值金额的 ‰向甲方交纳保险费。乙 方应在货物运单上注明保险运输和保险金额,如同批货物品名、价值不相同的应分别申明价值,否则高价货物按平均价计算保险金额。乙方选择货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超过部分无效。但未向甲方交纳保险费的,视为乙方未保险运输。

  4、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运费和其他费用;

  5、办理与货物有关的准运手续。

  第七条 货物的验收及单证的流转:

  1、货物的验收期限:乙方或收货人应在接收甲方交付货物的同时,对货物进行检 验。

  如发现有货损、货差等,应当即提出,并由甲方和乙方或收货人当场做好相关记 录,共同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完成约定交货义务。

  2、单证的流转:

  第八条 甲方的责任:

  因甲方责任造成货运事故,甲方按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 投保的赔偿: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的赔偿金额以投保金额为限。只损失一部 分时按乙方货损货差金额与全批货物金额的比例乘以投保金额对乙方进行赔偿。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关有效索赔资料,包括货物价值证明等。

  2、未投保的`赔偿: 出现货损、货差时,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按以下方式赔偿:货物

  3、破损、浸湿、污染等根据其损坏程度最高按照损坏部分运费的2倍予以赔偿,丢失货物

  4、最高赔偿不超过丢失货物部分运费的3倍,鲜货、易碎品按相关免赔规定办理。

  5、乙方自己保险运输的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及不承担第三方赔偿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九条 乙方的责任:

  1、因乙方所报货物品名与实际品名不符或错报笨重物品重量造成货物损失或夹带、匿报危险品及禁运品或因乙方所托运的商品涉及伪劣、假冒等侵权造成的各种损失和其他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货物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被污染腐蚀、破坏,造成人身伤害,运输设备损坏的,乙方应予赔偿。

  3、属自提的货物,乙方及收货人接到甲方的通知24小时不提货的或乙方及收货人拒收的, 甲方开始按每日 元/吨或 元/方收取仓储费;自此时起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及收货人承担。乙方应通知、督促收货人尽快提货,超过一个月仍未提货的,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变价等处理。

  第十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

  2、货物包装不善或易碎品的外包装完好但内部物品损坏的;

  3、乙方或收货人的过错;

  4、乙方或收货人已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约定验收并在收货凭证上签字,未提出货损、货差等异议的。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令,致使货物被有关部门查扣、弃置或作其他处理。 第十一条 由于国家政策及有关运输规定的变化,甲方可以更改或终止合同。

  1、本协议在试运作期间到双方无书面补充自动生效后,任何一方涉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但需在解除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宏观调控,及油价调整高于10%以上,双方重新协商调整运输价格。

  3、合同终止解除或提前终止,双方应结清债权债务和其它手续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附件《 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 》、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货物运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服务期限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若双方认为需要继续合作,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第十四条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相关运输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货物公路运输价格表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道路运输许可证

  5、其它证件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6

 甲方(托运人):

  地址

  乙方(承运人):

  地址: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条件 本协议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交纳 元合作保证金。

  二、运输方式

  汽车陆路运输

  三、运输费用及运输期限

  1、运输价格及运输期限详见附件:承运人《运费价格表》。

  2、乙方如有调整价格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四、接货与送货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货数量、装货时间、到达地点,由乙方到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地点接货。

  2、甲方每次托运的货物到达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费送货上门至收货人具体地址,10立方以下由收货人到承运人仓库自提,如需送货上门费用由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收取,收货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五、结算与付款

  1、按月结算

  结算周期为30天 ,当月发生的运费于次月 10 号凭上月的货运单据(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签收确认单据)以及运输明细表到甲方物流部对账,对账完于当月 15 号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运费结算手续。

  2、当次支付

  由收货人直接支付还乙方运输费用。

  六、权利义务

  甲方责任

  1、 保证所托运货物中不夹带政府禁止或限制运输的货物。

  2、甲方所托运货物必须用专用封箱带封好,并保证外包装的完好无损。

  3、甲方须提前向乙方下达运输通知,并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提货、送货及收货人联系方式等必要的相关资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按合同规定按时、全额向乙方支付运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费用标准详见附件《运费价格表》。

  乙方责任

  1、 乙方及其承运工具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

  2、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提供安全准时的货物运输服务。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在合同规定有效期内送达的订单,乙方有义务再次配送并且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甲方有告知义务,乙方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或拒收等异常情况需及时告知甲方。

  4、自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止,乙方应对货物的缺、损负责(不可抗力除外),并按损失货物的含税价赔偿,应赔金额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再结算当月运费时抵扣。如运送到目的地的货物外包装完好无变形且封条未损,并提供有效证明,乙方不承担包装内的数量和质量责任。

  5、如查不到收货人或者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保管好货物。

  6、如因乙方责任(如:失货、缺货,未按时交货等原因)造成客户对甲方进行罚款或其他相关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效凭据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约定到货时间准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如超过约定时间3天未到达,则会扣除保证金,扣除标准按照该批货物总值2%一天计算直至该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

  七、事项变更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中止运输、改变货物到达地点和收货人、返还货物等,但应支付因此所增加的运费及其它费用。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须以书面形式于十五日前通知对方。

  3、合同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之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之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以下约定其它未涉内容或需要补充的内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7

  委托方: 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职责

  2、1 运输时光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带给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光、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带给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光为每一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职责

  3、1 乙方所带给的车辆务必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职责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带给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状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职责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光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职责。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职责。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职责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光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公司 乙方签章: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XX 年 5 月 28日 签署日期:XX 年 5月 28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交通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运输时间等:

  货物运到时间: 年 月 日 货物承运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承运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托运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收货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货物编号

  品 名

  规 格

  性 质

  包装方式

  数量(件)

  重量(千克、吨)

  保险、保价价格

  货物价值

  运杂费

  结算方式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方法:

  其他:

  托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

  承运人(签章):

  签订时间:

  收货人签收:

  第二条 包装要求:托运货物的包装,应当按照承托双方约定的方式包装。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在足以保证运输、搬运装卸作业安全和货物完好的原则下进行包装。依法应当执行特殊包装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条 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①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交付给收货人;②货物交付托运后,到达约定地点之前,可以变更到货地点和收货人,或解除合同,但应支付因此给承运人增加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

  2、托运人的义务:①按约定支付运杂费;②如实告知承运人所托运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等;③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运人交付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①要求托运人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货物;②对按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收取运杂费。

  2、承运人的义务:①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②及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a、电话;b、书面;c、其它 );③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④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车辆、容器应做到外观整洁,车体、容器内干净无污染物、残留物。对于承运特种货物的车辆和集装箱运输车辆,需配备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⑤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合同记载货物名称、数量、包装方式等,核对货物;⑥对运输货物特别是贵重物品,提示托运人保险或者保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给承运方违约金______。

  2、在托运的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和禁运物品,造成车辆毁损或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封、扣押或货物灭失,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货物包装原因,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人责任

  1、由于承运人过错,造成未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承运人应支付给托运人违约金______。

  2、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交,应将货物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交给指定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按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人按(a、有保价的,按保价声明价格赔偿;b、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c、按______承担赔偿责任;d、按货物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汽车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由与托运人签订合同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经举证后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变化;(3)货物的合理损耗;(4)托运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5)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缺、变质。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依法按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

  委托方(甲方);xx物流有限公司 合同号wty20xx-001

  承运方(乙方);xx运输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合同法》及《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为

  明确双方关系,甲方委托乙方运输钢卷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对货物丢失,短缺,损坏,雨淋,生锈等原因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全部承担赔偿。

  2;甲方委托乙方于20xx年 月 日起,开始运输如下地区的货物(每次以实际交货地点为准)

  始 发 地 目的地数量(吨) 运价(吨/元) 说 明

  万方板业(虎山) 江苏常州 103

  万方板业(虎山) 江苏张家港

  万方板业(虎山 江苏无锡 108 其它江苏各地

  3;运费结算方式;按月现金结算,如需开具发票双方协商决定。

  4;乙方作为甲方指定的汽运物流公司,须具备国家认可运输资格,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5;为保证发出货物的安全,乙方须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将5万元保证金交给甲方,乙方在承运货物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和客户。若乙方未按规定赔偿,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赔偿损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权追索。

  6;乙方必须按甲方约定的时间路线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须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损

  失由乙方陪偿,过期到达货物每过期一天按20元/吨对乙方处罚。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货物运到非指定地点,造成卸错货的一经核实,对其按200元/吨处罚。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 月 日。

  9;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10;合同生效后,承运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的一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出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

  车型,司机姓名,驾驶证号及联系方式等。

  xx物流有限公司xx运输有限公司

  委托方代表人(甲方); 承运方代表人(乙方)

货物运输合同 篇9

  国家计划________________号

  经由站名及线名:__________

  货物准于______月____日搬入

  水陆联运货物运单________承运

  日期戳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单( )字第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指定于_______月______日装车或船

  托运人→起运站港 换装清单顺序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到达站港→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车种

  车号

  标记载重

  整车或零担

  承运船名

  第一转出船名

  第二转出船名

  航 次

  航 次

  航 次

  航 线

  航 线

  航 线

  发站(局) 或

  到站(局) 或

  第一换装地

  港名

  第二换装地

  港名

  第三换装地

  港名

  站名

  站名

  站名

  托运人

  名 称

  开户银行

  换装站、港日期戮

  换装站、港期戮

  换装站、港日期戮

  地址电话

  帐号

  承运人

  名 称

  开户银行

  地址电话

  帐号

  托运人标记

  货物名称

  包装

  件数

  货物重量的确定

  计费重量

  费率记载

  托运人

  承运人

  铁路

  水路

  铁路

  水路

  公斤

  公斤

  公斤

  公斤

  运价

  费率

  等级

  费率(海)

  等级

  费率(江)

  等级

  费率(河)

  合计件数

  合计重量

  货物分次搬入记载

  费用项目

  铁路

  海运

  江运

  河运

  托运人记载事项

  月

  日

  货名

  件数

  重量

  经办人签章

  公里

  公里

  公里

  公里

  承运时核收

  运 费

  装(卸)费

  换 装 费

  运单提出时间

  年 月 日

  发货人(盖章)

  港 务 费

  托运人记载事项

  合 计

  货物变更记载

  受理港站

  电报号

  变更事项

  费用处理

  货物分次交付记载

  交付时核收

  月

  日

  件数

  重量

  经办人签章

  运 费

  装(卸)费

  处理站港日期戳

  (经办人签章)

  换装费

  港务费

  记载事项

  编制站港

  记录号码

  内容摘要

  合计

  货物于 月 日到达

  货物交付日期

  货物于 月 日卸下

  货物于 月 日通知

  注意事项:1.本运单应用钢笔、毛笔填写或加盖戮记代替,不得使用钢笔填写;

  2.粗线内各西半球由托运人填写。

  水陆联运货物承运收据

  ________局 起运港站→托运人 运单( )字第_________号

  发站或起运港

  托运人名称

  到站或到达港

  收货人名称

  货物名称

  种类

  件数

  重量

  费用项目

  铁路

  海运

  江运

  河运

  实际重量

  计费重量

  公里

  公里

  公里

  公里

  运费

  装(卸)费

  换装费

  港务费

  合计

  承运时核收

  支票号 收款人(盖章)

  合计

货物运输合同 篇10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单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文集合10篇】相关文章: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5篇10-14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集合六篇09-15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文8篇10-03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文集合十篇11-26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模板集合9篇10-24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模板集合8篇10-22

货物运输合同范文集合八篇10-12

货物运输合同范文集合5篇10-07

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文合集五篇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