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2-07-06 20:17:14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劳动合同范文合集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的劳动合同范文合集6篇

劳动合同 篇1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一些条款,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设计了“个性化”劳动合同,但有些缺少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有些则约定繁杂,这些现象对劳动关系处理大有影响,用人单位切不可小视。

  某软件开发公司拟录用员工做突击研发,人事部起草了这样一份合同,条款为:1.劳资双方的基本信息;2.劳动合同期限为入职研发该软件时起至该软件研发完毕,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为10天;3.工资标准为每月8000元,试用期减半;4.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5.约定工资已经包括各种福利待遇,公司不另行给付;6.员工故意损害公司财物,应当按照被损财物的价值予以赔偿。这是一份典型的在法定条款基础上有增有减的劳动合同,它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会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吗?

  首先,这份劳动合同缺少了某些必备条款,但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也不意味着可回避某些劳资关系中的权利和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缺少例如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等必备条款,或对条款约定不明的,可以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执行;由于缺乏必备条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案例中的合同虽然没有约定社会保险事项,但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无论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如何约定,都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如果最后该公司因为社会保险问题与员工产生纠纷,很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其次,对用人单位来说,增加具有操作性的合同条款也非常必要。这份劳动合同约定“所有员工应该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劳动者故意损害公司财物,应当按照被损财物的价值予以赔偿”等,既合法有效,又对公司利益的保护十分重要。实践中,为了顺利处理员工离职时的劳动关系,还可以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完毕后用人单位结算薪资及支付经济补偿”等内容。

  第三,如果增加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则该条款无效。案例中的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合同中“试用期为10天”、“试用期工资减半”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可见,设计劳动合同应当尽量包含《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必备条款,同时对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特殊事项予以明确约定,千万不可图一时省力而草率制定,致使引发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______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____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能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之一,签订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履行。实践中,因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劳动合同的履行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用人单位为了便于管理而设立的管理制度等,这些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制度,单位和员工也都必须遵守。同时,工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甚至没有预料到的情况。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的环节,劳资双方往往会发生这样或者那样的劳动纠纷。对此,该如何解决呢?

  近日,就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违约、违规情况,记者邀请资深劳动维权律师王兰胜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解读。

  案例一:

  项目被转擅辞高管

  公司赔百万违约金

  为筹建体育场项目,公司高薪挖来老华担任总经理,并与老华书面约定,在协议期内,除非老华有重大过错,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解除协议,若公司执意解除,需向老华赔偿120万元的违约金。第二年,由于公司将股份整体转让,公司便通知老华另谋高就。老华多次与公司协商但均被拒绝,后诉之法律,终获120万元违约金的赔偿。

  点评:

  单位违约辞员工

  应依约支付赔偿

  王兰胜律师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23、25条的规定,劳动者只有违反以下两种情形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是经专项培训并与用人单位约定服务期且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二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且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此之外,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来看,之所以明确规定仅在上述两种情形下劳动者有违约行为时需承担违约金,其目的主要在于约束用人单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是,对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却并没有禁止性规定,且该类约定的目的依然在于约束用人单位本身,与《劳动合同法》倾向保护劳动者的宗旨是一致的。

  公司在协议中与老华约定违约金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在双方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公司始终未对违约金提出过异议,表明公司自愿接受该条款的约束。

  同时,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需要将股份转让并获利,显然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并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而老华也不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法定解约的情形,公司擅自解除合同给老华造成损失理应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

  合同没约制度没定

  员工兼职被炒鱿鱼

  小武迫于还贷压力,入职后充分利用休息时间从事兼职。此前小武经认真研究,发现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均未对兼职作出禁止性的规定。上周末,小武在做兼职时被公司经理夫人瞅见。第二天,公司负责人找小武谈话,对小武的兼职行为予以罚款,并考虑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点评:

  兼职受双重约束

  单位制度与合同

  王兰胜律师认为,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劳动者做兼职做出禁止性的.规定。所以,劳动者能否兼职完全取决于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的规定。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的劳动合同虽然没有此方面的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就可以做兼职。因为劳动者做兼职还有一道“门槛”,那就是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补充及附件,同样具有约束劳动者行为的效力。

  我国法律虽然赋予用人单位一定的权利,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规章制度,但这些规章制度却必须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不能超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更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能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化,只能更有利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这样才能使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是用人单位规范企业和劳动者权利、义务的基本规范,主要是针对劳动者行为规范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等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行使合同解除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本案中,虽然用人单位并没有明令禁止劳动者做兼职,但在发现劳动者的这一行为后认为会影响本职工作,以罚款的方式处罚做

  兼职的劳动者,这种行为是不妥当的。如若用人单位强行与小武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没有法律依据,小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例三:

  个人手机兼当公用

  受损公司拒绝赔偿

  年轻、活泼、亲和力强的禾禾是公司的业务骨干,因此,其手机在工作中使用频率相当高。为此,公司每月发给禾禾一定数额的通讯费补贴,但未配发工作专用手机,禾禾只好在工作中使用自己购买的高档智能手机。一天下小雨,禾禾在公司大门口一脚踩空不慎滑倒,手机被摔坏。禾禾为此花了2500元维修费用,之后便拿着发票要求公司予以报销。

  点评:

  私物公用很常见

  赔偿与否依约定

  王兰胜律师认为,“私物公用”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很常见,如个人手机、私家汽车、私人电脑等物品会经常在办公中使用。由于这些物品不仅局限于办公使用,也是与劳动者个人生活使用中密不可分的财物。虽然用人单位在此种情况下不再配发类似的办公设备,而是给予劳动者一定数额的费用补贴,但并不能就此免除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提供必要办公设施设备的义务。

  故此,在“私物公用”时,视为用人单位长期或临时租用劳动者的私人物品并用于工作,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补贴”等租赁费用作为使用对价。

  在本案中,由于禾禾自己不慎摔坏手机,责任在于禾禾本人,因此维修手机的费用应当由禾禾自己承担。尽管禾禾辩称,手机损坏是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地点并因工造成的,但由于禾禾的手机是“私物公用”,公司已按月支付了“一定数额补贴”作为租赁费用,故在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情形下,公司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王兰胜律师指出,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已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相关事项可以进行约定或达成补充协议的权利。那么,就“私物公用”的物品损坏赔偿责任的承担或分担,双方可明确约定或达成补充协议。同时,在没有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双方或单方还可以就“私物公用”的物品予以投保,参加适合物品的财产或侵权责任保险。

  综上,只有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防患于未然,才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办公效率,也有利于劳动者开展工作,更是与和谐社会相契合。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选择一项)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本合同从期满之日起自动向后顺延30天。30天到期后双方仍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合意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B、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若乙方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为本合同实际起始时间;同时,到期终止时间自动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试用期

  第二条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三条录用条件为:

  A.文化知识:。B.身体状况:。C.劳动技能:。D.工作能力:。E.团队精神:。F.其他:。第四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的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对乙方工作工作岗位的调整: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长假被别人取代工作岗位的;

  4、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变更乙方的地点:

  1、甲方经营场所变更的;

  2、由于甲方的经营需要须变更乙方工作地点的;

  3、以上情况若乙方拒绝变更工作地点的,甲方可视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度。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丧、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甲方的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奖金+补贴,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其试用期的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奖金和补贴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绩效而定。合同期内,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或乙方认为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则视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资日期。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发放时间为。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以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和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定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十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在绩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经培训仍被考核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不负经济补偿责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按规章制度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或用工单位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历、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等;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约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

  企业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进入了用工阶段,在用工前,企业一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一是,企业将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双倍工资。如:企业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企业就得多支付员工11个月的工资。 二是,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将致使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条件成立,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企业就得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无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时止。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反以上规定进行约定的,若被员工投诉,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单位还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岗位,从事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下列第______种工作时间制度:

  (一)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适当方式,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以_____(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应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时间,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保证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于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乙方正常提供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在医疗期的病假工资由甲方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续订的;

  2、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被依法宣告失踪、死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

  (三)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其他事项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6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教师的见习期包含试用期,不低于三个月,不高于一个完整学期,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止,期限为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并签订《劳动岗位(工种)变更书》,《劳动岗位(工种)变更书》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第四条 乙方担负甲方教师、课程销售及经营管理工作,应保守甲方的“小新星英语教学法”、业务往来、学生信息等技术及通讯和信息数据等商业秘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办公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等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在合同期内甲方每二年对乙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十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岗位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奖勤罚懒的.原则。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教师见习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加按比例发放的课时补贴。

  第十四条 乙方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甲方根据学校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每月的基本工资为 元,其中基础工资 元,住房补贴 元,交通补贴 元。职务工资(课时工资)根据岗位的变化和课时的增减及完成工作的质量另行考核发放。各种公休假、国家规定需要支付报酬的工作或活动及节假日加班工资,根据基本工资计算发放。甲方承诺基本工资不低于国家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二)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____________执行。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六条中明确。

  第十五条 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不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六条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假期,休假期间,乙方工资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发放。具体参照《员工请假、考勤和休假制度》。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甲方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按有关规定同意转移相关保险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为工会会员时,享受工会提供的相关的其它福利待遇。

  八、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保守商业秘密,忠诚忠实于企业,维护企业信誉和团结。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甲方可以给予乙方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依据《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乙方行为符合辞退条款规定的,甲方可以给予辞退,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试用期内经评价、考察、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后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

  5、义务服兵役期间;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同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乙方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乙方人身安全。

  第三十条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关系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因甲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或因甲方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乙方不同意续订,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劳动合同终止,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甲方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会同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三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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