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

时间:2021-10-02 14:17:48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运输合同模板集锦7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运输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运输合同模板集锦7篇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同意乙方用汽车承运甲方所产煤炭。本着守法、公正、平等、互惠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责任

  (一)自觉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关于煤炭汽车运输的调度安排,按时保量完成甲方的运煤任务。

  (二)严格遵守甲方关于煤炭销售运输管理的规定:

  1、不准怠工、罢工。

  2、不准私自倒卖甲方煤炭。

  3、不准丢失甲方煤炭。

  4、不准扰乱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5、不准阻止外来车辆购买甲方零煤。

  6、不准擅自提高甲方煤炭购买户的运费。

  7、每次运煤之前,须到甲方过好车皮。

  (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运输秩序。

  1、因车辆手续不全、超载等违规行为而受到的处罚,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2、搞好运煤车主与车主之间的关系的协调,不得拦路堵车。

  (四)保证运输安全,运输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大小交通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的责任

  (一)根据实际产煤数量和用煤客户需要妥善安排好运煤计划,当天运煤任务在上午8:00前通知乙方车队负责人。

  (二)按时支付乙方的运费,于每月1日将上月的运费一次性付清。

  三、运煤单价

  (一)汽车运输单价如附表。

  1、本运价不含运费税金,税金由甲方负责。

  2、其他运煤地点的运煤单价,根据冷府阅[20xx]4号《关于煤炭运输问题的会议纪要》所定原则予以确定。

  (二)不论油价、限载、规费等变化与否,本协议第三条第(一)款所定运输价格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往后叁拾陆个月内不变。

  四、运费结算

  (一)煤炭运输数量以验收单位过磅数为准。

  (二)乙方持验收单、过杆票、煤矿过磅司机联到甲方结帐。

  (三)不需乙方开具正式参运发票,如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五、特约事项

  (一)如乙方损失甲方煤炭,分别作如下处理:

  1、乙方在运输途中,因车箱板破损或翻车等原因而损失煤炭,当车损失量超过1分,超过1分部分全部损失由乙方如数照价赔偿。

  2、因乙方违规而被验收单位扣除的煤炭吨位,由乙方如数照价赔偿。

  3、乙方私自卸煤或将煤运至非甲方指定地点或将煤私自出售,由乙方如数照价赔偿外,并由乙方承担该煤款三部的罚款。

  4、如发现乙方有在装煤之前故意将汽车水箱水放干及其类似行为的,每次罚乙方800元。

  (二)如乙方不服从甲方调度安排而怠工、罢工影响甲方销煤计划按时完成或乙方私自卸煤、私自卖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乙方擅自拦路堵车扰乱甲方运煤秩序,则属乙方违约,除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第2项和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处理外,取消乙方对甲方煤炭的承运资格。违约情节严重的,提交政法机关处理。

  (三)凡要求参与承运甲方煤炭汽车运输的(含新增运输业主),均须主动与甲方签订协议。未与甲方签订运输协议的,按本协议规定运输价格核减运费1.00元/吨计付运费。不遵守和履行本协议对乙方的约定的,取消其承运资格。

  (四)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叁拾陆个月,从本协议生效之日往后算起(本协议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方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承包方(乙方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土石方工程运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的土石方运输工程位于萨拉齐北XX,主要是由甲方指定工作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土石方。

  二、甲方以乙方应完成的工程土方量为结算工程款依据,具体为每车17至18立方(虚方),折合吨位为26至28吨,折合现金110元。在施工期间甲方随时检查指导,如出现一切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的工程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如因机械导致的人员伤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付款方式:运输工程款按月结算,每月底结账,先结90%,其余10%三个月后一次性结清,具体付款为每月结清帐务后的

  第二个月10号前必须以现金付清,否则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以乙方给甲方所打的收款收据为准。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在甲方的指定地点负责运输,运输距离从运输始发地到目的地不得超过1.5公里,否则超过距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由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住宿,水电等生活必须条件。

  3、乙方到达工作地点后,可向甲方提前预支部分工程款作为乙方所有人员的生活费用,该部分预支款将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4、乙方工作期间车辆所需燃油由甲方提供,待工程款结算后由甲方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应扣除。

  5、乙方所挖土石块标准暂定为40-70厘米(误差10-15厘米),超过标准的由甲方负责破碎,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甲方若到期拖欠不给工程款,由乙方凭借此合同要求甲方双倍支付未付款,还需每日承担按工程未付总价款3%计息的违约金。

  八、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日至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

  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4

  道路运输合同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承运人(章): 托运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运输合同 篇5

  本部受甲方(货主)委托,依据《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甲方(货主)与乙方

  (驾驶员)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

  甲(货主) 乙(驾驶员或车主)

  1、车型车号 车辆单位

  2、车架号发动机号驾驶证号联系电话 手机

  3、乙方承运货物名称,货物重量吨,共计件,货物价值人民币元,装货地点,途径 ,到达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时间共 天。

  4、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逾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5付款方式:按元,装好货,甲乙双方验货以后,甲方预付给乙方 元,余款 元,在货物到达终点且签回单给甲方后付清运费。

  6、发车后,承运方发生的如燃油车损过路过桥费、被盗、被劫等不可抗拒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车主)自行承担。途中 人押车,伙食货费由支付。

  7、乙方应保证货物安全运输,从货物启运至货物到达终点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失、污染、损坏等均有乙方(车主)负责赔偿。

  8、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可按法律程序解决。

  9、甲乙双方应认真审视协议合同内容,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或盖章即可生效。补充 甲方住址:

  甲方(代理人)签名:

  乙方(车主或驾驶员)签名:

  中介方:

  电话: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6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1.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同意以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形式给付乙方。每运输代理_________吨货物,甲方给付乙方_________元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的计算按车辆(船)标重为结算依据;

  2.为便于清算,双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结算各种运杂费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预付乙方所需费用,并于运输前_________日汇入乙方银行帐户(需由乙方代垫各种费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并经乙方同意,双方签订垫付运杂费协议书后,方可垫付)。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运输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5.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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