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协议书合集8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务协议书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务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
为做好甲方门店的卫生清扫保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期限: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乙方的劳务内容
1、甲方营业场所内的卫生清扫保洁;
2、甲方门店内毛巾的清洗。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要求
1、认真履行保洁员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保洁工作,不怕脏不怕累,服从管理、听从安排;
3、注重文明礼貌,不得与甲方公司员工及甲方的相关领导发生争吵;
4、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防止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的发生;
5、爱护保洁用具与环卫设施,着专用服装上岗作业;
6、按时上班保洁,不得无故旷工或请假;
7、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接触到的甲方的各类文件以及所了解到的甲方各种信息。
第四条工作时间:非全日制,实行区域责任承包制,清扫保洁标准见“门店保洁员清扫保洁标准”。
第五条劳务报酬:元/月,由甲方根据保洁员月考核情况按月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时间为每月日。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保洁员岗位职责规定及时提供劳务或者其提供的劳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可不支付或减少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六条乙方提供劳务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必备的保洁服装、保洁用具。劳务期限届满或劳务关系解除后,保洁员离岗时,必须无条件的将保洁用具、服装等退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劳务期间,保洁员不得无故旷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上班,须提前向相关甲方指定的负责人请假,请假期间不享受任何劳务报酬;若乙方需请人带班,须经甲方指定的负责人书面同意,但不得影响责任区域的保洁工作。
第八条保洁员的奖惩办法
1、保洁员实行年度评优制,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被评为优秀者,奖励人民币200元/人。
2、乙方履行工作不称职,按以下标准进行惩罚:
(1)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任务,每次扣劳务费10元/次,同日同时出现第二次者,扣劳务费20元/次;
(2)上班时未着保洁专用服装者,每次扣劳务费5元;不遵守安全作业规定者,每次扣劳务费10元;
(3)责任区域内卫生清洁不达标,每次扣劳务费10元;
第九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或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劳务期限届满。
2、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协议的;
3、乙方由于健康等个人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乙方不愿继续从事保洁工作,提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通知的。
第十条乙方同意在本协议劳务期间,乙方因自身患病或非提供劳务时受伤(含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医疗等费用自理,未能提供劳务期间,甲方不支付劳务报酬。
第十一条乙方在提供劳务期间应注意安全。乙方应遵循文明保洁的有关规定,在卫生保洁过程中采取严格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约定,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或其他任何补偿。同时,因乙方系临时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自愿同意不要求享受任何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劳务协议书 篇2
甲方:重庆科创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李卓品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重庆市城口县明通镇枞树梁危岩处治工程
2. 工程地点: 重庆市城口县明通镇。
3. 工程内容: 危岩处治工程
4. 工程数量:
二、 合同价额
劳务分包 工程的合同价额为 48,000,000.00 。
三、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 李卓品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
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
务及其工程实施期内的注意事项。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工程造价的0.5 %向乙方收取人民币 贰拾肆万 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甲方有权对该项目资金进行管控,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供民工工资
发放册复印件。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工程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不参与乙方经营管理。
5、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该工程款进入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及时转账给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6、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叁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6、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7、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8、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9、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10、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若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服务,乙方应负责甲方工作人员工资、差旅等费用和公司的管理费用。
11、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12、、乙方在领取该项目进度款后应及时配合甲方在城口县修齐地税所完税(税金由乙方支付),如乙方拒不履行时,甲方可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七、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八、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工程完工后失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重庆科创劳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城口县东安乡渔泉路59号。
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协议书 篇3
甲方全称: xx市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护照号码: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工资帐户:中国建设银行xx支行
工资帐号:
丙方全称:中国xx建设集团(马)有限公司巴贡2&3标项目经理部
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配套法规,为保障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书。甲方向乙方说明了丙方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职业危害及其后果、社会保险、规章制度等情况,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书,同意按甲方及丙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地点
本合同期限:乙方愿意根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从XX年 月 日起,为期20个月。如有续约,由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点:马来西亚沙捞越洲巴贡水电站施工现场。
本合同的货币单位:马币(rm)。汇率按1马币兑2.15人民币固定计算。
二、生产(工作)任务
1、甲方根据丙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丙方所属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
2、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由丙方安排。
3、乙方同意并服从丙方所安排的岗位、工种、工作;丙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4、乙方必须按照丙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的责任制的要求,保证按质按量地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生产(工作)条件
1、丙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丙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丙方制订的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有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四、各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体检、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提供给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为18—45周岁,熟练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机械操作手及管理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的男性,乙方的专业技术能力要尽可能满足丙方要求。
2)甲方必须安排和组织乙方参加健康体检、出境培训并取得有效期为三年的"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若体检或培训不合格,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3)甲方必须向丙方担保乙方在马来西亚的工作时间不得低于1年。
3、甲方必须按每100名劳务配备1名现场管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配合丙方对乙方进行工作现场管理,负责对乙方离开工作现场后的管理。
4、甲方负责乙方的后勤保障与管理,甲方应按100人配1名炊事员的标准配备炊事员,炊事员的工资由甲方承担,中方炊事员的进、退场费用、准证费用由丙方承担。甲方须按合理的标准提供伙食给乙方,伙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对食堂管理不善,引起不良后果,丙方有权干预直至收回食堂管理权,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甲方向丙方保证乙方办理手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甲方派驻丙方工地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驻在工地,若要离开或更换需征得丙方的同意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否则按5000rm/次进行扣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参加马来西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若因自身原因被遣送回国或自己申请回国的,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来到马来西亚后,需将护照、工作准证等证件交给丙方统一保管。若乙方回国,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丙方并获得丙方批准,方可领取护照回国。
4、乙方在马来西亚期间,需服从甲方及丙方的统一管理。
5、乙方须严格执行丙方的施工工艺,正确操作施工设备和工具。如果乙方在工作当中发生人为的质量事故,丙方将根据有关质量管理条例,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和评估后,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6、乙方须严格遵守丙方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如果乙方违反工地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时,丙方将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事态严重的将根据有关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
7、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不得做出有损中国人形象的行为,并自觉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丙方职责:
1、丙方协助甲方办理乙方的正常进、退场,进退场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担,若发生乙方在到马来西亚机场后被马来西亚海关阻止入关并遣送回国,则发生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在乙方连续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满24个月后,应根据生产需要安排乙方回国探亲并承担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指长沙市到甲方工作地点的路费及住宿费(如果有)。
2、丙方负责组织乙方参加当地的安全培训,并承担合格人员的工作准证费用及安全培训费用等相关的费用。
3、丙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住宿及其它条件:
1) 通电并安装有吊扇的住宿用房,住宿标准为上下铺8人间或集装箱式住房7x2人间;
2) 水电设施齐全的食堂,其他食堂用具由甲方自行承担;
3) 到施工现场的交通;
4) 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正式职工同等的劳保用品;
5) 每人一套的床上用品;
6) 现场通讯:提供2个手机号和对讲机1部,电话费用由甲方承担。
4、丙方负责乙方在工作现场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或者劳动态度不好,丙方经与甲方协商可以采取警告、扣记工时、罚款直至辞退乙方。被辞退的乙方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根据该劳务实际已工作时间按比例分摊)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5、丙方指派专人对乙方每日出勤记录签字并进行现场考核,负责用工费用的核算及支付。
五、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
1、计时工单价:星期一至星期六6马币/工时,时间按乙方实际工作小时计;每天工作时间如果超过十小时则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若加班,加班时间按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9马币/工时。星期天或其他节假日(指中国国家法定节假日10天)工作,全部按加班计算,时间按乙方当天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12马币/工时计。丙方每月及时为乙方劳务人员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与丙方内部结算时间相同。丙方每月于工作地当地发放600马币/人给乙方劳务人员,工资余款人民币由丙方及时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在前述工资帐户。丙方支付工资给乙方劳务人员的时间不得滞后3个月,若超过 3个月,丙方按乙方劳务人员当月工资的0。5 %作为月利息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工单价:1400马币/每月,(水泵工、发电机工、食堂帮厨等岗位工种),工作小时为12小时/天。其日工资标准为月工资/30.5天。
3、若乙方工作能力突出,丙方可根据工程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的实际需要将乙方提拔为工长和大工长,具体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4、工时数量的计算:按劳务人员抵达工作地点进行指定的工作开始至停止工作为止计算,但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若遇早上上班前下雨,甲方可以在7:00之前通知乙方不做工,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误工费。若在上班过程中遇到下雨而导致整班无法做工,则按每人4小时计算,若超过4小时,则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六、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为一个月,停工医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丙方按每天9。5马币支付病伤假补助。若超过1个月,经民都鲁医院证明不能胜任马来西亚工作的,由甲方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其他费用及后续费用安排由甲方负责。 由此给丙方带来的办理工作准证损失,丙方按照乙方已工作月数进行分摊后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享受与丙方正式职工同等的工地作业劳保待遇,享有按人员比例参加丙方评选先进的权利,先进人员奖金额与丙方正式职工相同。
3、丙方为乙方提供最高保额每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受益人为投保人。若乙方在保险期内因工遇有工伤、人身意外,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所得赔偿金在扣除丙方为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交给乙方或其亲属。甲方及丙方不再另外承担其它一切费用。
乙方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在治疗期间由丙方按照每月1152马币支付其病假工资,若超过三个月仍不能工作,甲方应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
合同期间如劳务人员发生病故或意外身亡,遗体由甲方协助丙方按所在国有关法例处理,如火化处理,骨灰及遗物则由甲方负责托送到乙方家属手上,并协助家属处理好善后事宜。
4、乙方连续三个月的工作小时应不得低于576小时,若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致使乙方连续三个月的工作总小时低于576小时 ,在乙方服从丙方其它工作安排的前提下,丙方将按每人每月1152马币保底工资发给乙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工作,则在计算工作小时数时及保底工资时须扣除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工作小时数及相应保底工资数。
5、合同期满经三方协商同意就地延期的情况下,乙方为丙方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连续工作满24个月后,乙方可申请探亲假,报丙方批准,由丙方根据工地生产任务情况安乙方休假,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丙方安排。丙方负责乙方获准探亲假的路费(由工地至长沙往返)。
七、劳动纪律
1、丙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并依法实施。
2、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丙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罚。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丙方安排合理的工作,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消极怠工以及罢工行为,否则按违约处理。
5、乙方因事需要在现场休假时,必须提前向丙方请假且得到许可后才能休假,每月休假不得超过4天且不能累计。
6、丙方有权针对乙方劳务人员发生如下情况进行罚款、警告等处罚:
迟到/早退:不到半小时按半小时算,超过半小时不到1小时的.按1小时算,迟到超过2小时的,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工作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算。
警告:每书面警告一次,扣当天工作小时4小时,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当月警告超过3次的(含3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停工:每次停工最少1天,最多为3天。每停工一次,从当天宣布开始起算,在被停工天数内,没有工时。当月停工超过2次的(含2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旷工: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而没有及时通报丙方而得到批准的,被视为整天旷工,没有工作小时。当月旷工超过5天的(含5天)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因上述原因(或将来工地补充的有关规定)被处罚的人员,丙方将不承诺其保底工资,直到当月工资被处罚为零。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本劳动合同期满或三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本劳动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因生产经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本劳动合同临近终止期间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续签劳动合同。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及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和丙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不服从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种理由逃避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丙方的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在合同期间内以病、事假、工伤、长假等为由从事第二职业的;
6)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和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考核仍不能上岗或经丙方调整工作仍不能担任或不服从安排的;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6、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及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丙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及丙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或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丙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九、甲乙丙三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必须向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马币,若乙方没有能力交纳保证金,丙方将在乙方每月的收入中按100零吉特/月进行扣除, 直到扣满1000马币;在合同期满后,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2、乙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和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出国体检、培训、签证、进出场路费、工作准证费及相关费用、个人所得税担保金等甲方损失),并遣送回国。
3、甲方在乙方出国前进行出国前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丙方对乙方上岗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及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法制、职业道德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进场教育;
4、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不能未经甲方和丙方允许与另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按以上九、(二)条处理。
5、乙方所欠甲方及丙方任何款项,甲方及丙方有权在乙方应得收入中扣除,若仍然不足,甲方及丙方有权通过法律追索。
6、丙方有权根据将来工地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照完成工程量的数量进行结算,其目的既是保证丙方所承担工程的及时完工,避免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同时也鼓励积极工作的劳务能多劳多得。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签定相关协议后, 三方按协商后的量化标准即工程量单价进行结算,相关工时及单价条款不再适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责任和经济损失情况,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经济赔偿。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长沙市提出仲裁,仲裁结果对三方有约束力。
十二、其他
1、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和支付完毕终止。
甲方:
乙方:
丙方:
劳务协议书 篇4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电话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甲方因承包电厂
项目需要临时雇佣乙方天帮助进行收尾工作,具体自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二、乙方就甲方承接的项目工程事宜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提供如下短期劳务服务:
1、对项目前期遗留问题进行检查;
2、对项目前期遗留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整改;
3、设备的调试;
三、劳务报酬的支付
1、自乙方到达项目地点后第二日开始,甲方按照200元/日向乙方支付劳务费,雇佣期满后一次性按实际天数结算。
2、乙方就其取得的报酬向甲方出具劳务费发票。乙方取得的收入如涉税款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乙方实际结算的劳务支出中扣除)。
3、乙方为题述项目提供劳务支出的交通费由甲方凭票实报实销(原则上乙方出差应乘火车,如特殊原因需乘坐飞机,应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乘坐飞机)。
4、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为项目垫资购买材料,最终款项在雇用期满时经甲方核实后,凭票给乙方报销。
除本条1、3、4项约定之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补助或报销任何费用或花费。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乙方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时向甲方及甲方总经理汇报;
2、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行为的,甲方有权向其主张违约责任,未支付的劳务费用不予支付。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就项目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总经理报告。
2、乙方有权就甲方项目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3、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勤勉尽职;
4、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到项目现场,每日以邮件方式向甲方汇报项目情况,劳务期结束时乙方应就项目情况向甲方总经理出具书面详细报告;
5、乙方保证其为甲方提供短期劳务服务已经其用人单位同意,其各项保险关系由其用人单位缴纳,不会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不必要的诉讼或仲裁风险。
6、乙方保证其目前身体情况能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劳务内容。
7、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对其履行本协议期间知悉的甲方及相关合作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未被公开披露的重大决策、经营策略、财务资料及其他工作资料或信息)应予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并不得利用上述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个人或经济组织谋取利益或作他用。
8、乙方不得利用各种媒介(包括网络或其他任何媒介)发布、刊登、编造、散布任何有损于甲方及公司领导、员工声誉和形象的任何信息;不得从事损害甲方及公司领导和员工的行为;
9、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无权向甲方要求支付劳务费,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解除
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15日通知对方。
协议解除后三日内,乙方必须与甲方办理完交接手续,交出所有项目材料。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八、其他约定
(建议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九、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
十、因履行本协议引起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十一、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
劳务协议书 篇5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劳务派遣接收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建立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务派遣合作关系,就甲方派遣劳务人员到乙方单位工作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作协议。
一、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期限为 年。
双方应本着对对方负责的态度,诚信恪守。
二、劳务派遣合作方式及性质
甲方根据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提出的要求,以灵活就业的方式派遣其劳务人员到乙方单位工作,被派遣劳务人员与甲方属劳动关系。
乙方根据本合作协议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为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安排工作任务(或工程量),被派遣劳务人员与乙方属工作关系。
三、劳务人员的条件和招聘办法
1、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身体健康,品德端正,热爱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并经乙方试用、考核合格的人员。
2、对已在乙方单位工作,乙方认可继续留用,劳务人员本人也同意的,并与甲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即可确定为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由甲乙双方在《人员新增花名册》上签章确认。
3、需要新招聘的劳务人员。若乙方需要甲方负责组织招聘,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正式提出。乙方负责拟订招工简章(加盖单位公章),以甲方名义招聘。乙方对应聘者负责资格审查和面试,经确定录用后,乙方支付给甲方招工所需的成本费用,并由甲方负责组织劳务人员填写《录用登记表》。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派遣手续。
四、派遣劳务人员的数量、派遣期及工作岗位。
甲方派遣到乙方工作的劳务人员的数量为 人。
派遣期限原则上定为贰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对派遣劳务人员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在乙方工作已满半年以上的,若乙方认为可继续留用的,不再实行试用期。
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主要是:
五、费用支付
(一)乙方支付的费用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费用为劳务派遣的劳务费,劳务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劳务人员的实发工资、按规定标准由乙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代扣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单位应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费。
3、支付给甲方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4、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应该由用工单位支付的其它费用。
(二)费用标准
1、劳务人员的工资
乙方原则上应遵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按劳务人员所在岗位及其相关的考核办法发给。由于派遣到乙方劳务人员的食宿等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增加了乙方的用工成本,乙方可按劳务人员应发工资金额的5.5%收取管理费,但扣除管理费后发到劳务人员的应发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
按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按月缴纳,并负责办理各项手续。对乙方提出有关的特殊情况及人员的参保问题,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由甲方尽力给予办理。
3、乙方支付甲方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劳务派遣服务费为每人每月 元, ( 元/年度)。
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如劳动合同书及其鉴证费、社会保险手册工本费等)以及服务费应缴纳的所得税、营业税、其他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不再向乙方另行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劳务费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一次,具体支付时间,一般在工资发放日前5个工作日必须支付,也可按照乙方的提议,经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按以下要求办理:
1、劳务人员实发工资
在一般情况下,甲方通过银行直接把工资发到个人银行卡上;若委托乙方发放,由甲方出具委托书提交乙方;若以现金发放,由甲方派专人到乙方人力资源部门发放。
2、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参保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信息应符合甲方参保险种要求的各种信息。甲方根据双方约定劳务人员参保的险种,按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数,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按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经审核后,及时将款项(包括单位缴费数与代扣个人缴费数)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社会保险费用必须在当月月底前支付次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3、劳务派遣服务费
是甲方服务成本费用支出,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支付(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应按规定发给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处理工伤事故需支出的费用等)。原则上与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同时支付。
4、双方费用的结算划转
乙方每月汇出劳务费后,应填写《劳务费支付汇总表》提交甲方,甲方每月将工资发放金额与社会保险缴纳金额提交给乙方。甲乙双方应定期核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差额部分双方应及时确认或调整。
六、甲方的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对于乙方要求停止派遣的劳务人员,甲方负责处理解除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三)按时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绝不挪用,保证资金的安全,乙方可随时查询。
(四)按时下达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通知。
(五)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如劳务人员工作发生变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甲方负责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社会保险的转移与变更,失业保险的申领手续。
(六)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效期内,甲方负责办理工伤事故申报、劳动鉴定以及工伤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人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按《劳动合同》的规定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八)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给予配合。对乙方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及时与乙方沟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乙方的责任
(一)应按照《实施劳务派遣操作程序》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乙方每月应提前5个工作日及时准确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费支付汇总表》、《工资发放明细表》及《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名册》,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甲方。
(二)劳务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乙方应在每月l 0日以前填写《人员增加花名册》和《人员减少花名册》并加盖公章后报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调整、处理有关事宜。
便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的及时性,乙方在报人员增减时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每月10日以前(含10日)提交《人员新增花名册》的,劳务人员按本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10日以后提交《人员新增花名册》的,劳务人员按次月1日签订劳务合同。
乙方若需解除某劳务人员劳动合同的,必须做通本人的思想工作,在协商一致后,劳务人员同意解除的情况下,应提前30天以上通知甲方,并将补偿金汇到甲方账户后,由甲方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三)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并负责岗前培训、岗前体检、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对劳务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内部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和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责任。
(四)按国家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负责现场处理、人员救护、善后事宜等工作,并按《申报办理劳务人员工伤事故的具体要求》给予办理。
(六)按本协议规定,每月将劳务费的三项费用按时足额打入甲方账户,不得拖欠。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划款,影响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缴费,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处理
(一)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可进行审阅。乙方也可以与劳务派遣人员就工作岗位上的有关具体问题签订书面约定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字生效后,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以书面通知甲方,即
行停止劳务派遣: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条件的;
2、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2次考核都不合格的;
3、不服从乙方工作安排,并教育无效的;
4、严重违反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乙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5、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6、请事假15天、擅自离岗10天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非劳动者过失的其他情况等,确需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乙方提出解除劳务人员派遣的,应当在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前提下,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按《劳动台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应支付给劳务人员经济补偿金。
(四)对劳务人员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按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进行索赔,并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作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犯本条款之规定,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期满前30同,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则视本协议顺延相同期限,执行有效。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十、其他
1、劳务派遣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又涉及甲方、乙方和劳务人员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因此甲乙双方应在遵守《劳动合同法》的提前下,按照省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要求,共同认真细致、团结协调做好此项工作,为使每个环节达到规范操作,甲方特拟定了《实簏劳务派遣操作程序》,乙方应熟悉了解并按此操作。
2、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作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劳务协议书 篇6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工程名称:
(二)本合同分包范围: 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三)本合同劳务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按规定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六)甲方不得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负责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在施工作业前须按甲方要求搭设好安全防护设施。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八)乙方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掌握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履行签字手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乙方不得安排没有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配合甲方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一条 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城建集团和北京城建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五条 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六条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八条 其它事宜:
第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和进度计划,乙方需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务人员以及机械设备,协助甲方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地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施工作业协议内容概况
1.1施工作业地点(桩号)、内容:(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A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表中的分项工程内容填写)。
1.2作业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1.3施工操作规程: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按照交通部颁发的现行有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本项目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按规程操作,按程序作业。
1.4价款结算时,以甲方技术人员现场测量核算数量,经甲方合同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认,并经乙方签认后为准。具体单价见施工作业单价表(附表一)。
第二条:甲、乙双方代表
2.1甲方代表(即项目经理):
2.2乙方代表(即劳务队负责人):
2.3甲方代表易人,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代表在协议执行期间,不得易人。在劳务费用结算、财务支付中以乙方代表签字为准。若乙方代表易人,协议自动终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负责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对乙方所承担的施工作业任务,从技术、质检、试验、材料、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管理。负责施工项目的技术放样、进度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资源配臵、现场协调等现场管理工作,及时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劳务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环保的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岗前技能再培训。以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项目建设单位技术标准、规范为准则,对乙方施工工序、工艺以及生产的半成品、成品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根据工作进度及施工质量及时下达工作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并严格执行。
3.2甲方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外围干扰等问题。
3.3甲方应根据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向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供应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及半成品。其名称、规格、单价见[附表一(1)]甲供材料单价表。
3.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场的施工劳务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提出明确要求,随时对乙方人员、设备等进行检查确认。见(附表二、三、四、五)。乙方在人员、机械设备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甲方备案认可。若乙方不能满足施工能力要求,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要求补充施工力量后,7日内仍未及时补充施工力量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及时办理《确认书》(附表六);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5甲方根据乙方施工作业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价款结算。结合本合同段整体计量支付情况,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3.6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拖欠当月劳务人员工资者,甲方有权在下月支付结算时扣留所欠付的劳务人员工资,待其发放后予以返还。在本合同段整体计量支付正常的情况下,每月支付劳务费用结算款的95%,扣除每月劳务费用结算款的5%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年底待乙方完全支付当年农民工工资后返还每月扣除保证金总和的90%,剩余10%待工程结束后返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该保证金,直至乙方完全履行该条义务为止。
如因乙方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导致甲方涉诉,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在施工作业结算后,有根据劳动成果取得报酬的权利。
4.2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4.2.1乙方必须办理劳务用工许可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劳务用工许可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必须报甲方备案,待本协议终止后退回乙方。劳务人员个人必须身份清晰,并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的基本技能。
4.2.2劳务人员年龄必须在18~50周岁之间,严禁使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工。对于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4.2.3劳务队的人员在施工作业期间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4.3乙方必须自付费用为劳务人员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意外医疗保险并报甲方备案,以降低劳务人员自身风险。乙方有为劳务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有保护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身心健康的义务。
4.4乙方所需进出场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乙方驻地建设)费用等均已分摊且包含在施工作业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4.5乙方在取得甲方价款结算支付款后,必须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将工资发放表于甲方支付结算后10日内上报甲方备查。
4.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地的风俗习惯。
4.7乙方对甲方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交底必须认真领会,并逐层分解到班组,严格执行。
4.8乙方有保护好甲方施工财产(施工机械、材料、测量控制点等)的义务。
4.9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积极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调度安排。乙方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由于乙方擅自作业或不听从甲方指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理。
4.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作业时间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在必要情况下,根据甲方拟定的工作计划合理调配资源,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11乙方在各工作面上必须配备安全员。乙方必须向劳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施工安全操作水平。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相关方的安全。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损害的发生,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12乙方有根据甲方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环境保护交底情况,向劳务人员进行教育的义务。施工取土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取土场内,并保持取土场的整洁,不得乱采乱挖。及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养护,确保施工便道的通畅和不扬尘,不得破坏当地的各项设施和资源(包括地下管线、设施、文物等)。对生活和建筑垃圾,要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处臵。施工结束后,对于取土场和弃土场要按甲方要求进行平整,临时用地按要求复耕或恢复原貌,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有效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万元的'经济处罚。
4.13乙方的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必须在施工的征地线以内进行,若超出征地线损坏界外青苗、树木和其它设施及财产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14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乙方代表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离工地。否则,甲方有权予以万元的经济处罚。
4.1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有义务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暂住人口管理,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劳务人员若有违法行为,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4.16若乙方组织不得力,不能按协议工作期限要求完成施工内容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工期拖延赔偿金,赔偿金以每天元计。
4.17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未按要求的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管理
5.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5.2乙方人员、施工机械由乙方自行管理。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施工机械进行监督管理。乙方要定期对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机械要定期维修、保养,以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5.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违规施工,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视情况处以-元罚款;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要求和提出的处理意见,并自行承担停工期间的各项损失。
5.4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管理,若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经甲方以书面材料通知,不及时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勒令乙方退场,并根据影响程度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5施工作业内容及数量的增减
5.5.1乙方在施工时发现施工作业内容与本协议规定不一致时,应及时提出变更要求;为新增施工项目的,甲乙双方应在施工前先进行单价议价,达成一致后,按施工作业单价表[附表一(续)]要求填写(一式三份内容必须一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方可进行新增施工作业的施工。
5.5.2非乙方施工失误导致的塌方、滑坡或其它不可抗力发生的施工数量增加的,结算执行本协议1.4条款规定。若因乙方违规操作导致的施工数量增加的,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作业验收
乙方在完成施工作业后,由甲方质检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对施工质量按规范标准进行评价,达到质量标准,由现场技术人员按照本协议第七条规定填写收方单,签字齐全后,方可进入结算程序;未达到质量标准,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计量:
7.1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施工作业的内容和数量进行计量。(附表一)中的施工单价,已经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因素,甲方不再进行调价。
7.2计量标准:
7.2.1土(石)方工程:挖方以自然方计量,填方以压实方计量。为了保证压实度在路基两侧宽填部分不予另行计量[费用已分摊在(附表一)中相应施工作业单价内]。另外,基坑开挖、桩基开挖均应以原地面标高、实际放样尺寸计算得出。隧道洞身开挖以设计断面计算。具体工作内容见(附表一)。
7.2.2混凝土或浆砌工程:以实际结构物几何体积计量。具体工作内容见(附表一)。
7.2.3钢筋工程:实际施工中,钢筋必须由甲方供应,乙方不得擅自采购。在结算中,仅计乙方钢筋加工费,费用计量单位为:元/吨,计量长度为设计尺寸。但当乙方加工损耗超过《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标准时,应将超出部分材料费从加工费中扣除。
7.2.4其它工程:
7.2.4.1运费单价:路面用混合料运费以吨公里(方公里)/元计。
7.2.4.2人工费单价:路面施工人工费,根据用工场所不同,拌和场以混合料重量或体积计;路面摊铺以面积计。在实际工作中,尽量避免发生零工。
7.2.4.3机械费单价: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按产量体积(重量)计。[按月(台班)租赁的机械,合同形式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设备租赁合同》。]
7.2.4.4材料费单价:施工所需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材料单价见[附表一(1)]。为了便于甲方单项成本核算,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偷工减料或浪费,材料费在结算时按双方签认的领料单的数量和[附表一(1)]的单价扣除。另外,本协议[附表一(1)]中材料用量应严格控制在实际施工配合比数量±5%以内,若超出此范围时,从结算总额中除扣除实际消耗材料费外,再以实际施工配合比计算数量与实际施工消耗量之间的差额材料费用作为处罚,以杜绝浪费或偷工减料。
7.2.4.5零用人工、机械单价: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零用人工、机械单价,根据小时、工日、台班、月租的形式事先签订(见附表一(2)、附表一(3))。
第八条:结算与支付
8.1结算工作必须按月进行。《劳务费用结算单》中工程细目、作业内容必须与(附表一)一致,同时签字、附件齐全,否则,该《劳务费用结算单》无效。
8.2甲方每月按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扣除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费、机械租赁费、因乙方原因甲方已支出的费用等后,进行支付。支付时间为甲方每次获得业主的计量支付之后。
8.3结算款中均包含税金。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票据。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向甲方企业法人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自乙方完成协议作业内容,甲方结算、支付清全部价款,甲乙双方签订《终期劳务费用结算说明及终期确认书》(附表六(1))、乙方出具《劳务队支付终结确认书》(附表六(2))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注:本协议内容乙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附件:
附表一、施工作业单价表附表一(1)、甲供材料单价表附表一(2)、零用人工单价表附表一(3)、零用机械单价表
附表二、劳务队基本情况表附表三、乙方履约信誉表附表四、施工劳务人员情况表附表五、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附表六、确认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劳务队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务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电话: 家庭地址:
鉴于乙方劳动岗位、劳动量及劳动时间与全日制工作制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甲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第七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一、本协议期满的;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在协议期间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乙方除享受规定的酬劳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四条 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济南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年 月 日期: 日 日期: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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