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讳辩原文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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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讳辩
作者:韩愈
朝代:唐朝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赏析:
封建时代对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谥号等,不能直接写出或说出,必须用其他字来代替,如汉高祖名邦,改“邦”为“国”;唐太宗名世民,改“世”为“代”,改“民”为“人”,尚书六部中的“民部”,则改为“户部”,等等。刻印古书时,也要把当世应讳的字改掉或缺笔。这叫做避讳。避讳的要求很严格,违犯者会招致非议,甚或得罪。
唐代著名诗人李贺,才气横溢,少年成名,但因为他的父亲名晋肃,在他准备参加进士科考试时就遭到了非议(晋、进同音),终于不能如当时其他读书人那样取得功名。韩愈曾鼓励李贺应进士试,也被人指责。
面对这种陈腐的时尚,韩愈十分愤慨,《讳辩》就是为这件事而写的。韩愈不敢反对避讳,他只能巧妙地引用经典和法律依据,找出矛盾,从而反对将避讳搞得过滥。文章层层设问,一波三折,语言辛辣,说理痛快。全文没有一句从正面说出作者的主张,读者却可从中得出同作者相一致的结论。
注释
(1)李贺(790—816):字长吉,唐代著名诗人,因避父讳,不能应试出身,只做过奉礼郎之类的小官。著有《昌谷集》。
(2)进士:唐代科举制度分常科和制科,常科是定期分科举行的考试,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等名目;制科是皇帝临时特设的考试。
(3)和(hè)而唱之:一唱一和。
(4)皇甫湜:字持正,元和年间(806—820)进士。曾从韩愈学。
(5)律:此处当指唐代某项法律条文。唐代法典总称《唐律》,分十二篇五百条,其中未见“二名不偏讳”及下引“不讳嫌名”等条文。“二名不偏讳”最早见于《礼记》的《典礼上》及《檀弓下》,意为二字之名在用到其中某一字时不避讳。偏:一半。一说偏即徧(遍),全部、普遍的意思。根据《礼记》的释文,似乎不能作这样的解释。
(6)“谓若”二句:孔子的母亲名“征在”,孔子在说“征”时不连用“在”,在说“在”时不连用“征”。意即只要不连用,就用不着避讳。如唐代律文中有“二名不偏讳”的条文,则二句为律文的释文。这条释文袭用《礼记·檀弓下》正文及《礼记·曲礼上》郑玄的注。
(7)嫌名:指与名字中所用字音相近的字。音近则有称名之嫌,所以叫嫌名。
(8)“谓若禹”二句:亦袭用《礼记·曲礼上》郑玄注。禹、雨,丘、蓲,都是同音字。禹即夏禹,丘为孔子名。
(9)为:是。
(10)法制:礼法制度。
(11)周公:西周初年政治家,名姬旦,周武王的弟弟,帮助武王灭殷(商),又辅佐周成王,主持制定了周朝的典章制度。他和孔子都被历代统治者尊崇为“圣人”。
(12)诗:《诗经》。《诗经·周颂》中的《噫嘻》与《雝》等篇,相传为周公所作,其中有“克昌厥后”、“骏发尔私”等句,而周公之父文王名昌,周公之兄武王名发,所以说“周公作诗不讳”。
(13)孔子不偏讳二名:孔子不避单独用的“徵”或“在”字。如:《论语·八佾》中孔子曾说“杞不足徵也……宋不足徵也”,《论语·卫灵公》中又说“某在斯”。
(14)《春秋》:春秋时鲁国的编年史书,相传经孔子删订,为儒家经典之一。讥:讥刺,非难。
(15)“康王”二句:周康王名钊,其孙继位,谥昭。《春秋》对此未提出异议。
(16)曾参(shēn):春秋时人,字子舆,孔子弟子,以孝行著称。不讳昔:《论语·泰伯》记曾子说:“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
(17)骐期:春秋时楚国人。
(18)杜度:东汉时人,字伯度,齐国丞相。
(19)“汉讳”句:汉武帝名刘彻,当时为避讳,将彻侯改为通侯,蒯(kuǎi)彻改为蒯通。
(20)吕后:名雉(zhì),当时为避讳,改雉为“野鸡”。
(21)章:章奏,臣下给皇帝的报告。诏:诏书,皇帝颁发的文书命令。
(22)浒(hǔ)势秉机:四字与唐高祖李渊之父(名虎)、太宗李世民、世祖李昞、玄宗李隆基名同音。
(23)谕:与代宗李豫的名字同音。
(24)士君子:指官僚及其他有社会地位的乡绅、读书人等。
(25)质:对照。
(26)稽:检核。国家之典:指上文所举汉代讳武帝、吕后名,唐朝章奏、诏令不避“浒势秉机”等例。
(27)止:意为到达顶点。
(28)务行:致力于实行。
(29)比:类似。
作者介绍
韩愈(768年-824年12月25日),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孟州)人,一说怀州修武(今河南修武)人[91],自称“郡望昌黎(今辽宁义县)”[121],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中国唐朝中期官员、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120]、教育家。
韩愈三岁而孤,随兄嫂生活。自幼攻读六经百家之书,于贞元八年(792年)登进士第。最初两任节度推官,后授四门博士,升监察御史。因论宫市之弊而被贬为阳山县令,之后遇赦,调江陵法曹参军。历任都官员外郎、史馆修撰、中书舍人等职。元和十二年(817年),出任宰相裴度的行军司马,参与讨平“淮西之乱”,升刑部侍郎。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谏迎佛骨一事被贬为潮州刺史。唐穆宗即位后被召入朝,拜国子祭酒。[122]晚年官至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长庆四年(824年),韩愈病逝,享年五十七岁。获赠礼部尚书,谥号“文”,故称“韩文公”。元丰元年(1078年),加封昌黎伯,并从祀孔庙。[1]
韩愈鄙六朝骈体文风,推崇古体散文,其文质朴无华,气势雄健,“文起八代之衰”,“集八代之成”[96],开古文运动之滥觞。后人尊他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亦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又与柳宗元并称“韩柳”,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他提出的“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散文的写作理论,对后人很有指导意义。有《韩昌黎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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