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于襄阳书原文及赏析
朝代:唐代
作者:韩愈
原文:
七月三日,将仕郎、守国子四门博士韩愈,谨奉书尚书阁下。
士之能享大名、显当世者,莫不有先达之士、负天下之望者为之前焉。士之能垂休光、照后世者,亦莫不有后进之士、负天下之望者,为之后焉。莫为之前,虽美而不彰;莫为之后,虽盛而不传。是二人者,未始不相须也。
然而千百载乃一相遇焉。岂上之人无可援、下之人无可推欤?何其相须之殷而相遇之疏也?其故在下之人负其能不肯谄其上,上之人负其位不肯顾其下。故高材多戚戚之穷,盛位无赫赫之光。是二人者之所为皆过也。未尝干之,不可谓上无其人;未尝求之,不可谓下无其人。愈之诵此言久矣,未尝敢以闻于人。
侧闻阁下抱不世之才,特立而独行,道方而事实,卷舒不随乎时,文武唯其所用,岂愈所谓其人哉?抑未闻后进之士,有遇知于左右、获礼于门下者,岂求之而未得邪?将志存乎立功,而事专乎报主,虽遇其人,未暇礼邪?何其宜闻而久不闻也?愈虽不才,其自处不敢后于恒人,阁下将求之而未得欤?古人有言:“请自隗始。”愈今者惟朝夕刍米、仆赁之资是急,不过费阁下一朝之享而足也。如曰:“吾志存乎立功,而事专乎报主。虽遇其人,未暇礼焉。”则非愈之所敢知也。世之龊龊者,既不足以语之;磊落奇伟之人,又不能听焉。则信乎命之穷也!
谨献旧所为文一十八首,如赐览观,亦足知其志之所存。愈恐惧再拜。
赏析:
于襄阳名頔,字允元,河南洛阳人,公元798年(唐德宗贞元十四年)九月以工部尚书为山东道节度使。由于做过襄阳大都督,故称于襄阳。公元801年(贞元十七年)秋冬之际,韩愈被任命署理国子临四门博士,正式在京师做官。博士职乃是闲官,地位不高,很难施展抱负,为此,他给于襄阳写信请求引荐。此信以士欲进身场名、建功业须前辈援引,而前辈之功业盛名又须有为的后继者为之传扬为论点,入情入理。
本文分为三段。第一段泛泛而谈“先达之士”应与“后进之士”。相为知遇的道理,这样,虽将对方捧为“负天下之望者”也不显得阿谀,虽标榜自己为“高材”也不显得狂妄。第二段以“侧闻”的形式赞誉对方,显得客观,这样,既便于自己表达,也使对方不觉得突兀而乐于接受。最后,在第三段中,用描述自己生活的窘迫状态来争取对方的同情,以求得侥幸任用的机会。本文的`写法,虽给人以不卑不亢的感觉,但难免有仍有攀附权势之意。
于襄阳,名頔(dí),字允元。他在公元798年(贞元十四年)任襄州刺史,充山南东道节度观察使。不久,他又自请将襄州升格为大都督府。中唐以后,中央政府拿方镇无可奈何,唐德宗只好同意他当了襄州大都督。因为于是襄州长官,所以此书称他为于襄阳。据《旧唐书》卷一三《于頔传》载,于頔为人“横暴已甚”,却官运亨通,因而“自以为得志,益恣威虐”;他任襄州刺史时“专有汉(水)南之地,小失意者皆以军法从事”;由于德宗姑息,他“公然聚敛,恣意虐杀,专以陵上威下为务”。这些情况韩愈也应当有所“侧闻”,可是此文多少还有为他迎合奉承之意。为了求官,不得不如此,韩愈此举难道又是张九成所谓“其文当如是,其心未必然”吗?
看来韩愈求官心切,文中也难免强词夺理,倒错逻辑。求官与上进并行不悖,无可非议。为求官而牵强附会、因果倒错就偏颇了。试问,韩愈最尊崇的圣人之一:孔子,一生未获任何君主重用,其光华难道不是照样永照后世吗?!圣贤与其后继的传承,与他们是否富贵、高官厚爵没有丝毫关系。圣贤的光辉来源于他们的思想,后辈的继承在于万众的认同才得以留传而永垂不朽!老子弃官仙游,《道德经》至今留传;庄子曳尾涂中,逍遥游何其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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