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汇编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季羡林爷爷曾在文章中写道: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
她是一位普通的韩国母亲。只不过,七十多岁时通过自学学会了写字认字,开始每天记录家庭日记。她在所剩无多的人生中,带着一种对世事和生活的淡然和眷念,写家中的琐事、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日常劳作,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下对家人的爱,她,就是洪荣女妈妈。
她七十岁的女儿黄安娜某一天偶然发现了她母亲的日记本。被母亲心底的秘密震撼了。
她曾经忏悔道:“妈妈这一辈子,一直就依靠着‘还会来的’这句话,等待着自己的孩子们。妈妈曾经说:‘从你来的前一天开始,我就看着表想,后天的这个时候,你就该离开了。’孩子们到来之前,妈妈就想到了几天后的离别,为此独自伤心着、难过着。我这个做女儿的,怎么就做的这么不合格呢!”
洪荣女妈妈住在小山村里,他很孤独,也很寂寞。常常一个人跟着小动物们说话。早上起床后,给蔬菜们浇水,给动物们喂食,就像当初哺育她的孩子们一样。
她喜欢打电话。自从她的大女儿黄安娜为她买了台电话,她每天都打电话,不然心里不踏实。洪荣女妈妈是多么的思念着儿女啊!
“妈妈,我还会再来的。”这一句是全书的引言。九十六岁的洪荣女妈妈高龄离世,她的大女儿黄安娜在她的坟墓前说的一句话。夹杂着思念。她想象着妈妈笑着在那边说:“你那么忙,还来看我做什么?”这是对妈妈的一种想念,想象着妈妈还活着,牵着她的手,陪着妈妈慢慢地走。
我们生活在妈妈的呵护下,妈妈无论付出给孩子多少,还是觉得付出的不够。可我们,要学会孝敬妈妈:妈妈上班回来,倒一杯水;吃完饭,帮妈妈洗洗碗;早上,为妈妈洗洗衣服。这就是对妈妈最好的孝敬。
生活中,也有很多为妈妈做的事情让我难以忘怀。我为妈妈做过的一件事,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一天傍晚,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妈妈带着我,骑着摩托,正在赶回家的路上。
回到大门,妈妈叫我先下了摩托,自己冒着大雨到柴房放车。我打开大门,突然,我停住了,心里想:这么大的雨,妈妈肯定没带伞,我上楼拿伞给妈妈吧。
我急急忙忙跑回家,拿了伞,有急急忙忙下了楼,自己撑着伞,向柴房走去。突然,妈妈撑着伞从我的视线中走来。妈妈看到我,似乎有些诧异。我很高兴,高兴妈妈并没有被雨淋到,但却有些失望。
妈妈笑着向我走来,说:“我的女儿长大了!”
那一天,我是在快乐中度过的。
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在大街上愉快的走;如果有一天,妈妈老了,请你们也要像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一样,在街上,愉快的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书是一种伟大的东西,书在绝境中帮你寻找出路的方向,书是心灵上的安慰,一本好书可能会成为你人生的导师。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即使没有了光明,但他还是不放弃希望,不放弃那无尽黑暗中的一丝微弱的光明。
记得小时候晚上睡觉前,妈妈总是给我读书听,可我还是喜欢这一本书,因为我非常欣赏海伦凯勒的那种不放弃的精神。我欣赏海伦凯勒,他是一个坚持不懈与黑暗作斗争,而我是坚持不懈,永远不可能像眼前的困难低头,因为我们都知道暴风雨的过后总会有彩虹。我欣赏海伦凯勒,他是一个坚持不懈与黑暗作斗争,而我是坚持不懈,永远不会像眼前的困难低头,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坚持不懈的尝试,才会见到成功。
我以前是一个自卑胆小的女孩子,记得那次去漂流,是我自己做一条船,起初是我自己在不急的水流中自娱自乐,可是没过多久,水流变急了,我逐渐的发现自己开始控制不了那艘船了,我这时慌了,可是我心里想,《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的海伦凯勒是一个看不到光明,他都没有放弃,我只是遇到了水流猛的地方。我绝对不能放弃,这次,我用尽全身的力量度过了这个肌瘤区,可是自己的身体已经虚脱了之后,我就用平稳的速度行驶了半个小时后,我支撑不住了,可是前面还有一个大的肌瘤区,我不小心撞到旁边的岩石上,渐渐没了知觉,这时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快醒醒,我一看自自己站在一片白的世界,我心想这回是哪里呢?我用尽全身力气,用一点点力量睁开眼,可是不行,我想我想海伦凯勒都没有放弃自己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双眼睛,少了一辈子的光明,可他都没有放弃,而我就这么放弃了,我不甘心,我绝对不能放弃。一睁开眼,我就在船上,一看手表,十分钟过去了,这时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一定不能放弃,我要坚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他这本书给了我力量,我喜欢这本书,没有光明,还可以快乐的生活下去。海伦凯勒虽然改变不了生活,但它可以改变自己,我就想像他这样坚持不懈地活出自己的样子。我喜欢的一本书光明,海伦凯勒就是我的人生灯塔。
我喜欢的一本书告诉了我在困难面前永远不要低头,要迎着风去与它抗衡,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非常欣赏海伦凯勒的精神,我一定会像她一样活出自己的样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大部分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轮不到拼天赋。”是我在《岁月忽已暮》这本书里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岁月忽已暮》不是一本“好”书,似乎也并不适合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看,但就是这样一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让我向往少年的青春。男主人公江海与女主人公姜河是一对“天才”,“他们十三岁升入高中,十四岁获得国际数学奥林匹克一等奖,十五岁以SAT和TOFEL满分的成绩被世界级名校全奖录取”,“听起来都跟神话一样”。确实跟神话一样,但它吸引我的并不是这些听起来“神话”一样的主角光环,也不是什么“最动人学霸纯美爱情”,而是这对“天才”背后不为人知的努力和同常人一般经历种种忐忑的青春。
“所有人都只看到我和江海风光无限的一面,但是他们都忽略了,江海因对科学的痴迷,曾经被自己调制的化学试剂炸伤,至今额头上还留有一道伤疤……甚至连刻苦程度远远不如江海的我,每天也要背下五百个单词,连睡觉都塞着耳机在听一档叫‘SixtySecondsScience’的听力节目”。这是书本中的几段文字,可以看出“天才”的背后付出了多少鲜为人知的汗水和努力。后来他们一起去了旧金山,上了大学,经历了许许多多普通人都可能会经历的,他们的青春与普通人其实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他们付出的比别人更多,也因此收获了更多。这本书惊艳我的地方不在于多华丽的语言,不在于多跌宕起伏的情节,而是它普通中又藏着青春的气息,平凡中又有着动人的故事。
看这本书,我总能想到自己:上早读是困得哈欠连天,不愿意多背一行单词,不想再付出更多努力……这又让我想到凿壁偷光的匡衡,悬梁刺股的孙敬,闻鸡起舞的祖逖和刘琨。他们尚且能够为了心中的信念去努力去付出,我为什么不可以?也许我没有像江海和姜河那样天资聪慧,但我同样可以努力啊!时间从来都是是公平的,机会只会降临到有准备的人身上。
虽然《岁月忽已暮》是我几年前看的,有些情节也已模糊了,但这并不影响我喜欢它。“大部分人努力程度之低,根本轮不到拼天赋”这句话印在我的脑海里,“说不定再努努力,就能发现自己潜藏的天赋呢。”我总是这样想。
书中的校园、樱花、细雨能让我联想起自己尚未逝去的青春,没有成熟的青春和渐渐会远去的珍贵校园记忆。少年就是少年,他们看春风不喜,看夏蝉不烦,看秋风不悲,看冬雪不叹,看满身富贵懒察觉,看不公不允敢面对,只因他们是少年。“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所以青春的大好时光是用来努力和奋斗的。
《岁月忽已暮》陪伴我成长,教会我努力和奋斗的青春才是最美的青春,人不努力枉少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书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著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天使雕像》这本书的作者是E。L。柯尼斯柏格,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一本国际获奖小说。
《天使雕像》的内容非常精彩,带点冒险、带点推理还带着一个人应有的努力和自信:一个名叫克劳迪娅女孩子厌倦了家里千篇一律的生活,她每天都要洗碗、清理垃圾筒于是,她想做些出人意料的事情,就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她选择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她的同伴则是她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馆里展出。克劳迪娅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意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人之手。但是,他们没有丝毫线索,而且钱也快用光了克劳迪娅不甘心这样平庸地回家去,她和弟弟利用最后的一点钱,终于找到了雕像原来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
在读了《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找到了埋藏在心底那一份渴望探险、活动的精神。我认为,虽然克劳迪娅和杰米的出走使他们的爸爸妈妈非常担忧。但是,他们也在出走中得到了锻炼,学会了精打细算地过日子。他们在博物馆里的生活可以说是非常艰苦的。每天洗澡只能在喷泉里用冰水洗,但也因此收获了不少钱在喷泉的底部有许多人为实现愿望撒下硬币。每天在工作人员检查博物馆时,他们必须蹲在厕所的马桶上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但是克劳迪娅和杰米都挺过来了。
在发现小天使雕像后,克劳迪娅和杰米找到了小天使雕像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虽然到达时他们像两个小乞丐似的,其实他们能够到达就已经非常令人难以置信了,任何困难都没有阻挡住他们的步伐。最后,他们和福兰克威尔夫人达成了共识,一起保守了一个秘密,一个他们要是说出去一定会出人头地的秘密。但是他们并没有说,虽然克劳迪娅想要出名,但她想要的一定不是这种出人头地。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喜欢里面的人物、以及故事情节,他们都令我感动。让我感动最深的当然是克劳迪娅。首先是因为她在家里虽然是姐姐,但处处让着弟弟,而且她还要每天去打扫卫生,就算是弟弟故意将一些脏东西拿来恶心她,她也不会有一句怨言。其次,则是在保守秘密时,她令我感动,虽然她离家出走就是为了出人头地,但她并没有利用别人的秘密来造福自己,她想要的,一定是靠她的劳动争取过来的。我认为,她能够为别人守住惊天动地的秘密,已经相当厉害了,她并没有被自己的贪婪心征服,而是将它彻底打败了。
我希望,我也能像克劳迪娅一样,有一次冒险,还有更多收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如果问我,喜欢去书店还是二手书店?我会选择二手书店。因为就在捷运站附近的一条小巷里,有间整齐又漂亮的二手书店,这间二手书店中有一个十分不起眼的角落,摆满了只要十元的二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在那不起眼的角落中找到的。
“快点选好书,我们要走了!”妈妈催促着。我快速的扫视着十元二手书的书架,最后,目光落在了一本谜语书上。就在我正要拿书的时候,妈妈又开始催我了,我不耐烦的回头告诉她选好了,然后从书架上拿下那本谜语书就快步走向妈妈。“彩妆女孩……嗯,好。”妈妈看了看那本书,并将书交给店员。我才觉得不对劲,再仔细看了店员手上的那本书,是一本名叫彩妆女孩的书,不是我想要的谜语书,原来我拿错了!
或许是缘分,让我和这本书相遇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本彩妆女孩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同时也想着,十元买下的书应该不会很好看,所以不抱任何期待的开始阅读这本书。结果,这本书竟然出乎意料的精彩,从书中的第一个章节开始,我便彻底爱上了这本书。有天夜晚,我因为失眠于是决定看会书,没想到自己一口气就把整本书给看完了,再望向时钟时,已经是午夜了。
至于我为什么对这本书如此着迷,可能跟我的生活比较有关系。我很迷茫,因为自己总是时不时的撒谎,但随着年纪的增长,我才意识到撒谎是不对的行为,因此我才开始很努力的改进。而这本书的故事,就是在讲述书中的女主角习惯撒谎、依赖谎言,把生活搞得一塌糊涂,最后才发现原来真实才是最美丽的。看完这本书我有了许多的感触,我开始思考为什么人会撒谎,以及谎言到底对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帮助,不仅激起了我对“说谎”这件事的好奇心,也让我开始抛开谎言、面对真实。
每一次,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里,只要我遇到挫折或感到沮丧,静下心来阅读这本书,都会奇蹟般的拥有满满正能量,让我能继续以微笑面对烦心事。这本书还有一个极大的特点,那就是不仅百看不厌,而且每次重新阅读时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彩妆女孩,是一本很奇妙的书,能带给人无穷的力量和正能量,还有积极向上的精神。我很感谢彩妆女孩,这本书陪我度过了重重考验、层层难关,当然我更想感谢的是那间二手书店,谢谢它让我意外获得这本我最喜欢的书:彩妆女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书,在人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缺的,就像是刚生下的婴儿眷恋母亲温暖的怀抱。都说“书读百遍,其意自见。”在书中,我们可以尽情想象,书中的知识无穷无尽,犹如知识的宝库,令人浮想联翩。
然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罗曼罗兰写的《名人传》,这本书让我懂得人生的哲理。里面的名人都是远近闻名的。
这本书以激情的文字谱写了三首英雄赞歌:贝多芬——一个耳聋的音乐家,在世界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人,一个用痛苦换来的欢乐的英雄。
贝多芬由于天生的禀赋和后天的勤奋,贝多芬风华正茂。然而,厄运降临,他的双耳失聪,这真是上帝开的玩笑,让贝多芬从云端跌入谷底,苦不堪言,痛不欲生。但坚强的贝多芬受住了这致命的打击,最终战胜了病痛的折磨。贝多芬以自己的人生经历证明:人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经受厄运的打击,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
米开朗琪罗生于佛罗伦萨的一个家庭,不幸的是,他的一生的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天主教教皇的羁绊中度过,但他不甘于表现宗教艺术,用自己的一生的创作表现出了个人的理想,尊严,意志。来自外部的压力与束缚,不会扼杀真正的天才。只有具有足够顽强的信念和意识,用心血浇灌的艺术之花只会更加绚丽夺目。
托尔斯泰——一个离家出走的老翁,一个打破生活安宁以安抚良心的英雄。不同的人生经历会创造相同的成功和辉煌,它启示我们:人要勇于面对生活的挫折和苦难,不向困难低头。
在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是贝多芬。他虽然晚年失聪,但他的精神将流传下去。贝多芬的经历,让我受益匪浅。他告诉我们,人的一生就像大地上风雨交加的一天,早晨,太阳初升,空气明净。只有几缕懒洋洋的微风吹拂大地。但在静止的空气中,隐约潜伏着一种威胁,一种沉重的压抑。可是白日的清纯之气并未受损,欢乐依旧持续,悲戚中总保留着希望。一个穷困潦倒,残废而孤独,生而痛苦无助。世界从未给予欢乐的人,他们却创造了欢乐,并奉献给了全世界。你用自己的苦难断就了欢乐。一句充满豪情的话可以锻造你的一生,这句话今天已成了一切勇敢人的口号:“唯其痛苦,才有欢乐。”
阅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里面的名人都是品德高尚的人。每一朵成功的花都是由许多苦雨,血泥和强烈的暴风雨的环境培养成的。我们在面对挫折只要有信心和勇气,就一定会有新的希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种子。读书是一门不可缺少的功课。书籍是我们最真诚的朋友。书籍是一盏明灯,能照亮我们前行的路,阅读书籍,感悟人生,我们就会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我们应该学会读好书,好读书,因为只有读书的人生才是最精彩的。
说起喜欢的书籍,还真的不少,我最喜欢的书籍是《成语故事》,里面收录了许多中国古代的成语故事,其中有一则故事,叫做《天衣无缝》,给我的印象特别的深刻。我非常喜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古时候有个叫郭翰的先生,他能诗善画,性格诙谐,喜欢开玩笑。盛夏的一个夜晚,他在树下乘凉,但见长天如碧,白云舒卷,明月高挂,清风徐来,满院飘香。这时,一位长得异常美丽的仙女含笑站在郭翰面前。
郭翰很有礼貌地问:“小姐,您是谁?从哪来?”仙女说:“我是织女,从天上来。”郭翰问:“你从天上来,能谈谈天上的事情吗?”仙女问:“你想知道什么?”郭翰说:“我什么都想知道。”仙女说:“这可难了,你让我从哪说起呀?”郭翰说:“人们都说仙人聪明,你就随便说说吧。”仙女说:“天上四季如春,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绿树常青,花开不谢。枝头百鸟合鸣,水中游鱼可见。没有疾病,没有战争,没有赋税,总之,人间的一切苦难天上都没有。”郭翰说:“天上那么好,你为什么还跑到人间来呢?”仙女说:“亏你还是个读书人。你们的前辈庄周老先生不是说过‘在栽满兰花的屋子里呆久了,也闻不到香味’的话么。在天上呆久了,难免有些寂寞,偶尔到人间玩玩。”郭翰又问:“听说有一种药,人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你知道哪有吗?”仙女说:“这种药人间没有,天上到处都是。”
郭翰说:“既然天上多得很,你该带点下来,让人们尝尝有多好呀。”仙女说:“带是带不下来。天上的东西,带到人间就失去了灵气。不然早让秦始皇、汉武帝吃了。”郭翰说:“你口口声声说来自天上,用什么证明你不是说谎话哄人呢?”仙女让郭翰看她的衣服。郭翰仔细看,很诧异仙女的衣服是没有缝的。仙女说:“天衣无缝,你连这个都不懂,还称什么才子,我看你是十足的大傻瓜。”郭翰听完哈哈大笑,再一瞧,仙女不见了。
这个故事是不是很吸引人呢?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感受很深,成语“天衣无缝”就是用来比喻事物完美自然,浑然天成,没有破绽。所以我以后还要努力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去寻找更加有趣的故事,从书中去学习更加丰富的知识。因为只有读书才是最快乐的事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里面的一个小故事,你喜欢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也曾因为一本书沉迷过,思索过,那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被这个透彻又不透彻的书名被吸引了,书中的主角海伦·凯勒是一个失明的人。海伦因一场大病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一开始的海伦,情绪暴躁,行为冲动。其实我很能理解,我很怕黑,在黑暗的夜里,我常常也因为什么也看不清楚而恐惧,躁动。
海伦说,想获得三天的光明,仅仅三天,她希望她能看得见,而且,她很规律地安排了这三天她要看的东西。她说,第一天,她想看到那些好心的、温和的、友好的、使我的生活变得有价值的人们,想把那些人存进记忆里,尤其是她的老师——莎莉文小姐;她还要看一个婴儿的脸,因为婴儿给她带来蓬勃的生气;还有她忠诚乖巧的宠物狗的脸,因为那样使她温暖。还有美丽的森林,广阔的农田,墙壁上的图画……她都要仔细的看过。
第二天,她要看日出,她认为这是黑夜变成白天的奇观,虽然海伦的世界里从未有过光明,也分不出昼夜,她还是对万物的变化如此好奇。她甚至想把整个世界看一遍!把整个地球的历史读一遍!
最后一天,她依旧要迎接旭日,接着去游览这个城市,游览她一直居住的地方,一直到午夜,到她失去了眼前的光明,再次迎来黑暗——她却依旧说,他的心中充满甜蜜的回忆。
多好的孩子!她渴望着,渴望着拥有光明,哪怕只有三天,她也不懊悔,仿佛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了光明,她又一次接触了世界,用自己的双眼,把世界又看了一遍,这时间虽短暂,却在海伦心中添了一份美丽的梦。可我更看到了,海伦在书中不断提到“有视力的人”,这让我心中又是一震。她多番提醒,我们都是看得见,她三天里看到的事物,我们都能看见,而且不论何时,我们都有看见那些事物的权利,因为我们看得见。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我们可以看见春天万物复苏,夏日艳阳高照,秋天硕果累累,冬日大雪纷飞……这些对于失明者来说,都是遥不可及的幸福啊!对于他们来说,就好像生命中缺少了什么一样,他们对我们,必定是羡慕,又嫉妒啊。我们何曾想过,自己,竟是被这样羡慕着的。
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珍惜我们所拥有的。这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感受到的,感谢有这样一本好书,让我更懂得珍惜。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暑假中,我闲来无事,从朋友那借了一本书,并一口气看完了它。这本书的名字是《谁动了我的奶酪》,我刚开始看这本书时,心中始终有一个疑问: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居然是全球畅销书之一?但随着深入阅读,认真思考,我终于明白个中原因。
书中有四个主人公——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寻找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以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理暴露无遗:嗅嗅,匆匆随机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寻找,并很快找到了更多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对于变化却犹豫不决,始终还停留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回忆中,无法接受现实。后来,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了变化的含义,穿上跑鞋,重新进入迷宫,并获得了更多的奶酪,而哼哼却停在原地,一无所获。
我认为,奶酪是个比喻,象征着我们最理想的到的东西,也许是优异的成绩,老师的表扬,一张获奖证书……
我们在一个瞬息万变的世界里,人们时常感觉自己的奶酪在不断变化着,各种强烈的变化让人心理失衡,使我们经常在突如其来的变化中不知所措,抱怨着上天的不公平,面对不了新的生活,陷入烦恼之中而无法自拔,一蹶不振。而在生活中,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就拿这一学期来说,我们刚开始读书几天后知道语文老师伍老师调走了,换了一个新的语文老师,我便不知道适应,依然按照之前的方式学习,加上之前的伍老师讲课非常好,我便想伍老师回来。再加上学习方法不适应老师的特点,学习成绩自然下降了许多。后来,我也学会了随着老师的变化而变化,逐渐适应了,成绩也很快提高了。
其实,生活的迷宫非常大。我们为什么要沉浸在失去的痛苦,无奈,决定的两难之中呢?我们应该尽快找到自己的鞋,随着奶酪而变化,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去,这样才会发现更多,更好的奶酪。
从这本书中我还认识到变化是一种必然的因素,而我们应该做到的是在大变化发生之前,就做好相应的准备去应对并战胜变化。
以后的我,一定要有嗅嗅灵敏的应变能力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的能力,并学会像唧唧一样不断调节自己的心理,不要为一场考试高分而过度兴奋,以致学习停滞不前。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获得更好的心境去努力学习,工作,生活。而不能傻呵呵的站在原地,永远不能适应变化,一事无成。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要想追求更好的未来,必须历经磨难,努力奋斗不能坐享其成。不然,结果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妈妈请你原谅我》,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深有感触。
《妈妈请你原谅我》讲了一个五年级的女孩陆丹丹,她一开始非常听话,是一个人见人夸的好孩子。可是,自从妈妈和爸爸离婚后,年幼的陆丹丹不明白父母为什么要分开,认为爸爸妈妈根本不顾及自己的感受。她的性格开始慢慢变了。爸爸妈妈离婚后陆丹丹跟着妈妈,她开始和妈妈顶嘴,一点小事就要和妈妈吵架,还故意和妈妈作对。因为丹妈妈是陆丹丹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所以丹妈妈很看重她的成绩,对她比其他同学严厉,而陆丹丹认为丹妈妈是在故意针对她,认为丹妈妈对她就像对待敌人一样,所以做出了好多让人哭笑不得的事。像在教室的黑板上写上“招募造反派”;不知在哪天玩个失踪;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还在墙上画上代表丹妈妈的“老熊婆”......这些仿佛就是陆丹丹的家常便饭。
一开始,丹妈妈每次都会被陆丹丹气的火冒三丈。后来,丹妈妈认识了于叔叔,毕竟丹妈妈还那么年轻,而且,她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的,非常辛苦,所以,丹妈妈想给陆丹丹找一个“新爸爸”。于叔叔对人很好,很温和。但是陆丹丹知道后,非常的不同意,她认为这个人是来破坏自己家庭的。所以,她在得知于叔叔要来自己家时绝食抗议了,但是贪吃的陆丹丹还是经不住食物的诱惑。计划失败了,陆丹丹还是没放弃,她不想让这个陌生人进自己家门,一个邪恶的念头在她心里萌发了。于是,在于叔叔快到家里时,她把饮水机水桶里的水倒了出来,陆丹丹自己还滑倒了。当丹妈妈和于叔叔到家时,两个人都震惊了,于叔叔认为陆丹丹一定是不小心的,想先把水拖干,结果滑了一跤,陆丹丹觉得这回可出了一口气。但是,温和的`于叔叔对陆丹丹很好,还几次劝导她,让她有些后悔。陆丹丹还想了好多办法气他们,可丹妈妈变得温柔了许多,不仅不阻止她折纸的爱好,还夸她不仅会折纸,画也画得好。
陆丹丹还提出要搬出去住,可搬出去和于叔叔的女儿鱼儿姐姐合租了几天后,她体会到了丹妈妈这些年的辛苦。她改变了之前的看法,同意丹妈妈和于叔叔的事了,也变得乖巧了许多。她们一家变得和和睦睦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父母有父母的不容易,在我们不知道的许多时候,他们工作的非常辛苦,回来还要照顾我们,我们要体谅父母,理解他们,相信这样会让家庭变得更和睦。父母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自己的孩子听话了,父母会很欣慰。我们要努力做到好好学习,孝敬父母。
《妈妈请你原谅我》让我感受到了父母的不易,自己的不听话,我希望这本书也能给你们带来感动。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我喜欢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叫《料理鼠王》,那本书是从一只小老鼠和它的家族开始讲的,那只小老鼠有着发达的嗅觉,爸爸为他派了一份工作,你猜到了,是“毒药检测员"一天拾到了各种天然佐料和香菇,乌云来了,小老鼠爬到了一家老奶奶的屋顶上,用天线来烤
香菇,突然,闪电来了,将小老鼠和它的哥哥劈了下来,小老鼠闻了闻香菇,好香,咬了一口,好吃。后来,小老鼠觉得加上另一种佐料就更美味了,于是它跑到老奶奶家里找,接着,它在老奶奶家的电视上看到了大厨师,之后,老奶奶醒了,拿起枪向它打起来,结果打把自己的家打了
下来,大家吓的逃跑了,小老鼠为了把大厨师写的书那走,和家人走散了,走到了巴黎。这里有一个小男孩,找工作,刚好这里缺清洁工,所以他找到了工作,后来,这个男孩不小心把汤洒了,他又不懂做菜,把汤搞的很难吃,小老鼠正好在窗户上看见了,为了要阻止,不小心掉了下来,
它碰到了各种工具跑来跑去,吓死了,接着它就要逃跑了的时候,想起了那锅汤,于是它加了许多佐料,让汤好喝了,但是它被发现了,主厨看见他在做菜,还看见了小老鼠,男孩用瓶子关了起来,主厨命令男孩把小老鼠宰了并扔掉。男孩来到湖边,差点把小老鼠扔掉,又把它拿了回来,
后来谈事时不小心把小老鼠碰到了湖里,结果自己跳下湖去救小老鼠,上岸时衣服湿了,小老鼠和男孩回家了,早上,男孩发现小老鼠不见了,他在厨房里发现了老鼠,在煮早餐。它把早餐放在桌上,一人一份,正当男孩吃的时候,看上班时间到了,就急忙吃掉早餐,而小老鼠还没来得
及吃。就被男孩拉走了,他们刚到厨房时,男孩将小老鼠藏在衣服里,可是这样他们配合得不默契,后来回到家,他们买了材料开始练习,练习中遇到很多困难,他们都一一克服了。第二天,他们再到厨房时,他们能熟练得做出菜。菜做好后,被大家认可了,可是大厨师一直在找他的麻烦
在后来餐厅的名气越来越大了,就这样他们一直配合得很好,可纸包不住火,小老鼠做菜的事还是被发现了,餐厅被迫关门,后来一个美食家投资开了一家餐厅,小老鼠为他做事,他在阁楼为小老鼠的族人装扮房间,一直幸福生活。这本书的主人公,小老鼠,它有着一颗对未来和梦想执着的
心,它不放弃的精神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俗话说得好有志者事竟成,男孩也在一步一步迈向成功。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介绍了海伦·凯勒同厄运抗争的顽强一生。以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康的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我们的一切。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精神之美。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本自传小说,它的作者是海伦·凯勒。文章讲道,年仅一岁零九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去了听力与视力,使原本健康活泼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寂静相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她太多的无助与彷徨,但萨利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这个苦难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引导下,亲人的关心下,朋友的鼓励下,更在她自己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我的心是自由的。就让我的心超脱我的躯体——走向人群,沉浸在喜悦中,追求美好的人生吧!”海伦这样说,也的确这样做了。她的身体虽不自由,但她的思想却长了翅膀,引领她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天使失去了翅膀,心却不会放弃飞翔。心灵自由才是最高程度的自由,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是叱咤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除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希腊等多种语言,共创作了十四部文学作品创造了一个又一个正常人都很难取得的辉煌成就;在绚丽的彩虹背后曾有过多少艰辛的努力?多少汗水?在巨大的不幸面前,海伦总以一颗不屈不挠的心灵接受着命运的考验,用超越常人的坚强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对幸福的执著追求,与命运抗争,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辉煌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无论是失聪的贝多芬还是轮椅上的霍金,都有着海伦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的勇气。他们一样谱写了灿烂的人生乐章,残疾人都能做到这样,那我们这些四肢健全的人有怎样的理由做不到呢?
"我只看我拥有的,不看我没有的。”海伦在87年无声无光的岁月中,把别人眼中的光明当做自己的太阳;把别人唇边的微笑当做自己的欢乐……面对命运的不公,她回报给世界的是无私。所以,海伦的一生是快乐的,她总是以一颗感恩的心笑对生活,而拥有美妙乐曲的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埋怨生活呢?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虽没有激昂的话语,但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语气却震撼人心。我们每个人都要向海伦那样珍惜时间,试着踏碎一切困难,放飞自己的理想,用奋斗的彩笔勾勒出自己独具匠心的人生画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穿梭在绿树成荫、百花齐放的胡同里,看着追逐打闹的小孩子,听着大人们谈笑风生,我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记录了主人公英子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城南的胡同里度过的童年时光。在她的童年时光里看到过骆驼吃草的搞笑样子;听到过兰姨娘诉说心事;和“疯”女人秀珍做过朋友;认识了厚嘴唇的为了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经历过失去亲人的痛苦。英子的童年既有调皮可爱的一面,也有哀愁的一面。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都浸在了英子的童年里。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人公英子。
我觉得英子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姑娘。在第一章骆驼队来的时候,她看着骆驼吃草咀嚼的样子就学骆驼,还发出了感慨:“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的走,慢慢的嚼;总会到的,总会吃饱的。”这段话表面似乎只是在说骆驼,但其实细细品味就能读出“要做任何事都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不能一口吃一个大胖子”的深刻道理。
英子与众多小孩一样,有强烈的好奇心。她总会问妈妈:“夏天来了,骆驼到哪里去?”妈妈回答不上来就有些生气。英子在第一章的结尾发出了感叹“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了。”童年可谓是人生中最珍贵,无可代替的财富。因为童年是我们最无忧无虑、轻松自在的时光。只可惜,时间像流水一样不经意间已经越流越远,留给我们的只剩下了回忆。
我最佩服的是英子坚强的品质。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章,英子的爸爸因为肺病去世,连英子的小学毕业典礼都没有赶上,爸爸临终前对她说了一句话:“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去做,就闯过去了。”当老高吞吞吐吐的把爸爸的消息告诉英子后,英子并没有痛哭流涕,而是冷静地看了看周围的弟弟妹妹。或许那一刻,她想到了爸爸对她的教育,觉得自己应该长大了。她看着爸爸种的夹竹桃说出了一段让人泪目的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从这简简单单的15个字中,让我感受到了她的坚强与面对事情的乐观。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每个人都会经历生死离别,只有在悲痛之下乐观面对的人,才是真正坚强的人!
每当看到《城南旧事》封面上那个的小女孩,心中总会产生一种钦佩之情。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从文字中品味到了世间冷暖,更让我从英子身上看到了对成长的另一番注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我特别喜欢纸质书,因为我喜欢它浓浓的墨香,能够让心灵归于宁静。
语文老师的介绍让我走进了《活着》这本书。起初我不太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但慢慢品读福贵的一生,我似乎一点一点读懂了它。
最初读它,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福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枯燥乏味。
读着读着,我感觉自己对"活着"的理解太狭隘了,我才渐渐认识到,福贵的活着,不是单单的物质地活着。
福贵是地主的儿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赢得不多,但输了的却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变得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他地主的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抢去了。一贫如洗的福贵为了给母亲治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了兵。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母亲也已经去世了,家里一穷二白,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逐渐上演。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这些人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每读一页,我都止不住泪湿双眼。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的死亡撕扯得粉碎,最后只剩一头老牛陪伴着老了的福贵,但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怨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如果你不相信,那么你去看看他平和的叙述,你便可以想象他眼神的柔和,然后在他赶着牛儿离去的时候,感受到他平静的幸福。人就是这样,一次打击也许就会被打倒,但如果第一次没有被打倒,而是积极的面对,内心就会不断地强大起来,久而久之,抗打击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承受苦难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强,意志就会越来越坚定,就会学会渐渐地用一颗平和的心去看待世界,慢慢地体会活着的真谛。这也许就是幸福的出发点!
我喜欢这本书,就是从这本书中看到了一种坚忍不拔、坚强勇敢的精神,一种无论遭受怎样的磨难,还仍然对世界保持乐观的态度!我知道了,“活着”是为了希望,为了与命运抗争,为了那份至死不离不弃的爱;知道了所有努力活着的人都是可敬的,都是勇敢坚强的!
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是生命的重量!
活着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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