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有趣的书作文【热门】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本有趣的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1
我看了一本书,十分有趣。他讲了一只小猪,他不想做猪,于是他想变成了其他动物,闹了很多笑话。可最后她又做回了小猪,却很快乐,他终于明白了……
小猪他想变成长颈鹿,他找来一副高跷,就认为自己成了长颈鹿。可它没走多远,就摔了一跤,变回了小猪。于是他又想变成斑马,他在自己身上涂了一层油漆,又出门了。哪知道,大象一喷水,就又变回猪了。他又想变成大象,他把一根树杆拴在鼻子上,又找来两片大叶子,贴在耳朵上,跺跺脚出门了。刚没走几步,打了个喷嚏,梦想有一次落空了。后来小猪又变成了袋鼠、小鸟,可都没有成功。还是做回了猪,但有一点你值得高兴,那就是小猪找到了做猪的快乐。
我认为做小猪也是有快乐的,如果光做别人,忘了自己,就等于自杀。这样不仅会失去快乐,还会陷入痛苦。为了让自己解脱,做一个完美的自己,成为一个最好的自己,让自己的优点闪闪发光,这才是完美的人生。
做人要有目标,大家一定知道《小猴子下山》,小猴子看见桃子就去摘桃子,看见玉米就放下桃子去摘玉米,看见西瓜又去抱西瓜……结果一无所有,有的是一个“空”字。小猪也一样,都是见异思迁的动物。小猪看见什么学什么,小猴看见什么要什么,都没有看清楚自己的优点和长处,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做什么,根本没有目标。
由此可见,做别人不如做自己,扬自己的长才最好。不能好高骛远,要一点一点的去努力才是最棒的。
做人要做一个有头脑、有特长、有目标的人,不要放弃自己的优点,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快乐,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就是我读了这本书所想的。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2
“叮铃铃”放学了,出了校门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的向新华书店跑去。写完了作业,看了看表,还有一点时间,随便找本书看吧。
我的眼睛在一排排琳琅满目的书里不停的寻找,忽然,我的目光在一本书上停住了,哈哈,苍天不负有心人啊,我终于找到最有趣的书了!哪本书就《斗罗大陆》。(我个人认为)
这本书的主角是唐三,唐三在前世的时候以外的穿越到一个叫斗罗大陆的地方,那里的人出生时都有一种叫武魂的东西。武魂分为两种,分别是器武魂于兽武魂;器武魂是柴刀、锄头、斧子等,而兽武魂则是野狼、老虎、凤凰等。这些武魂可以帮助人们生活,但是在这里就有一种职业是专门修炼武魂和魂力的,那就是魂师。
魂师修炼魂力达到一定程度的就会获得一个称号:有魂力的叫魂士,魂力超过10级的叫魂师,超过20级的叫大魂师,30级的叫魂尊,40级的叫魂宗,50级的叫魂王,60级的叫魂帝,70级的叫魂圣,80级的叫魂斗罗,90级的叫封号斗罗,甚至还有可能突破百级成为神抵。
想要获得称号就必需获得魂环,魂环也分类,分别是十年魂环(白色的),百年魂环(黄色的),千年魂环(紫色的),万年魂环(黑色的),十万年魂环(红色的,非常稀少),甚至是百万年魂环(金色的,只有一只魂兽突破)。
这本书的主角唐三仅仅用了19年的时间就突破了百级成为了海--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的内容紧张、刺激,并且非常好看,这本书实在是非常有趣。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奇异的人体》,这本书有趣极了!
它汇集了全世界许多奇异的人体,比如:世界上最高的人、头发最长的人、打嗝时间最长的人、哭声最大的女人、最长的胡须、五岁女孩变老太婆、头上长角的人、只有巴掌大的婴儿等等?在这本书里它都给你一一解答。
我最感兴趣的是:爱吃活虫子的人、吃辣椒大王、最长的指甲这几篇文章。
《爱吃活虫子的人》介绍的是,墨西哥有一位叫利诺的人,在他八岁的一年,突然被蝎子蛰了一下,当时疼急了。他非常生气,急忙捉住那只蝎子放到嘴里吃下去了,当他嚼着蝎子的时候,感觉味道还不错,从那以后,他就形成了吃活蝎子的习惯。在四十多年的时间内,他一共吃了1万多只活蝎子,而且还没有中毒。这篇文章还介绍了一个爱吃活蟑螂的德国人,他还喜欢把蟑螂夹在面包或燕麦粥里吃。看了以后,简直让人恶心。
《吃辣椒大王》讲的是黑龙江省有个叫王军的人,他一天能吃一千克的尖辣椒,而且没有什么不舒服的感觉。有一天,他到一家饭馆吃饭,餐桌上放有一小碗红辣椒酱,他几口就吃完了,然后,他又向服务员要了小半碗,很快又吃下去了,服务员很纳闷,这么辣的东西怎么一转身就不见了?接着王军又吃了一碗,服务员简直目瞪口呆,说他是个神奇的人。
《最长指甲》讲的是一个叫舍里达哥来的印度人,十几岁骑自行车撞坏了一位圣人的长指甲,他认为犯了滔天大罪就决定自己不再剪指甲,赎以罪过。到现在为止,他的指甲长达91。4厘米。哇,这么长的指甲,得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大的麻烦啊!
这本书里有趣的事情多着呢,我一看到这本书就忍不住把它读一读!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4
吃好晚饭,我发现茶几上放着一本崭新的课外书,叫《笨狼的故事》。“妈妈,这本书是给我的吗?”我问妈妈。“你打开封面看一看就知道了。”妈妈笑眯眯地说。我打开封面一看,果然已经写好了我的名字。
我看了看主人公的介绍,笨狼酷酷的,还说是森林镇超级头号大明星。那他怎么会笨呢?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这下可把我笑坏了,笨狼果然很笨,有一次满头大汗地找自己,还跟小兔说他把自己弄丢了。
这么多故事中,最吸引我的是《最佳男主角》。你们应该都很好奇吧,让我来给你们讲一讲吧。
森林镇要拍电影,棕小熊是导演,他把森林里的小动物都安排了一个电影角色,笨狼演邪恶的蝙蝠。可是他总是出错,也不好好配合,有时还要捣乱。棕小熊一生气就把他关到了地下室。在拍摄伶俐兔被关到地下室严刑拷打的时候,笨狼又不清是电影还是现实了,他一次又一次地撞门,“咚”——“咚——”,就算被撞疼了也不放弃。终于,笨狼撞开了门,打败了坏人,还把伶俐兔救了出来。
虽然这一次笨狼又演错了角色,但他演得很自然也很真实,受到了大家的表扬。笨狼也因为这样,反而成为了“最佳男主角”。
我觉得笨狼也不能说他笨,其实他很天真,也很可爱,做事有点粗心。这真是一本有趣的书,我喜欢笨狼。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5
你知道无花果真的没有花吗?你知道植物进化的阶梯吗?你知道智力、智慧、智谋、智能……动物智商谁最高吗?你知道谁是游走在雪线边缘的精灵吗?要想了解这些奇妙又神秘的故事,那就请翻开这本《一百种尾巴或一千张叶子》的科普读物。
这本书我一看题目就觉得很有意思,再看看目录,呵!真有意思!从第一眼开始,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非译着、非欧美、中国本土最流行的科普读物。这是四个年轻人写的集知识、趣味、创新于一体的,像读小说一样读科普有趣的的书。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蟑螂,何止是“小强”》。原来我对蟑螂非常厌恶,但是看了文章后,我对蟑螂有了全新的认识。它原来是可以算得上是地球上最强的生物了。它们在地球上生活了几亿年,在地球表面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目睹了恐龙的出现、繁盛和灭绝。蟑螂成功繁衍了数亿年,还因为它们有强大的繁殖能力,而且它们从来都不挑食,所以身体也是“倍儿棒”,能适应各种不同的恶劣环境。而且它们的平衡能力极强,可以在崎岖不平的表面奔跑如飞。现在有很多人研究蟑螂的药用价值,让它们为人类服务。现在我终于明白了,只要肯用心了解,破除成见,“遇见蟑螂”我们当然“不怕不怕了”,它只不过是一种古老而低调的小虫而已。
在这本书中,全部都是这些既有趣又有科普知识的小故事。读过之后,让我看到自然界的千奇百怪,让我了解到了以前从来也不知道、也从来没有注意过的,动物、植物的奇妙趣闻。
从此,我也要像作者那样善于观察、处处留心。做一个喜爱大自然、热爱生活的有心人。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6
前两天,妈妈在图书馆给我借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叫《奇妙的指印画》。
晚上,我一做完作业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了这本书,它的封面上有很多五彩缤纷的图案:红色的草莓,蓝色的鞋子,奔跑的灰色大骆驼……一翻开书,里面更是五花八门,就连我平时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喜羊羊、美羊羊、唐老鸭都有,真是齐全啊!看书时,我突然想起了我以前做过的“掌印画”,细细相比后发现他们是不一样的,以前我是用整个手掌来作画,现在只需要五个手指头,根据手指头的大小长短的不同,可以印出许多不同的手指画,植物类有柳树、杨树、吊金钟花等,蔬菜类有茄子、青菜等。
看了这么多,下面就该动手做一做了,制作指印画的材料有印泥、白纸、铅笔等,因为家中只有红色的印泥,所以,只好先用它了。我翻看着书中各式图案,寻找自己最喜欢的一幅,一连翻了两遍,终于找到了心仪的蒲公英图案,我仔细的观察了这幅图,想着它那两朵圆溜溜的绒毛该用哪只手指印最适合,食指太长了,中指太宽了,大拇指又太大了,还是小拇指合适,我用小拇指轻轻沾了一点印泥,然后小心翼翼的印了两个斜着的小圆点,作成了两个红通通的绒毛,接着用食指在绒毛的下方印了三片火红的叶子,最后拿起铅笔画上了叶子的纹路,又画了蒲公英的枝干、种子,这样一朵美丽的蒲公英就印好了。
通过这个作品让我又学到了一些美术的基础知识,我喜欢这本书。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7
星期天中午,我看了一本书,觉得很有趣,妈妈却说这本书太幼稚了。
那天中午,我在家里闲着没事干,翻出了一本书——《米小圈上学记》,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书里面讲了米小圈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一只狗跑过,向后一看,原来是一只猫在追那只狗。米小圈就想救那条狗。于是,他就学着老虎的叫声一下子把猫吓跑了。他看那只狗很胆小,就叫那只狗"耗子"。
等我读到这里时,弟弟就在旁边大叫,还说耗子不是老鼠吗?为什么问狗叫耗子呢?我说等我看完了你再问。
接下来,我又开始读。米小圈来到学校就给他的朋友姜小牙铁头讲,他们都不信。来到位置上,米小圈又给同桌李梨讲她也不相信。上课时,胡老师让大家讲故事,米小圈就把这个故事讲给了胡老师,胡老师相信米小圈这个事情是真的,还说有一个新闻说一个老虎还怕一只老鼠呢!
米小圈收留了这只狗,还给他做了房子,给他弄了吃的。这只狗对米小圈很忠诚,和她形影不离。结果姜小牙也知道米小圈有一只这么好的狗,就很想要,他就在晚上来到米小圈的小区里偷偷的把"耗子"偷走了。
第二天,"耗子"不见了,米小圈急得到处找,最后知道是姜小牙干的好事……
到了结尾,才知道这是邻居家爷爷的狗,它叫有财。
看完这本书,我只用了两个小时,我把书放回去的时候,妈妈却笑话我,说我看的书太幼稚了。
你们说,这本书幼稚吗?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8
每一个美妙的早晨里,父亲正在打鼾,儿子也在自己的房间里睡得很香,母亲早早就起来了,她烧了丰盛美味的早餐,真让人垂涎三尺啊!
母亲叫儿子和父亲都起床吃早饭。不一会父亲来到餐桌前,他看着儿子的空位说:“怎么儿子还没来?”母亲说:“那你去看一看吧。”父亲走到了卧室,看见儿子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一本名叫《米小圈上学记》的书,父亲说:“儿子你先去吃饭,等会儿饭菜凉了。”儿子很听话,就按照父亲的话去吃饭了。父亲很奇怪,为什么儿子会这么聚精会神地看这本书,这勾起了爸爸的好奇心,于是他也埋头看了起来,一看就入迷了,忘记去吃饭了。母亲和儿子坐在了椅子上,儿子又看了看父亲的空位对母亲说:”妈妈,爸爸还没有来,我去叫他。”儿子走进了卧室里,看见父亲也真正埋头看书,还边看边笑,便情不自禁地和爸爸一起起书来了。母亲左等右等还是不见他们两的身影,母亲觉得非常奇怪,她就走到儿子的房间里一探究竟。她看见他们两人都趴在地上看书,本来要对他们大骂一顿,结果儿子和父亲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声吸引了母亲,她想看看这本书到底有什么魔力让父子俩忘记美味的早餐,于是和他们一起看书,妈妈发现原来这本书这么搞笑。就这样他们三人都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书,忘记了吃早餐这件事了,
饭菜都凉了,他们还在那边看书,这本书真是让人走火入魔呀!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9
古人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而我认为,书不仅是药,还是粮食。今天中午,我捧着一本有趣的书——《奶奶的怪耳朵》在房间里津津有味的品读,不料,竟忘了到饭点了。这可能就是古人说的读书境界——“忘食”!
客厅里的一家人正准备开饭了。妈妈突然发现我的位置是空的,便疑惑地对爸爸说“孩子今天去哪里了啊?平时还没到饭点就嚷着肚子饿,今天饭点到了却不见人影儿,你去房间看看吧!”于是爸爸推开我的房门,大摇大摆地走进来,看见我在看书,便一边向我走来一边说:“原来在这儿看书呢!快出来吃饭了。”爸爸见我半天没有动静,开始催促我快点儿。我这才依依不舍的'将眼球从书上移开,心想:“赶紧吃完了,回来接着看。”可谁知,这次我和妈妈等了十分钟了,爸爸都还没现身呢!这下妈妈恼了:“去把你爸爸叫出来,全都等着他呢!菜都快凉了。”我快速地跑回房间,惊奇的发现,爸爸正双手托着脑袋看着我的书呢!我有些生气地说:“爸爸,原来你在这儿偷看我的书呢!还让我和妈妈在外面一直等你吃饭,快点吧,菜都凉了!”爸爸这才放下书本和我一起吃饭去!
原来读一本书真的可以让人做到废寝忘食呢!人们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看来真是不假哩!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10
有一天,我在学校的图书室发现了一本书名很特别的书,这本书的书名叫“皱纹男孩与说谎女孩”,封面是一个长发飘逸、活泼可爱的小女孩,骑着自行车载着全身包得紧紧的小男孩快乐的奔驰在草原上,我不禁好奇的借回家阅读。
故事中的女主角小岚是一个不愿承认妈妈发生车祸死亡事实的女孩。因为没有勇气承认事实,所以她平时以说谎、生气的方式来掩饰内心的悲伤;而男主角大伟 早知道自己得“早衰症”,害怕自己很早就失去生命,也不愿看到爸妈为他的病情担忧,所以装做不在乎,其实他和小岚一样内心充满无限的恐惧与害怕。只是他们 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绪,直到他们相遇了,剎那间,彷佛就像长期在黑森林中迷路的小孩,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同伴。后来他们彼此安慰、互相扶持,发现坦然面对现 实,才是克服恐惧的最好方法,也就渐渐的走出伤痛,最后也协助对方实现了长久以来的愿望。是一个相当感人的故事。
小岚带着大伟到学校帮忙同学画海报,同学们和小岚帮大伟在学校建立了一个大伟的仙人掌花园。他们互助的过程,让我想起我们班同学也是这么的可爱, 如果有人上学迟到来不及扫地,同学就会帮忙把他的扫地区域整理干净,功课好的同学会主动教导学习能力较差的同学,大家相亲相爱一起长大。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很幸福,拥有健康的身体,我们应该向大伟好好的学习,热爱生命,珍惜时间。不仅如此,生命也是十分无常,当我们周遭的人,需要 别人关怀与协助时,我们也须适时伸出援手。诚如文教基金会所主张的信念─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需要关心的人。希望大家能本着一颗关怀的心互相帮 助,相信社会会更温馨、祥和。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11
一天晚上,天空已经黑了,月亮爬上了树梢,星星也开始眨眼睛了。千家万户都准备吃饭了。妈妈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香喷喷的。爸爸都快流口水了。有白菜汤、有小炒肉、有番茄炒鸡蛋、还有土豆。爸爸趁儿子还不来吃饭,准备先吃一点,他刚伸手过去准备夹,开始被妈妈发现了,妈妈生气的说:“不许偷吃,要全家人一起吃,快点去叫儿子过来吃饭。”爸爸说:“好吧。”
爸爸去书房找,没找到。爸爸去厕所找,还是没有找到。爸爸去儿子的房间找,终于找到了。爸爸看见儿子在看书,还看得津津有味。爸爸想:是什么书这么入迷?爸爸说:“儿子,快去吃饭。”儿子闷闷不乐的走出了房间。爸爸想:刚才儿子看得这么入迷,我来瞄一眼。
儿子刚坐到椅子上,就发现爸爸不在。刚好妈妈也发现了,妈妈说:“去把爸爸叫过来。”儿子回自己的房间叫,看见爸爸在看自己的书很生气,心想:刚刚爸爸还不让我看书,叫我去吃饭,现在自己又看得津津有味!儿子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很生气,大声说:“什么书那么好看,饭都不想吃了?”就骂了爸爸一顿。
爸爸很委屈,把书递给了妈妈,妈妈看了几眼后,也马上被书里的内容吸引了,于是一家三口一边讨论书里的内容,一边吃起了饭。
真是一本有趣的书!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12
在广泛的书籍当中,我最喜欢的书只有一本,它的名字叫做《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写于1870年,这本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所写的,可以说是凡尔纳作品中文学性和科学性表现最好的一部了。我认为这本书在凡尔那的笔下简直就是一首悲壮的史诗,更像是一部妙趣横生的电视连续剧,让我欲罢不能。
有人会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因为当我正在读这本书某一页的某一个字时,我会好奇下一个的字。因为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可以尽情的发挥我的想象力,可以在想象的天空下跟随着尼摩船长把大西洋,红海,地中海,南极等整个海洋世界都变成我的旅游胜地,并能体验深海里数不尽的神秘与刺激。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一样吸引人,它是有远见加博学,凝聚而成的。你如果读完这本书可以知道更多海洋的知识,并且会对海洋更加热爱,向往。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作者惊人的想象力,和他丰富的知识,高超的描写手法,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交替出现,读起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的确很值得细细的品读。
我真的很想跟着尼摩船长看看海底美丽的生物;我真的很想登上尼摩船长的那艘大船;我真的很想品尝一下用海洋里的一切所做出来的美食是什么味道的;我真的很想……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13
到了该吃饭的时间了,妈妈做了一桌子好吃的,爸爸已经坐在餐桌前准备吃饭了。爸爸对妈妈说:“现在可以吃饭了吗?我的肚子已经咕咕的叫起来了。”妈妈才发现了儿子还没有坐在餐桌前呢!就说到:“爸爸,快去把儿子叫过来吃饭。”爸爸点了点头起身起来找儿子。
爸爸推开儿子的房门,看见儿子正捧着下巴津津有味,目不转睛的看书呢!连自己推开门都没有发现。爸爸轻声细语的说:“儿子快去吃饭,饭菜都要凉了。”儿子只好放下书,恋恋不舍的准备吃饭。儿子刚走出房间爸爸也被这本书给吸引了,爸爸捧起书也全神贯注地看了起来,爸爸边看边自言自语的说道:“这本书还真是挺好看的。”
时间滴答滴答的过去了,儿子和妈妈左等右等都不见爸爸!刚才是儿子不在,现在爸爸怎么不见了?他们的心里全是问号。妈妈对儿子说:“你快去叫爸爸,看他怎么还不过来,饭菜都凉了。”儿子心里不情愿的想:“刚才去叫我,现在自己给不见了。”儿子一推开门就看见爸爸正在专心致志、心无旁骛的看书呢!儿子心想:“真是一个调皮的爸爸,他让我来吃饭,他竟然自己看起书了。这样的爸爸让儿子想起书上的一句话‘天堂是一座图书馆的样子。’爸爸这会儿肯定是沉浸在如天堂般美妙的书海里了出不来了吧。”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1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我读过许多书,这让我陶冶情操。其中,我感受最深的一本书,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侦探小组在行动》。
当我刚拿起这本书时,我看见封面上画着一个人,这个人穿着橘色的斗篷,低着头,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这让我产生了无数种猜想:这个人是谁呢?他在干什么呢?或者是否在跟踪某个人呢?
看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原来那个人是马小跳。他好朋友黄菊的爸爸出了车祸,肇事者逃逸了,所以马小跳与另外几个伙伴唐飞、张达、毛超,决心帮助黄菊的爸爸找出肇事者。这期间,有一个啤酒肚的男人加入了这个侦探小组,马小跳给它起名叫老杜。结果线索指定是老杜,其实老杜也很善良,最后他尽力赔偿了黄菊爸爸的医药费。
书里的主人公马小跳非常辛苦,不管雨天晴天,他还是顶着烈日、冒着大雨侦查此案。马小跳不仅辛苦,还很聪明,她懂得四个人分开行动,节省时间,效率也高。他们四个有的调查那时的监控,有的询问了现场路过的人和住在这里的人,还有的问了黄菊爸爸当时发生的情况。
书中马小跳的聪明、勇敢、以及天真活泼使我钦佩。这还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想办法解决问题,他帮助好朋友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能给人带来快乐,还能让人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我们也应该像马小跳一样聪明、善良、活泼,希望大家也来看看这本书吧。
一本有趣的书作文15
最近这几年,相信大家应该都有注意到了,不论是在走在马路上、坐在公交车上或是开车,都有一个共同的现象,就是在低头滑手机!科技及网络的兴起,这几年无论是在哪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就是手机、平板。就算是朋友见了面,或是在家与父母聊天也都不知所云,就靠这几张贴图或几句外星文,就完成了所有的聊天,就算是面对面聊天也言之无物,只因为大家的心里早已被网络占据,对阅读也越来越无感!
就算到了书店或图书馆,也只不过随便翻一翻,总觉得每一本书的内容,都是枯燥乏味,毫无乐趣可言,那是因为我们没有按照自己的兴趣,找到一本适合自己阅读的书,而且没有用心去体会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不论是天文地理、历史人文、传记、小说、童话等等,这时候我们要找到一本与自己兴趣相同的书,再找个舒适的地方放鬆心情,打开书本,尽情地悠游于书海中,想像自己是书中的主角,跟着主角一起上山下海,穿越时空到处去旅行,四处去探险,感受主角的悲伤,分享主角的喜悦,彷彿进入了世外桃源般,令人流连忘返。所谓“士别三日,刮目相看”,知识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方丰富了起来,与人交谈也就不再言之无物、不知所云了!
一本有趣的书,能够丰富我们的心灵,并陶冶性情,烦恼的时候,书能带给我们无限的乐趣和哲理,并开阔我们的视野,千万不要找自己不喜欢的书,或是强迫自己读至理名言的书,不然读起来是索然无味,反而浪费时间,毫无乐趣可言,回去告诉你的家人、亲朋好友让他们放下手中的手机、平板,换上一本令他们爱不释手的书,无论身在何处,你依然看得到,很多带有书香气息的“低头族”,再也不是言之无物的低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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