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2-11-19 04:21:22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租赁合同范文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租赁合同范文6篇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丙方(回购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乙双方与(以下简称“设备供应商”)签订了《租赁物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称“《租赁物买卖合同》”),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向设备供应商购买租赁设备;

  2.甲乙双方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称“《融资租赁合同》”),甲方将租赁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在上述合同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回购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承诺回购责任

  1.1丙方向甲方做出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承诺,具体回购金额随乙方偿付租金余额及设备使用时间长短变动,具体见本合同第三条。

  1.2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出具《回购通知》的情况下,丙方的回购行为是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丙方放弃对甲方行使丙方对乙方、乙方对甲方以及丙方对甲方享有的有关实体及程序的抗辩权。

  1.3乙方连续两期或累计三期未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丙方即承担租赁设备余值回购义务。

  1.3.1发生上述回购情形时,甲方向丙方发出《回购通知》,明确告知丙方履行回购义务的期限及应支付的设备余值回购款金额。

  1.3.2丙方收到甲方回购通知后,应当在《回购通知》中甲方要求丙方履行回购义务的期限内(即自甲方向丙方发出回购通知之日起日内)足额支付回购款。甲方在收到丙方回购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回购款的收款收据开具给乙方。

  1.4丙方须向甲方提供丙方的董事会、股东会或有权决议机构关于批准丙方向甲方回购的决议或承诺。

  1.5如甲方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则第三方有权以自己名义行使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丙方履行支付回购价款义务的权利,丙方应按第三方的要求支付回购价款。丙方依据第三方的要求足额支付回购款项后,甲方视为丙方已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回购义务。甲方应积极向丙方进行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并负责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第2条租赁设备的取回

  2.1丙方根据《回购通知》的要求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款后,甲方向丙方出具《所有权转让证明书》,将租赁设备转让给丙方,并将设备保险合同受益方变更为丙方;乙方确认并同意丙方在向甲方足额支付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款后即取得全部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承诺无条件放弃一切对丙方取得全部租赁设备所有权的实体或程序的抗辩权,亦不得以其已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对抗丙方取得全部租赁设备所有权。

  2.1.1如租赁设备已办理抵押,经抵押权人同意后,甲方可将租赁设备转让给丙方。丙方知悉租赁设备抵押的情形并对此完全予以接受。

  2.1.2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设备余值回购款足额支付给甲方,甲方与抵押权人确认收到回购款后,办理抵押解除手续。

  2.2丙方足额支付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款后,丙方有权选择向乙方发出《设备取回通知》,要求乙方协助办理租赁设备取回事宜;丙方亦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向丙方偿还丙方支付甲方的租赁设备余值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

  2.3丙方选择向乙方取回租赁设备的,由乙方全权负责将全部回购设备在收到丙方发出的《设备取回通知》之日起日内安全运送至丙方所在地,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义务、责任与费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丙方设备无法取回或取回困难的,致使丙方在向乙方发出《设备取回通知》后30日内仍未取回设备的,乙方应按照丙方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的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2.4丙方选择要求乙方偿还丙方支付甲方的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的,乙方应在丙方支付甲方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后日内将丙方支付甲方的全部款项一次性偿还丙方。乙方延期支付的,应按照丙方回购款及其他全部款项的日万分之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2.5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完好,无毁损、灭失。如租赁设备丢失、毁损、灭失,且出现丙方应当回购的情形时,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回购金额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回购款,办理设备回购事宜。丙方完成回购后,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金归丙方所有,保险公司没有理赔部分,乙方应负责向丙方赔偿,但不因此免除丙方的回购义务。

  第3条回购金额标准

  3.1设备余值回购金额应按乙方未履行《融资租赁合同》中所约定义务,致使甲方在回购时点未实现的《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权益进行计算。

  3.2具体回购金额=在回购时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未付的全部租金总额(包括到期未付租金及未到期的全部租金,以《融资租赁合同》的'附件《租金支付表》为准)+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利息+相关费用等(以《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3.3回购款每延迟支付一日,丙方除支付回购款外还须按未付回购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4条回购设备

  丙方回购的设备以附件《租赁物明细表》为准。

  第5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回购款、律师代理费、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等费用)。

  第6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争议,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条合同生效

  7.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3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壹份,其余叁份由甲方保管,待办理相关手续时备用。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租赁物明细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

  序号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购买单价(万元)

  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承租方(甲方):

  营业执照编号:联系方式: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出租方(乙方):

  营业执照编号:联系方式: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船舶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船东授权委托书及船舶证书

  本租船合同由甲方与船东或其授权的公司作为乙方签署。如果船东委托代理签署本合同,则代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责船舶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和船东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附该船舶《授权委托书》正本)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船舶有效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级证书》《船舶保险单》),其所列各项范围与船舶实际情况相符。乙方保证在交船之日及整个租期内,船舶状况须与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状况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扣减以补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若因上述条件不符而严重影响甲方正常营运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二、船舶状况

  在交船之日及整个租期内,本船应水密、坚固、货仓防水湿设施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在各方面适于的货物运输,船壳、机器、设备、船舶文件、等维持在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配齐和维持合格的船长及船员。船舶应提供充分的证明,可以正常作业。

  三、货物

  甲方租用乙方提供的适航航区的平板货船(下称船舶),按船舶检验证书,营运证书规定之范围从事货物运输。甲方如超出以上范围使用船舶,须事先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运输货物,致使船舶无法达到运输条件或给船舶造成损害的,责任一律由甲方承担。

  四、航行范围

  乙方保证,船舶航行区域为内河区。

  五、租金、押金、消耗及放船费

  1、船舶每月租金:(含船员工资、伙食费、船舶保险、船员社保及保险费、船舶修理费)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凭收据结算租金,租期不足整月的,租金按天计算。租用期间船舶每月提供三天给予船舶办理保养及办证时间按(可累结),乙方无权在甲方不营运时自行安排船舶运作。

  2、船航行油耗为平均每小时公斤,以甲方制定各航线定额配油所核定航行时间里程柴油为标准,按实际营运航次计算。

  3、租金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于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下月的应付费用,并于首期预付乙方六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租期结束时,在一切手续按合同交接完成后退回),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天气原因或因天气关系等因素不能投入营运,甲方必须照常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终止租约并没收押金。

  4、放船费:起租时甲方派员在船舶停靠港读取油位后加油、押船到目的地港起租,油费由方负责。起航港签证费由方负责支付,目的港签证费由方负责支付。租赁期间油费由方负责支付。

  六、租期

  甲方租用该船舶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船舶放船之日起计算,证租期满时甲方有权优先选择续租船舶。续租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仍受本船舶合同约束。如任一方对合同延续有异议,则参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

  七、停租

  因以下事项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船舶的,甲方可停止支付租金。同时甲方可单方面撤销租约并保留向乙方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的权利。

  1、人员或船舶用品不足。

  2、船壳、机器或设备损坏。

  3、船舶或货物遇到海损事故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公共海损除外)。

  4、未经甲方同意而超出保养时间的修船、进坞或为保持船舶效率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

  5、船舶或船员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营运所需的有效证件及其他船舶文件。

  6、船长、船员或水手的罢工、拒航、违抗甲方指令(如执行此命令会危及船舶安全除外)或失职。

  7、任何因乙方、船长或船员受到控告或违章对本船舶实行扣留或干预(但由甲方疏忽行为引起的除外)。

  8、乙方违反租约而停工。

  9、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由于伤病船员上岸治疗而使本船绕航、折返或靠挂非甲方所指示的港口。

  10、其他乙方原因妨碍或阻止本船舶有效运营或使本船不能给甲方使用。

  八、船舶检修

  除非因突发事件,乙方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船舶检修计划,预计超过三天的检修计划应提前日通知。

  乙方应至少提前个工作日向甲方书面告知检修完毕时间。双方根据甲方货物运输要求,协商确定船舶投入运营的具体时间地点(港口),船舶停租检修时间从当时航次结束时起至双方确定的上述投入运营时间按为止。若船舶末在约定时间内抵靠甲方指定港口,检修时间计算至实际抵港或开始装货时为止(具体计算至实际抵港还是开始装货之时,由甲方视船舶未准时抵达造成的损失情况决定)。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检修时间计入租期。

  九、甲方职责

  1、负责安排船舶适航区域和载货量,进行船舶配载货在挂靠港的装卸作业的联系。

  2、负责支付船舶运输货物在港口发生的费用。

  3、负责支付乙方合同约定的船舶租金。

  4、负责支付船舶的海事签证费、业务办单费、装卸港口码头代理费、靠泊费、特定航线的费用,船舶凭票报销。

  5、负责船舶营运期间的船舶柴油、机油等用油采购及船舶维修费等费用。

  6、负责办理船舶在租期间的有关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

  十、乙方职责

  1、负责支付船员工资、膳食费、福利费、船员生活用品费、船舶保险费、船舶检验证书费,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

  2、负责船舶的船员在甲方租赁期内的保险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保险文件。

  3、负责船舶保养、办理船舶证照、安全检查及清理油污等手续,确保船舶正常运营,如停航天数超出累结天数天的,扣减船舶租金,如发生船舶机械故障应及时抢修,以满足甲方的货物运输要求。如因船舶维修导致甲方货物无法出运,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如船舶在航行、港口作业中因码头装卸公司或其他第三方的过错造成对船舶的损害,乙方应及时向责任方协商赔偿和善后方案,同时乙方或船长应在损害发生时立即甲方联系,并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

  4、确保船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目的港,若无合理原因航速减缓或绕航行驶造成甲方延误,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偿因遭受的损失。

  5、服从甲方的合理调度指挥,配合码头装卸作业。如甲方对船长或船员的'行为不满,在情节属实的情况下,乙方应及时撤换并承担相关差旅费。如乙方无法安排更换使甲方满意的船长或船员,并使甲方在连续多个航次中无法正常执行或者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负责船舶及货物安全,船长、船员须根据甲方的配载计划对货物作合理的安全配载。若因船长或船员管理船舶和货物的过程中的过失或疏忽造成货物损失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于甲方相关人员联系,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负责做好与码头的货物设备交接签收及接收货物后的单据保管工作,若因乙方未做好上述各项工作而造成货物损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8、船航运营期间应遵守海事、港口有关安全规章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并按期办理船舶安全检查,油污清理手续,做好清理手续,做好船舶及船员管理,确保船舶安全生产。船舶航行如遇雷雨大风、大雾、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威胁时或海事部门封航、禁航等特殊原因,需抛锚待航无法按期开航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如船舶发生碰撞、搁浅、火灾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果断有效措施保证船舶安全,同时将真实过程详细登记在航海日志备案。

  9、对甲方调度安排航次任务如出现因航道、码头水位限制等威胁到船舶安全的,船员安全,船长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安全无保障的情况下可提出拒载或暂缓航行,并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协商、必要时调整航次任务。

  十一、留置权

  为索回已付不应付的款项或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滞留船舶。

  十二、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约定的双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外(不可抗拒或公共海损事不属双方违约),任何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须赔偿对方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十三、结算方式

  甲方依租约规定,每期人民币(大写)以现金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现金,此租金为税后金额。乙方提供租金收取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号户名:;

  十四、合同终止

  任何一方对合同延期有异议,须在合同到期日前天内就是否延续或修改合同向对方书面提出。双方未能最后达成协议的,本合同在到期日自行终止。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合同履行期间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经营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 机型、费用

  a、租用机型:

  b、租费:/年

  c、免费提供 /年

  二、 费用结算及租期

  a、租期自日至年月日。

  b、按年一次付费元

  c、押金

  三、 注意事项

  a、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能中途退租。在协议有效期内,如终止本协议,承租方应支付协议有效期内的`违约租金。

  b、由于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机器损坏,由承租方负责。(如感光鼓,显影器由于大头针,订书钉卷入造成)

  四、 服务

  a、 出租方负责对机器的维修和保养及安全检查。

  b、 承租方在使用期间机器出现故障,出租方在24小时内响应,并确保修复至正常使用。

  五、 补充规定

  a、 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b、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c、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

  代表: 代表:

  盖章: 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电瓶,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时间。

  1、起租时间: 年 月 日;

  2、退租时间: 年 月 日,乙方也可以提前退租。

  二、乙方向甲方租用电瓶时,应当把原有的旧电瓶抵押在甲方处。甲方对乙方的旧电瓶有处置权,租用结束时,甲方租给乙方的电瓶归乙方所有,而乙方抵押在甲方处的电瓶归甲方所有。没有旧电瓶抵押的,甲方收取乙方押金 元。

  乙方提前退租时,按以下方式收取租金

  (1天租金10元人民币、3天租金20元人民币、7天租金30元人民币、半个月租金40元人民币、1个月租金60元人民币、半年租金100元人民币、六至八个月120元,九至十个月租金130元,十一至十二个月算一年,租用时间不足整数月的,按整月计算。)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收取乙方租金和押金; 的电瓶每天 元,一年 元。

  2、在约定退租时间收回甲方为乙方电动车装的在线修复主机。乙方付给押金的,收回乙方所租电瓶,退还押金。

  3、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应保证电瓶的正常使用。竭诚为乙方更换电瓶,每次甲方收取服务费5元。

  4、乙方电瓶因充电不小心而涨鼓的把电瓶报废的,甲方可以为乙方更换好的电瓶,每次收取56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租赁费 元。同时提供一组旧电瓶给甲方作为抵押或交押金 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时将在线修复主机退还给甲方。

  3、没旧电瓶抵押的,退租时,所租赁的电瓶,在线修复主机无丢失、无人为损坏情形,有权要求甲方退还租电瓶的全部押金;

  五、特别约定

  1、先交租金后用电瓶。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24小时内没有向甲方续交租金,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全部归甲方所有,电瓶归乙方所有。从此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瓜葛。合同终止后甲方对该电瓶没有任何维护及修理的义务,该电瓶如果需要维护及修理,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维护及修理的费用。

  2、在租赁期间内,如果所租赁的电瓶被乙方丢失,则视为合同终止,押金及租金全部归甲方所

  3、甲方发现电瓶被乙方人为损坏时,可以拒绝继续为乙方提供服务,中止本合同,“人为损坏”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电瓶外壳及正负极耳遭受螺丝刀等尖锐器具故意刮伤、划伤、刺伤,甚至于故意把正负极耳剪断撬坏。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撕毁保修封条往电瓶内部灌装自来水等任何液体及沙石泥巴木头铁钉等任何固体。

  3)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有故障的充电器甚至于使用大功率充电器对所租赁电瓶进行长时间强行充电,导致所租赁的电瓶鼓包毁坏。

  4)所租赁的'电瓶里的电用完后,超过24小时不给电瓶充电导致电瓶因内部严重硫化而毁坏。

  6、甲方将调试正常的电瓶租赁给乙方使用后,在租赁期内只对所租赁的电瓶提供正常合理的维护、修理、更换等服务。甲方对下列事件不负任何的连带责任及任何的经济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的借口阻止甲方收回所租赁的电瓶或向甲方提出任何的经济补偿。

  1)乙方利用所租赁的电瓶从事包括但不仅限于偷盗等任何的违法犯罪活动导致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或他人扣押或没收。

  2)乙方的电动车及充电器有故障或不配套导致所租赁的电瓶无法正常使用。

  3) 电动车若发生包括但不仅限于交通事故等任何的意外的事故,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本人或他人对电动车进行维护、修理甚至毁坏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及损失。此事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概不负责,所产生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双方签字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灯光设备租赁,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租赁项目要求

  乙方为甲方录制《XX》提供灯光设备及灯光人工服务(具体项目见附件);

  1、项目举办时间:本次时间为:XX年X月XX日

  2、项目举办地点: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于 XX年 X月 XX日按设备清单要求安装调试本次录制所需灯光设备,达到甲方录制

  节目所需要的灯光要求。于 XX年X月XX日录制全部结束后,将灯光设备拆除。

  2、乙方需严格按照既定时间、灯光设备种类、规格、安排配送、安装,并安排技术人员在录制

  中进行操作。确保节目录制的顺利完成。

  3、乙方需提供备用灯光设备,

  以保障演出的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全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需安排专人协调其它技术部门安装,确保乙方安装时间;

  2、录制结束甲方按合同金额将租赁款X日内一次结清。

  3、如需改变原租赁方案,履行相关手续后进行;

  第四条租赁价格

  1、租赁费价格合计:XX元,人民币(大写): XX。具体内容详见附页。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2、租赁费支付方式:租赁费于活动结束后三日内一次结清。

  3、乙方收取甲方交纳的租金后,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守时、保质完成安装、调试工作(除甲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外),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不提供或终止灯光设备服务。同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在协议中出现违约情况的,过错方应负责相应的赔偿责任给非过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4、如因不可抗因素(如地震、洪水、管制等)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纠纷处理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立即终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贰份(设备清单后附),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负责人(业务代表): 负责人(业务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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