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承包经营合同模板汇编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承包经营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承包经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植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资料、苗圃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树苗的栽培发包给乙方承担,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_________亩_________分土地作为______苗圃,地点在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栽培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树苗______株,_________树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带给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_________斤、_________,树种的出苗率应到达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带给栽培树苗资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_______元,第二年拨给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为乙方带给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带给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栽培技术,带给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___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权苗价格为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树苗_________元,_________,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_____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违约职责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带给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带给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
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就应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给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一百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五条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议定的其它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务必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甲方:××县××镇××村民委会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转包。
二、甲方流转的土地必须取得家庭承包方式农户的委托的情况下,向乙方进行转包,并将委托书的复印件报乙方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三、流转的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四、转包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或由乙方)负担。
3、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转包金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出租土地的农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转包金。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乙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再次取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权农户的委托下,可优先向乙方转包。
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邓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_________宾馆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教院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
第二条甲方将_________宾馆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_________宾馆财务管理:乙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但要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室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 四条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游业旅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优先安排来校进行外事、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的中外宾 客的接待工作以及学校承接的各种会议服务,在接待校长班和外省市兄弟院校时其住宿标准按当时对外的最低价再优惠10%收取,在确保以上任务的情况下,寻找机遇,开拓市场,挖掘潜力,争取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甲方监督学院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承包基数
第六条乙方年承包费为50万元人民币,五年总承包费为250万元人民币整,在每年5月底前付清承包费50万元人民币整,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每月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承包数的构成为现金、银行转帐及学院签单方式。关于学院内部签单结帐事宜:甲方内部各种签单结帐以院办签单为准。
第三章承包期限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五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签订后,甲方给予乙方装璜时间八十天,期间免交承包费,其余费用全部自理。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
一、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为乙方行使权利和义务的监督机构,监督乙方合法经营,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健康抽查,对乙方客房、餐饮及娱乐业收费标准适时进行审核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省市旅馆饭店服务业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
四、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宾馆现有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
二、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三、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四、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五、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_________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六、当学院需宏观调整房屋使用用途时有权提前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具体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七、宾馆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
一、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 如乙方经营需要,对宾馆进行改造更新,及宾馆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对固定资产投入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甲方认可。对零星购买,以不影响乙方经营、提高运营效率、减少审批程序的原则,可由 甲方事后确认。院审计室每年度对宾馆的装修改造和固定资产投入进行一次审计。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四、乙方若以_________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 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义务
一、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宾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二、 负责宾馆的装修改造,首次投入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以审计结果为准,五年投入的改造资金少于110万元人民币需以现金方式补齐,如乙方超额完成上缴数,超额部分可以冲抵。负责甲方移交资产的 保管维护工作,杜绝资产流失。除此之外乙方因经营需要添置的设备,合同期满,乙方有处置权。
三、严格按照省市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工作,兑现对职工培训费用的承诺,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四、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按时交纳水、电、蒸汽等费用。
五、 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 生安全和财物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 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由于经营需要,在校园内进行经营宣传和广告设置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 十五条任何一方单方面或遇学校重大决策须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2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文字材料,结清有关费用和理赔事项后方可解 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理赔责任。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或 有严重的违约行为的须交纳违约金50万元。
第十六条考虑到乙方初次投入装修改造费用较高,第一年缓交上缴费用,其50万元上缴费用在以后两年补齐 即第二年上缴70万元, 第三年上缴80万元,后两年每年上缴50万元。按以上标准,如果乙方当年完不成上交学院承包金额的80%或连续两年不能按时完成应上缴的承包费用,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合肥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10份,甲乙双方各执5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4
甲方 (发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担保方): 先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签约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 设立的 公司,甲方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 ) 号《关于同意建设“a”商品房项目的批复》;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规划局( )规选址第 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从而取得 “a”商品房项目的开发经营权。
为了有利于该项目尽快开发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开发的有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条款,以共同执行。
一、定义
除本合同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项目:指 “a”商品房项目。
2、本合同双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签署本合同之承发包双方或加上担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经对方许可的约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均指日历日。
4、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山
2、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
3、容积率为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内(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综合开发,包括商业及住宅(别墅)。
6、项目尚未缴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
三、承包经营权
1、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对项目的承包采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干、超额留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利润高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项目承包经营利润低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开发经营完成止。前款所称的“开发经营完成”是指项目完成销售并收回全部销售款项或虽未完成销售但税务机关已经对项目经营情况进行会算,房产交付完毕、办妥产权登记所需的手续、物业管理移交完毕,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时间。
3、在承包期间,由乙方负责项目的策划、报批、设计、招标、施工、售楼等全部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乙方还有权以项目对外融资。甲方不得干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本项目承包金为 亿元(大写: 亿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股权转让得以进行,则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承包金等额转化为股权转让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万元,即股权转让款总额为 亿元(大写: 千万元)。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双方初步估定项目土地价款为 万元、配套费为 万元,共计 万元(大写: 万元),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以甲方名义按有关单位要求的时间从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扣付。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超出 万元至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若应缴纳的土地价款超过 万元,则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该些款项由乙方垫付后,从应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先行全额扣减。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乙方享有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超出 万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完毕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及其相应的滞纳金、罚金等,则仍应由甲方继续负责承担。
3、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的发票和乙方承包期间的全部支出发票一并供乙方作入项目经营开发的成本帐。若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总额超过 万元,则由甲方承担的超过 万元部分所对应产生的因多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而少交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部分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4、除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 万元(大写: 千万元)外,剩余承包金 万元(若是股权转让款,则为 万元),从乙方取得项目销售许可证之日(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起按每月支付万元的标准在个月内付清 万元,余额在项目开发完毕进行会算后15日内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银行帐户,由甲方自行处理。
5、本项目的营业税由乙方承担,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或丙方因获取股权转让款)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或丙方)承担。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应由甲方负责承担的费用、事项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与该项目有关的以下费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经营等一切事项;
(2)负责承担项目所需的一切开发、建设、经营等资金和税收(但不包括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高于承包金部分的利润由乙方享有,并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双方保证及责任
(一)甲方保证及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违反税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规而需承担或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甲方同时保证该项目真实、合法、有效和独立完整,该项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潜在风险;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该项目提出权益主张;
2、保证不干扰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而且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对项目的经营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售房、按揭手续工作等),应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证明、报告或使用甲方印鉴时,须及时(两日内)且无条件提供给乙方。
3、甲方于本合同签定后,除非乙方违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项目的整体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项目的任何权利进行处分,亦不得与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签定与本合同相同或者类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不存在,而且将来未经乙方同意也不会发生将该项目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或事实。
5、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发生或潜在的其他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行为对本合同的签署、履行构成法律障碍的情形。
6、保证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债权债务。
7、保证甲方的其他经营不致影响乙方对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并不会损害乙方权益。
8、甲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二)乙方保证及责任:
1、保证按合同规定投入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承担项目赢盈亏及风险。
2、保证在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过程中不会作出任何损害甲方商业信誉或损害甲方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
3、项目在承包经营期间或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债权债务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乙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六、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对甲方的财务进行审计,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开始对项目批文及印鉴(包括甲方营业执照、文件档案、验资报告、财务凭证、项目批文等资料的原件及甲方现有全部印鉴)进行共管,届时,甲、乙双方可对旧的印鉴共同销毁或作记号,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并签署相应的备忘录。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开元支行开设基本金帐户,作为乙方承包经营项目的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专用账户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该帐户中的资金全部归属乙方所有。为了便于甲方的监督,乙方同意由双方各持一枚银行预留印鉴共同监管该专户,但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而利用或者使用该专户的一切行为。
4、甲方董事会现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由乙方指派人员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并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申办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若因有关政策规定而暂时无法变更的,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经过公证的甲方现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定的人员代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规定的董事职权。授权委托期限与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项目土地权证取得后将办公场所迁移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七、股权转让或项目转让
1、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甲方公司股权符合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甲方股权转让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届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或者拒绝,且乙方无须就股权转让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项或者费用。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项目过户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届时,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支付问题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各条款的规定,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纠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按规定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因甲方原因致使项目被查封、冻结、拍卖;甲方在项目上设定抵押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开发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资金并按不低于50%的回报率补偿乙方经济损失。
4、上述三款规定的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应按其在签订本合同时所预见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约方所能获得的全部利益为准。
九、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1、战争、不可抗力因素;
2、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免责情形。
十、合同担保
丙方同意对甲方基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均有权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依申请时该会现行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5
本协议当事人:
发包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zz城洗涤服务中心承包经营事宜,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
苏区1号院洗涤服务中心,以及洗涤中心附间铺面的影碟租赁、净水代售业务。
二、承包期限
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共计24个月。
三、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组成如下:
1、设施设备折旧费;
2、装修折旧费;
3、洗涤中心房租费;
4、zz城物业管理费;
四、管理费标准: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000元押金;
2、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甲方免收乙方一个月管理费用;
3、乙方从第二月起,向甲方缴纳3000.00元/月的管理费用;
4、从第八个月起,每半年增加管理费用500.00元/月(最高不超过6000元/月);
5、影碟租赁、净水代售业务每月需向甲方缴纳500.00元的管理费用,另需向甲方免费提供100桶/月的净水量,甲方使用的超出部分纯净水按3.50元/桶予以支付乙方;
6、管理费用每季度缴纳一次,每季度末25日前缴纳下季度管理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水、电均按民用水、电费用计收;
2、甲方将定时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甲方负责经营范围内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尽可能对乙方的经营活动给予支持;
5、每月向乙方提供不低于6000元的内部员工洗涤量;
6、免费向乙方提供净水桶50个。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穿着统一的服装;
2、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其卫生标准按洁华公司规定执行;
3、自行承担承包期内产生的水、电费用;
4、遵守洁华公司所有规章制度,并接受商业管理经营部的统一管理;
5、洗涤服务收费标准按照《zz城物业管理服务手册》中的标准执行,若有增加项目收费,需报商业管理经营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6、可拓展zz城900余户住宅及商家的洗涤业务;
7、除本合同第三条中所示费用以外的一切经营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均须照价赔偿;
9、乙方因洗涤原因对客户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
10、乙方因处理客户投诉不当而影响甲方品牌声誉,甲方有权扣取部分质保金作为处罚。
11、乙方服务质量承诺:
1)无明显的污渍;
2)无异味、脱色、染色现象;
3)无变形、缩水、脱线现象;
4)无潮湿感觉和其它不规范现象;
5)收发数目准确,决不发出一件不合格的布草、衣物;
6)无杂物、灰尘污染现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有违反上述条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并解除本承包经营合同;
2、甲乙双方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单方无故中止合同,如有违反将向对方支付一年管理费用作为违约金。
八、其他:
1、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2、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管理费用;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共四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名):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承包经营合同 篇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企业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承包甲方的进行经营。该企业现有的房屋、厂房、场地及各种设备设施均在承包范围。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乙方按支付甲方承包费(税后),具体支付承包费的时间和数额为:
第四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元的承包保证金。当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时,甲方可扣减承包保证金。
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间以前该企业的借款、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借款、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以该企业名义从外界借款,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目的用该企业的资产进行抵押,也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担保。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不得擅自拆改该企业的建筑设施,如需装修、改建厂房、房屋、更换设备设施等,均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监督乙方管理好资产,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但不得干预乙方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甲方应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企业年检、环保、安全等事项,必要时甲方应亲自办理。
3、乙方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甲方书面同意。
6、乙方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担保、出租、赠送等。
7、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8、乙方应于每年月日前据实向甲方报送企业的财务报表。
第九条、承包期间对企业原有人员的安排:
第十条、承包期间乙方应对企业的厂房、房屋和设备办理财产保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应调整当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限。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上交付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需付清拖欠的承包费外,还应按承包费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变卖、转移、出租、赠送企业财产或以该企业名义及财产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
5、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应付清各项债务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承包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予赔偿。
6、承包期限届满时,承包期内损坏的物品,乙方应当修复或赔偿,否则甲方有权折价从承包保证金中扣除,剩余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改该企业的建筑设施、更换设备设施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负责恢复原状外,还应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
8、乙方拒不办理企业财产保险的,甲方可自行办理,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家庭住址:
为加快畜牧业发展,提高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草原生产力,增加草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
二、承包草原面积、地点: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义务
1、保护乙方合法的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承包权。
2、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3、在草原承包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对乙方使用的草原进行调
整。确需适当调整的,甲方应考虑优先收回、调整承包草场中的零散、低产地块,并按草原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4、保护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包给乙方。
6、为乙方开具草原承包费均收据,作为乙方义务完成的凭证。
7、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的9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登记造册并向乙方颁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
(二) 甲方的权利
1、收取乙方的草原承包费。
2、如果乙方没有按时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草原及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并终止合同。
3、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
4、监督乙方履行改良建设草原义务,保证草原牧草产量逐步提高。
5、制止乙方破坏草原资源及草原保护设施的行为。
四、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承包草原的生产、管理、经营自主权。
2、依法享有承包草原产品处置的权利。
3、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对该承包草原的优先承包权。
4、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赔偿损失及寻求司法救济的
权利。
5、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时,有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
(二) 乙方的义务
1、承包者应全面履行承包合同。
2、所承包草原只用于放牧、采草、改良种植多年生牧草,不得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破坏草原植被、非法改变草原用途、非法进行草原流转、不履行草原改良建设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同时可以解除合同。
3、不得擅自转让、转卖或转包承包的草原。如果在草场建设临时设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4、每年1月30日前向甲方按每公顷30元交纳草原承包费,草原面积5万公顷,每年承包费共计金额150万元。
5、服从区、乡草原改良建设统一规划。依法按时缴纳草原承包费,每年的1月30日为最后缴纳期限,未按期交纳草原承包费的,以日为单位,按照承包费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解除合同。
6、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培训。
7、按规定接受承包费的调整。承包期内,如果适用的法律强制设定承包草场的最低承包费,本协议将适用法定的最低承包费。如果法定的最低承包费高于本协议约定的承包费,甲方将通过补贴、返还等方式确保乙方届时实际承担的承包费不高于本协议约
定的承包费标准。
8、如国家和集体建设等需要依法征用或使用乙方承包的草原,乙方应服从国家的规定,不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征用、使用、占用草原,不服从政府的禁牧、休牧命令及草原改良建设计划,给国家造成损失的,依法负责赔偿。
9、国家投资建设的草原保护和基础建设设施遭到人为破坏的,无法找到破坏人或破坏人无力赔偿的,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负责赔偿。
10、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五、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1、爱辉区政府提供草场资源,基本按每头产奶牛配套不少于1公顷草原,根据项目饲养规模和发展实际核准后分期提供。草场使用期限为50年,并核发草原承包经营权证。期满后,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再发包给企业。首期提供约5万公顷草场资源,作为项目发展的前期基础。到20xx年末,企业奶牛存栏未达到5万头,区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已发给企业的草原和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并按实际存栏规模重新核发。
2、为了扶持企业前期发展,承包期内,前6个公历年度,企业先缴纳草原承包费,区政府将采取灵活的财政支持,将企业缴纳的承包费100%返还中兴牧业;之后的5个公历年度的承包费50%返还企业,并于每年度第1个月内支付;之后的承包期内,每年度的第1个月内支付当年度承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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