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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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3 18:34:28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租赁合同合集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租赁合同合集10篇

租赁合同 篇1

  租赁合同根据法律有无特别规定可分为一般租赁合同和特别租赁合同。一般租赁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租赁。特别租赁是指法律有特别规定的租赁。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期内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毁损、灭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后果。这里的依据是租赁物为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是租赁物的受益者,应当承担与收益相当的风险。[1]这就是所谓的“所有权主义”的风险负担原则,它意味着物的“所有权”的取得,不仅仅是享有权利,还要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具备风险防范意识。可以说,所有权主义风险负担原则的最初确立,遵循了权利义务一致性这一准则,既有有利于对物权的彰显,又有利于保障与物有关的侵权行为中赔偿责任的明确。

  但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发达,物的所有权在表现形式上越来越复杂,对物的表明形式的占有并能证明就是物的所有者。而真正的所有者,除了“法律控制”外,往往由于各种原因并不直接控制该物。在这种情况下,物的风险大小、规避措施、环境因素、直接管理者的注意程度等,都不是所有权能够直接掌控的,一旦发生风险,把该风险后果全部由所有权人来承担,是否有失偏颇呢?

  所以,本文的主要目的是:以租赁合同为对象,分析各种在所有权人对物没有现实控制的情形下,有关物的风险负担责任的分配问题。

  二、租赁合同的结构分析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属于有偿、诺成、双务合同。就实质而言,租赁合同是转移使用权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另一方占有、使用并收益的合同。

  (一)租赁合同的法理依据。社会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只有在欲望的无限性和资源的有限性之间建立某种平衡关系,才能实现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社会关系的和谐。[3]这里的“欲望”,我们抛弃贬义色彩的偏见,可以理解为对改造物质世界的愿望和主观努力。而资源的有限性,在法律上直接表现为所有权的有限性,人们不可能在同一物上同时拥有所有权。没有所有权,人们对物的利用就会缺少根本性的合理支持。与之同时,在市场经济时代,资源的有效配置、使用以及发挥资源的最大功效,进而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是市场主体的愿望。

  物,从法律角度讲,是所有权保护下的客观存在。所有权,意味着对物的公共性的排斥,除了所有权人外,其他任何人如果想利用该物,就必须通过某种法律行为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从所有权人那里获得对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中部分权能的转让。以物为对象,人与人之间的物权流转的合法性主要基于双方合意的合同行为,该合同行为的实质在于对物的各项权利的交易或重新分配。

  所有权,对于具体的物而言,具有唯一性,即一个物上面不能够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所有权。所有权又具有固定性特点,只要是纳入法律规范范畴的物,首先都要明确其所有权,没有所有权的明确,该物的流转、使用以及收益的合法性都值得怀疑。所有权的唯一性和固定性特点,在保障物的所有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限制了物的充分使用,并且可能影响所有权人从自己的所有权中获得实际的利益。所以,在尊重所有权的以上特点的基础上,人们对所有权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分析,提出了所有权所包含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当我们发现所有权的具体权能以后,为物的充分有效的使用提供了崭新的思路。人们在不转移所有权又不直接行使使用权能的时候,同样可以通过该物获得尽可能多的利益。

  (二)租赁合同权利义务分配。以租赁物为对象,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主要是:

  第一,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把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都转移给承租人了,其保留的是最根本的处分权。通过处分权的保留,保证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法律控制,监督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情况

  第二,出租人收取租金的权利。通说认为,租金是物的法定孳息,收取租金的权力是基于出租人的所有权而派生出来的权利。因此,尽管从表面上看来,租金也是某种“收益”,但是这种收益主要是资本性受益,没有出租人劳动因素的参与。[4]从出租人角度,租赁物是资本投入,而不是生产工具。

  第三,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承租人之所以签订租赁合同,目的在于获得收益,其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都是为了实现收益的目的。这里的收益,是指承租人利用租赁物的正常功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而获取的利益。可以看出,承租人的“收益”和出租人的“租金”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这种不同的根源主要在于对租赁物拥有的不同性质的权能。

  (三)租赁合同的社会效用。任何合同行为,主体的平等性除了人格平等以外,还在于权利平等。这里权利平等,意味着互相尊重对方既有的权利,承认对方各项私权利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双方之间发生合同行为的前提,在于都是某些权利的合法持有人。由此推及到租赁合同,其社会效用在于:在不转移所有权的情况下,通过合同行为对所有权权能予以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各取所需,解决了在所有权缺乏的情况下,非所有权人合法占有、使用物的问题,实现物的功能最大化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三、租赁物的风险负担

  在经济交往中,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随着人们经济交往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各种风险也不断增加。如何规避风险是当事人都非常重视的问题,人们在谋求经济利益的同时,都尽可能降低风险程度,以减少自己的赢利成本。在高风险社会里,没有任何经济风险的经济活动是不存在的,于是人们转而关注风险的负担问题,即一旦发生风险的时候,由谁来负担风险带来的损失。

  (一)风险的特征。物的风险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物本身的毁损、灭失风险;二是物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风险。[5]关于第二种情形,这里不多赘述。我们重点探讨物本身的毁损、灭失风险问题。这类风险的特点是:

  第一,发生在经济合同行为中。也就是说,风险主要在物的流转状态中发生。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标的物都由某种现实权利,这种现实权利是他们负担风险的前提。假如某个物的全部权利都归某一个人所有,其风险也全部归该人所负担,而没有讨论风险负担责任的必要了。

  第二,风险来自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这是风险的实质性特征。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物发生损失无非两种原因:一是“天灾”;二是“人祸”。“人祸”主要是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问题,其中都涉及当事人对某些约定或法定义务的违背。[6]引发风险的“天灾”主要包括:一是不可抗力,比如战争、地震等,人类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二是意外事件,主要指当事人已经尽了合理的、力所能及的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三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第三人的原因,比如第三人对物实施的犯罪行为。

  第三,风险具有预设性。[7]在经济合同中的风险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人们之所以关注风险,主要在于对未来可能损失的担心。这与侵权或违约行为中的损失负担不同。在侵权或违约损害中,损害都是已经发生的或者说是现实性的,这些损害的发生以及对其前因后果的分析判断是追究有关当事人赔偿责任的前提。而在风险负担中,人们不必等待损害出现就已经根据有关约定或法律规定了解自己是否应该承担某些损失。风险的预设性,增强了人们在经济交往中对风险的防范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彼此对物的权利义务分配,有利于增强彼此信任,提高经济交往的效率。

  (二)相关法律规定评价。我国民法通则以及合同法对风险的承担责任有比较具体的规定,主要是按照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实现不同的风险负担原则,重点以“所有权主义”和“交付主义”为参考标准,即在风险负担与物的所有权状况、交付占有状况之间建立某种联系,以后者为依据来判断前者。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对租赁物风险负担问题的规定主要采取所有权主义,把租赁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负担全部归结到出租人,除非承租人有过失。其立法特点是:第一,对风险的界定采取排除式叙述,即对租赁物产生损害的客观事实只要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都属于风险的范畴;第二,负担责任的排他性,即只要发生风险,都由出租人来承担损害后果;第三,约定排除风险,即出租人只有通过事先的约定才能转嫁或降低风险对自己的威胁。

  这里的主要问题是:第一,没有考虑现实控制因素与风险的关系。物的风险的产生,尽管可能不是承租人所能控制的,但是,风险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促成的,如果承租人的某些非过失行为是风险发生的条件之一,或者说风险的发生与承租人的非过失行为相关联时,承租人是否应该分担风险带来的部分损害呢?第二,举证责任的不可操作性。由于所有权人失去了对物的现实控制,当风险发生以后,如何来举证该风险的发生时,直接管理人是否尽了善良管理义务呢?尽管可以通过证明责任的分配来督促直接管理人谨慎管理、使用租赁物,但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操作又存在诸多困难,特别是对证据真伪辨别往往受客观条件的制约。

  由此,需要对租赁合同中的风险负担进行重置。基本的标准是:1.有利于物的流转;2.体现公平合理;3.有利于风险的补救。从司法实践看,似乎采取所有权主义与交付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更为合理,既能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又能够促进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使用,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发达。

  注释:

  [1]与之相联系的是,在侵权行为法中,当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如果没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话,所有权人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2]在后面对风险特征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风险负担问题实际上只有在各类合同行为中才会有探讨的意义。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问题比较典型,但是本文之所以选择租赁合同为切入点,在于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风险负担问题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自觉经验”有所差距。本文试图探讨这种差距的表现以及原因,并阐述法律规定的风险负担原则的法理依据。

  [3]正如《荀子·礼论》中所说:“人生而有欲”,需要“以礼义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不必屈于物,物不必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

  [4]按照马克思的经济学观点,以地租为代表的租金是所有权的经济形式,它建立在资源的稀缺性基础上,所有权人对资源的垄断使他们得以与资源的使用者达成“合意”,从中获取超额利润。

  [5]在侵权行为法中,当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如果没有另外的直接管理人的话,所有权人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6]对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的违背,实质在于对物的权利人合法权利的非法侵犯。此时,该侵犯人所承担的赔偿损失等义务主要基于对其非法行为的惩罚或补救。而与之对比,风险的负担者并不是因为其对物有非法侵犯行为,而恰恰相反,是因为其在物上有某种合法权利。

  [7]这里有必要提到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之所以出现,就在于人们对风险有了预见性认识,风险负担者试图通过保险合同进一步降低自己的风险。从保险合同的功能看,基于其他经济合同行为而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具有附属性质。

租赁合同 篇2

  吊篮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吊篮出租方: 南通宇博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用电动吊篮,每台配用钢丝绳根据楼层高度配置,电缆线100米。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方用完设备,结清款项为止。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使用吊篮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因操作不当,如:超载、提升机进异物、安全锁进异物等所造成的停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必须在<吊篮进场清单>上签字确认吊篮进场的数量。甲方在合同期内对吊篮负有完全的保管责任,在此期间发生的丢失、非正常损坏、盗窃等由

  甲方负责赔偿。如有以上情况,并按附件中<吊篮零部件价目表>的价格进行赔偿。

  3、甲方使用吊篮设备不得转租、转借、挪用。

  4、甲方负责吊篮垂直运输、搬运、装卸车。并在乙方的指导下进行吊篮的安装、移位、拆卸,其安装人员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事故

  费用。

  5、甲方在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及维修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如住宿、用餐等。

  6、甲方必须按需提供二级配电箱及电线到楼顶,保证一机一闸,以供吊篮使用。

  7、甲方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8、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如需移动,使用前必须双方验收并做记录签字确认,方可使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技术要求、性能安全可靠的吊篮设备及相关技术资 料,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吊篮时,给予技术指导,并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短期

  技术培训,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吊篮。

  2、如因吊篮设备质量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吊篮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凡属非正常损坏(摔、砸等情况及不按技术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乙方按维修所更换配件及工时合理收费,属正常磨

  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施工现场计租费20台以上,乙方安排技术人员1名,如施工现场计租费20台以内,技术人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及时提供对吊篮的维修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若停用半天以上仍得不到维修的,该吊篮当天不计费。(同时需乙方现场维修人员签字确认。)

  6、乙方向甲方提供 《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并与甲方共同在安全交底责任书上签字。

  第四条 租用数量以进场吊篮清单台数为准;

  吊篮型号:ZLP(D)型电动吊篮。

  第五条 租赁吊篮押金及租金结算、支付方式

  1、甲方在吊篮进场前将预付乙方押金 20xx 元/1台(大写: 贰仟元/1台)。以后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如不结清上月租金,乙方有权停止使用吊篮且租费照计),乙方预付的押金留作抵算最后一个月的租赁费,多退少补,但尾欠款项必须在吊篮退场前全部结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支付吊篮租金。

  2、吊篮租金:55 元(大写:伍拾伍 元)/台/天。(不含税)由甲方负责安装、移位、拆除,乙方安排现场人员指导、安装。

  3、吊篮检测由甲方负责, 如需乙方负责检测,则甲方需支付乙方检测费 500/元/台。

  4、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乙方有权停用吊篮,并且租赁费照常计算直至工程完工。若工程完工后甲方所欠吊篮租赁费违反承诺与乙方不能及时结付,乙方将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异型吊篮及异型的屋面结构等,价格另议。

  第六条

  1、甲乙双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上条款如有违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经济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订合同副本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吊篮进场时间,甲方须提前 7 天通知乙方。

  5、如吊篮损坏或需要移位则每次支付人工费 元每人每天。

  6、非标吊篮制作、材料、技术指导合计元。

  7、款未付清之前此合同长期有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地址:

租赁合同 篇3

  煤 场 租 赁 合 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煤场情况和租赁用途

  1—1 甲方将坐落在的煤场一处,煤场内的建筑物有 。在以下合同中简称煤场,煤场就包括建筑物和设备。煤场的主要用途是存煤、选美、销售煤炭等等,如果乙方想改变使用性质,必须提前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乙方才可以改变使用性质。

  1—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煤场作为经营煤炭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不得违法经营,如乙方非法经营给煤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3 该煤场建筑物和设备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不得改变该煤场上的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的现状,使用性质,乙方租赁期到,由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方可撤离。

  第二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 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有效期为 年。 2—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煤场。乙方需继续承租该煤场的,则应与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处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3—1)。 3—2 租金按年分期付款,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第二年租金应提前2个月付清,以此类推,未按期支付租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四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 租赁期间,使用该煤场所发生的水、电、暖、通信、空调、有线电视、卫生费、安全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4—2 甲方负责此煤场与工商、税务、环保、土地、村民及其他政府执法部门相关事宜的处理,并且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3 该煤场地磅检验校验费用第一年由甲方承担,其余两年由乙方承担。

  4—4 甲方负责给乙方树立路牌,乙方可对外以甲方煤场的名义经营。

  第五条 煤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煤场及其附属设施,应及时发现该煤场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乙方在租赁期间,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负责维修。

  5—2 租赁期间,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5—3 乙方另需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统一,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乙方,及其维修责任乙方承担。

  5—4 甲方在此煤场的房屋、设备设施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六条 煤场返还时的状态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返还该煤场,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每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每日违约金500元支付甲方该煤场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 乙方返还该煤场应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 转租、转让和交换

  7—1 租赁期内,乙方可以将该煤场部分转租给他人,必须实现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出租。

  7—2 租赁期内,乙方将该煤场转让给他人承租会与他人承租的煤场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转租或交换后,该煤场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且甲方必须退还乙

  方剩余租期的租金,双方互不承认相关赔偿责任:

  (一) 该煤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乙方提前收回的;

  (二)该煤场因社会公益事业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煤场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损毁、灭失的;

  (四)该煤场由于政府行为不能继续经营的;

  8—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

  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煤场,经乙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煤场使用用途;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煤场内建筑物、设备、附属设备损坏的;

  (四)乙方擅自转租该煤场、转让该煤场承租权或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煤场的;

  (五)乙方擅自把甲方煤场设备专卖或转换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超过5天的;

  (七)乙方非法经营,执法部门追究责任的;

  (八)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4—2款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甲方赔偿乙方剩余租期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本合同终止。

  9—2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改变建筑物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现状】或【赔偿损失】。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0—1 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0—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呼和浩特市所辖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力、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1—4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1、乙方在租赁煤场期间,如发生设备丢失,由乙方负责原价赔偿。

  2、乙方在租赁煤场生产、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附件一、煤场设备及设施清单

  附件二、甲方土地手续复印件

  附件三、甲方煤场营业执照、工商、税务复印件

  (骑缝章盖章处)

  甲方(名称):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年 月 乙方(名称)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日期: 日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茅箭区顾家岗外滩广场游泳池出租给乙方,乙方租用该游泳池对外经营。

  二、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租金每年 万元。分年度支付,每年 月 日前交清下一年度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游泳池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游泳池的供水、排水及安装施工,并配齐水表,达到乙方的经营需求。

  3、甲方交付的游泳池具备验收合格消防系统。

  4、本合同期满,乙方若申请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将游泳池继续租赁给乙方使用。

  5、甲方有权对乙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和环境卫生秩序以及安全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查。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负责。同时,积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及安全问题的防范和治理工作,服从配合甲方对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

  2、乙方按水、电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按时(直接向水、电管理部门)交纳水、电费用。

  4、租赁期间,乙方对游泳池的装修或改造必须与甲方协商,经过甲方同意之后才可实施。

  3、租赁期满,乙方仍需继续租用该游泳池时,应在期满前半年内向甲方提出申请,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权承租。若期满乙方不再承租,应及时处理游泳池内乙方物品,其余不动物品无偿原封不动留给甲方。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游泳池日常维护。

  5、乙方必须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干净,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和损害。

  6、租赁期间,乙方全权负责游泳池安全事项。在租赁期间,游泳池内若发生溺水、碰伤等安全问题,乙方付全部责任。

  六、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不按时足额支付游泳池租金,累计拖欠时间超过30天。

  2、擅自将游泳池抵押、担保、转借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租赁用途的。

  4、因经营不善,无法正常经营的。

  5、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有下列事项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甲方未按时将游泳池交给乙方使用。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中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甲方没能按要求实施到位。

  3、因甲方的原因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合同年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因国家、省、市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约的。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备案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中联分马力电机公司革新经营部

  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定地:上海

  一、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柴油发电机组事宜,订立合同:

  租赁设备说明: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 柴油发电机组 台、 柴油发电机组 台,共 台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的附件内容:启动电瓶 台(蓄电池已连接好),排气消音器系统 套。

  柴油发电机组所用燃油、冷却水乙方自备,不在本合同租赁范围内。

  租赁期限:

  该柴油发电机组租赁期共 天,自 日起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全部设备,乙方如果需要续租,须提前 天以 形式向甲方提出。

  租金支付方式:

  该设备 天租金为人民币 元。

  该设备押金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保押。

  二、乙方在甲方提供机组到乙方现场前,即支付全部租金。

  租赁设备的使用:

  乙方使用甲方柴油发电机组的环境必须符合gb28xx年 08 月 09日

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在 工地施工需要,租用甲方18吨振动压路机一台,经双方协商,将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日期: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方式:乙方按月租形式租赁甲方18吨振动压路机一台,每月租金 元。租金从进场之日算起,直到压路机退场为止,不管下雨、下雪或工地待工均按月租计算。

  三、付款方式:甲方振动压路机进场后,乙方先垫付 元给甲方,其垫付款最后退场时结帐扣除。压路机的租金每月月底结算付清,乙方不得拖延,如果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乙方应承担延期支付的租金利息,并且甲方有权运走压路机。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配备一名技术熟练的司机,并负责司机工资。

  (2)甲方司机要服从乙方施工员安排调度。

  2、乙方责任:

  (1)乙方要保证甲方压路机在工地施工中的安全(操作安全由甲方负责)。与施工现场发生矛盾和纠纷由乙方负责。

  (2)压路机燃油(柴油)和压路机的租金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并无偿提供甲方工作人员食宿。

  (3)压路机未工作时,乙方要负责看守,如压路机被人损坏或被盗,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压路机在工地需要加夜班时,乙方应补助压路机司机夜班费。

  五、压路机进出场平板车拖运费甲乙双方各付一趟。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租赁期间双方都不得更改合同,如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重庆市渝北区花卉协会

  乙方:世邦魏理仕【康田·国际企业港】物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绿色植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植物的数量、规格、单价及总价:

  1. 超大型植物(高2米以上或冠径1~1.5米或珍贵品种):单价为 45 元/月/株,数量为 3 株;

  2. 大型植物(高1.2~1.9米):单价为 35 元/月/株,数量为 4 株;

  3. 中型植物(高0.8~1.1米):单价为 20 元/月/株,数量为 9 株;

  4. 小型植物(高0.3~0.7米):单价为元/月/株,数量为

  5. 时令花卉和水培花:单价为元/月,数量为合同总价680元/月,优惠后实价为600元/月(人民币陆佰元整)。

  【备注:合同期内,乙方要求另行增加植物数量,则根据合同的植物单价,金额按实结算。】

  第二条 租赁时间: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植物的摆放地点:租赁植物的摆放地点为: ;

  第四条 植物品种:植物品种详见附件《绿色植物清单》,具体将根据环境和季节的变换,会作局部的调整;

  第五条 租金的缴纳方式与缴纳期限:

  免收植物押金,租金按月缴纳,自植物进场之日起算,乙方需向甲方预交一个月的租金;一个月后再预交第二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月租金不足20xx元的,需预交一个季度租金);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租赁植物配送、搬运和更换的一切费用;

  2. 根据乙方的环境、采光条件及植物的生长习性,甲方负责对植物进行合理的摆放和搭配,以确保植物的正常生长和环境的美观协调;

  3.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租赁植物自然损耗的费用,如植物自然死亡等与乙方无关;

  4.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定期对植物护理、自然枯死植物更换的费用;

  5. 租赁期内,若出现租赁植物与附着体(如钵子、花盆、底盘等)被人为损坏,或非自然虫害(如蟑螂、老鼠、宠物等)造成的损坏则损坏部分由乙方照价赔偿;

  6. 由于乙方原因(如经常开不了门、长时间空调烘烤等),造成植物得不到正常护理,从而导致植物死亡,乙方须按市价给予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续签条件:

  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签权利;若双方无异议,

  本合同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延期间的合同条款与本合同相同,并可以此类推;

  若双方无意再延期合同,须在合同期届满30天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若一方违约,则另一方可根据相关法规法律,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附件:

  本合同带有附件一份,为《绿色植物清单》;

  第十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章):重庆市渝北区花卉协会 乙方 (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20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8

  出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校舍困难,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承租人提出租用出租人的房屋办学。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的房屋办学。所租赁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共____间(其中教室____间、寝室____间、食堂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房屋质量____________,无安全隐患。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租赁房屋用途:租赁房屋只能用于办学。要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第四条 租金(大写)XXX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XXX_______。

  第六条 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及费用承担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应承担的费用:XXX。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应承担的费用:XXX__。

  第八条 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及增设他物

  出租人允许(或不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XXX______。

  第九条 出租人允许(或不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XX(大写)XXX______元。承租人在________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____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XXX__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被损坏,不能作为校舍使用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改善和增设他物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转租给

  第三人的;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其他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

  3.其他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

  第十二条 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XXX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____;承租方:____;承租经营者:____租赁企业名称:____地址:____、所有制性质:____帐号:____、经营范围:____

  出租方与承租方双方根据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租赁经营合同范本。

  一、租赁企业概况(详见附表1)

  1.固定资产:____

  2.自有流动资金:____

  3.产品、产值、产量:____

  二、租赁期限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续:____

  四、经营目标

  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完成下列指标:

  1.总产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实现利润: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3.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五、租金

  1.租金数额:____

  2.租金计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办法:____________

  六、租赁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间所得收入,除依法纳税外,以下列比例划分为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______

  2.对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赁年度支付给承租方____,其余部分作为风险基金留存,承租方无权支配。具体办法为:____________

  3.承租经营者合伙承租成员在租赁期间可预支生活费。数额为:____________,预支办法为: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

  七、企业租赁前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____________

  八、担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财产作抵押:现金____元;____、____、____,折价____元;总额计为____元,合同范本《租赁经营合同范本》。

  2.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____元。

  3.________自愿作为承租方的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元。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有权: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承租方有权: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出租方有义务: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承租方有义务: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出租方的责任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

  承租方的责任

  1.因亏损不能交纳租金时,先以风险基金抵交;风险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租方的抵押财产抵交;抵押财产不足抵交的部分,以____、____的保证财产抵交。此外,还应在____天内支付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3.部分支付租金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4.对企业资产未尽维护、保养义务,造成损害时,按下列方法和时间期限支付赔偿金:____

  5.____________

  6.承租方对应交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时,____________

  十二、租赁期满后资产的返还和验收____________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____种方法解决:

  1.提交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____人民法院审判。

  十四、____________

  十五、本合同自_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1份,____________;副本一式_____份,____________

  附件:1.企业概况材料____份;

  2.____

  3.____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承租经营者(签章):

  代理人:

  承租方保证人:1.____

  2.____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编辑

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将租金交纳方法,经济责任,注意事项特定如下:

  一、甲方现将建筑模板规格 92cmX183cm(大板)___张。散板共计:___平方米,步步紧____条,牵梁杆___条。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天,共___次。

  三、“大板”押金____元/张。租金_____元/张。:“散板” 押金____元/㎡。租金____元/㎡,共计押金¥____元。“步步紧”押金____元/条,租金____元/条。共计押金¥___元。“方木” 押金___元/条,租金___元/条,共计押金¥____元。“牵梁杆”押金____元/条,租金____元/条,共计押金¥____元。

  四、双方签订合同后,装、卸车费、运输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乙方必须爱惜甲方材料不得损坏。“大板”不得锯短、锯窄。四个角均损坏面积不得大于5平方厘米。如有损坏按“散板”每平方押金回收。“散板”归还时每张宽度不得少于20cm,长度不得少于150cm.“散板”如不足宽度、长度。将不予以回收。“方木”归还时长度不得少于160cm。

  六、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必须按时归还或超次,按以上租期日期平均租金计算。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生效。执行中若有不遵守协议者,必须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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