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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州歌》原文及翻译赏析
赏析通过鉴赏与分析得出理性的认识,既受到艺术作品的形象、内容的制约,又根据自己的思想感情、生活经验、艺术观点和艺术兴趣对形象加以补充和完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营州歌》原文及翻译赏析,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营州歌
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翻译
营州一带的少年习惯在旷野草原上生活,穿着狐皮袍子在城外打猎。
他们即使喝上千杯酒也不会醉倒,这些少数民族的孩子10岁就能骑马奔跑。
注释
营州:唐代东北边塞,治所在今辽宁朝阳。
厌:同“餍”,饱。这里作饱经、习惯于之意。
狐裘:用狐狸皮毛做的比较珍贵的大衣,毛向外。
蒙茸:裘毛纷乱的样子。“茸”通“戎”。
城下:郊野。
虏酒:指营州当地出产的酒。
千钟:极言其多;钟,酒器。
胡儿:指居住在营州一带的奚、契丹少年。
鉴赏
唐代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犷放。高适这首绝句有似风情速写,富有边塞生活情趣。
从中原的文化观念看,穿着毛茸茸的狐皮袍子在城镇附近的原野上打猎,似乎简直是粗野的儿戏,而在营州,这些却是日常生活,反映了地方风尚。生活在这里的汉、胡各族少年,自幼熏陶于牧猎骑射之风,养就了好酒豪饮的习惯,练成了驭马驰骋的本领。即使是边塞城镇的少年,也浸沉于这样的习尚,培育了这样的性情,不禁要在城镇附近就犷放地打起猎来。诗人正是抓住了这似属儿戏的城下打猎活动的特殊现象,看到了边塞少年神往原野的天真可爱的心灵,粗犷豪放的性情,勇敢崇武的精神,感到新鲜,令人兴奋,十分欣赏。诗中少年形象生动鲜明。“狐裘蒙茸”,见其可爱之态:“千钟不醉”,见其豪放之性:“十岁骑马”,见其勇悍之状。这一切又都展示了典型的边塞生活。
这首绝句的艺术特点是构思上即兴寄情,直抒胸臆;表现上白描直抒,笔墨粗放。诗人仿佛一下子就被那城下少年打猎活动吸引住,好像出口成章地赞扬他们生龙活虎的行为和性格,一气呵成,不假思索。它的细节描写如实而有夸张,少年性格典型而有特点。诗人善于抓住生活现象的本质和特征,并能准确而简炼地表现出来,洋溢着生活气息和浓郁的边塞情调。在唐人边塞诗中,这样热情赞美各族人民生活习尚的作品,实在不多,因而这首绝句显得可贵。
创作背景
唐代东北边塞营州,原野丛林,水草丰盛,各族杂居,牧猎为生,习尚崇武,风俗犷放。高适于天宝中出塞燕赵从军,通过边塞所见所感写成此诗。
名家点评
元·杨士弘《批点唐音》:“盛唐侧韵之可法者。”
明·邢防《唐风定》:“古调”。
明·唐汝询《唐诗解》:“虏酒胡儿,倒装作对,益见奇绝。”
明·胡应麟《诗薮》:“王翰《凉州词》、王维《少年行》、高适《营州歌》……皆乐府也。音响自是唐人,与五言绝稍异。”
作者简介
高适(约704年—约765年) ,汉族,字达夫、仲武,景县(今河北景县)人,后迁居宋州睢阳(今河南商丘)。唐代著名的边塞诗人,世称高常侍。少孤贫,爱交游,有游侠之风,并以建功立业自期。20岁西游长安(今陕西西安),功名未就而返。开元20年去蓟北,体验了边塞生活。后漫游梁、宋(今河南开封、商丘)。天宝三载,与李白、杜甫、岑参同游梁园(今河南商丘),结下亲密友谊,成为文坛佳话。天宝八载(749年),经睢阳太守张九皋推荐,50岁应举中第,授封丘尉。十一载,因不忍“鞭挞黎庶”和不甘“拜迎官长”而辞官,又一次到长安。次年入陇右、河西节度使哥舒翰幕,为掌书记。安史之乱后,曾任淮南节度使、彭州刺史、蜀州刺史、剑南节度使等职,官至渤海县侯终散常侍,世称“高常侍”。永泰元年(765年)卒,终年65岁,赠礼部尚书,谥号忠。
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有《高常侍集》等传世,其诗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开封禹王台五贤祠即专为高适、李白、杜甫、何景明、李梦阳而立。后人又把高适、岑参、王昌龄、王之涣和称“边塞四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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