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农村土地合同模板集锦十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土地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土地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况
承包土地名称为 ,总面积 亩,四至界限为: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过50年,机动地承包期不得超过3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乙方应于当年 月
日前以货币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采取实物折值计算承包金。每亩地年承包金相当于 斤小麦(或玉米、稻谷等)的价值,年总承包金相当于 斤小麦(玉米、稻谷等)。单位价格按交款年中级质量国家收购价格计算。
⑵采取浮动方式。第一年每亩地承包金 元,总承包金元。以后年度以第一年承包金为基数,每年上浮递增 %。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按集体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治理绿化,每年治理绿化面积不少于 亩。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按约定向发包方缴纳承包金。
6.服从甲方对村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协调
七、承包土地流转
乙方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方可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合同应报甲方备案。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转的,乙方仍应履行本合同。实际经营土地者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依据本合同另行约定。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方违约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无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乙方不按约定缴纳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 个月不缴纳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4.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约行为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其它约定
1.国家有关土地的补贴以及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直接收益归甲方享有;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规划调整占用承包地不属于违约,征地补偿归甲方享有,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在相关资金中给乙方相应补偿。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处理:⑴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号)《关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设见:
一、征用时间:年月日,时间为亩;年年;,征用土地用于建,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意愿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甘肃省定西市(号)文件精神执行;注:征用土地为元每亩。
四、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后,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不得无理取闹,如甲方组止、破坏,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农村土地合同 篇3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解除(也叫协议解除)。
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合同法》也规定了自愿原则这一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根据自愿原则,当事人不仅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也享有协议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土地承包合同成立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立法的关键条款和核心内容。但是由于土地发包方具有监督土地合理利用、保护土地的权利,特定情形下是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法定解除合同)。
二、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定解除。
指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前,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消灭。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一系列农村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承包合同:
1、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村集体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注意,不包括林地。
3、犯罪服刑被依法注销户口的农民的承包地。注意:对服刑时间不长,一两年至于几个月就将刑满释放的人,他们行满释放后回家继续务农,应当给予其生活出路,对他们的承包地可以不做调整,由其亲属耕种。
4、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为避免已有的承包地的承包方的继承人因继承而获得两份承包地,允许村集体收回该户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5、承包方农户丧失劳动力,无力继续耕种或者经营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6、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7、国家建设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8、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并取得非农业户口的;
9、承包方迁入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成员资格并承包经营土地的;比如农村妇女出嫁,若是婆家所在地给出嫁女子承包地了,娘家的承包地当地村集体有权收回。
10、承包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村集体可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地。
11、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军官(警官)或者转业后国家安置工作的士官,根据军队的有关规定,部队应当及时通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家属停发优待金,由其入伍前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承包地。
如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争议,应按如下方法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农村土地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市 村民委员会 发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 职务:___ 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 _家庭住址___ __________ ____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集体所有耕地_ 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其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承包期自_ ___年_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_ _月____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甲方出具加盖村委会公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和继承权。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六、甲方保证该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
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八、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 篇5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农村耕地700亩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 农村耕地700亩 发包给乙方使用。
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20xx年03月25日起至20xx年03月25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700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700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700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农村耕地700亩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农村耕地700亩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700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700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700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700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五家渠市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3月25日
农村土地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县 ——————乡 ————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 ————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 ————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 ,东至 ————,西至 ———— ,南至————,北至 ————。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 ———— 亩,三等地 ———— 亩,四等地 ————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年,从———— 年 —— 月——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 ————, ———— 斤 ————, ————斤———— ,……。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 ————元,纳税时间是 ———— 。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 ———— 元,管理费 ————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第六条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 ————县 ————乡————村———— 组(公章)
代表人: ———— (盖章)
乙方户主: ————(盖章)
————年 ——月 —— 日订
附件:
土地承包及负担国家、集体义务表
承包户姓名
人口
劳动力 个,其中,全劳力 个,
半劳力 个
承包地段名称
面积(亩)
土地级别(亩)
义务调整年度
应交售粮(斤)
其中
交售棉花
交售油料
交售烤烟
应上交金额
其中
一级
二级
三级
征粮
购粮
加价粮
农业税
公积金
公益金
管理费
年
年
年
年
备注
农村土地合同 篇7
发包方: 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广农业科技,改变传统耕作方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耕地承包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于年月日召开的群众代表决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 土地的面积、位臵。
甲方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报镇政府批准,将位于面积亩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 ,北至。
二、 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 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种植、养殖。
2、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该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止。
四、 地上物的处臵
1、该地上有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2、承包期内,乙方所建、所种的一切地上物,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应及时拆除或无偿交付甲方。
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 元。
2、每年 年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缴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技术开发、宣传、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臵经营时必要财产的权利。
3、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的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优先权。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被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人民币 元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部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见证员各持一份。 附:①土地平面图
②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或决议
发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农村土地合同 篇8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 年 月 日
签订农村土地转包协议的注意事项
农民群众在土地转包转换时应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注明转包转换田土的地名和四至界限;
二是转包转换的时间和期限;
三是转包费及付费方式;
四是土地的使用方式;
五是双方当事人,村组组织签字盖章,且各执一份留为凭证。
私自转包土地属于违法
【案情介绍】
1998年11月6日,海南省琼海市潭门镇旧县村委会旧二村民小组12名村民到市信访办集体上访反映:潭门镇政府所在的海恋园酒店老板了某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该村3户村民的承包耕地填平建停车场。村民们到场制止,并报告镇政府,经镇政府出面干涉,丁某停止施工。旧二村人均耕地仅有0.3亩。村民们要求市政府严查此事。
琼海市国土资源环保局经过实地调查查明,1998年10月28日,潭门镇海恋园酒店经理丁某与潭门镇旧县村委会旧二村民小组李某、蒋某、防藻等3户农民私自签订<<土地转包协议书》。协仪书载明将这3户农民从村民小组承包的与海恋园酒店相邻的0.569亩水回转包给丁某建停车场,每亩每年租金600元,转包年限29年。丁某在未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于10月30日,擅自用沙土将0.3亩水田填平,并在田中建停车场。琼海市国土资源环保局依据有关法规对丁某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丁某一个月内将违法占用的土地复耕还田给予丁某罚款5685元的处罚。
【法律分析】
土地转包是指承包人经土地发包人同意,把承包土地的全部或者一部分,以一定的条件转让给他人承包经营,他人则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在土地上进行生产,并向承包人承担约定的义务。土地经济中严格意义上的土地转包仅限于农业经营范围内,即不改变土地的原来用途。国家法律保护合法的土地转包。
而在本案中,三户农民把自己的承包田转包给酒店经理丁某建停车场,其协议书虽名为'土地转包',实际上属于改变了土地的原用途,把耕地改成了建设用地。这已经不是本来意义上的转包了,而属于变相的非法出租土地和非法占地。《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三户村民与丁某私自签订协议,转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对其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可以并处罚款。琼海市国土资源环保局责令丁某将违法占用的土地复耕还田,并对其处以罚款,这一处罚决定是正确的。
另外,《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李某等三户农民私自出租土地的行为无疑符合这一规定。因此,除对丁某进行行政处罚外,有关部门亦应当对李某等3户农民的违法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的一项用益物权。集体土地转让的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本文为您详细解答。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依据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该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四)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六)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七)宅基地的使用方案;(八)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三)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四)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政府机关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征地拆迁问题一直是司法理论与实践界广泛讨论的焦点,如何进行土地征收也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那么,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是什么?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与条文,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
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拟征地公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范围、位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注:以上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第四步:拟订“一书(三)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前述程序,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第六步: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第七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第八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主动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无需修改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施。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后公告。
第九步: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包括社保金)
市、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在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以及社保费等各项费用。
第十步:交出土地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承包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在一些农村,有些村委会随意强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之后,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一、经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
二、发包方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己经成熟的。
三、承包方的家庭成员全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或者全部迁徙并落户外地的。
四、承包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继续耕种土地,本人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
五、由于国家建设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六、由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全部承包土地严重破坏,承包合同全部无法履行的。
七、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地且己2年以上的,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八、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注意事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
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
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承包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原则和这一条的规定以及各地实践,土地承包一般应当遵循下述程序:
一是选举承包工作小组。承包工作小组一般由村党支部、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和一定数量的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选举产生,成员候选人的具体推选办法,各地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农民群众的意见确定。
二是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产生后,主要任务就是拟订承包方案。承包工作小组应当认真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承包方案,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予以公布,使全体村民了解承包方案。承包方案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不能以村规民约代替法律规定。
三是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公布后,一定时间,应当召开本集体经济经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四是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每一个农户家庭。
五是签订承包合同。按照承包方案承包土地后,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完成整个承包工作。承包的具体工作由承包工作小组承担,但签订合同的应当是发包主,通常是集体经济经织。发包方的代表通常是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有的地方是村民委员会主任),承包方的代表是承包土地的农户户主。承包合同一般要求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主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附本。
农村土地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 的承包经营权,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详情
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 发包给乙方使用。
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合同期限
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有关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所承包的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付款方式为: 。
四、土地的使用有关事宜
1)乙方承包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2)乙方对所承包的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3)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有关使用土地争议问题解决
1)乙方在所承包的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2)乙方将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甲方保证该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六、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 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2)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3)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4)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此合同发生纠纷由当地法院裁决。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 篇10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怀仁县金沙滩镇 村,总面积约 亩,四至界限方位如下:
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第二条 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
承包形式: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商定续租事宜。
第四条 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该土地的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其余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的土地。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赁费用。
5、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甲方不得在租用期间内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合法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包括在该地上的所有收入、支出和建筑物、植被设施的使用等。
7、甲方不得在合同履行期内重复发包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如因承包范围出现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若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8、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乙方对其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所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合同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甲方及其甲方所在村不收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5、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6、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并有权拒绝交纳除合同规定租赁费用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之费用。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影响村民生活的其他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退还乙方所付的全额承包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盖):乙方(签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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