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喜欢作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喜欢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的喜欢作文1
喜欢我的高三生活,淡淡的,美美的,如风轻盈地从脸上柔柔地拂过,留下栀子花般的香味。
喜欢我的高三生活,喜欢我的高三(10)班,那是一个完美的结合。
喜欢班主任郑雷弋,一张糗糗的脸,像苏醒一样,有着“王子”的称号,开学时迟来的神秘,让大家对他充满遐想,失望似乎未曾有过,默默无闻教了我们一年,留下一段抛物线式的回忆直藏于大家心底。
喜欢我们班的语文老师——林茂彪,喜欢他的每一节课,课上那笑声永远在教室内外回荡,曾记得初次见面的繁忙,滑稽的开场白,“三千五”的故事,离别前的语叙,回想起那似昨日发生的一样,像什么都没变,欢笑依然.
喜欢我们班的“小麦”“大麦”,一边沉默寡言,外冷内热的EnglishMr.麦建玲,另一边则是热情奔放,精力充沛的“黑玫瑰”——麦雪群老师。她们教的十分认真负责,题海式的训练虽然让人感觉有点累,但没什么大不了得,“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我喜欢过这充实的生活。
喜欢政治老师堂上的题题剖析,不知疲倦。喜欢地理老师曾记否的问题,耐心解答的美丽。喜欢化学老师严肃认真讲课的样子,铿镪有力的声调。喜欢物理老师的和蔼亲切,粤版课堂。喜欢曾春婵老师兴奋刺激大脑皮层吸收知识的生物课,八卦之余,牵引我们憧憬着大学的梦想。
喜欢我的高三生活,感谢老师孜孜不倦的教导,不离不弃的耐心。日子的确很短,但留下的回忆却很多,老师在课堂上的喝斥,台下的鼓励,一次又一次打动的我们的心。我们在一起,一起奋斗,一起努力,为了同一个目标——达到最高处,要我们从最低处爬起。面对我们一次又一次的将知识点的遗忘,他们苦口婆心;面对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进步,他们比我们更加高兴。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老师们,喜欢他们无私奉献,勤勤恳恳,还有那贴着满墙知识点书香味浓的教室!
喜欢我的高三生活,喜欢我的高三(10)班。喜欢和我一起欢笑,一起哭泣的好朋友们。喜欢文采非凡的志坚,喜欢傻得可爱的斯同,喜欢帅气害羞的进文,喜欢“大地之母”水琴,喜欢爱画漫画的杨雯,喜欢关心朋友的向萍,可爱BOY柯振杰,还有我们班的头号大姐杨燕媚和爱打篮球的韩竞……我喜欢我们班的每个同学,在风风雨雨中我们“相爱”的更加热烈,也许每个人都存在着缺陷,但在相交中我们学会相互包容,相互体谅。喜欢他们,因为他们对我都很重要,我想记得你们,离别不代表永远SAY“GOOD BYE”,缘分将我们系于一线,相聚在高三,离别亦在高三,相信我们再会在日后,青春永远!
我的喜欢作文2
小提琴的模样怪怪的,我觉得它的模样好像一颗葫芦,却比葫芦苗条,腰比葫芦细,身上除了琴弦以外都是纯木制作的。与它配套的有一个长长的弓子,是马尾和木 头做的。当然只有提琴和弓子是无法发出动听的音乐的,需要有一个演奏者,用左手指有规律地按动琴弦和着弓子在琴弦上走动,就可以演奏美妙的乐曲。我眼里的 小提琴充满了灵气,特别是当我听到发出美妙、动听的音乐时,更让我感觉到它是那么神奇!
小时候,妈妈让我选择一门乐器,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小提琴,可是由于我的懒惰不能持之以恒,过了一段时间竟然开始厌倦了它,使学习小提琴的计划功亏一篑。
突然有一天,妈妈对我说:“你长大了,应该学一门艺术类的功课。”我决定重学小提琴——因为它关系到我的前途,当我看到班里的同学有一门特长,在新年联欢 会上展示自己的风采时,我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选择一条路,就要持之以恒地走下去,成功的秘诀就是坚持!”妈妈还给我讲了英国首相 丘吉尔的最后一次演讲的片段,丘吉尔首相说成功的唯一秘诀就是坚持,第二个秘诀就是坚持,第三个秘诀还是坚持!我终于明白了持之以恒的重要。
经过持之以恒的一段学习,小提琴让我尝到生活的乐趣,帮我打开了迈向人生之路的另一扇门,它是我心爱的宝物,我的好朋友。
每天晚上写完作业我都要与它相伴一个小时,无论是伤心还是高兴都可以借琴声来抒发我的心情,我与它在不知不觉中已渐渐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可是有一天却把我 吓了一大跳。那天我准备把弄卷了的肩垫整平,突然我的手一抖,小提琴“嘭”的一声摔在了地上,我赶快弯腰把它“抱”起来,心疼地用手抚摸,为自己的过失感 到一阵懊恼,如果我把小提琴摔坏了,那后果不堪设想。我将失去的不是一把琴,而是一个心爱的朋友!好在有惊无险,我的琴并没有摔坏,只是掉了两块漆皮。从 此我再也不敢粗心大意了。
持之以恒的学习小提琴,培养了我对音乐的兴趣,现在我几乎成了音乐迷。每当蜷在沙发里,听着柴可夫斯基的伤感圆舞曲、莫扎特的小步舞曲,欣赏着这精湛卓越 的演奏技巧,光彩夺目的音乐,沁人心脾。我好像随着音乐飞入了森林,穿越白云,掠过浩瀚的海洋翱翔。春天我会随着乐曲在青青的草地上漫步,放风筝;夏季, 我会伴着音乐和满池塘的荷花共舞;金色的秋天,我会和美丽的秋色融为一体。白雪皑皑的冬天,我会在音乐的带领下和雪孩子一起滚雪球打雪仗??????
有一位音乐大师曾经说:“音乐是人类的灵魂。”是的,音乐让我变得有思想,有胆量,有毅力;音乐让我找到了美感,找到了快乐;音乐让我学会了宽容、理解、深沉。
小提琴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带给我美好的畅想和心灵自由自在的飞扬。小提琴令我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令我的生活更加绚烂明亮!它优雅的乐章教会我更加热爱生活;它优美的琴声激溅起我们心灵的共鸣,它悠扬的旋律涤荡了我内心的繁杂??????
我爱我的'小提琴!我喜欢我的小提琴!
我的喜欢作文3
我的外公今年61岁了,一双浑浊的小眼睛,憔悴的脸上布满岁月留下的痕迹。一看就知道,外公的一生是辛酸劳苦的。
外公每天清晨5点半就起床了。于是外公忙碌的一天就在锅碗瓢盆的交响曲中拉开了序幕。外公起床后,便开始烧猪食喂猪,接着放鸡鸭,并把它们喂得饱饱的,还要烧满满一壶水。当我洗完脸后打开锅盖时,里面总有我最爱吃的蛋炒饭,谁也不知外公是什么时做的。
外公是全村家喻户晓的大好人。小时候,外公一有时间就召集他的几个伙伴一起去田里帮别人拾麦穗,尤其是那些行动困难的老人们。当人们去田里拾麦穗时,田里的麦穗早已整整齐齐地放好了。人们很奇怪,便四处打听这位好心人,后来他们从外公的邻居那里得知是外公干的,便纷纷从自家的果树上摘下果子来感谢外公,可总被外公拒绝了。外公不仅小时候这样,现在老了依然是这样,只要别人有困难他都会热心地去帮助,虽然自己生活比别人还艰难。一次,下了一场大雨,村中的那条路到处都是深深的水坑,大人们像走钢丝一样经过,更别说我们这些学生了。外公知道后,便独自冒着雨搬来了大大小小的石子,将那些水坑填满了,当人们从上面轻松走过时,谁也不知是外公铺平了路。
外公有时也像个小孩。他一见到我们踢毽子,便在一旁大声笑话我们不会踢。说着便抢过毽子一本正经地踢起来,虽然使尽了浑身的本领,怎么也踢不到几个,可外公却推说没发挥好,任凭我们怎么说,外公也一定要“发挥”好才罢休,真拿他没办法。当我们被他滑稽的动作逗笑时,他还以为我们在为他喝彩呢,越踢越来劲。
外公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爱抽烟喝酒,他人没到,那种烟酒混杂的特殊味道已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在家里,烟盒酒瓶满地都是。外公的酒我和妹妹一点也不敢碰的。因为,只要我们将外公的酒洒掉一点,外公总狠狠地批评我们不珍惜资源。有时,家中来了客人,外公便借此多喝几杯酒,明知道自己酒量不高,可外公仍要喝,还说要把别人灌醉,结果醉的是自己。外公没烟抽时,就会像变了个人,不停地指责我们贪吃,只知道自己买东西吃,就不知道给给他买包烟抽抽。其实,我也给外公买过烟,原以为这下可以耳根清静几天了,可不到半天,一包烟就没了踪影。谁能受得了这无辜的责骂呢?不过现在,我已适应了,外公骂我时,我就笑着承认做错了,给外公买几包烟,这样就相安无事了。
这就是我的外公。一个好心、充满童心,没有烟酒就是个“两面派”的外公。虽然这样,可我仍爱我的外公,仍喜欢他做的蛋炒饭……
我喜欢我的外公。
我的喜欢作文4
我这人很单纯,单纯的喜欢一切,喜欢纯洁的一切。不喜欢哭哭啼啼,也不喜欢成天打打闹闹。总喜欢追求一个人的世界,而又总害怕孤独而退出。
喜欢绿树竹林,喜欢那种充满活力青春的绿色。总幻想着一起床,往窗外眺望,哦!全是绿色!幻想着置身于绿的海洋中。记得妈妈曾经告诫我:“学习忙的时候,不要忘了多多眺望绿色,这种颜色对你的眼睛很有帮助。”
我于是常常眺望远方的绿水青山竹林。一个人时,我也常常漫步于绿色的林荫中,喜欢在自然中忘我,喜欢那种放松自由的心情。喜欢绿树竹林,也只是单纯的喜欢,喜欢那种纯洁的,充满青春活力色彩的绿色。
喜欢蓝天白云,喜欢白云在蓝天上飘飘然的感觉,似刚喝过酒的醉仙,在空中飘飘欲坠,任由风吹。总幻想着自己成为一朵白云,在蓝空中飘啊飘啊飘。飞机来了就让它闯入我洁白的胸怀,即使最后粉身碎骨;风婆婆来了也不用多加警惕,就那样自由自在的飘着。
从小我仿佛都活在别人为我定制好的世界里,我仿佛是布丁液,默默的被人装进不同的模子里。喜欢自由自在,像白云一样无拘无束。
有人说:“看,唱歌跳舞写作画画能成名,不如我们也参加吧!”我从来就很疑惑,这是跟风吗?为何要跟风?喜欢蓝天白云,喜欢活出精彩的自我,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喜欢绿草小花,喜欢那种小巧玲珑的可爱。喜欢一小撮一小撮的草儿,喜欢一大把一大把的小花儿。喜欢华丽的牡丹,喜欢灿烂的玫瑰,但更喜欢的,还是勿忘我紫菀野菊花等一类小野花。
它们有属于自己的美,无拘无束的开放着。在小溪边,在树底下,在野草丛中,它们都在。或许它们常被人忽视,但它们一定不会独自伤心。毕竟,它们更喜欢属于自己的精彩。喜欢绿草小花,愿有一天,人们不再喜欢炫耀不停。
喜欢阴雨云雾,喜欢那种给人带来的朦胧感。一种朦朦胧胧的境界,仿佛也染上了梦幻的色彩。在那个雨季,阴雨云雾给后山蒙上了一层面纱,甚至连山的影子都被阴雨云雾给隐蔽了,仿佛后山被搬走了一样。
单纯的喜欢它,虽然有点儿灰蒙蒙。同学们很多是不喜欢的,灰蒙蒙的天气,让他们的心情也变得有些烦躁。不过是单纯的喜欢,手机相册里倒也存了几十张云雾的照片。
喜欢阳光,喜欢那种朝气蓬勃的气质。拍照时,总喜欢以太阳为陪衬来拍照,拍出那种青春感,拍出那种朝气蓬勃的气质。不过,太阳倒也是蛮神奇的,以太阳作陪衬,总能拍到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东西。比方说一些光圈,还有一些肉眼看不到的东西。
听说中国就快要成为老龄化社会,我倒也有些担忧。太阳如此的朝气蓬勃,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让我们的社会越来越老龄化呢?愿每位青年少女,都是如此的朝气蓬勃,让社会也似自然般生机勃勃!
啊!就这样单纯的喜欢一切。我的青春里,就有我喜欢的一切,就这样喜欢着,同时让自己的青春越来越充实!
喜欢这样子的青春,都说青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阶段,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糟蹋它呢?哦,我的青春里还有我喜欢的青春。
我的喜欢作文5
喜欢美的事物,是任何人都拥有的特征,我也不例外。我是一个90后,却不像某些90一样哈日哈韩哈非主流,什么前卫哈什么。我坚持自己的原则,认定自己的感觉。
Acolor篇
我喜欢白色,喜欢它的纯洁无暇,喜欢它的一干二净,喜欢它在任何场合下,永远保持一贯的风格:不为任何人而低头,不为任何事而丧失原则。有人说,讨厌白色,讨厌它的死板教条,讨厌它的永恒不变,讨厌它的一身素色,永远没有创新,永远没有靓丽。但我说,正是它的永恒,它的朴素引着我。永恒的的白色上,可以保留深深的记忆;朴素的白色上,可以绘出美丽的图案……而这些,恰恰都是其他颜色,其他花色所不及的地方。
我偏爱紫色,因为它的雍容,因为它的华贵,因为它的幽雅气质。成为高贵的紫色,是我努力的方向。“人不可有傲气,但不能无傲骨。”我始终坚信这一点。而紫色恰恰就是这样,它高傲,它冷艳,但它不骄傲,只是保持自己的个性,自己的宣言,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从不为了讨好什么而低声下气,永远为了正义而付出一切。这也是我所欣赏它的地方。
无论是纯洁的白,还是高贵的紫,都是我所喜欢的,都是我所迷恋的,
Bsongs篇
我喜欢JayChou悠扬,缓慢而跳动的旋律,他的歌总是令我心旷神怡。轻柔的《稻香》,缠绵的《我不配》,意犹未尽的《千山万水》都使我为之倾倒。我不喜欢按着传统的格调,是什么就是什么,而钟爱舒曼加摇滚。在神醉中来一点节奏,不亦乐乎?
我爱听JJ林俊杰迷茫,可爱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听他的歌,是一种享受。好像无意地吐露满腔忧郁,似乎在讲述着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意犹未尽,永远也讲不完。
其次,我喜欢富有哲理性的歌词。“东方无愧/第一是谁/让我们来追求完美”成为我的个性签名,完美是不太可能的,但为了梦想而追求完美何尝不是一种快乐呢?“珍惜一切/就算没有拥有”成为我的处世哲学。珍惜你所拥有的,珍惜你所没有的。珍惜你拥有的健康,青春,善良,珍惜你所没有的恶劣品质,以及不好的行为习惯。“在黑暗的对面/是光明/光明背后是/阴影”成为我的心灵良药,来安慰遭受挫折时受伤的我,来给得意洋洋时的我降温……
JayChou的悠扬,JJ的可爱让我倾倒,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随意与自由。
Clifestyle篇
我喜欢随意,喜欢随意的涂鸦,喜欢随意的装饰,同样喜欢随意的生活方式。我的人生目标是:活得个性,活得随意,活得开心,活得自食其力。我只要这些。曾有人评价我的这句话说:“你难道想像那些社会混混一样,表面上安安分分,很听话的样子,但整天不务正业,上初中就交男朋友?”我摇摇头,笑笑。个性并不是要反抗学校,反抗老师,反抗家长,反抗一切约束自己的事物,这不是个性,这是无理取闹。我所追求的真正的个性,是有自己的独特魅力,让自己焕发光彩,让别人为之赞叹。就像高贵的紫一样。能在平凡的生活中成为不平凡的人。
我所求的生活方式,不要华贵奢侈,不要豪华气派,只求随意就好。只要能够健健康康,开心快乐每一天,可以养活自己,不依赖任何人,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穿上舒服的休闲装,蹬上一双充气垫运动鞋,背上可爱的双肩包无聊地闲逛;或是待在家,在键盘上扬扬洒洒一个下午;哪怕就是在家做一些好吃的小点心,细细品味也好。简简单单未必是平凡。
我所喜欢的,我的喜欢,是随意,是高贵,是平凡,因为我认为,人生就是这么简单。
我的喜欢作文6
谁的青春里都会遇到这样的一个人吧,一想到他,学校就变得那样可爱,繁重的学业也不再那么让人烦恼,我想和你上同一所大学是我听过的最青春最浪漫的情话。
我的青春里也遇到了这样的一个人,他并不帅性格也很小孩子气,可是可是第一次见他我就移不开自己的眼,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开始了暗恋的道路,我开始明白了有些人的出现是为了让你知道这个世界多么可爱这句话,我高中的班主任非常严格,而且他还是教的数学,我最最讨厌的学科,每次一想到下节课是数学我整个脑仁都要炸了,可是因为我喜欢的他偶尔也会在黑板上去讲题,我又很期待,只要数学课上有他讲题我就会觉得数学课也不再那么难熬了。我最喜欢的是他的字,那么清秀一如其人,有一次我帮老师发作业,他的作业本忘了写名字,可是我依旧一眼就看出来了,待我把作业本给他的时候,他还开玩笑的说:我没写名字你都知道是我啊,看来我的字还是很好分辨的嘛,哈哈我笑笑没有说话,他不知道的是我早已将他的字烂熟于心,因为他的字写得挺好看的所以有不少人让他帮忙写字,我也很想去,可是我又不敢去就让我的朋友帮忙让他写了字就八个大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将它们贴在我的常用笔记本上,每天都会看着它很久很久。
我是一个很胆小的人,我从来不敢明目张胆的和他搭话,但是我们平时又没有什么交集所以我们一学期下来也说不了几句话,可是我却能将我们每次说话的情景,内容谨记于心,我知道我不漂亮,个子也不高,成绩也一般,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会有更多的交集,我从来不曾将我的心意展露,谁也不曾看出我的一颦一笑全是为了这个他们看来那么普通的一个同学。
后来我们分班了,索性我和他还是同学,我很高兴,我觉得这是缘分,是上天给我的机会,我在分班的前一天去了理发店留了刘海,放下了头发,看着镜子里那么乖巧的自己,我甚至觉得自己也许拥有了和他说话的资格。就这样我满怀着希望走进了我的新班级,我觉得这个新教室是那么的可爱,大家都自我介绍完了之后我们都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熟悉自己的新同桌,我的新同桌是一个很好看的姑娘,性格也很随和,我很喜欢她,在聊天的时候我不经意的回头竟然撞上了他的眼光,我的心里像是小鹿在乱撞,我以为我所做的改变是正确得到。后来我发现他经常往这边望,我心里暖暖的,直到后来我们组的另一个女生告诉我:哎,你知道吗?CX喜欢WT啊!不是吧?真的吗?当然了,我骗你干什么,他亲口承认的我喘着粗气才遏制住自己的眼泪不涌出来,我还是不敢相信,我以为他终于开始注意到我了,我以为我们也许可以不只是同学,可是这一切都是我自己自作多情,结果到头来他喜欢的是我同桌,而我只是他眼里一个过得去的背景板,我眼里的世界就那么大点,一疼就是全世界啊,我觉得我眼前的世界再也不可爱,我的心意在我的心里沉淀着沉淀着,终于消磨尽了我所有的勇气与自尊。
直到毕业都没有人知道我的那场无疾而终的暗恋,青春里我 总以为有美好的未来,和喜欢的人周游全世界,后来我才明白这个并不是未来,这是我青春里最荒唐的念想,青春的我们单纯的像一张白纸,而在青春里受过的伤就像白纸上的一条黑线,即便我的青春是以这种方式留下它来过的痕迹,我依旧庆幸自己有过那么无知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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