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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姓名申请书

时间:2021-02-24 20:50:25 变更申请 我要投稿

精选变更姓名申请书三篇

  随着社会在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要用到申请书,写作层面上,申请书下级向上级的行文方式。一起来参考申请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变更姓名申请书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变更姓名申请书三篇

变更姓名申请书 篇1

xx派出所:

  本人儿子现用名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乡xx村xx组)。因xx重名较多,我儿子xx出生后,在生活中一直使用xx这一姓名,为方便今后的学习和生活,特向贵所申请将我儿子姓名由xx更改为xx。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年x月x日

变更姓名申请书 篇2

xx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xx,xx,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出生于xx,身份证号: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钱思雅,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变更姓名申请书 篇3

xx市xx区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于xx市xx医院。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更改为xx,望同意为切!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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