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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姓名申请书锦集六篇
随着时代在进步,申请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语言简洁、准确。写申请书时理由总是不够充分?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变更姓名申请书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变更姓名申请书 篇1
xx派出所:
本人儿子现用名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乡xx村xx组)。因xx重名较多,我儿子xx出生后,在生活中一直使用xx这一姓名,为方便今后的学习和生活,特向贵所申请将我儿子姓名由xx更改为xx。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年x月x日
变更姓名申请书 篇2
XXX派出所:
本人的女儿现用名梅春玲,女,汉族,20xx年5月6日出生于XX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附《出生证》XX妇幼产2892号影印件)。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梅芷洋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没有注意到与姑母的`名字梅纯婷读音接近(“纯”与“春”相同、“玲”与“婷”音接近),以至于在后来的生活中带来了不便,特别是在亲戚聚会时,大家纷纷指责我对长辈不尊敬,所以为了避免乱辈份而产生的误解,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特此申请。
申请人:
父亲:梅**
母亲:艾**
**年**月**五
变更姓名申请书 篇3
屯堡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钱红桃,女,汉族,1984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于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新街村三龙溪组4号 身份证号:42280119840000000000
钱红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 :钱思雅,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申请人:
年 月 日
变更姓名申请书 篇4
尊敬的宣风派出所所长:
我儿易骞,出生于20xx年10月13日下午,现已五岁多了,系学龄前儿童。家住宣风镇红桥村74号,本人在宣风镇中学工作,妻子务工务农,.儿子出生时本人给他取名易骞,但在出生后至今的五年多时间里,使用“ 易骞”一名,带来了诸多不便,因为骞字是不太常用字,也很少在日常交际和书面语中出现,为人们所不熟悉之生僻字,笔划笔形多,书写也不方便,屡次在就医入托签名银行记帐等等情况下使用“ 易骞一名”时,为人们所误读误写,不熟悉该字的.人见到这个生僻难写字时,总要打听“骞”读什么音。是什么意思。这些情形都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引来诸多的烦恼。正因为“易骞”一名难认难写易误读,现决定将“易骞”更名为“易坚”,通俗易写,一目了然,响亮动听,涵意深刻,我和我的家人寄希望于儿子在健康成长的氛围中,能有坚强的意志,坚定的信念入学即始就能一步一步打下坚实基础,成长为响当当的新一代坚强坚定型男子汉。
以上所诉,本人申请将“易骞”更名为“易坚”,以方便进入小学就读后,为易坚的入学第一步开个好头。谢谢合作。
**年**月**日
变更姓名申请书 篇5
xx省xx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性别:xx,民族:xx族;户籍住址:xx,出生日期:xx年xx月xx号,身份证编号:xx,于xx时在xx学校毕业,工作单位:xx。
由于当时起名草率,且时间紧迫,用字简单,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且字形结构相同,名字与社会大多人士的名字相符合,与同校的很多学生名字相同,和很多犯罪人员的姓名相同,给我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同名字的情况,导致亲朋好友之间常拿名字与姓名相同人士相比较,成为亲朋好友之间取笑的'对象,给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带来不必要的精神烦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更改为:xx。望贵局同意申请更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变更姓名申请书 篇6
xx派出所:
本人现用名xx,xx,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出生于xx,身份证号:xx,xx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钱思雅,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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