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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

时间:2021-02-20 11:29:36 关于什么的作文 我要投稿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1

  那是一个明媚的日子,阳光暖暖地洒向大地。阳光,在指尖跳跃。很美的天气,兔子来到了一片麦芽地,金灿灿的麦子,与阳光的气息是那么地吻合。兔子行走在乡间的小道,心中,被明媚的阳光所占据。

  隐隐约约,看见麦芽地里有一只小兔子,摆成大字型躺在麦芽地感受暖暖的阳光。兔子很奇怪,走了过去,他脱下帽子,上去礼貌地打招呼:“你好,请问你是谁?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那只兔子睁开了眼睛,一下子吸引了周围的阳光,她的眼睛那么无邪天真,真像不小心掉落人间的天使,那清澈的眼眸,大致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吧。女孩眨了眨眼睛,纯净的眼眸里闪过几许犹豫:“你是谁呀?我不认识你呀,妈妈说过不可以对陌生人说话,可是我看你好像也没有恶意,我就告诉你吧,我叫小祤。”兔子很高兴,又在心里暗自嘲笑她的天真,“我叫小燮,很高兴认识你。”小祤的眼睛成了月牙,“我又有好朋友了,我带你去一个秘密基地。”

  小祤带着小燮去了一个竹林,那是一个很美很美的地方,四周都是翠绿翠绿的竹子。“你知道吗,这里是我最喜欢的地方,也是我爸爸妈妈相遇的地方,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都会到这里来。你过来”说完把小燮带到了其中一棵竹子边,这棵竹子是我亲手栽种的,是我8岁的时候种下的,那时候在竹子上面做记号,结果,每年的记号总是往下掉,我还怀疑我是不是越长越矮了呢。那一棵竹子是我10岁的时候栽种的,是为了纪念妹妹的出生。还有那一棵……小祤不停地介绍着这些植物,每一棵,都有她深深的美好回忆。忽然,她就那么站在了那里,像是在心中回忆以往的快乐生活。小燮不说话,就那么静静地陪着她。此时无声胜有声。

  看着小祤那充满了温暖的眼神,小燮思绪万千:这样的女孩,很天真,很活泼,像天使般无暇,她,会成为万众瞩目的太阳吧,是那么地温暖……

  那个下午美妙的时光过得很快,成为了回忆,但是,纵使时间一点点飞逝,小燮淡忘了许多事情,那个如天使般无暇的女孩,却深深地印在了他的脑海中,没有办法散去。经过了多少年月,看过了多少人生离合,那女孩的身影却依旧清晰。小燮至今都无法忘记她微微翘起嘴角,带着点犹豫地说我叫小祤,无法忘记,那眼里明媚的阳光。那个下午,是他一生都忘不了的生命中的阳光。

  虽然后来没有再遇见那个阳光女孩,不知道她过得怎么样,也不知道她的记忆里是否还有他的来到,但是,他却不后悔遇见她,不后悔认识她。

  不要因为注定会失去就不去了解,不要因为也许会错过就避开那美丽的相遇。生命瞬息万变,谁能知道下一秒会出现什么?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2

  茫茫人海,我们只是沧海一粟。因为遇见,所以成就更好自己。

  隐隐想起,那一次的记忆还如此犹新。

  那是几年前的一个夏日,阳光毒辣地烘烤着大地,整个世界像热腾腾地往外冒着热气的烤箱。妈妈因为突然有些急事,把我丢在百货公司并认真叮嘱几句后便匆忙离去。我在商场百无聊赖地踱着步,望着妈妈迅速离去的背影而愤愤不平。但商场凉爽的空调抚平了我内心的涟漪。既来之则安之吧。我像个四处游荡的孤魂在这诺大的商场闲晃,眼神也漂浮不定的四处摇摆。

  突然,我被楼下的两个人吸引住了眼球。年轻些的大哥哥帽子反扣,穿着简约白色短袖和一条普通黑色长裤,唯有他脚下穿着的白色运动鞋比商场阿姨拖了几遍的瓷砖还要白得发亮。他浑身上下给人一种酷酷的,活力四射的感觉。可他却戴了一副深沉的墨镜,那墨镜像夜晚笼罩在森林里的浓雾一样,漆黑又深邃挡住了他的眼睛。这墨镜看上去有些奇怪,甚至与他有些格格不入。

  我想:也许是因为他喜欢这样的打扮吧,也许是外面阳光过于猛烈了吧。可是到了商场里面为什么还要戴着呢?那么黑的墨镜能看得清路吗?

  这位大哥哥身边站着一个比他稍矮的阿姨,他们应该是一对母子。可令我惊讶的是,那个阿姨居然在狂刮的空调下,额头上还淌着密密的汗珠。原来,她背上背着一个庞大且沉重的男士背包,手里还抓着两袋满满的商品。而她的儿子,那位大哥哥却在一旁无动于衷,像极了没看到,事不关己的样子。但他们母子的手紧紧相牵。可我对大哥哥的人设形象猛然崩塌。我看到他们刚迈出几步,母亲先放开了儿子的手,将两袋商品放在地上,俯下身,仔细瞧了瞧儿子的鞋后,蹲下,抓起松动的鞋带,熟练而又迅速地绑了个漂亮的蝴蝶结。一旁的大哥哥愣了愣,弯了下身,却习以为常但僵硬地站着。

  真是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家子弟”啊。看看人家,再看看我,一个被妈妈“抛弃”的孤家寡人。我心里暗暗抱不平,也对这个大哥哥嗤之以鼻。

  等我缓过神来,那个大哥哥在母亲的搀扶下缓缓走到了临近商场门口。等等,搀扶?那个大哥哥仿佛感受到我的疑惑一样。他一只手抬起,盲目地摸着前方,连脚步都是彷徨地,不知所措地走着走着……只有他们母子相牵的手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无比坚定!

  我看着看着,心里不知不觉地翻起了万丈波涛。

  遇见,是个很动听的词。今天,我不知会与多少人擦肩而过;明天,我不知会遇见什么事情;今年,我不知会遇见什么样的风景;明年,我不知多少地方会留下我的足迹。因为每一秒都是崭新的开始,每一个明天都是迷茫的未来,所以,才值得更好的我们去追逐与面对。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3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ONE

  那天云淡风轻,补习班刚下课,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由于不赶时间,我走得很慢,一路上观察着每个路人脸上的表情。走过的路人些一脸焦急,有些跟朋友说说笑笑,但更多的是跟我一样脸上波澜不惊。记得有一句话说的是,“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相遇”,我突然想到但是在这条街上我就遇见了这么多人,那我上辈子的回头次数肯定是天文数字。

  正在我天马行空的联想之际,迎面走来的一个人让我觉得有些眼熟。正纳闷着这个人会不会是我小学的某个同学时她已经擦肩而过,待我回头再看时只剩一个匆匆的背影。

  我继续往前走着,想着那个人会不会是她,然后不禁笑了一下。我小学是在新加坡读的,我回来中国后她还是留在了新加坡,所以在成都这里再遇见她的可能性有多大呢?在这条街上这个地点遇见她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呢?

  然而可能性小并不代表没有可能,这是老师说的。如果这一次真的是她,那我们就这样彼此错过了,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遇见。

  TWO

  屈指一算,我跟现在的同学们相处快一年半了。从开始的素不相识到现在的无所不谈,都是缘于一年前我们考上这所中学时被分到了这一个班。班上有和我一样喜欢哈利波特的夭,善解人意的柳,斯文乐观的佳和开心果丹。

  我想遇见她们每一个人都是因为偶然,这一场遇见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错就会让我们错过对方。比如说,如果去年我打算呆在新加坡念中学那我可能到现在都不知道世界上有她们这些人;如果去年夭考进了别的学校或者被分到了别的班那我可能到现在都找不到一个比我更热爱哈利波特的人……诸如此类的“如果”要是全部打出来那肯定是一大篇慷慨激昂的排比句。我不想像那些文绉绉的孩子们一样说我们相遇是上帝的安排,但是我仍然相信这都是命运中的注定。

  THREE

  每次走在路上我都回很小心的选择自己的路。因为我可能由于一次拐弯而错过某些人,可能由于不拐弯而遇见另一些人。我所走的每一步都会决定下一秒将要遇见谁。当然我是不能预见未来的,迷信一点说就是我所走的每一步仍然是已经被注定的。只是这样选择自己要走的路会让我有一种操作命运的感觉,很微妙。

  如果说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条线,那么这些细细的线就在平面上纵横交错形成了一张密密麻麻的网。在与另一条线的每一个交点处我们都会遇见一个人,而他们都会穿过我们的生命,或早或晚。离别后要再拐无数个弯才有可能再次交错,相遇。且行且珍惜,不要在错过后才回头叹息。

  就像STEPHANIE歌里唱的,“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4

  晨曦。楼宇间泛着鱼肚白的天色。偶尔有鸟扇着羽翼在林子里穿梭,清脆的鸣叫响彻整个世界。学习的压力,父母失望的眼神,一度让我失去了自信——我感到自己犹如困在黑暗的壳里,何处有出路?一夜未睡的我,眼见破晓,便走出家门,到村口我常去的那片林子里。

  林子里的花还在沉睡,有几朵耸拉着花瓣,缀着的露珠似是昨夜偷泣的泪。然而,在这个宁静的世界里,我遇见了一只正在晃动的茧。也许里面的小生灵和我一样,总想去掉束缚自己的东西,可是不知从哪开始。我突然一阵心痛,便坐在它对面的一块石头上,静静望着那只茧。那只乳白色的茧,一开始慢慢摇动着,像是寻找出口。一会儿,开始剧烈地晃动着,与叶子摩擦发出极大的“沙沙”声,那是里面的小生灵想要解脱束缚吧。它可能也知道外面有美丽的世界,急切地想要从这牢笼中逃出来。

  此刻天空已经染满了绚丽的朝霞,太阳像一个帝王俯览着芸芸众生,神圣又威严。林子里的花受到太阳的召唤,都苏醒了。木槿花上缀着几颗露珠,尽显娇态;望日莲洋溢着蓬勃的面庞虔诚地追随太阳;海棠着一身艳粉荷叶纱裙,挤出绿叶向太阳问好。满地的小草都挺直了腰杆,与露珠依依惜别,与百花迎接朝阳。

  林子里热闹起来。而角落里的那只茧,一直未停止猛烈地晃动。有几只好奇的金色瓢虫爬上茧附近的绿叶,一会儿却被吓走。彩色温顺的鸟都不敢靠近这只疯狂的茧。茧在猛烈晃动中,终于破开一条小缝,里面的那个小生灵,正眨巴着无邪的眼睛,悄悄地打量这大千世界。我看见它的眼睛满是惊讶。曾经万分熟悉的世界似乎用另一种姿态展现在了它的瞳孔里。想必它是极快乐的,因为它更加用力地扯着那个困住它的茧。它急切地想要逃出来了。那条口裂得越来越大,天色却越来越暗。

  不久,天空淋淋沥沥地下起了雨,那个小生灵停止了破茧,小心翼翼地将小脑袋伸了出来,突然被一滴雨水狠狠砸中,它急忙又缩了回去,眼睛里盛满了恐惧。林子里突然又暗又寒。而茧已经安静很久了。雨越下越大。我想那只小生灵想必是怕了,知道困住它的茧才是最安全的了吧。它应该是不会想要再出来了。我扫一眼四周,发现叶子都蔫蔫的,花们也都收拢起花瓣,藏进叶与草中了。小树林一片萧瑟。我自嘲地笑了笑,就要离开。可是一阵激烈的“沙沙”声,让我的脚步硬生生止住了。那只茧上的小口,又裂开了些。转眼一只金蓝色的蝴蝶,在纷纷细雨中自由自在地翩翩起舞了!

  我想不仅是我,乌云和雨似乎都被它震撼了,渐渐将洁净而美丽的世界留给了那只蝴蝶。太阳也一脸和蔼地将所有的光芒都献给了它。

  我泪眼婆娑地看着那只经过艰难蜕变最后欢快穿梭在万紫千红中的蝴蝶,想到了自己,曾经的我以为自己会一直在孤独的世界里彷徨,等著名为时间的东西一层一层帮我疗伤。却最终发现,所有的坎坷都需要自己去闯,我们永远无法等时间帮我们一丝丝抽出茧壳,我们只能自己去争取。

  不知不觉间,久违的快乐与自信从心底涌遍全身。从我遇见那只茧开始。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5

  家旁边有个小公园,它真的很小,说白了,它就只是个大型绿化带,再加上几把椅子。但在我儿时,它却是我与伙伴们玩乐的秘密基地。

  伙伴里有个理着短发的女孩,很爱笑,且性格直爽,又讲义气,再加上高大的身材,就自然而然成了我们的老大。

  这个老大,其实一点也不好当。我们把球踢飞了,谁都找不着,只有老大能找到——不是因为她眼光锐利嗅觉灵敏,而是她花了数倍于我们的时间去到处寻找;我们玩抓人游戏,结果把一个大人个撞了,大家正打算四散逃走,只有老大挺身而出,向对方道歉……可我们这些小喽??,却实在是怂得不行。生日时本想给老大一个惊喜的——在她身后齐刷刷大喊“生日快乐”,结果惊吓得她摔了个狗啃泥;想给老大道歉,结果却送了她吃了会过敏的芒果;想要报答老大,结果送了她一块被书压得不成形的蛋糕……最后老大下令:“如果明天你们能抓住一只蝴蝶,我就原谅你们。”

  我们跃跃欲试,第二天一早就带着捕蝶网来到了秘密基地。不知是我们的真诚感动了上天,还是我们的人品大爆发,竟在这少有蝴蝶光顾的地方发现了一只毛毛虫,虽说它还不是蝴蝶,但是总归会长成蝴蝶的嘛!于是乎,在我们的软磨硬泡下,老大原谅我们了。

  但随着那只毛毛虫化茧成蝶,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我们一点一点地长大,一切的一切都淡去了。特别是老大搬了家后,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小伙伴们也没再聚过了。

  看着手腕上的表,时针滴答滴答地转动着,离上课时间还早,我忽然有了一个念头,要不要去那个小花园走走?

  小花园里似乎一切依旧,但是没有了我们往日的欢笑声,心里不免有些失落。就在这时。我忽然望见一个背影,瘦长的身影显得有些孤独,一阵凉风吹过,似乎加了几分萧瑟。

  她似乎在等人,也似乎在回忆。

  慢慢走近,是一个留着飘逸长发的女生。风很大,那个身影似乎打了个哆嗦,然后她抬起左手,看了下表,转身准备离开。

  “老大!”我失声叫起来。可不,她就是我的老大呀!虽然留了长发,不再有小时候的男孩子气,可那眉眼,分明就是她嘛!老大猛地转过头,死死地盯着我,接着,那玛瑙般的双眼变成了星月,脸颊上多了两个酒窝,一字一顿地说:“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

  好幸运当年我们遇到了老大,好幸运我们遇见了那只毛毛虫,好幸运一切一切都将会被我保存在日记中,好幸运在偶然的时间,正确的地点,再次遇见你——我们的老大,再次一起缅怀我们快乐的童年时光。

  有些回忆是无法消逝的,她将永远存在于我们的心底深处。

  相信我们还能再次相聚!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6

  当我遇见你,我的眼角眉梢都充满了欢喜。是梦吗?我遇见了你。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只是刚刚好,刚刚好的时光里,你风华正茂,我绰约妩媚。这样的遇见,似清水里开出的莲花,美而不妖;又似早起的晨露,晶莹透明。

  因为遇见,有了点点滴滴的似水思念,我的心开始温润,开始幸福,似和风,似细雨,有了宁静,有了洒然。即便忧伤,也因此而有了丝丝缕缕的甜蜜。

  因为你,岁月不再那么坚硬冷砺,一切都变得那么多情而柔软。每一天都是那么美好,阳光很暖,天空很蓝,清风拂面,而我的心也越来越饱满。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在我的心里。因为你,时光即便稍纵即逝,我的快乐亦然如一朵花儿,慢慢地,慢慢地绽放开来,在那里脉脉地芬芳。

  因为这场遇见,我在佛前求了五百年,纵然只是擦肩而过的缘分,可我的内心深处,仍然充满着感恩。我感恩着上苍能让我在茫茫人海中单单遇见了你。而你也在那一刻,蓦然回首,对我微笑。

  如此的机缘巧合,真好。因为这场遇见,我把自己放得很低,低到尘埃中,然后悄悄地在尘埃里开出一朵美丽的花,对着你的方向暗自招摇。

  只因为,我在芸芸众生里,独独是遇见了你。我的心中写满了思念和爱恋,纠结缠绕脑海的都是关于你的消息。花落了,风过了,雪飘了,只是关于季节的感叹,而岁月静好,我心依旧。

  因为你,我喜欢用轻灵的手指拨动那细密的心思,轻轻地织一幅素卷。我相信,心灵的默契已经嵌入你我的心中,我懂你,而你也懂我;我相信,如果有来生,我们还会在这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遇到;我相信,遇到的那一刻,我们再也不是擦肩而过。

  我,是你寻找的人,而你,也是我寻找的人。我相信,那就是你和我共同等待了千年的一刻。

  可是,我多想只有今生,如果相爱,今生就好,我不要地老天荒的山盟海誓,我只要实实在在的幸福。春赏百花齐放,夏游青山绿水,秋望菊花明月,冬看雪花飞舞。

  为了这样美妙的遇见,我的心里被感动填满,我在心里无数次感谢一切,感谢我们没有错过。我刚好遇见了你,而你也刚好遇见了我。

  我曾经那么知足,因为我是如此地温柔与美丽,如此地善解人意,而你是如此地懂得欣赏,懂得珍惜,懂得这来之不易。

  我曾经万般感激,感激生命中让我遇到了一个你。也因此,我的生活处处都是平平淡淡的琐碎,实实在在的幸福。这又是多么好,多么好的遇到啊。我又怎能不知足与感激呢?如果真的有来生,我还求佛让我做一个万种风情的女子,温柔似水,容颜如画,在那个你必经的路口等着你来。

  而那一刻,你刚好蓦然回首,对我微笑。

  如此的机缘巧合,真好!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7

  去年暑假,我来到了新的学校,便遇见了她——刘老师,之后便不想离开她。

  圆圆的脸,小小的眼睛,胖胖的身体,你一定会想:还没我老师半分好看,但在我心里,她是至高美丽的女神。

  刚来学校,她说不用一个月,准把我们的心抓住,还说她教出来的学生作文没有不好的。我不信,非要和她暗中作对,不写作业、拖拉、闹事。老师看我实在太懒,罚我写千字文。

  那天,刘老师说:“有些孩子十分出色,说明他们开花了;有些孩子跟不上大家的节奏,不用担心,你只是还没到花期;有些孩子想:我一直不开花怎么办呀?你反而要庆幸,你是脚踏实地的参天大树!”

  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喜欢上了这个老师了。那时候,我不会写千字文,不知道写什么,我想起了这节课,便写道:我不是什么会开的花朵,也不是什么参天大树,只是一个仙人掌,难以掌握,但只要不怕困难,而且一旦自立,体内的能量就会爆发出来……

  不知当时刘老师相没相信,但我开始微微发力了。我开始熬夜把作业补回来,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上课注意力集中,也开始用花露水让自己尽量清醒。

  后来,有了《循环日记》。我的对手是何运洋,我一直认为何运洋是个学霸,我不可能比得过他。没想到,我竟然险胜,这让我很意外。我认为老师开始关注我了,又开始努力。老师说我的作文缺少细节,我就算瞎编也开始把作文刻画得生动起来。

  在第二次写《循环日记》时,我没什么题材写了。为了让刘老师喜欢我,我只能拿出我小学时的一件糗事,写了《情书风波》。没想到被老师看中了,把我夸了一顿。我心里美滋滋的,我还是第一次被老师关注并肯定。期末考试前夜,我又熬夜复习鲁迅的课文,因为刘老师说过语文有三怕:一怕小古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

  结果真考到了,我开心极了,考试时差点蹦起来,果然语文90.5分,语数英三门总分全班第五!看着刘老师的目光,她果然更加重视我了,我的作文也一篇比一篇写得好。

  也许是有了一点小骄傲,也许是漫长的寒假让人散漫,网课两个半月,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懒惰。开学马上面对小升初考试,刘老师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她开始找我们谈心,也严肃地批评了几个和我一样不紧不慢的学生……终于,我又发力拼搏,终于,我考上了校外北大班。

  因为遇见她,我的成绩突飞猛进,竟然被看成了拔尖人物;因为遇见了她,我自信了,我坚强了,我开始爱上奋斗了;因为遇见她,我一辈子不想离开她。因为她是我的老师,更是我心灵的窗户,她变成了我心目中的女神。

  我喜欢她,我不想离开她,我真真实实一辈子不想离开她。我发誓:如果可以拿十年生命让她不离开我,我一定选后者,这是我唯一的愿望!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8

  一个曾经那样满心欢喜念叨着的名字。

  一个曾经我眼中那么高大的人儿。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一定是将我忘却了。毕竟啊,我不过是围着她转的、一群人中矮小的一名。

  但我不会忘记她,从与她相遇那天起就这么觉得。

  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蛙声阵阵,街灯明黄。操场上充满了孩童的欢声笑语。

  欢笑声的来源是一群玩的正欢的孩子。这帮孩子的“头儿”是一个大姐姐。

  当时还不懂得什么叫做“惊艳”。只觉得,这大姐姐长得好标致!面如皓月,素净至极。黑白分明的眼睛弯月一般,笑盈盈地。纤纤玉手牵引着围在她身边的`孩子们。青丝漫天飞舞,笑声如潺潺溪水。在小小的我眼中,大姐姐就像是神明一样。

  我在一旁默默望着,希望能够参与进去。却因为胆怯而不敢向前迈去脚步。总是走走、停停、退退。

  这时,大姐姐朝我这边投向目光。她看到我了!我十分惴惴不安。却没想到她见我这副模样并没有嘲笑我,而是冲我嫣然一笑。自然地向我走来,牵起我干巴巴的小手,像老朋友一样。

  我惊讶的看着她,她眯缝着眼睛做了一个嘘的手势。然后握着我手的力度更紧了,沁出汗水。我害羞的低着头,小脸红成了苹果。这是才感觉到牵着我的那只手那么纤细骨干,我轻轻看了一眼大姐姐。发现他竟然那样的瘦弱,像柳条一般。

  这样一个林妹妹般娇弱的女孩,却有着暖阳一般的感染力,像小桔灯一样会将所有人的心都照亮。

  从那天起,我只要有时间就会下楼找她。像别人一样叫她月月。并且每次都能在树影中看到她一闪而过的削瘦身影。她看到了我,勾起嘴角,我便用上去与她聊天玩耍。

  时间久了,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只要有什么好消息我就第一时间要与月月分享。那段时间,我空荡荡的心中被月月塞满。也发现了有个朋友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不记得是哪天了,月月没在楼下。我失落的回了家。不过感觉也没什么,因为月月家里一定是有事。明天,明天就能来了。

  第二天,我又期待得来到操场,从白天等到日落,她没来。

  好几天了,我每天都是欢喜的下楼,又失望的上楼。

  我来到我们曾经玩过家家酒的亭子,她不在;我来到我们曾经采蘑菇的树下,她不在;我来到我们曾经玩耍过的所有地方,她依旧不在。小小的我疯了似的在小区里四处寻她,始终都没见到她那消瘦的身影。直到整个小区都找遍了,我累了,茫然如无头苍蝇一般乱走。这时与她零星的片段塞满了大脑,只觉得一阵刺痛,是心。

  后来上了小学,有了新的朋友。渐渐将月月给忘记了。

  偶尔想起,就跑到窗户那边。透着纱窗向外看去。搜寻一圈。

  她不在。

  直到有那么一天,我走在小区的马路上,捕捉到了极其像她的身影。离我不远。我却没有像孩时那样用奶奶的声音唤她,朝她跑去。只是转了一个弯,如陌生人一般离去。

  我明白,我与她渐行渐远。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9

  她告诉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被她那种安恬、纯真的模样所打动了;她还跟我说,尽管成长路上异常艰辛,遇见她却是不可遗失的美好。

  的鸿羽,是位内向羞涩的小女孩,迁帆第一次注意到她的时候,她坐在墙角的大理石台阶上,额间碎发飘着,在微风的梳理下微卷,她个子十分娇小,唇角微抿,捧着一本并不薄的书,用手指按住快要飞起的书角,光和影在她的侧颜上打出好看的轮廓。迁帆的目光在拂过她的那一刻凝固了,那么安逸、恬静,在其他学生顽皮嬉闹,聊得热火朝天时,她却静静地翻着一本书。

  鬼使神差地,迁帆向她走去,在她身边坐下,帮她把乱发别在耳后,在她耳边轻声问着:你不去和大家一起玩吗?鸿羽微晃着脑袋,抬起头,金色的眸子迎着霞光熠熠生辉,我喜欢一个人读书。她咬着唇,望向天空,眼中流露着无限向往,我要努力呀成为优秀的人。她再次垂头,任发丝坠在额前,全程她没有看迁帆一眼。

  那以后我陪你。迁帆爽朗地笑着,她从口袋里掏出两颗晶莹剔透的红色硬糖,把其中一颗塞进鸿羽的嘴里,甜吧?迁帆笑着笑着,鸿羽的鼻头突然一酸,她怔怔地望着迁帆,那两旁淌着蜜似的酒窝,还有那颗可爱微露的小虎牙嗯,我叫鸿羽。迁帆。她低下头,迁帆,迁帆真好听地上的一株小芽不知何时开出一朵粉色小花儿,有个朋友,也不错呢

  两个人马上熟络了起来,迁帆这才发现,鸿羽其实是个很活泼的女孩,她的嗓音很好听,又能书会画,我知道,我从来都不是最出彩的,爸妈很少管我,这让我很早明白,只有我自己足够优秀,才能脱颖而出她的长睫毛扑闪扑闪的,声音饱含一丝这个年龄不该有的苦涩,只有努力,只有努力鸿羽突然不说话了,你知道我为什么叫鸿羽吗?迁帆没猜出来。鸿,是江边的一种神奇的鸟,它的神奇在于它一身血红的羽毛她睁大眼睛,每年它都会换一次羽,那些掉落的羽毛始终无法腐烂,它们留在岩石间,诉说着鸿搏击天空的光辉历史。

  可‘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不是吗?而我也一直在努力,我绝不要成为轻若鸿毛的人呀她带着哭腔,迁帆惊呆了,她抚着鸿羽的背,想让她感到好受些。

  小时要毕业了,每个学生都要准备自己的毕业感言,学弟学妹们,你们知道吗?我最讨厌的就是那些俯视我的人鸿羽有些激动地说着,在我最脆弱的时候击败我,在我最绝望的时候否定我,在我最无助的时候视而不见我很小学会了努力,学会了自己抗下成长中的所有,因为我知道,只有我足够优秀,才不会被别人看轻,只有我的付出重于泰山,才能赢得自己的尊严后面的,迁帆都听不清了,后来,这个倔强的女孩在演讲台上哭了。

  告别之际,她仍只是给了鸿羽一颗红如血的硬糖,鸿羽突然掩面,眼前的世界模糊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迁帆明白,自己只是她人生中的过客,但当鸿羽还轻若鸿毛之时,她们曾经遇见,温暖过彼此,这便足矣。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10

  每一天,我都会遇见一个人,她每天都有着不同的变化,有着不同的心情,抑或有着不同的计划与目标,那个人就与我近在咫尺。

  四年级时,我遇见了被冠着“数学渣”之名的她。一张张六七十分的卷子如五雷轰顶,可渐渐也成了她习以为常的事儿,就连要记入档案的期末大考,也攒足劲儿考了一个与优秀失之交臂的84.5分。整日郁郁寡欢,被责备与嘲笑声包围。我奋力扑上前去拉住了她,带着她去问数学老师各种难题,去书店买各种辅导书,去请教周围同学做题方法。不出所料,她终于考上了九十分。

  明眸里浸满喜悦,嘴角就要咧到耳根,我看她转着那张被他揉皱的高分卷,也笑了起来。

  这个她,是失败后再爬起来的我。

  六年级时我遇见了在操场上泪流满面的她。拔河比赛中,他们班被隔壁班玩弄于股掌之中,我看见被挤在一条长龙中的她用尽全身力气抓住正从手里扯走的粗麻绳,睁大双眼咬紧牙关,在寒冬之下,身上冒出的热气似乎都遇冷凝结成了小水珠,在熙熙攘攘的操场上空弥漫着,升腾着,消散着。

  她多么想赢啊!

  对面气吞山河,一个猛劲将绳子一甩,一排长龙瞬间被扯向前方,霎时队伍稀稀拉拉,前仆后继,乱成一团。顺着双手略带轻蔑的狂笑,我看见她疼得发红的手、冻得发红的脸以及羞得发红的眼。几个女生抱在一起痛哭着,而人群中的她却目视前方,神情恍惚。我奋力扑上前去抱住了她,擦干她婆娑的眼泪,揉揉她通红的脸,抚慰她一颗好胜的心,使她越战越勇。

  这个她,是屡战屡败的我。

  初一时,我遇见了在泡桐树下大汗淋漓的她。烈日炎炎,在大家都在午睡时,他们的方阵还在操练场一遍一遍走着队形,喊着口号,她就在方阵的最角落。傍晚时分,宿舍长排着整齐的方阵去大桶打热水,去宿舍打扫卫生、整理内务,作为宿舍长的她就在方阵的最尾处,我可以看见她额上的汗珠、眸里的疲惫以及精神的濒临崩溃。第四天晚上,她在同学们偷偷向家里打电话报平安之余,哭了。我看见了她脸上的泪痕,看见每个人脸上的失落与抑郁,看见了月光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最后看见蒙在白天被教官扯下床的被子里默默哭泣的她。我奋力扑上前去抓住了她,那个正在坠落的她。理理她头上的乱发,带她出去看看微甜的月光,不断提醒她要整理好情绪,第二天早起叫早。看着她重新振作,摒弃一切重新笑得如春风暖阳。

  这个她,是从谷底爬上来的我,是破茧重生的我,是更加美好的我。

  我每天都会遇见她,或早或晚,或淫雨霏霏满目萧然,或春和景明此乐何极。

  我跟在她身后,她走在我身前,只希望她喜时与我分享,忧时向我倾诉,也希望我能每次将她从迷雾中救出,在悬崖边拉住。

  我每天都会遇见她。看着她一天天长大,懂事,听话,讨人喜欢。若她每天都笑得如初,这就再好不过了。

  我依旧每天遇见她,一个更好的她。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11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这是崔护与绛娘的遇见;“这位妹妹我曾经见过。”这是宝玉与黛玉的遇见;“遇见你之前,我没想过结婚,遇见你之后,我结婚没想过和别人。”这是钱钟书与杨绛的遇见。依稀记得那个遥远的日子,我们在最好的年华遇见青涩的彼此。

  儿时的天空是灰暗的。自我记事起,父母便极少在身边。我是由奶奶带大的,还有一个小我一岁的侄女,但我并不喜欢她。那时在我眼里,只有奶奶是真心待我的。

  上学时,我不敢在课堂上大声说话,课间也不愿与同学交谈,只是独自坐在角落,无人问津。直到那天,乌云蔽日,早已分不清是白天还是黑夜,倾盆大雨劈头盖脸地砸下来。学校广播通知延迟放学,但雨似乎并没有要削减的趋势。眼见着雨水夹杂着泥土从四面八方涌来,不久便没过了脚踝。前前后后等了大半个小时,倾盆大雨才转为黄豆般大小。保安用扫帚刷刷地清扫着积水,家长们也陆陆续续地从校门进来。我在走廊上焦急地等待,两手空空,却不见奶奶的身影,这时我才猛然想起奶奶今天不在家,希望便随着雨水消失殆尽。

  我直直地矗立在走廊上,失望地低下了头。忽然身后传来一阵声响:“同学,你怎么还不回家?”我向声音的源头望去,那是一个清瘦的身影,束着一个高高的马尾,握着一把鹅黄的大伞,歪着头笑脸盈盈地望着我。当她看清了我的面容,便大声地叫喊道:“我见过你,我家就住在你家附近。”我狐疑地望向她,只见她将手搭在我肩上:“我看你是没带伞吧,反正顺路,我和你一起回家吧!”我双手攥着衣角,轻轻地点了点头。她握着我的手,温暖而有力。我们沿着马路,向家走去,一路上她说个不停,我只是微笑着倾听,她似乎并不在意我的缄默,只是不停地逗我开心。不知何时她从身后变出一把糖果,微笑着塞进我的手里:“吃吧,听说吃糖能让人开心。”我小心翼翼地剥开糖纸,露出洁白的糖衣。我将它放进嘴里,瞬间便流入喉咙里,留下阵阵清甜。我细细地品味,不放过每一丝味道,品着品着,便湿润了眼眶。只见她大惊失色:“怎么了?是糖不好吃吗。”我摇摇头,哽咽着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不,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糖。”她先是一愣,转眼间便露出阳光般灿烂的微笑,轻轻地拭去我眼角的泪水:“以后我的糖都给你吃。”我有力地点了点头,和她一起笑了,继续踏上了归途。

  往后的岁月,我们将彼此缝进生命,她就这样闯入了我的生活,点亮了我灰暗的天空。我们分享着彼此的秘密,将最柔软的一面展示给彼此,一起哭,一起笑,我们能手拉着手绕着操场走上一整个课间,只因为我们有彼此。我们一起历练,一起成长,褪去青涩的外衣,变得独立坚强。

  那一天,我们遇见,我的青春也永远定格在那一刻。“如果有来生,我愿与你一起化作那原野上的果树,守望着一片深深的棉花田,清晨有浓雾和露水,夜晚有星辰与月光,我们将等待并爱恋着如歌的四季:春花,夏草,秋风,冬雪。”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12

  有些人遇见是三生有幸,有些人遇见是倒了八辈子霉。比如我遇见了这只金毛,那肯定是倒了几十辈的霉啊。——题记

  我家来了只会说话的金毛狗子!这实在是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特别是当我一觉睡醒,却看见一个硕大的狗头晃着耳朵对我说:“孤独的两脚怪,你好,我是伟大的狗神”的时候。

  我一边在心里默念“爱国民主文明和谐”,一边问:“狗神?那你岂不是很厉害,你是二郎犬,还是史努比?”

  金毛得意地笑:“我可比它们厉害多了!”

  它所说的“厉害”包括:告诉我街边独眼流浪狗与边牧决斗的故事;把它掉下来的毛集中在一起做毛笔;四处乱跑及抓烂我的沙发等等。

  最初时,我还激动地问过它:“狗子,你去过被海豚追逐的薄荷岛吗?去过色彩斑斓的五渔村吗?”

  但是这厮从来没回答过我,自顾自专心地刨沙发。这种破坏的事,都被它归纳于“厉害”。

  能让我原谅它抓烂我沙发的原因是,自从狗子来我家以后,我确实不再显得那样悲伤而孤独了。任谁家有只狗毛横飞、活蹦乱跳的狗子祖宗,都不会有多余的时间唉声叹气的。

  就连我妈都对我说:“西蒙,你最近开朗了很多诶。”

  狗子待我还是不错的。我看电视,它就躺下来给我当脚垫;我开心的时候,它会围着我摇晃尾巴或是转圈;每次我从学校回家,它都能第一时间丢下它的橡皮球或平板,奔向我身边。

  做完这些,它都会问:“两脚怪西蒙,是不是觉得遇见我是你的福气呀?”

  我一边抖掉身上的狗毛,一边回答:“呸。”

  狗子叹气,摇着脑袋说:“口是心非的两脚怪。”

  有一天,我从聚会回家,狗子如往常一般扑到我身上,然后说:“西蒙,我要离开了。”

  狗子说:“实话告诉你,”其实我一点都不厉害。开始那么说,不过是拍你扔掉我。被海豚追逐的薄荷岛,色彩斑斓的五渔村,最美的地方我都去不了。你家、你家门口的院子,还有你,就是我的全世界。”

  我抹着眼泪说:“放屁,我是心疼被你抓坏的沙发。”

  狗子努力笑笑,好像想说什么,但它已经发不出声音了。它金色的身体越来越小,最后变成细碎的光,摇摇晃晃冲向夜空。

  在人生途中,毫无疑问,我们将会遇到荆棘或深谷,但请你坚信,在你最艰难和无助的时候,你一定会遇见什么,一个人,一条狗甚至一棵树,会借给你肩膀,送给你一个带着狗毛暖呼呼的拥抱,会给你枝条和满树繁华。你将会遇见这些,它们会是你孤身一人前进的信仰,暗无天日时继续前行的勇气。它们用细碎的温柔指引我们走向一个地方,那里万物明媚温暖,星辰触手可及。

  狗子,有件事我一直没来得及告诉你:遇见你,我十生有幸。

  狗神,神奇的物种,在所有孤独的人身边,给人们带去温暖后变成星星,期待所有遇见。——后记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13

  我环膝坐于湖旁,静静聆听这场雨与荷的遇见。时值夏末秋初,这丝丝小雨为池中残荷奏出生命的绝唱。残荷迟迟不肯萎去,原是为了最后一次与雨的遇见,难怪古人云“留得残荷听雨声”。虽然雨会停,荷会枯,但遇见就是缘分,是最美的拥有。

  初夏·相遇

  与你相遇,是一次偶然。

  “砰!”“对不起,对不起,你还好吧?”初到学校,陌生的环境使我不安、烦躁。正想无理取闹一番时,不经意间抬头,却看见了你额上晶莹的汗珠和眼中淡淡的焦急与关心。此时,你还微微喘着粗气,我想你一定有什么急事吧。怒火渐渐平息下来,我笑笑说:“我没事。”散落一地的书被你一本接一本地捡起,细心地拂去封面上的灰尘,整理好后递给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有急事。”“没关系,有急事你就快走吧。”阳光下,你快步远去,只留下一个模糊的背影。你的礼貌、涵养,很快平复了我心中莫名的躁动。

  与你相遇,我邂逅了真诚。

  仲夏·相识

  与你相识,是一个巧合。

  进入新班级,目光所及之处尽是一张张朝气蓬勃却陌生的脸庞。新同学们大都三五成群地聊天,我只得独自一人坐在一旁,默默地低着头。“你叫什么名字呀?”好熟悉的声音,是谁?抬头又见你笑得一脸阳光,我也笑了。不久后,我们更是巧合地成为同桌。“你胳膊到我桌子上了!”你小声地提醒着。“干嘛,不给呀?”“给,行了吧。”你无奈地笑笑,默默地移开了距离。那时,窗外阳光明媚,一如我灿烂的心情。但很快,我又悄悄把胳膊移了回来。

  与你相识,我懂得了体谅。

  夏末·相知

  与你相知,是一种必然。

  跑操回来,只觉得整个人好似在蒸笼里一般,大汗淋漓。不自觉地把外套脱下,却招来你的一记怒视。“把外套穿上!回头风一吹就感冒了。”“不要。”“穿不穿?”“不穿。”“三、二——”“好啦好啦,我穿还不行吗!”心不甘情不愿地又穿上了外套,心中却划过了一股暖流,我明白你是为我好,所以我顺从,只因不想你失望。

  与你相知,我学会了珍惜。

  佛曰:三生有幸遇见你。若前生千百次回眸才换得今世一次擦肩而过,那相伴三年又怎是区区“缘分”二字即可形容。然而天下无不散的筵席,三年转瞬即逝,分离已成定局。转眼今朝,雨已停,云已散,荷叶上的水珠被细细的绒毛挽留着,无声地晶莹着,终就汇合到一起,悄然滑落。

  人生宛如一辆列车,中途总会有人下车离开,但也会有人上车弥补空缺。生活要向前看,没有人能真正陪你一辈子。如若分离已成必然,只有心怀感恩,珍惜现在,祝福彼此,才能不辜负在这青涩年华中的朝朝暮暮。

  朋友,你是我今生最美的遇见!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14

  晚上八点多,我正在写作业,爸爸突然从卧室里冲了出来,一脸惊恐地说:“不好!地震了!快下楼!”我一下子懵住了,地震?真的假的?我可从来没有遇见过啊!这时候妈妈和小妹还在卫生间洗澡,爸爸猛地把门拉开催促妈妈赶快穿衣下楼!爷爷奶奶也都从房间里冲出来了,他们都慌慌张张地,看来真的出大事了。

  我们一家六口往楼下走,我们走得很快,像逃难似的,生怕楼房随时倒下来。下楼的路上,我听到妈妈在给外公外婆打电话,叫他们别呆在家里,赶忙到空旷的地方去,注意安全!又听爸爸说:“刚才好像床被人踢了一脚,再看没人,窗户也哗哗响,我第一反应就是地震了。”奶奶也应和说没错,一定是地震!她屋里的床也晃了两次。

  我们来到楼下时,小区里已经有许多人了。大家都往大街上走,聚集在小区的门口。大家都一脸惊恐的表情。有的人忙着打电话给“114”询问地震局号码,有的人忙着跟亲朋好友联络,问候平安。四楼有一位阿姨,她老公不在家,她急匆匆下楼没带手机,只好跟人借,没想到电话总是网络忙,打不出去。阿姨急得团团转。妈妈对我说:“你看,只有在这样的时候,你才能明白:谁最关心你,你最关心谁了。”我想起好朋友陈力,刘浩然他们,希望他们都平安无事。

  大街上,小区里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在聊地震的时候的事情,许多人的样子都非常狼狈。有一位叔叔说地震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往桌子底下钻,后来看看没什么动静就往楼下跑,到楼下才发现竟然没穿鞋子。我再看看自己,我穿的是爸爸的拖鞋,妈妈穿的是睡袍,小妹最酷:她光着身子,只裹着一层浴巾。 (重点内容是地震时人们的反映。)

  终于传来消息,这次地震是扬州市宝应县和高邮市交界处发生的4.9级地震,随后又有一次3.6级地震,我们这里并不是震中地区,没有太大的危险。听到消息,大家放下心来,陆陆续续的都回家了。可我还是不敢回家,生平第一次遇见地震,我害怕突然地震又来了可怎么办呢?妈妈笑笑说:“小心是对的,但也不能盲目地害怕。冷静应对就可以了。别怕!有大人在呢!”我点点头,和爸爸妈妈一起回家。路过饭店,烧鸡公的味道扑鼻而来。我情不自禁地说;“真香啊!”妈妈也美美得吸了口那味道说:“的确真香!早想来吃烧鸡公的,一拖再拖。这次地震,我们平安无事,值得庆贺!明晚,我们全家就来痛快地吃一顿,怎么样?”哈哈!我当然举双手赞成喽! (这一部分是立意的升华部分,非常好。我也没想到会这么好。我的理解,这篇作文的立意应该是人们要如何提高防震训练之类的,刘则甫的写出了人性的本质,很有散文味道。)

  遇见地震,不是演习,也不是演戏。虽然有惊无险,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

初二写人作文:遇见她,不想离开_1000字15

  童年的成长对我来说似乎是很清晰的,我一直认为,回忆我童年的成长历程就像看一个电视节目,我什么都能看见,什么都能听见,甚至可以预见到后面要发生的一幕。

  我记得爸爸妈妈带我去游泳馆玩,结果我栽倒在泳池里,爸爸拼命往过跑,我还是喝了几口水——因为爸爸不会游泳。我记得爸爸把买来的橡皮和小玩具挂在花盆里的植株上,告诉我这是玩具树,只要辛勤浇灌,就会结满玩具。我记得爸爸妈妈带我去动物园喂骆驼,我学爸爸用手托着草喂,结果被骆驼咬到手指,那个骆驼的牙啊,可真叫个黄……我还记得后来我的健康出了状况,三天两头要去医院做客,可是无论去哪里,不是妈妈抱着我,就是爸爸抱着我。那个时候,我是一只害怕离巢的小鸟,感受到的都是爸爸妈妈羽翼下满满的爱,那时候无论我提什么要求,爸爸妈妈都会满足我。

  后来,长大了一些了,开始接受更多的知识,我学阶梯英语,学电子琴,学围棋……。其实在学习之前我对这些还是有兴趣的,可是基本过上几天就觉得没意思了,可是,妈妈竟然不再满足我的要求,强迫我坚持了下来。比起爸爸妈妈百般呵护我的时候,我感觉他们对我的爱似乎不再像以前那样深了,甚至有些瞬间,我都以为他们不再爱我,但是一件事使我改变了这个想法。

  当我的电子琴学到九级,终于可以毕业的时候,我的电子琴老师告诉我们要在天津礼堂开一个毕业汇报表演会,并且让我领奏。听到这个通知的时候,我半天没反应过来,接下来就是心跳加剧。以前体弱的时候,无论什么事都是爸爸妈妈替我解决的,我从来没有独立面对问题的时候,现在却要我站在台上,而且和我的伙伴们隔着好远,台下还有几百人在盯着我。我和妈妈说这件事的时候,心跳的速度竟然又不争气地快了起来。妈妈看了我一会,说:“你想永远被我们搂在怀里吗? 你不想像白鸽一样自由地飞翔吗?”

  当我站在台上,背后逐渐被汗湿透,接下来就是我尽量把注意力集中在电子琴上,当伴奏声想起,我仿佛又回到了教室,脑子里都是电子琴老师在指挥我们,我的手如行云流水一般,完成了这次表演。在台下观众的掌声想起的时候,我看见了老师在舞台旁边面带笑容,远远地挑起了大拇指。突然,我好像尝到了自信的味道。下了舞台,看见妈妈,我激动地眼睛湿润起来,突然说不出话。妈妈的眼睛里同样是晶莹的泪光,伸出双臂,缓缓把我搂住,说:“看,你能行。让妈妈再狠狠搂一下,以后,自由地飞吧。”

  我又找回了爸爸妈妈的爱。不对,其实,我从未失去,只是突然理解了他们对我爱的方式。 我非常想回到过去,再体会一次爸爸妈妈不同的爱,然而,逝去的已无法再重新来过,留下的,是一片温馨的回忆。虽然时光不能重新来过,但是我清楚地看到了过去弱小的我一直在蜕变。在爸爸妈妈一次次通过各种场合教育我提高能力、锻炼我的自信后,我确信我已不再是一只小小鸟、鸽子,我在逐渐成长,我相信,未来我必定是雄鹰,翱翔在那蓝天上,就像诗歌中写到:请看我头戴簪花/一路走来一路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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