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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1-01-13 09:03:47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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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报告1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了进一步推进通辽市学前教育的发展,今年5月下旬由王兴龙主委带队,民建通辽总支与通辽市教育局联合组成调研组深入科区、开鲁、扎旗、霍市和市直单位,采取“听、看、议”的方式,即听取基层(包括幼儿园)学前教育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幼儿园容貌,了解学前教育现状;召开座谈会,与部分教育专家、基层干部、骨干教师,研究探讨今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思路和措施,达成了共识。现报告如下:

  一、通辽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目前,通辽市现有77个苏木镇、29个国有农牧林场 、131个中心行政嘎查村。到20xx年底,全市有幼儿园126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2所(城市11所、旗县所在地10所、镇所在地1所),民办幼儿园104所(城市15所、旗县所在地33所、苏木镇33所、嘎查村23所)。在22所公办幼儿园中有民族幼儿园7所。全市在园幼儿39544人(公办30491人,民办9053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39。2%。幼儿园教职工总数为1401人,其中:公办教师751人(其中:代课教师103人),民办教师650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6。91%。

  (二)去年以来所做的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重视学前教育工作。通辽市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教育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卫生、人事、编委、民政、安监、税务、工商、妇联等多部门为成员的全市学前教育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学前教育的领导。

  二是科学规划,绘制学前教育发展蓝图。目前,《通辽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通辽市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已经起草完毕。拟定到20xx年,全市新建标准公办幼儿园213所。市教育局制定了《通辽市幼儿园常规管理标准及检查评估体系》、《通辽市民办幼儿园管理标准及评估体系》等幼儿园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管理。去年市教育局启动实施了“民办教育规范管理活动”,规范民办学前教育行为,促使民办教育质量同公办幼儿教育同步提高。

  三是召开学前教育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工作任务。今年4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任务,并提出了高的标准和新的要求。

  四是举办园长培训班,加强基层干部业务指导。今年6月,通辽市教育局举办了全市首届新任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培训班,90余人参加了培训。有两个旗县也已开展了幼教业务培训活动。

  五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学前教育硬件建设。今年市政府拟投入资金4000万元,新建农村牧区标准幼儿园81所,(70个苏木镇和11个国家林农牧场幼儿园)目前霍市、扎旗已破土动工,预计年底竣工。其他旗县学前教育工程正在积极实施中。开鲁县投入资金200多万元,新建县幼儿园已完工,扎旗投入资金800万元,新建的旗幼儿园现已完工两层,预计年底竣工。

  二、目前通辽市学前教育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尽管在去年以来通辽市加强了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采取了有力措施,解决了一些学前教育的困难,但是由于历史欠帐太多,通辽市学前教育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主要是:

  (一)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短缺。通辽市有3—5周岁的儿童100877人,在园幼儿39544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39。2%。现有的幼儿园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二)民族学前教育发展滞后。通辽市是民族大市,有蒙古族人口148。7万,只有7所公办民族幼儿园3—5周岁儿童46000人,在园幼儿只有5674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12。330%,民族学前教育资源的严重不足,导致小学生源逐年萎缩,已经影响到通辽市民族基础教育的发展。

  (三)幼儿园分布不均衡。在22所独立的公办幼儿园中,苏木镇幼儿园只有1所,其余均建在城市和旗县政府所在地。其他76个苏木镇、29个国有农牧林场和131个中心行政嘎查村中没有一所公办幼儿园。通辽市有2482个行政村,只有23所民办幼儿园分布在农村,平均覆盖率仅为0。9%全市1000人以上人口的行政村有1077个,其中983个村均没有幼儿园。

  (四)投入不足,办园条件较差。各地对学前教育投入普遍偏少,“十一五”期间,没有新增公办园,只是改善了现有公办园的办学条件。有的幼儿园建设与发展经费全部来源于幼儿园自行收费,致使部分幼儿园只能依靠扩大班额来增加收入,以此维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全市幼儿园生均建筑面积为1。98平方米,生均用地面积4。75平方米,分别低于国家规定标准7。92平方米、10。25平方米。生均图书仅0。9册。许多幼儿园缺乏玩具和教具。虽然全市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6。91%,但专业合格率仅为77%。

  三、加快通辽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

  通过调查了解到,去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学前教育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国务院去年下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政府在去年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对学前教育作了具体部署,通辽市今年也起草了《通辽市学前教育五年发展规划》,可以说,新时期新形势对学前教育的发展十分有利,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联合办园的原则,进行村级幼儿园的建设。人口分散和偏远贫困地区要因地制宜,通过举办幼教点、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多种非正规早期教育形式,形成覆盖苏木镇、嘎查村的早期教育服务网络。

  (一)加大政府主导力度,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服务体制。

  1、要进一步完善市级政府统筹,旗县市区政府负责,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区内各类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幼儿教育管理机制。建议市、旗两级政府分别建立以教育、财政、人保、编办、住建委、民政、公安、文化、卫生、安监、物价及工青妇等各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2、市、旗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学前教育工作。对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规划中幼儿园建设项目执行“校安工程”的优惠政策,走绿色通道。

  3、建立和健全督导评估机制。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督导。要制定对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地方球府教育工作、考核干部政绩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以确保学前教育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为学前教育提供有利条件。

  1、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学前教育经费的体制。有关部门应更多的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市、旗(县市区)两级政府在财政分配中优先保障学前教育经费,并要逐年提高;市、旗(县市区)政府应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奖励优秀及开展专项活动,扶持农村牧区及民族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2、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机制。各级政府应对城乡低保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采取减免保教费、课本费、伙食费等方式,给予困难补助,支持他们加入学前教育。有条件的旗县市区可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教费。

  (三)加大优先重点发展力度,搞好民族学前教育。

  要加快民族幼儿园建设步伐,努力改善民族幼儿园办园条件。到20xx年,全市蒙古族聚居的旗县政府和苏木镇、中心行政村所在地,都应有一所以蒙语授课为主的公办幼儿园。市、旗(县市区)政府应设立民族学前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扶持民族学前教育更快发展。

  (四)加大幼师队伍建设力度,提高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1、应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师生比,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公办幼儿园以班为单位,要达到“两教一保”,配齐配全保健医、炊事员、保安员等其他教职工。

  2、要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体系。市和旗县市区要制定和完善幼儿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计划,依托职业学院、旗县进修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院校,有计划、有重点的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培养培训。还应大力开展结对帮扶、教学能手评选、基本功比赛等活动,提高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专业素质。

  3、保障和提高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及其它待遇要与中小学公办教师一样,列入市及旗县财政统一发放。应参照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教师的最低工资水平。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要与聘用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兑现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加大管理力度,提升办园水平。

  1、严格准入制度。要按照上级和通辽市有关规定开展对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把关,力争20xx年前,全市所有幼儿园都达到办园许可标准,并获得办园许可证。

  2、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幼儿园常规管理标准及检查评估体系(试行)》分类定级标准,全市所有幼儿园纳入分类定级评定,鼓励创建自治区级示范园、市级示范园。各级政府要奖励创建具有特色和品牌的幼儿园。

  3、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保教结合,为学前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学前儿童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坚决防止“小学化”、“保姆式”、“看护式”教育模式和倾向。

  (六)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

  1、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街道、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举办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落实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教龄和工龄认定、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享有与公办幼儿园的同等权利。

  3、市、旗(县市区)两级政府应建立民办幼儿园专项奖励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限制民办幼儿园的高收费。四是建立公办、民办幼儿园对口帮扶机制,开展灵活多样的交流方式,实现公办、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共同发展。

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调研报告2

  根据省、市统计局重点工作安排,xx县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业务骨干和县教育局负责学前教育的领导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到xx县机关幼儿园、龙湾华庭幼儿园、石桥镇中心幼儿园等3所城乡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幼儿园,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全县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 183 所,其中公办 23 所,民办 160 所,民办幼儿园中,普惠性民办园 12 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3.7 %。共有幼儿教师 946人,其中公办教师 231人,在编教师 86人。大专及以上学历437人,占46 %,取得教师资格证 496人占 52 %。在园幼儿20285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和教育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幼儿教育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争取项目、加大幼教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办园水平,基本形成了以公办为主,民办为辅的办园格局,全县学前教育事业得到迅速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重视程度高。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形成了“教育优先”的工作共识,坚持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并举,建设管理与创新、改革并重,在扩大县城幼儿园规模,建好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同时,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创办幼儿园,并在教育局设立学前教育股,配齐配强人员,强化管理和业务指导,有效促进了学前教育的规范化发展。二是发展速度快。近年来县上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实施国家学前教育两期三年行动计划,使学前教育得到长足发展。目前,全县每个乡镇都建成1所中心幼儿园,1500人以上行政村都建成1所村级幼儿园,规模较大的教学点都设置了幼儿班,使园所数量比五年前增加了两倍。民办幼儿园从无到有,不断壮大,为弥补公办幼儿园发展不足、满足城乡不同层次幼儿入园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办园形式活。为适应新形势下学前教育发展的需求,教育部门立足我县实际,不断更新理念,调整思路,采取公办、民办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这几年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势头良好,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大,学前教育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1、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幼教结构不合理。

  一是幼儿教师数量少。全县在园幼儿20285人,按照国家规定每班“2教1保”和城市1:10、农村1:12的师生比要求,应配备20xx多名教师,而我县幼儿教师只有1413人,缺口较大。二是结构不尽合理,发展不均衡。一是乡村弱、城镇挤现象突出。随着全县城镇化步伐加快,县城人口剧增,城区只有1所公办幼儿园,由于收费、师资和办园条件的差异、以及家长心理因素等影响,都想让子女在公办幼儿园入园,导致机关幼儿园普遍存在大班额现象,县城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专业老师缺。全县幼儿教师中大部分教师年龄偏大,只能教一些识字、数学等方面的知识,音乐、舞蹈、绘画、游戏等兴趣课无法开展。个别民办幼儿园为降低成本,聘用附近初、高中生担任教师,保教质量无法保证。四是临聘幼师待遇低。全县临聘幼师467名,月工资仅在1400—1600元之间,且一年只发10个月工资,待遇偏低。

  2、民办幼儿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民办幼儿园大多是租赁场地,由于先天设计不合理,建设不规范,加之受资金等方面的限制,设施简陋、活动空间小,功能室缺、教玩具少。农村部分公办幼儿园、小学和教学点附设班也存在类似问题,没有完全按幼儿园规范化建设,食品、卫生、消防等方面措施薄弱,存在安全隐患。

  三、意见建议

  1、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要加大师资调配力度。师资力量薄弱是当前制约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关键,专业老师紧缺是影响保教质量的根本因素。今后要通过积极向上反映汇报,每年在高校毕业生招录时争取更多幼师名额,逐步解决幼师紧缺的问题。对财政供养专业老师根据幼儿园规模和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调配,保证每一个公办幼儿园有一定比例的专业老师,再通过传、帮、带,提高保教水平。要加大转岗力度,对全县富余中小学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再调配到幼儿园从事保育、教学和保卫等工作,缓解幼儿园建设快、老师缺、配备跟不上的问题。二要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在继续选派园长、教师参加国培、省培计划的同时,县教育局要制定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与省州教育主管部门的汇报和省内外幼师专业院校的合作,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县幼儿园所有非专业老师至少在高校集中培训一次。并通过“走下去、送上来”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巡回支教、结对帮扶、研讨交流等活动,切实提升幼师业务水平。三要提高准入门槛。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民办和公建民营幼儿园教师的监管力度,设置门槛,杜绝非专业和未经培训就从事幼儿园教学活动的现象。同时,要加大与省内外开设幼师专业院校的沟通衔接力度,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引导本地区幼师毕业生到我县幼儿园任教,解决招聘老师难、专业老师缺的问题。

  2、调整结构,促进城乡均衡发展。一是将幼儿园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周边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将幼儿园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础教育总体规划。力争在每个有需要的村都建有一所公办幼儿园,解决农村幼儿就近入园的问题。县城要配套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小区内配套的幼儿园,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正常开办。建议在川南和新区分别再建一所公办幼儿园,不断满足“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和城镇化发展的需求,缓解太极、红花、机关幼儿园的大班额现象。二是进一步创新办园模式。通过制定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积极鼓励支持县内外学前优质资源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名园办分园、县乡园办分园、承办新园、合作办园等集团化、多样化办园形式,切实满足城乡不同层次幼儿入园需求,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合理布局、资源共享、均衡发展。

  3、增加投入,持续提升办园水平。一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加大学前教育经费统筹和投入力度,新增教育财政经费适当向学前教育倾斜。对民办幼儿园要通过争取省级、设立县级以奖代补资金、补充教师、减免相关费用、配发保教器材等措施办法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使其有信心、有能力办园、办好园,提升办园质量。对公办幼儿园和教学点附设班,在冬季取暖费和临聘教师工资上给予适当补贴。二是逐步提高临聘老师待遇。通过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最低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逐年提高临聘幼师待遇,使他们安心扎根幼儿教育事业。

  4、建全机制,确保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一要建立科学保教长效机制。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体系,树立以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合理设置课程,为幼儿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注重对幼儿情感态度、行为习惯、智力能力的培养,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防止和纠正“保姆式”、“小学化”现象。幼儿园要加强与小学互动交流,做好幼小衔接,为幼儿入学奠定良好基础。二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加强对幼儿园保育、教学质量的科学考核评估,完善奖惩、激励、扶持等措施,将学前教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并与中小学同管理、同考核、同奖惩,切实推动全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三要强化监管机制。按照我省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和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的相关规定,要加强对幼儿园招生、保教、食品、卫生、安全、收费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使其依法办园、规范办园,提高办园水平。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一些条件简陋,在食品、交通等方面有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教育部门要联合食药、公安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限期进行整改。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未审批、条件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办园场所,依法进行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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