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0-12-28 10:45:45 房屋合同 我要投稿

【热】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人:

  承租人:

  居间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居间人(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事项,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即时/ □ 日内),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元整(¥:** )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乙方应向丙方支付月租金的** %即人民币**元整(¥:**)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合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所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居间人(丙方)签章: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联系方式: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月**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2

  XX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承租方:

  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四年四月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为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XX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XX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

  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持证经纪人员应填写以下内容: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_元/(□月/□季),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押______付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查询),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第________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_______________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_____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______%收取佣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____________________执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  国籍: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4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修订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年个月。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第一次交房租提前30日)。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县)史各庄乡史各庄村244号。全部房屋共计17间,建筑面积 800 平方米。与出租房屋相关的地块为:东至甲方现有地块东墙土地所西墙,西至甲方现有地块西墙西大门,南至甲方现有地块南墙,北至南院北房不包括东库房约50平米及北房后面的棚屋和库房。地块总面积 1200 平方米,详见附图。其他条件为水电管路配备齐全,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和出租权,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企业及其地块的合法使用权证。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办公和生产用房。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

  (二)乙方已向甲方出示身份证或单位有效证明。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40 日内清理干净全部出租用房,并达到乙方认同的交付标准。

  (二)如乙方需进行房屋改造要经甲方同意,改造后乙方有将来要拆除部分的要有书面文字,否则视为原房屋结构不得拆除视为甲方所有。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xx年 2月10 日至 20xx年 2月 9日,共计1年。

  (二)租赁期满,乙方享有该房屋的优先续约权。

  (三)租赁期间,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从 20xx 年2月10日起至 20xx年 2月9日止,租金为:17万元/年;

  (二)租金支付时间:

  20xx年元月5日付半年房租20xx年7月9日付下半年房租

  (三)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直接将租金交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金额为二 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 、电费、治安管理费等费用,水电按表结算水4元每吨,电一元一度。

  (二)房屋租赁税费乙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20xx年 12月31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如房屋改造后按第五条的(二)执行。

  (三)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甲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水电设施处于适用的状态,如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解决。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建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和安全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在合同期内,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可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3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具备使用权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租金达 日的,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2、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第十七条 安全事故责任,考虑到乙方居住人员多,防火放电防煤气,安全事故成为重中之重,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生炉子等明火取暖,不得乱拉电线等,如果因此发生任何责任事故甲方一律不予承担。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沙河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执两份,乙方执 一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执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6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乡镇)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为:;(居住/商业)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个月。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付,每(□月/□季/□半年/□年)交一次房租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视收视费(4)供暖费(5)燃气费(6)物业管理费(7)房屋租赁税费(8)卫生费(9)上网费(10)车位费(11)室内设施维修费(12)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甲方负责修复。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房屋交割清单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出租人(甲方)签字(盖章): 承租人(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交割清单

  电视机

  空调

  热水器

  灶具

  抽油烟机

  冰箱

  洗衣机

  床

  衣柜

  书桌

  电卡

  燃气卡

  钥匙

  其它

  水表底数:

  电表底数:

  燃气表底数:

  出租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承租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风险提示:确定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四)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

  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_______付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1

  1)车位费(1

  2)室内设施维修费(1

  3)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

  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

  第八条

  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

  第八条

  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____日期:

  承租人(乙方)签章:

  ____日期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8

  甲方(房 主):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房屋没有进行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__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年_____月。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租后视为交易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

  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押______付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有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税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有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

  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0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

  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七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照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 签章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章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9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北京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

  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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