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1-05-26 19:29:16 合作协议 我要投稿

【推荐】合作协议书范文锦集六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书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作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推荐】合作协议书范文锦集六篇

合作协议书 篇1

  合伙人(甲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 名: 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配送超市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营宗旨: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名称: 湘阴县龙腾海产配送超市 ,主要经营地址: 湘阴县东茅路精密现代城43栋门面 .经营项目: 海产品配送、海产品甲供 .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年 月 日起,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 196215.00元,共计人民币 588645.00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 1/3 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几方合伙人同意由 安排 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 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销;

  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3—

  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三)本合同一式 叁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甲方)姓 名:

  合伙人(乙方)姓 名:

  合伙人(丙方)姓 名:

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共同建设食品公司保障拉萨市牦牛肉供应项目,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项目内容及简介

  拉萨市牦牛肉需求量大,价格高,根据市政府稳定牦牛肉价格,保障市场供应的指示,甲方选择全国牦牛产区最集中,产量最大、出栏商品率最高的甘南玛曲县的乙方为合作对象,双方多次座谈、协商,实地考察,决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优势互补、合作互利,共同承担起保障拉萨市牦牛肉供应的责任,服务好市民。为此,共同组建一新的食品公司(名称待定),建设冷储库及解冻库5000吨,以充分保障全市对牦牛肉的供应。

  1、项目名称:拉萨市东嘎农贸市场牦牛肉冷藏储备库(或公司)

  2、乙方合作意向:投资1500万元,建设冷藏储备库5000吨含解冻库及其设备。

  3、甲方合作意向:在东嘎农贸市场二期工程内提供15亩土地供乙方建设用。在条件充许的情况下,提供销售店面、场地和销售渠道。

  4、建成后,评估双方投入(按评价)按照投资比例核算,实现甲方控股(51%-60%),乙方经营(控股49%-40%)。

  5、合作方式:共同投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项目建设报批手续。

  3、甲方负责项目征地的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向政府及相关部门争取项目可争取到的各项政策支持。

  5、甲方享有对项目建设合同管理的权力,项目建成后,享有对应的利润分配,投资收益,资产增值回报。

  6、甲方对项目建设中的乙方实施情况享有建议权、审议权、监督权。

  7、积极支持乙方按《公司法》开展经营活动。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项目投资要求,负责资金落实到位。

  2、乙方根据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要求,负责对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3、在项目建设正式协议签定之前,乙方享有对该项目咨询、论证、实地考察的权利,甲方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4、乙方与甲方一样,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各项投资收益、资产增值回报。

  5、按照《公司法》和市场规律办事,积极经营、放开搞活,不断提高实力、信用和效益,实现甲乙双方的共同目标,完成好市政府下达的任务。

  6、在保证产量、质量、价格的基础上,不继扩大品种,满足市民多样化的需求。

  四、其它事宜

  1、该协议为合作意向,其合作方式,投资额度等待双方进一步考察协商后,签定正式《项目合作协议书》。

  2、甲乙双方合作的责权利在《项目合作协议书》中全面约定。

  3、甲乙双方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合作协议书 篇3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学员签字:

  家长签字:

  鉴于:

  1、甲方具有丰富的

  “美术专业”培训经验及精湛的专业知识;

  2、乙方(学员)具有

  对“美术专业知识及技能的辅导、培训”的急切需求;

  3、乙方(学员及家

  长)已对甲方进行进行详细考察,充分的了解。

  甲乙双方本着“培

  养高素质绘画人才,帮助乙方实现梦想”的共识,就乙方(下文如无特殊标注,乙方指学员)

  申请入学甲方开办的“美术专业培训”事宜,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

  供遵守。

  一、培训项目、内容、形式

  1、培训项目

  乙方参加甲方举办

  的年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美术专业考试“协议班”培训。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类型班;

  a.类型a班:学费

  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其中包含文化费用每月 元)。

  乙方如选择如下6

  所学校作为报考高校,甲方建议选择此类型班:

  1.4.

  2.5.

  3.6.

  b.协议b班:学费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小写32000元)。

  1. 5.

  2. 6.

  3.

  7.

  4. 8.

  2、培训内容及时间

  甲方主要负责“美术专业”的辅导、培训。辅助提供文化课的辅导。具体授课内容及授课时间根据甲方的教学计划(大纲)确定。

  3、培训方式

  (1)甲方将对乙方

  采取全封闭式教学,由甲方统一安乙方学员食宿,乙方学员应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为乙方建

  立专属的学习平台,提供个性化的专业辅导。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

  协议之约定向乙方收取培训费用(学费、食宿费用);

  2、甲方有权对乙方

  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对乙方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作业情况、出勤情况等),并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违规学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督促乙方勤奋学习;

  (2)对乙方生活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宿舍管理、出入管理、作息时间管理等),并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违规学员进行相应的处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

  3、甲方应按照本协

  议之约定提供优质的课程培训服务,履行“过关”相应承诺。

  4、甲方对乙方学员

  之“过关”承诺如下:

  在乙方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承诺乙方通过年度全国高等教育入学考试所报考学校至少一所的专业考试(以所报考学校确定的美术专业通过标准为准),如乙方学员未能通过,则乙方可选择:甲方扣除 60 %美术专业学费后,余款退还乙方;或由甲方免费提供下一年度的培训,直至乙方学员通过所报考的为止。

  乙方需同时满足下

  述各项条件,甲方方承担本承诺之义务:

  1)须具备参加

  _________年国家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及美术相关专业的报考资格,并参加该年度相关专业高等教育考试的考试。

  (2)所报考的学校

  符合符合本协议第一条所确定的培训类型的要求;

  (3)保证出勤率达

  到95%以上(含95%),迟到、早退、旷课,请假的均不计入出勤;

  (4)在_________年国家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中不得缺考(即任一卷的成绩不得为零分,为零分的视为缺考)。

  (5)已经按本协议

  之约定向甲方交纳培训费用。

  (6)本着严格要求

  学生的原则,培训期间乙方需服从甲方教学安排,不得违反课堂纪律,不得擅自离开画室,不得去网吧、迪厅等娱乐场所。

  (7)素描、色彩、

  速写、设计等课程的中后期测试成绩不低于80%。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的培训服务;

  2、乙方有权享受甲方对乙方“过关”之承诺(以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为前提)。

  3、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的教学安排、规章制度。

  4、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

  5、乙方在培训期间除因病无法继续学习外不得退学。因病退学的,乙方应提供北京地区国家一级甲等医院开具的有效医疗凭证,且甲方根据已授课的程度扣除已发生的学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其他情况下乙方单方退学的,甲方已经收取的学费不予退还。

  四、培训费支付

  1、乙方应于签订本

  协议时,一次性全额向甲方交纳学费。

  2、乙方可选择按如

  下方式交纳学费

  a.以现金方式交纳

  至

  b.以银行汇款或转

  账方式交纳至账户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

  合同约定的,应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本协议

  之约定的期限及数额支付学费的,每迟延1日按应付款项的1%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5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法律适用及纠纷解决

  1、本协议之签订、

  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协议发生的

  一切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七、其他

  1、乙方学员及家长

  共同构成本协议项下之乙方,乙方家长应对乙方学员之合同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附件《学员承诺书》、《规章管理制度》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学生签字)

  负责人: (签字)

  年月日

  (家长签字)年月日

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中建八局二公司

  乙方:

  为防止乙方在运输处理甲方废弃物时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使甲方废弃物得到有效的控制管理,本着有利于环保的原则,甲方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负责将甲方的废弃物管理规定传递到乙方,并监督乙方的废弃物处理情况。甲方有权进行跟踪检查。若乙方对废弃物运输、处置不当,甚至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废弃物清运资格。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负责按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的有关环境管理规定对甲方的废弃物进行运输处理。在运输处理过程中,乙方要做到:

  1、将废弃物及时运输到合理、合法的场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卸放。

  2、尽量使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3、确保运输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尾气、噪声及冲洗水符合国家、地方政府机动车的排放标准;车辆进入现场减速慢行,不鸣喇叭,听从甲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车辆进场后如有泥浆、渣土等污物,清洗后退场。

  4、在废弃物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和粉尘,严禁野蛮装卸。

  5、运输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及对环境造成污染;运输粉状废弃物时,用密闭容器或覆盖严实,防止遗洒,必要时,有环卫部门的准运手续;运送流质和化学品废弃物时,包装严实,防止遗洒、渗漏;流质废弃物容器开口朝上,不得有残留废液外泄。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协议作为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协议的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鉴于:

  甲方***是*****下属的大型高科技产业集团,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公司简介 乙方在了解甲方的教育培训及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根据业务需要有意接纳甲方培训的合格人才。

  签约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并根据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用人意向协议:

  一. 期限

  此协议于_20xx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生效,至____20xx_____年___月____日为止,期限_____1____年。

  二.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乙方的需求,向乙方推介 学员候选人;向学员候选人告知乙方背景及要求,并根据乙方背景及要求对其进行面试及评估;

  2. 向乙方提供面试及评估后的候选人名单,标准简历及评估,确保候选人资料完整、真实;

  3. 安排乙方对学员候选人进行面试;

  4. 协助乙方商定意向候选人的薪资待遇及上班时间;

  5. 协助乙方选定的候选人顺利上岗。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提供公司或下属各个有招聘需求的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各类办理相关手续的文件;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信息真实性,若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 招聘人数

  乙方预计招聘人数____根据乙方所需的 人员确定岗位_共计____人。

  四. 终止协议

  1. 履行本协议发生突发事件,致使协议失去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确无履行的必要;

  2. 由于非自然的原因,包括企业破产、清盘、国家政策变更等,或者一方的法人资格

  消灭,协议自然终止

  3. 协议到期,双方最终没有实现或未完成用人合作,协议自行终止;

  4. 协议到期,双方没有达成续签合同的意向,协议终止。

  五.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都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 其他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候选人自提供之日起的12个月内都将视为甲方的候选人;

  2. 在协议期间内如乙方或乙方介绍的第三方雇用甲方提供的候选人,以上条款同样适用;

  3. 本协议在解释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唯一准据法;

  4. 协议双方出现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对于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将

  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年 月 日

合作协议书 篇6

  各合伙人名单:

  为规范合伙经营项目的正角实施以及确保多方合伙人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合伙人各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公担、利益共享的合伙原则,共同在8673工程的土地整改及相关工程项目工作中担当居间职能,具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尽力做好个面协议工作。

  第二条 工程的真实情况,如果工程不真实,所有各项开支费用均由郭小春一人承担,如工程真实,所有费用开支均由所有股东共同承担。

  第三条 合伙期限

  本合伙协议限暂为两年(自20xx.1.26—20xx.2.26),期满若有自愿退出的经其他各方同意方予退出。

  第四条 盈余分配

  以居间合同比例为依据,按付出多少、回报多少为原则分配,详情如下:

  1、各款项工程款到位之后,扣出的所有股东投资款后,所剩余的金额按股份配配,同时各股东有责任承担外面所借的投资款项,按股份分配,利润与风险同进退,各投资股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外资搞好的各款项,如有此发生视为退出,不得参与利润分配。

  第五条 委托执行人

  根据职责划分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由郭小春同志全权代表合伙人各方与中标方签订居间合同,全权参与居间工作监督与管理。

  第六条 执行人的职责

  居间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伙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伙具项目体管理制度或者者规章制度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伙项目的出资金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七条 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伙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合伙项目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八条 合伙事务的决定

  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理办公用品等不动产;

  2、申请营业执照;

  3、以合伙项目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5、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6、合伙人与其他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7、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8、依照合伙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 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对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一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二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2、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不正当行为;

  3、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三条 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盈余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占有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的解散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五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项目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务权人;

  3、清理项目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项目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占有比例返回;

  6、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确认。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占有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人合伙人,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七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面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项目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各方向本项目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十八条 保密

  合伙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项目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两年。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快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合伙人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律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各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天向各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依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各方当事人中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各方或各方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六名合伙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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