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股合作协议书锦集四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入股合作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员工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订本入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 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 股,乙方占 股。
四、分红:
①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
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 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从事相关行业。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④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
签约日: 年 月 日
员工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2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址:。
第三条出资比例
各方出资所占比例为:出资总额为:元,甲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
第四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盈利的8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2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b若项目存在经营困难(债务或者资金周转等情况),则按照退伙时项目的财产状况按合伙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议,无论出资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决权;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之利润归合伙人共有(根据约定之期限定期进行项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依照共同努力经营项目之宗旨妥善经营、控制风险,保全全体合伙人之出资财产;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月日
员工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公司内部职员
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此协议本着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为建立健全公司的利益分配体系,经公司董事会议研讨决定,响应符合公司发展理念、其中为“ ×××公司建设者提供同等事业发展平台”承诺理念,自20xx年3月1日起准许×××内部职员和经销商入股公司,更加激励和提高员工和经销商的积极性、稳定性、进一步加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提高员工和经销商的收入,使企业利益与员工利益经销商利益实现共同发展,特此以下协议:
一、入股的条件与对象
1、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或经销商:
2、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思想健康、工作积极向上者,个人自愿申请,上级领导审批同意,董事长认可方可入股:
3、以中高层管理人员和经销商为主,基础员工为辅为入股对象的指导思想:
二、员工和经销商内部持股股份的性质
1、该股份为(年度分红股),可以继承,不可以转让。
2、该股份可享受一枝春公司年度纯利润的分红。
3、该股份享受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4、该股份不享受企业的管理权,管理权由公司董事会按职务分配。
三.入股政策
1、所入股的结算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2、所入股结算单位的每股金额:人民币五万元
3、所入股的股份上限:每人限六股
4、入股资金一次性支付或在一年内从工资扣除或采用两种结合方式,入股资金作为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四、分红政策
1、年度纯利润的计算方式:×××公司财政年度总收入-×××公司财政年度总成本=×××公司财政年度的总利润,成本包括:工资、佣金、房租、税收、经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其他开支。
2、分红的计算方法:年度纯利润的100%来计算,股东按入股比例计算+个人人脉业绩计算分红,公司亏损则与股东无关,股东利益保底按每年10%盈利。
3、分红的时间及次数:按照个人入股的时间为准,整满一年结算分红。
4、每一年开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公布企业企业经营情况,及利润的情况。
五、退出政策
1、该股份为分红股,经销商年满一年整可以退出,未满一年整退股不享受分红。
2、内部员工股东离职后股本金在满一年期方可退回,当期分红一年后退回,也可以换成经销商方式,继续投资。
3、员工股东离职后,一年不得在同区域参与,投资相同或相似行业,否则当期分红金不予退还,并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保密协议
本协议书为公司最高商业机密,所有股东必须有保密责任,一旦发现漏密,将追究法律责任。
注:其余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经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入股款到账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以及入股款到×××茶业有限公司公司账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员工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作为合同投资人的方式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 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投资出资额及方式
1.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投资总额的___%;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___%;
2.甲、乙双方决定在 银行开设一专用账户(户名: ,账户: ),用于合伙投资使用;
3.甲、乙双方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 _日以前缴入上述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造成的损失;
4.合伙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_______时予以返还;
5. 资金增减由合伙投资人共同决定,双方另附补充协议约定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收益及其孳生物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五条 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代表双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⑤____________。
2.乙方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甲方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⑤____________。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共同共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共同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甲、乙共同决定。
第六条 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向他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人同意;
2.甲、乙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份额;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甲、乙双方均不得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转让其持有的份额。
第八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 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 甲乙双方对合伙账目进行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或乙方违反上述各条中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给对方造成 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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