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项目合伙协议书四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写协议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项目合伙协议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项目合伙协议书 篇1
项目开发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兹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从甲方处承接开发工作,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及义务,保证双方的利益,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内容
1、开发的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待开发的模块基本要求并签订本合同之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该模块的《详细开发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3.乙方收到合同规定预付款项后____日内开始开发,预计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发,预计完成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开发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认定本合同开发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
2、甲方应按如下方式将开发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号: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即____元;
4、验收之后____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即____元。
5、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6、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开发费用,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验收标准和验收后修改补充
1、甲方应该在项目开发完成后____天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但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____天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2、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增加模块或功能,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模块增加维护费用。
四、双方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方便条件,协助配合乙方进行模块的开发、调试、安装及实施。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模块开发费用。
3、甲方有权在双方商定的维护期内,要求乙方对验收完毕的模块出现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及故障,进行免费维护。
4、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开发工作,依合同收取开发费用。
5、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商定的维护期内,对验收完毕的模块出现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错误及故障,进行免费维护。
6、乙方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知识产权
1、本合同涉及的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________方所有。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开发的作
品及其程序等。
2、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延迟向甲方交付,每逾期一天,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如延迟付款,每延迟一日,_____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有任何其他违约情形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洪水、地震)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则合同执行相应延迟,延迟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2、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发生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
另一方,并通过航空挂号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八、争议解决方式
1、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____项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组成部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签字)(签字)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项目合伙协议书 篇2
项目名称:
需 方:
协 作 方:
20xx年 3 月 日
需方与协作方本着“互惠互利”及“合作双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项目的技术协作开发及委托制造签订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技术协作开发
1.双方的分工
1.1需方负责协作开发项目的市场调研,并根据市场调研的结果提出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并负责产品的市场开发和销售工作。
1.2协作方应根据需方提出的项目总体设计方案进行设计。
1.3对在设计中出现的问题,协作方应及时与需方进行沟通解决,如涉及到总体技术方案,协作方须经需方同意后,由双方共同进行完善和修改。
1.4在技术开发过程中,需方负责对协作方设计的方案、图纸和形成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方再由协作方编制加工制造工艺,经需方审核后按照该工艺由协作方进行生产制造,需方进行高质量控制。
1.5协作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一周内拟定项目研究开发计划,相关费用预算,并报需方审核,需方确定后,协作方按计划进行开发。
1.6由协作方按照双方确定的技术方案进行生产制造,产品仅提供给需方,产品价格由双方商谈确定,该产品的市场开发仅有需方负责,协作方不得对该产品进行私自销售。
1.7 需方有权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委派人员参与项目开发。
1.8 协作方负责新产品的.厂内试验,需方负责新产品的钻井现场工业试验。
2. 技术协作开发成果的归属
2.1在履行本协议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2.2 研究开发最终形成的方案、图纸、计算书、使用说明书及技术文件等归双方共有。
2.3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转让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实行。获得的利益由双方共享。
3.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开发项目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及协议变更、解除、终止后的任何时间,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开发项目的任何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4. 违约责任
4.1任何一方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和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进行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4.2任何一方不按照约定的分工参与合作开发工作,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4.3任何一方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二、委托制造
双方在进行完技术协作开发后,由协作方根据技术开发所形成的图纸、技术文件进行生产制造。
1.委托制造订单
1.1在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制造订单,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1.2委托制造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制造的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1.3委托制造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1.4订单货物制造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1.5 在订单中根据需要列出产品的配套清单,作为订单的附件。
2.物料
2.1 需方提供的配套设备或设施在订单的配套清单中进行标明,并按照协作方的具体生产安排及时提供给协作方。协作方接收需方的物料后,对物料承担保管责任,若需方物料发生毁损、灭失,协作方须承担赔偿责任。未经需方书面同意,协作方不得私自挪用甲方的物料。
2.2 由协作方提供的物料,需方有权进行抽检。
3.产品的生产和装配
3.1协作方应按有关标准、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工制造和装配,由于协作方的失误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协作方自行承担。
3.2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需方的物料出现质量缺陷或数量缺失,协作方应及时通
知需方,由需方负责与物料供应商联系解决。
3.3为确保协作方生产的产品符合需方的要求,需方有权委派专人常驻协作方进行技术服务和对产品的加工制造进行监督和检测。协作方对此应予以配合。
4.产品的验收和交付
4.1为保证协作方加工制造的产品达到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照订单中交货期的规定内提出验收申请,在需方对产品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交付。如在验收中发现产品不能符合要求,由协作方负责整改,直到符合要求。
4.2 协作方应严格按照订单的规定的交货期内完成产品的交付,若协作方无法如期交货,应与需方协商交货期,需方有权要求协作方因不能按期交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4.3 协作方交付的产品在进行实际的工业生产时出现质量问题,应无偿进行解决。
5.产品的包装及铭牌使用
5.1由协作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并提供产品的发送清单、包装单及装箱单。
5.2产品的铭牌按需方的要求进行制作。
6.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7. 其他
7.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7.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协作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 日
项目合伙协议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座落地址:电白县 镇 。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的宗旨是:搞好商品流通,促进电白经济发展。
第四条 合作经营项目是由个协议人共同出资设立,协议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项目承担责任。合作项目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己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 项目合作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 项目合作主要经营范围:种植农作物、养殖鱼类、禽畜类及龟类产品等。
第三章 项目合作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 项目合作人共 个,分别为:
1、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2、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3、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4、 ,住所在,身份证号码为: 。
第四章 协议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 合作项目资本全部由协议人自愿出资入股(协议人即是合作项目的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第九条 股东的现金出资总额元,后称出资金额如下:
1、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2、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3、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4、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下列的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分红。合作项目新增资本,原股东可以优先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合作项目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步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
(五)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完毕后时,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协议书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合作项目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作项目承担债务;
(三)股东出资后,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四)遵守本协议章程,保守协议书秘密;
(五)支持合作项目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合作项目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 受让人必须遵守合作项目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 合作项目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规则
第十四条 合作项目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作项目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合作项目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力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合作项目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九)对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合作项目形式、解散后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合作项目协议书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本章的规定执行。股东会对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合作项目形式以及修改合作项目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的临时会议可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八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通告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 合作项目设执行董事 名,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其产生程序是由股东会选举。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制订合作项目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合作项目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合作项目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合作项目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制订合作项目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管理人员;
(十)制订合作项目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执行董事任期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是: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为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表决形式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二十四条 合作项目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合作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合作项目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合作项目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行使职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合作协议书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合作项目利益,不得利用在合作项目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作项目的财务。
(二)不得挪用合作项目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合作项目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合作项目资产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三)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在任职合作项目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合作项目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
篇五:养殖场合作协议
合 作 协 议 书
甲方:孙海梅(以下称甲方)
乙方:井永库(以下称乙方)
丙方:井宝会(以下称丙方)
丁方:陈红峰(以下称丁方)
戊方:孙海龙(以下称戊方)
甲、乙、丙、丁、戊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合作养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合作期限为年,从20xx年3月1日至20年 3月1日止。
2、甲方以场房、场地、现有设备、生产工具、产品商标为资本入股,不计价值,其他各方以等额投资的方式入股,生产利润为五家共有,分别占五分之一。
3、乙、丙、丁、戊方必须在20xx年3月1日前将投资股金100000.00元(拾万元)到账,否则视为退出,在合同期内如有退出者,本金不退,利润不分,合同期满后退还本金。(分别于 月 日和 月 日到位)
4、合作期间甲方保证其他各方生产经营用房,如有延误包赔损失,其他各方合理安排场房用途,分批次育雏,不得空余房间,20xx年10月前鸡、雏总数必须达到6万只以上。
5、乙方负责全部生产经营的管理,其子井宝龙回来后可自愿加入。
6、生产经营只与以上五方有关,其他人员及亲属可参加义务劳动,不准参与经营管理。
7、在合作期间内,乙方负责生产安全,防止火灾,不得损坏房屋和其他设备。如有损坏,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使用期满,将场房和设备完好无损地交给甲方。
8、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场房损坏与其他各方无关。
9、在使用水电时,应按照安全使用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用电线路和窃电,出现任何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其他各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0、在生产经营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周围生态环境,不准猎杀野生动物,否则,后果自负。
11、戊方现有生产经营与将要开始的合作无关,在20xx年10月现有生产经营结束后加入合作。
12、甲方在场地内从事的其他经营与其他各方无关,其管理人员不得干预养殖场的各项管理。
13、未尽事宜: 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已方:
二〇xx年二月十四日
项目合伙协议书 篇4
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_________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及养殖品种开发,在平等、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考察论证,达成一致共识,具体如下:
第一章 合作项目及基地地址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决定联合建立_________生态养殖基地,主要从事_________生态养殖基地建设及综合开发应用。
第二条 地址:_________。
第二章 投资方式及比例分配
第四条 甲方以_________作为投资,价值为_________元,占总种源投资的百分之_________。乙方负责其余百分之_________的种源投资,及基地基础建设投资。基础建设指养殖场地、有关设施,水、电、路、通讯等。
第六条 双方股份比例为甲方占_________,乙方占_________。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负责基地建设指导、技术服务,且可根据情况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3.甲方负责深加工指导及营销指导,负责产品的回收。
4.甲方保证种虫的品质及技术的成熟。
5.甲方负责乙方技术人员的免费技术培训。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基地建设所需的场地、场房以及办公经营的设施及加工设施。
2.负责办理当地有关经营手续。
3.负责按总部的运营模式在当地组织、管理养殖户。且负责当地养殖户的技术指导、产品回收。
4.负责当地产品及深加工产品的品质。
5.积极维护总部的形象及信誉,协助保护总部的各种知识产权。
第五章 保障机制及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保证乙方基地的地区独占经营,不得在当地建立第二家合作或其他方式的基地。
第九条 甲方保证产品的回收。
第十条 乙方保证不跨地区推广品种及发展养殖户。
第十一条 乙方无权将产品销售给所辖区域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交由总部回收。第十二条 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以合同所涉及到的为准,由于一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此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犯合同,造成另一方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对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四条 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补充条款,经双方研究通过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约,被侵权方可提出解除合同,解除时除参考协议外还应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章 合作期限
第十六条 合作期限为_________年,在合同到期日前三个月,经双方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第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条 参照本合同的原则可订立附属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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