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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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16 17:28:30 转让协议书 我要投稿

【必备】转让协议书范文集锦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书是解决纠纷的保障。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协议书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转让协议书范文集锦8篇

转让协议书 篇1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 清华阳光二期3批次购房指标权益转让事宜,签定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金额:

  1、双方约定:房价工龄(一十二年)优惠24%,甲方负责出具相关证明,在认购期限内配合并亲自以指标人身份 订立购房合同,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乙方保管从房产公司取得的所有购房凭证及资料,并从本协议中确认享有此套住房的全部权益。乙方在20xx年___月__日以支付甲方人民币20000(两万元整)作为本次购房指标转让的金额。

  2、甲方配合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3、双方同意,因房屋转移产生的税金及其他所有手续费用由_______承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其他权利限制,甲方不能对该房屋的进行经济交易,甲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甲方应在购房期限之前办好购房手续,协助领取房地产权证并。乙方在支付房款后,享有此套住房的全部权益,可以对房屋进行相关经济交易,甲方配合乙方进行以后的产权转让(出具全权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6年之内,乙方应将房屋产权人变更完成,房屋相关转上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3、甲方该房屋有关资料全部交付给乙方。

  4、乙方负责支付该房屋的购房款、维修基金、税金及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进户费用;

  5、双方对指标购房情况不能对开发商公开,本协议也不对开发商公开。

  三、若甲、乙双方办理该房屋的指标权益转让手续期间,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双方应按照本协议指定的总房款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终止本协议,应返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房款;双方可以凭些协议向法院起诉。

  四、甲、乙双方约定,如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办理该房屋的购房事宜。乙方无过失,则甲方退回乙方本协议金额20000元,乙方定金及其它已支付款项权利归乙方。如乙方过失导致此后果,则甲方不退回乙方本协议金额20000元。

  五、其它约定:

  六、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X日

转让协议书 篇2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同意并得到乙方两女儿支持,就甲、乙双方房屋购置、产权转让及房屋处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因在朝阳路购买地皮新建住宅楼一栋资金不足,将位****社区原***二单元三楼三房一厅一厨一间面积90平方米的住宅房壹套按当地房屋市场价出卖该住房房产权,乙方****自愿购买该套住房作为个人住房居住养老。

  2、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并等到****的支持,甲方同意按房屋市场价值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圆(¥135,000元)的***价格壹拾叁万圆(¥130,000元)转让房屋产权给*****作为住房和养老用房。乙方同意按壹拾叁万圆整(¥130,000元)购买甲方出售的住房。

  3、乙方因购房资金不足,经与子女协商并得到女儿们的支持,同意每户均担资助贰万圆(¥20,000圆)共陆万元(¥60,000元)支持乙方购买房屋并享有对该房屋均等的法定继承权和房产处置权;乙方未经女儿同意不得转让和处置该房子。

  4、甲方同意乙方于20xx年元月31日前一次性付给房款项壹拾叁万圆整(¥130,000元),付款后该房屋产权和使用权即转移归属乙方所有,即乙方拥有实际房产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干预乙方行使对该房的管理使用权

  5、甲、乙双方因亲情关系特殊,同时也为减少房屋过户费用开出,因而对已购置的房屋不再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即房产证因未办理过户手续持证人名字仍是甲方****个人,但事实上房屋产权和使用权均已归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该房屋的房产权和使用权。

  6、乙方所购置住房的屋房产继承权归属三个女儿共同平均所有,房屋的处置权归乙方女儿及其后人,经所有继承人共同协商一致才能对房子进行处置和转让,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置,其它人员不得干预。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乙方二女****、三女****各持壹份,具体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作为继承人及后人处置该房产的法律文书,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协议书 篇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台江县信用合作社对面的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323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享有房屋使用的权利与义务。

  二、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每月交纳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如不进行续约,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

  四、 乙方在20xx 年10 月 12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89000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乙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转让协议书 篇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甲方出资额为币______万元,占企业全部财产的 %。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占“企业”的财产份额的 %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 (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财产份额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保证财产份额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上述受让的“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

  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月 日于深圳市

转让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兰大洋、王平)和乙方(杨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商议,乙方自愿将自己的户头转让给甲方,甲方以货币的形式补偿乙方,总价为壹拾壹万壹仟捌佰元整(111800.00元)协议签订日(20xx年3月2日)甲方交付乙方订金壹仟捌佰元整(1800.00元)剩余的补偿款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待国家征占甲方房屋后,剩余补偿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协议书 篇6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副推荐主办券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XX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推荐主办券商,当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非上市公司:是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二)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从事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报价转让,代理投资者参与在代办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报价转让;

  (三)主办券商:取得协会授予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四)推荐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进入代办系统挂牌,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主办券商;

  (五)报价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代办系统中专门用于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提供报价和转让服务的技术设施;

  (六)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七)《试点办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

  (八)《推荐挂牌规则》:《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

  (九)《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共5页,当前第1页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非上市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

  ,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____________)个报价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半年度报告。

  (十七)甲方披露季度报告的,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八)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九)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二十)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并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申请进行或解除其股份转让限制。

  (二十二)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报价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四)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报价日内告知乙方并披露: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1.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2.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3.涉及公司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14.乙方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主办券商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

  第六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暂停、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进行或解除转让限制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共5页,当前第3页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揭示;

  2.暂停解除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的限售登记;

  3.对甲方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的其他人员进行公开谴责;

  4.向协会报告。

  (六)甲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连续三年亏损的,乙方有权对其股份实行特别处理。

  第七条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推荐主办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按照《公司法》、《试点办法》规定办理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登记及解除转让限制登记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推荐主办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推荐主办券商。

  第九条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时承接其推荐主办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推荐主办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作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XX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___________)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丙方丧失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主办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推荐主办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XX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共5页,当前第4页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XX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转让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首届中国国际日用、工艺玻璃制品设计大赛部分玻璃作品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确认是日用、工艺玻璃设计作品

  (以下简称“玻璃设计作品”)唯一的合法版权所有人。

  2.甲方保证玻璃设计作品为其合法拥有并且不涉及侵权或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玻璃设计作品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1)汇编权;(2)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3)网络传播权;(4)发行权。

  4.该玻璃设计作品版权归中国国际日用、工艺玻璃制品设计大赛组委会所有。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业盈利用途引用该玻璃设计作品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协议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7.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8.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盖章 )

转让协议书 篇8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买卖车辆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将自己的一辆 色 牌汽车卖给乙方。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

  2、卖车总价款为肆万伍仟元,乙方已经于签订本协议之时一次性给付甲方。

  3、甲方已经于本协议签订之时将本协议汽车和与汽车有关的所有手续、材料交付给乙方。乙方已经对车况、外观、内饰及手续认可。

  4、本协议汽车是分期付款车,签订本协议以后的贷款和汽车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汽车能办理过户时,甲方必须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6、汽车交付给乙方以前,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交通违法问题由甲方承担。交付以后的车辆一切交通违法问题由乙方承担。

  7、汽车办理过户手续以前,乙方必须给汽车上全险。除上保险以外,甲方对乙方使用汽车不做任何干涉。

  8、本协议签订后,任何单方不能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违约,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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