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转让合同集锦7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歌神”KTV店铺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转让金额为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二、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暂由甲方使用,但相关费用全部付清时方可过户给乙方,甲方必须配合乙方转移相关手续(法人过户)。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后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该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四、合同未转让时,如因自然灾害和人为造成的损失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 (东至 西至南至 北至),面积 亩的(林权证号: )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年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xxx,支付时间xxx。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土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1、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湛江市赤坎区草苏村委东菊村村口直入约50米靠路边的住宅用地,土地使用面积为120m2。
二、土地价格及其它费用:
1、土地价格每平方为人民币4167.00元(大写:肆仟壹佰陆拾柒元正),总价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正)。
2、土地使用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每年支付给有关部门。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土地总价分二次付清
(1)第一期,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7万元(大写:壹拾柒万元正)。
(2)第二期,其余欠款应在签定《土地卖买合同》交易后一次性付清,在办理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以上付款以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均可,如乙方逾期超过一个月不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
金按土地总价的10%计;合同签定后如甲方反悔,要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土地总价的10%计
四、其他规定:
1、乙方所购土地是住宅地,使用的用电和用水配套设施由甲方予以办理,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按规定交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在完成出售土地的全过程后,则乙方有权支配和使用该土地权利(用于建筑住宅房屋),甲方无权干涉。
五、本合同主体及责任:
1、甲方: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
六、此住宅地属村委集体地契,此土地买卖以此合同为有效文件。
七、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电话: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址:
转让合同 篇4
汽 车 美 容 店 转 让 协议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将位于 江北区清河路109号J-4 门面所经营的“宁波江东帝宜家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江北清河分公司”转让给乙方所有。
一.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肆拾万 元正。乙方在签定之日,交定金人民币(大写) 叁拾万 元正,在交完定金一个月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所有执照(汽车美容洗车执照,三类汽车维修执照,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等),逾期未办理造成乙方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内容是:
1. 20xx 年 12 月 1 日到 20xx 年 5 月 31 日止的门面租金,人民币(大写) 拾万伍仟 元正,乙方在签定转让协议之日付清。
2.该店面内的所有设施设备,货物产品,以及所有的办卡客户,全部都给乙方。明细详见附件清单,所办的会员卡总金额甲方与乙方各承担一半。
三.本协议在签定之日起,到20xx年 1 月 31 日止,在此之间为甲乙双方完善和交接时间。完善协议的内容为:
1. 江北清河路109号J-4 门面的租赁合同问题(续签问题)。
2. 江北清河路109号J-4 门面的相关费用解决,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清洁费,治安费等相关的各种费用。
3.本店的相关产品的供货商的洽谈。
4.本店的办卡客户的交接。
5.本店员工的工资,吃住问题的交接。
四.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到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在此之间,本店的所有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同时在此之间所发生的与经营活动相关责任也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签定之日起,在此时间之前的所有责任和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本协议正式生效日为 年月日。同时乙方应全额一次性付清转让费给甲方。同时,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所付的订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滑县道口镇 路中段路南 电器商场(详见 电器商场商铺分布图)
租赁面积:租赁铺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十个月,即从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三条 铺位等级、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按租赁铺位等级、面积及每月每平方 元的价格,一次性向甲方缴纳总租赁面积十个月 的租赁费共计 元。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商场内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场管理规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对商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商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乙方雇请聘用的营业员、导购员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为统一商场整体形象,有利乙方经营,均委托甲方统一管理,乙方雇请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及奖金(不包括销售提成),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预交甲方,由甲方据《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酌情增减、代为发放。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场的其它管理制度,不得以贬低、诋毁其他商户品牌、信誉的不正当手段恶意竞争、不得与先期经营的品牌商户进行同类品牌竞争,以保证商场的正常运作和全体商户的整体利益。
2.乙方承租商铺之后不得无证经营,应持有或办理工商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和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对商场内自己聘用或委托参与经营的人员和财产应自行办理相关的人身和财产保险。
3.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场和其他商户损失的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拆除铺位内现有的建筑结构和装修设备。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书面报送甲方,经批准后方能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
5.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对商铺、设备、公共设施的检修工作,不得妨碍检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项应交费用的理由。
7.乙方经销的商品应执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和“三包”的相关规定。乙方在小区内张贴宣传品或设置广告,应按小区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服从甲方统一规划。
8.乙方承租的铺位应按商场统一规划的`经销品牌、项目区域,专一经营电器及附属配套产品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经营其他商品,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9.乙方租赁商铺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租赁面积前三个月的均价于每月的20日前预缴交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按应缴总费用额的每日百分之五加收违约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须缴清所欠费用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10.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承担。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优先承租权。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中途退租,但经甲方审核同意可转租给第三者经营。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甲方将另行安排其它租户。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使用性质和经营项目;不得将商铺作经济担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如乙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2.乙方如擅自改动、拆除铺位的建筑结构、装修,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商户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3.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退还商铺,并将存放在铺位内的一切财物搬走,三天内不搬走,视乙方放弃该财产,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放弃财产进行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
4.乙方及其雇请聘用人员如违反商业小区综合管理规定,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如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它规定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或见证律师调解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生效及律师见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见证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存档一份。
甲方:电器商场(盖章)乙 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半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转让合同 篇7
甲方(转让方与回购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现甲乙双方就股票收益权转让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一)转让标的为:甲方合法享有的72,000,000股 的流通股(标的股票)的股票收益权。
(二)上述股票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以下收益的权利:
1、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处置标的股票产生的收入;
2、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处置标的股票及因送股、公积金转增、配股、拆分股权等而形成的派生股票产生的收入;
3、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基于标的股票及标的股票的派生股票而获取的股息红利等;
4、自本合同生效日起,基于标的股票及标的股票的派生股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现金收入、财产性收益。
第二条 股票收益权的转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预计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小写:¥200,000,000.00元)。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约定的股票质押合同生效并办理完毕强制执行公证和股票质押登记后,并且甲方和乙方之间的《 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均已签署并生效,且本协议已成立的2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本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甲方的如下银行账户:
户 名:
账 号:
开 户 行:
(二)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按上述规定全额划入甲方上述银行账户后,即视为甲方已经出让转让标的,乙方已经受让转让标的。
第四条 股票收益权的回购
(一)回购期限
乙方持有股票收益权的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甲方超过12个月的部分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利息(计算公式为:200,000,000*9.5%*(实际使用天数/365天))自本合同生效之日或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之日(以时间较后之日期为准)起计算。甲方须在乙方持有股票收益权的期限届满之日前按本合同的约定回购本合同下全部股票收益权。
(二)回购前办理事项
1.甲方回购股票收益权的,应向乙方提交加盖有甲方公章的《股票收益权回购通知书》,乙方收到《股票收益权回购通知书》后二个工作日内,应加盖业务专用章予以确认。
2.《股票收益权回购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回购日、回购标的、回购价款等。其中“回购日”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回购股票收益权的日期,包括提前回购和按期回购。
(三)回购价款
1.回购价款的计算:
回购价款=拟回购股票对应的全部转让价款+股票收益权溢价款
其中:其中“转让价款”应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用于受让72,000,000股股票收益权的资金本金数额人民币贰元整(¥200,000,000.00元)。
股票收益权溢价款=转让价款*9.5%*n/365=200,000,000*9.5%*n/365元 回购价款=(200,000,000+200,000,000*9.5%*n/365)元
其中n为实际借款天数
2.股票收益权转让价款支付规则
甲方利息支付方式为:按季支付,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其中第一季度利率支付比例为2%,后面三个季度利率按照2.5%的比例支付,实际共支付利息比例为:9.5%年利率
甲方应于项目到期时,将股票回购价款扣除实际支付利息后支付到乙方资金专户。 乙方股票收益权回购价款的专户为: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五条 担保
(一)为确保甲方履行回购承诺,甲方将其持有的 的流通股72,000,000股股票质押给乙方,以作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因甲方参与 的送股、配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权等而获得的 股票及该派生股票产生的全部收入(包括卖出收入、分配的股息红利等),也应一并质押给乙方。具体的质押事宜由甲方、乙方另行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加以约定。
第六条 股票收益权的管理
股票收益权转让后,标的股票的现金分红及其它现金收益作为股票收益权的衍生收益归属乙方,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上述衍生收益以及甲方的资金提前回购股票收益权及支付股票收益权溢价款。在甲方支付完毕股票收益权全部回购价款后,上述衍生收益剩余部分随股票收益权一并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甲方陈述、保证和承诺
(一)甲方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和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保证合法经营。
(二)转让及回购股票收益权的行为,已依法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与批准,其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超越其权利与营业范围,且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本合同签署后,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三)向乙方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隐瞒。
(四)对按照本合同约定转让给乙方的股票收益权及股票本身拥有完整的、合法的处分权。甲方保证未在转让给乙方的股票收益权及股票本身上设置任何向他方质押或其它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第三人对股票收益权及股票本身提出权利主张或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索赔争议事项。
(五)根据乙方要求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认购标的股票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凭证正本复印件;
2.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的内部决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依据甲方章程甲方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出让标的股票收益权及同意质押的决议);
3.加盖甲方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本合同签署后,未经乙方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处分标的股票收益权、标的股票以及派生股票,不在标的股票收益权、标的股票以及派生股票上设定任何形式的优先权及其他第三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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