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

时间:2021-05-15 13:03:37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承包合同集锦六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门】承包合同集锦六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

  林地所有人:

  甲方林权证号:

  坐落:

  林地类型:

  面积: 亩,共一宗。

  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

  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

  五、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单位(盖章) 签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企业全称:

  承租人全称: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经营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商铺出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入驻甲方经营管理的金华路休闲街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租赁区域

  1.1乙方承包商铺的区域位 上海市

  1.2 乙方声明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现场考察过承包商铺的区域,对上述区域的现状和性质已经充分了解并表示满意。

  1.3 乙方对上述区域的经营范围仅限于:

  第二条:商铺租赁期限

  2.1 本商铺租赁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2 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上述区域,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约,则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意向,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条 场地承包费、物业管理费及支付方式

  3.1 甲乙双方约定,该区域场地承包费用为第一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月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从第二年即 年 月 日开始,以后每年的租赁费用在上一年租赁费用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 )。

  3.2 按先付后用的原则,乙方须于每次支付---------即-----------月--------日前支付下次的承包费用。若乙方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支付日租金千分之一滞纳金;逾期15天仍不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3.3 本合同首期场地承包费用的发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实现付二押二。三个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同时支付相当于二个月租金金额的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首期场地租赁费用加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根据履行情况无息退还。乙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同时支付首期承包费用和保证金。

  3.4 乙方单独承担场地租赁区域内的保安、保洁、行政管理及乙方自行安装的经营设备维护维修等费用。甲方提供乙方独立使用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3.5 承包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 元 (大写人民币 元)。物业管理费用同租赁费用同时支付。乙方支付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的方式为 (汇款/现金),甲方的开户行帐号: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场地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后,开具合法凭证交乙方。

  3.6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费用以日计算。

  第四条 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间,乙方租赁区域实际发生的水、电、通讯、排污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收取甲方的付款通知后的七天内支付给甲方。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30天不支付清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营、管理、装修及费用承担

  5.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装修或安装、改装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装修或改装所需要的或可能发生的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报批的手续所需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对于此等业务不得收费,因报批产生政府相关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进行重大装修或安装重要设施可能会影响甲方的水、电供应的,乙方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且乙方应配合甲方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法定批准手续后方可施工。

  5.2 乙方装修时不能封闭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及影响相关设施的使用,也不得改变上述设施的用途,并保证达到国家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的规范要求,取得相关部门的合格认定文件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纠纷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5.3 乙方自行承担对该合同标的区域进行装修的费用。

  5.4 乙方进行装修时,应当保证该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甲方及第三方的正常经营活动和员工的正常工作,如有问题需双方事先协商解决。

  5.5 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甲方单方面提出重复修改所造成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承包相关部位户外招牌

  6.1 甲方同意乙方装设户外招牌,但户外招牌的位置、内容、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且乙方应按政府规定办理批转手续及承担政府部门收费。除户外招牌外,乙方在商厦和车辆外围安装或张贴或悬挂任何招牌、标记、宣传物或广告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如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为此如与甲方或第三方之间产生纠纷的,则乙方在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6.2 所有由乙方安装的招牌均属于乙方的财产,乙方应负责定期清洁和维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保证整体的协调和整洁;乙方可随时将其清除,但乙方应当保证清除后不存在任何有损商厦和车辆外墙墙体及形象的情况。

  6.3 乙方应保证该招牌的使用未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也不给甲方带来名誉损害,因该招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对商铺公共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这些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合同期内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原因造成除外),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在乙方认为合适的时间内安排维修,以尽可能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和干扰。

  7.2 乙方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环保、通讯、消防、卫生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时,如需甲方提供乙方办理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证明材料,或需加盖有关证明印鉴等,甲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此业务不另收费用。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遇到紧急事态时,若在营业时间内,甲方由乙方人员陪同进入该区域。但在非营业时间内或无法联络到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可在事先无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区域,并且甲方不需负任何责任及赔偿因进入该区域而产生的损坏。但事后甲方需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

  7.4 甲方在发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认为妥当的办法,清理及处理该非属于乙方使用范围内留下或未处理的任何纸箱、纸盒或其他任何种类性质的障碍物,以保持整个营业环境的整洁。甲方不因此而须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7.5 因甲方的过失直接引起的该区域的损坏,及甲方负责提供的设施和公共管线在设置上的缺陷或损坏,使乙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甲方应在法律规定的责任范围内赔偿乙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 向甲方提供乙方在经营管理区域内从事商业活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商标注册等相关证书。

  8.2 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和经营范围。保证其在经营管理区域内的一切商业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

  8.3 乙方对经营管理区负有完全管理职能,任何对经营管理区域的出租、分租或与第三者合租、设定抵押或担保的行为都必须事先向甲方声明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乙方保证本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须向甲方支付的场地经营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8.5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经营管理区域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经营管理区域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乙方不予维修的甲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生通知24小时后进行维修,所需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

  8.6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应对自费装修及设备安装部分应进行不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

  8.7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独立承担经营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责任,自行保管经营管理区域内乙方的商品、设备等财产。

  8.8 乙方的经营管理区域,因乙方使用、操作或装修不当等原因,或由于乙方及乙方雇员、代理人的行为失职或疏忽,使甲方或第三者受到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者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者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 经营管理区域返还时的状态

  9.1 乙方须在经营管理区提前结束或期满后三天内,把经营管理区域及接收时属于甲方所有的附属物、设备、装置,在甲方书面认可的可租用和良好的使用状态下,交还甲方。乙方可带走包括但不限于单体空调、厨房设施等可移动部分的乙方自有财产,固定部分不得带走。

  9.2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时间将经营管理区域交还甲方,每逾期一天,按10元每平方米支付使用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延迟向新租户交付该区域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

  9.3 若乙方未按9.1约定的状态将经营管理权返还予甲方,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开支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保安责任

  10.1 乙方自行负责其范围内财物之保安、保管、监控以及消防工作。甲方如向乙方承租范围提供的保安员、管理人员、任何性质的机械、电子防盗系统(如有),都不能构成甲方对乙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之证明,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对承租范围内之财物负有保安、保管责任。

  10.2 甲方负责公共部分的保安工作,乙方负责其承担范围内的保安工作。

  第十一条 合同提前终止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

  11.2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在发生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合法地收回该区域:

  11.2.1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用、或应缴付的其他费用,逾期30天仍未付清的;

  11.2.2 乙方未向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情况下,中断其营业持续满十五天的;

  11.2.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管理区域用途或范围的;

  11.2.4 乙方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企业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的;

  11.2.5 任何人向法院申请对乙方的任何财产进行强制执行而使合同标的区域内的财产被查封的;

  11.2.6 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乙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甲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乙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11.3 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甲方必须遵守或履行的规定,经乙方以书面通知,并给予甲方十五天的整改期后,甲方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在此后的任何时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4 甲乙方依据12.2、12.3条款所述的情形提前终止合同的,都应及时通知对方,照实结清各方相应费用。守约方也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但仍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遭受的实际损失。

  11.5 若发生地震、水灾、台风或甲乙双方不可预见亦不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由于甲方经营定位偏离、管理不当受政府部门的强制干预,致使合同标的区域不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负责尽快修复。合同标的区域修复期间,乙方免交租赁费用,待合同标的区域恢复使用后继续计算租赁费和其他费用。若不可抗力、政府规划改造、动迁等致使合同标的区域无法恢复或经营的市场、环境基础不复存在,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则甲乙双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本合同如本款所述终止时,双方应即时结清租赁费用及其它各项费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合同的,应以两个月的场地使用费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不足以抵偿乙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2.2 乙方因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可以就乙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估价折现以抵偿甲方损失。若仍不足抵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该负责赔偿。

  12.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付款责任,甲方经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切断经营管理区域的水、电供应或其他服务或采取合法的其他措施、行动,直到乙方纠正违约行为,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标的区域所在地人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送达

  向任何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下列地址,在寄出三个工作日后,则视作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的,则投送快递当日视作已送达收件人。一方需要更改地址的 ,须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对方。

  甲方地址: 收件人:

  乙方地址: 收件人: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5.1 双方同意不向传播媒介或公众透露本合同内容,特别是相关费用,以及双方企业信息及商业秘密,否则视为违约。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方各自或共同的`义务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双方均已充分了解,甲乙双方同意以签署本合同的方式确认本条所述内容。

  15.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15.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

  第十六条 附则

  附件:

  附件一: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二: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三:商铺场地平面图

  附件四:管理协议

  附件五:安全管理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溧阳市别桥镇古读工业园区中兴路10号新建车间二栋,同意该车间的土建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规模: 建筑面积(其中车间一为框架结构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包该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平方米,其中车间一总造价元,车间二总造 价 )

  四、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地面高度按甲方要求压实后水泥混凝土厚度车间一包装区域及车间二为公分。车间一设备造粒区域为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基础完成后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2、车间封顶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3、工程全部完工时甲方付乙方工程造价总额的。

  4、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在的 。其余的5%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待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从施工基础承台开始至竣工验收合格即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3、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工程款,其余50%为弥补甲方损失。

  七、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必须办理好项目的报建手续及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并承担此工作应由甲方负责。

  2、工程开工前,做好工程的“三通一平”,将施工用的水、电接通到施工场地,铺设好临时的运输道路,满足施工要求。

  3、开工前,由甲、乙双方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协商一致,方可施工。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部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如违约支付,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足够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以保证工作项目的顺利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施工。在工程质量方面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整个工程项目。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4、施工单位的工人的所有保险费用以及施工安全文明措施由乙方负责。

  5、一切建筑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与保管,材料品牌、规格、颜色由甲方认可。主要建筑材料须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该工程中。

  6、施工临时设施如临时围挡,乙方负责人工。临时工棚办公室、施工需要的水、电管线安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石方爆破工程承包给乙方爆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量:约18万立方(按双方实测为准)。

  4、 爆破造价:爆破单价每立方16元,爆破总造价约290万元(以双方实测为决算依据,上述皆为不含税价,税金由甲方负责)。

  5、 质量要求:按挖机能装上车为标准。

  6、 工期:乙方从签合同开始二十天内完成公安部门所有审批手续,经费自负,如二十天内乙方未完成审批手续,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自公安部门审批好方案次日起计算4个月内完成所有爆破工程,工期如超过4个月仍需乙方爆破超过每个月甲方补贴五万元整。

  7、 甲方责任

  7.1.1负责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和建筑红线图。

  7.1.2按时支付工程款。

  7.1.3负责协调爆破工作与周边单位、个人的关系并协助乙方爆破时的清场、警戒工作。

  7.1.4甲方为乙方提供员工宿舍、生活用水、用电。

  7.2乙方负责

  7.2.1积极组织设备、技术力量进行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工期保证措施。

  7.2.2乙方施工中必须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措施,以最稳妥、严密的施工方案实施爆破工程,严格遵守有关爆破作业的管理规定,做好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和操作指挥,爆破前按规定通知有关单位和居民,做好安全防范。

  7.2.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做到安全性管理,实施爆炸物品的储运、使用,防止意外发生,以免在施工中发生意外事故。

  7.2.4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管理,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严格按图施工,切实满足甲方施工质量及进度要求。

  8、 工程量计算及工程款支付:

  8.1工程量计算按双方爆破前及爆破后实测实量计算;

  8.1.1审批手续完毕,甲方先付乙方15万元,在以后工程款中扣除。

  8.2每月30日上报当月的工程进度,次月7日前,甲方按乙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给乙方。

  9、 其它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年 月年 月 日乙方: 日

承包合同 篇5

  _____________县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逝,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二,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_____斤(或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年上交______斤(_____元),______________年上交_______斤(_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___鱼占______%,______鱼占____%,鱼占_____%,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_____月______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

  ⒉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⒊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⒋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平线不低于____米。

  ⒌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⒍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⒉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⒊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⒋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⒌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⒍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___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⒎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⒏乙方抓住偷鱼者,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⒐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⒈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⒉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⒊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⒈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⒉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⒊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_元的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小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鉴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给各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公社管委会(乡),大队(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县__________公社(乡)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生产队: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订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水站管道安装工程、水处理设备安装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滤料购置,经询价采购乙方实施该工程,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书。

  一、工程名称:

  供水站技改工程

  二、工程建设内容:

  管道及管沟工程、水处理设备安装的土建工程、施工便道及滤料购置。

  三、建设标准:

  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水利工程部分),质量合格。

  四、建设工期:

  年 月 日前完工,工期 个月。

  五、合同价款:

  根据采购价为 万元(大写 元正)。

  六、工作职责:

  1、甲方工作职责:负责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监督工程施工质量。

  2、乙方工作职责:

  严格按工程技术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保证工程施工安全,出现施工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七、付款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款。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及水务局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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