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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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5-04 16:21:43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服务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服务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服务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女士、(身份证号码:)

  先生、(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雪莉工作室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婚纱艺术照,就该次拍摄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委托乙方拍摄 天婚纱艺术照,乙方承诺提供1个摄影小组[含摄影师,造型师,司机,助理(有时由司机兼做助理)]对甲方进行一对一的精致服务;

  2、甲乙双方一旦确认拍摄时间,乙方将向甲方收取 的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乙方违约,则双倍赔偿甲方定金。

  3. 甲方如需改动拍摄日期,请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传真形式告之乙方,乙方会为甲方提供两次更换档期的机会。否则乙方将视作甲方单方面毁约,放弃拍摄服务不予退还定金;

  4、拍摄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在乙方的选样地点由乙方委派专业咨询顾问为甲方提供看片选片服务;

  5、乙方在甲乙双方确认选片后并收到甲方设计制作款之日起30天,向甲方提供设计初稿,甲方确定设计稿不再修改后(以乙方收到甲方签字的《后期设计制作确认书》日期为准),20天内向甲方快递所有成品(以快递公司签单日期为准),快递费用由甲方承担;

  6、为保证后期设计及相册等产品制作工作的如期完成,请甲方在确认设计稿后在《后期设计制作确认书》上将签字并以传真或快递的方式尽快发送到乙方;

  7、拍摄当天交通费用(燃油费,过路费)、食宿费用(包括乙方所委派为甲方服务的摄影小组的费用),景点门票及购买道具等等为您们专属拍摄所用的花费等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如需另行购买保险,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8、在拍摄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单方面放弃拍摄服务,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甲方所交之拍摄费用,该次出行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9、如果双方约定的拍摄时间因天气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顺利进行拍摄,则双方另行协议拍摄时间,并不视为违约;

  10、乙方在此合同生效后按双方协议日期向甲方提供承诺服务项目,详见《附件》;

  二、版权责任:

  拍摄完成的照片肖像权属甲方所有,版权属乙方所有

  三、费用结算:(甲方在拍摄之前付清全部拍摄余款以及相关费用)

  1、前期拍摄总金额为2900元(RMB)X天=元

  2、定金 元;

  3、拍摄当天甲方向乙方交付余款 元;

  4、为了使拍摄过程愉快并顺利,乙方建议拍摄当天出行的相关费用由甲方交由乙方摄影组临时保管,拍摄结束后按照票据进行多退少补。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付定金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购买方)乙方:(服务方)丙方:xx区(见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XX市xx区人民政府《XX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X府发

  [20xx]16号)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内容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项目标准、量化指标、时间节点)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

  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

  A.分段划拨B.按月划拨

  C.按季划拨D.项目完成结算

  1、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

  2、第一次划拨时间:;金额第二次划拨时间:;金额第三次划拨时间:;金额第四次划拨时间:;金额本合同预留价款金额:合同终止后根据绩效评估及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或过失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进行清算后支付。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XX区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X府发[XXXX]XX号)中规定的服务供应方(社会组织)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条: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丙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丙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项目工作进度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2、乙方承接甲方的服务项目的资金,其溢出部分主要应用于乙方的再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3、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人,

  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如乙方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内容,合同结束后,应将相应款项返还甲方。

  第七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丙方、区社建办各执一份,在丙方见证下,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服务合同 篇3

  一、服务内容

  甲方为其婚礼委托乙方进行化妆服务,约定__________________为婚礼化妆师(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项目(打√选择)□新娘妆□单宴跟妆□全程跟妆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时间及新娘的基本情况

  化妆师应在婚礼当天_______时_______分前到达______________,服务时间:□至完成最后一个妆面□至喜宴结

  束□上午_________---下午_________(超时收费金额_________元/半小时)。新娘的基本情况如下:

  肤色/肤质

  彩妆要求

  礼服

  颜色: 件数: 件

  头发

  □长发/□短发 ;发色: 发量:

  耳洞

  □有/□无

  隐形眼睛

  □有/□无

  其它

  三、具体约定

  1.乙方化妆师应于婚礼前_______(天)内与甲方沟通化妆细节,并根据沟通的结果告知妆面的风格;

  2.化妆师的交通方式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化妆师的工作餐方式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称甲方)

  代表:

  乙方:(以下称乙方)

  代表:

  乙方同意承揽甲方指定企业员工上下班接送业务,甲方同意乙方承揽该项业务,为了合作顺利,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一、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为指定企业员工上下班提供接送服务。乙方保证其拥有提供班车租赁业务所必需的业务经营资格,并已办理了相关法律和法规所要求的所有审批许可手续(乙方应于合同签定之前向甲方提供将以上资格证书以及各项手续复印件)。乙方同时保证,所提供的车辆全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武进出口加工区的管理要求,乙方对所提供车辆的服务、安全等相关事宜无条件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二、 车辆使用目的为接送甲方指定企业员工上下班及双方书面协商同意的其它业务:

  1、服务内容及人数

  服务时间:乙方提供在甲方指定时间和企业员工上下班。

  服务人数:乙方必须满足为甲方提供10000人规模上下班的服务能力。 服务车辆:乙方必须提供70人乘座的大巴车。

  服务方式:乙方必须指派专人现场管理车队并与甲方指定人员对接服务工作。

  2、服务时间和路线

  时间:自20xx年08月01日至20xx年07月30日,共计二年

  甲方和集团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等需要调整每日接送的时间和班次。

  路线:厂区——家园

  3、服务费及支付

  服务班次及服务费金额(班车按天计费,不按次)

  每天(6:00——18:00时)服务费每辆车480元/天;

  晚班(18:00——21:00时)接送另加服务费每辆100元/天;

  夜班(21:00——24:00时)接送另加服务费每辆100元/天;

  甲方增添(减少)车辆必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如临时性用车必须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如遇线路或时间调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据此做相应调整。涉及费用变化的,另行协商(包括特殊用车)。

  4、付款方式:班车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应在每月十日前将上月经确认后的车费开具正式发票提供给甲方,经甲方审批后支付。

  三、 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规定的线路、时间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车辆和司机。如果车辆不足,导致员工无法上下班,罚款一千元,累计发生该等情况三次以上的,或者情节恶劣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 在合同期间,如遇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车辆的维修保养、交通事故赔偿、违章罚款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有义务联系其它车辆完成接送工作,否则按照本合同第三条处理。如车辆损坏严重,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 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调度,做到安全驾驶,随叫随到,按规定时间、地点热情周到地为甲方服务。如因乙方原因未按甲方规定时间接送,造成甲方指定企业员工迟到,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按指定企业的标准处理,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后除外)。班车要提前停放整齐等候员工上车,如果到上下班时间车辆还没到位,无论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塞车、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不含甲方原因),按每迟到五分钟罚1000元的标准罚款,并按实际迟到时间累计。

  六、 在合同期内,乙方司机为乙方雇用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或劳务关系,因此乙方司机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工伤待遇等一切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承诺,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即将上述事实告知全体司机,并取得司机书面的确认书,转交给甲方保存。

  七、乙方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燃油费、车辆平时的检修维护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现时有效的保险单复印件、所有司机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以备甲方核对。

  八、在合同期内,车辆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必须按不低于每座肆拾万元的额度投保。如遇合同期内保险到期,乙方必须提供同等额度以上的新的有效保险单。如不能提供或新保单投保金额不足每座肆拾万元,甲方有权即刻解除合同。如未投保或投保不足,合同终止前若发生事故的,因未投保或投保不足产生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九、日常上班车辆必须由签约车辆来提供服务,下班根据甲方要求调配大巴或中巴。如果甲方指定中巴,但乙方提供大巴的,仍按中巴结算费用。车辆必须是签约车辆中的车辆,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下,更换车辆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即便经过同意,来的车型及车况变小、变差时要相应扣减金额,发生此类型三次后,就不予计酬。

  十、对帐方式:平时每日甲方值班员对乙方用车数量进行确认(乙方提供单据交由值班员签字,月底以此为据),并将对帐单以电子邮件形式给乙方核对,如有错漏,必须在次日提出,否则视为确认无误。每月三日前,乙方将整理好的上月对帐单交由甲方值班员审核确认,同时附上日常甲方值班员签字确认的单据作为凭证。

  十一、服务费用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化。

  十二、乙方车辆及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必须按《安全、环保及服务承诺协议》及有关制度办理。《安全、环保及服务承诺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乙方代表(签字人)是实际承揽甲方班车业务的明确责任人,并对本协议的履行中产生的一切义务、违约责任、赔偿责任与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同期间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车费),直至事故处理完毕。如果因乙方提供车辆导致的安全事故,使得甲方被任何第三方追究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所有经济损失。

  十四、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规定外,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经济损失。本合同及所有附件中,提及“罚款”“处罚”之处,应作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理解。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二年整,从20xx年08月01日起至20xx年07月30日止。期间甲方因员工人数、地点、经营需要变化有权要求调整车辆数及线路或提前终止本协议。期满之后,如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再续订合同。

  十六、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严格遵守。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交武进区法院裁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 日 年 月日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投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项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签定投资合同。

  第四条、委托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

  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依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文件。

  3、对乙方及目标企业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 日内与乙方介绍的他方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企业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3、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及目标企业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5、对甲方及目标企业的商业秘密等秘密予以保密。

  6、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合同,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费用与佣金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的支付方式: 投资款到达甲方账户的日内支付。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2、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九条、解除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企业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关要求取得约定佣金,并主张佣金 %的违约金。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 %的标准收取违约金,逾期 日的,乙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甲方:

  授权代理人:

  日期:

  乙方:授权代理人:

  日期: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某银行

  甲方地址:

  乙方:押运公司

  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押运服务范围及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营业网点(运营线路业务表)日常上门收票、款服务(以下统称标的物)等必须武装押运的任务。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标的物押运工作,并按甲方确定的接送时间,确保押运服务安全、准时。

  3、乙方按照甲方的实际需求为甲方提供制式防弹运钞车。所使用的运钞车质量、配臵等必须达到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CA-164-20xx《专用运钞车防范技术条件》的规定要求。

  第二条、 押运人员及车辆的使用与管理

  1、 乙方负责配备制式防弹运钞车,每辆车配备名押运员,其中驾驶员名,护卫员名,乙方护卫员应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以便于甲方识别。乙方押运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注销和更换名单,并在三天内将变动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凡不符合规定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拒绝为对方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凡因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有过错方承担责任。

  2、 乙方根据甲方网点分布和交通情况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保障全年365天(闰年366天)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标的物在甲方保管地和营业网点(或延伸服务单位)区间安全运送,甲方如有时间变动要求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变动时间准时执行押运服务,不得延误。

  3、遇有不能正常交接情况的处理

  接运标的物时,乙方的运钞车按预定时间到达甲方网点。运钞车在每个网点交接标的物的等候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甲方出现延时结帐等特殊情况无法按照预定时间进行交接时,乙方可先接送下一个网点,在该路线其他网点交接完毕后再返回缺席网点办理标的物的交接。

  4、押运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及所需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押运员由乙方负责管理。

  5、双方各自为运钞车上的本单位所属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出现意外事故后各自负责单位所属员工善后处理。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将甲方标的物及时、安全地运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日常接送标的物时每辆运钞车最高限额不得超过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

  凡在约定区域内发生的抢劫案件及造成甲方资金或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额由乙方负责赔偿,最高限额为20xx万元人民币。

  2、乙方携款员主要负责运送款箱上下车和款箱的交接工作。乙方与甲方款箱的交接工作必须在库区、营业网点及延伸服务财务室内的录像监控下进行。如交接地点未安装监控的,所发生的纠纷及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接送库款时的约定区域为:出入库时,以款箱出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时开始,至款箱进入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内时为止;自助银行加钞维护时,以款箱出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时开始,至自助银行加钞完毕返回,款箱进入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内时为止;延伸服务时,以款箱出接送款单位的财会室防盗门时开始,至款箱进入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内时为止,或以款箱出甲方营业网点柜台防尾随门或金库安全门时开始,至款箱进入接送款单位的财会室防盗门内时为止。

  4、乙方对所押运标的物负有防抢、防盗、防火、防丢失及其他防范损失的责任。如遇上述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标的物损失的赔偿。由乙方按合同第三条第一款要求进行赔偿。在实际损失情况确定后,根据损失的大小,10万元(含)以下的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赔偿;10-50万元(含)的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赔偿;50-100万元(含)的8个工作日内给予赔偿;100-200万元(含)的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的认定,以上门接送款服务发生的实际损失即接送款单位当日现金交接单为基础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在押运过程中发生空白重要凭证等丢失、被盗、被抢案件,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予以挽回。因采取补救措施不当或不作为而造成后果的,由过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为甲方接送营业网点和上门服务时, 乙方提供押运服务的基本原则是,每天每辆运钞车负责3-5个营业网点或包括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标的物的接送或120公里内的上门服务业务(不含每日一次往返银行至基地的路程),每超过10公里加收25元;每辆车每天累计工作时间为8小时,8小时以上部分视为超时服务,每超时1小时加收30元。如因甲方工作安排不当或超出了运钞车辆所能承受的工作量,而影响甲方正常营业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甲方有本市区域内的临时性押运业务,需至少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收费标准为起步价1000元/次,每公里10元。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接送的标的物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

  2、每辆运钞车接送的标的物,单车不得超过20xx万元人民币。

  3、甲方应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款箱,款箱不得超出公安机关规定所使用的中型款箱,标的物应装在款箱内,并将所有款箱加双锁,按照规定签封,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

  4、甲方如有新增营业网点或延伸服务、上门服务业务时,甲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增加押运服务费,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押运服务费及付款方式

  1、 乙方为甲方提供辆车押运服务,甲方每辆车每月向乙方支付押运服务费 36000元人民币,每增加一名携款员每月增 3600 元人民币,封包业务每月增5000元人民币(含一名携款员),甲方每季度共向乙方支付元。

  2、 押运服务费按季进行结算,在每季首月初5日前,甲方将押运服务费通过转帐或支票方式直接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不得迟延支付押运服务费,如押运服务费延迟支付超出三个月,视为甲方自动终止合同,乙方不在为甲方提供押运服务和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若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乙方应将多收的押运服务费退还给甲方。同时,乙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除需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按全部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对方。如发生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违约时,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当政府调整职工社保基数及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场燃油价格其中一项发生变化,押运服务费从公布之日的下季自动增减。具体增减数额按实际增减额计算,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在本《押运服务合同书》的基础上,甲方可根据需求,再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条款。

  3、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制订的补充条款或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

  乙方(公章):

  乙方负责人:

  签字日期: 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目前甲方人员工资负担严重超出现有运营能力,需进一步压缩人员编制,以缓解人员工资支付压力,进而与乙方协商解除双方于20xx年9月12日所签订的《服务合同》。现甲乙双方就《服务合同》的解除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保安服务合同解除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一、合同解除时间:

  20××年2月20日,所有合同人员服务提供及工资计发截止20××年2月20日24时。

  二、合同解除责任:

  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承担任何经济或其他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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