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合作经营合同模板汇编八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作经营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作经营合同 篇1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方姓名: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作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使用面积______㎡商铺交给乙方,用于乙方在商铺内从事商业经营。
第二条 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条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计______年。
第四条 费用标准
费用标准______元/年/㎡
第五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商铺每年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费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付款(结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费用,再向银行贷款交付______年费用。首先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结清______年的费用款共计______元;其余费用的交付(结算)时间及数额见本合同备注。
(三)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乙方没有违约并没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在一个月后向乙方如数返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六条 维修养护
(一)经营期间,甲方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定期予以检查、修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二)商铺及公共设施正常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装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如乙方决定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并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因违反甲方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四)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五)乙方进场装修前必须到甲方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进场装修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合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装修及其它改造设施,其所有权归甲方。
第八条 有关费用
(一)经营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将承担每日______‰的滞纳金。
1. 甲方承担公用区照明和商铺内原配置照明的电费,乙方照明区增加的用电设施所需电费由乙方承担,依照供电单位规定的电价计收,由甲方代收代缴。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商铺物业管理费(______元/月/㎡)。
3.电话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
(二)乙方经甲方同意制做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迁移或安装电话,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电话工程,其每部电话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工程费及电话押金 元。
(四)在经营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停业的,该停业时间正常计费。
(六)若乙方合同书或票据丢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金额5%的罚金,方可补办手续。
第九条 销售管理
(一)乙方应该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三)乙方商品销售批发、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四)乙方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五)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六)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销售商品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和信誉卡。上述凭证向甲方购买。
第十条 人员管理
(一)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统一培训,并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150元/人。
(二)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经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费提供服装),佩带甲方统一制作的胸卡及其他标志,保持仪容仪表整洁。服装、胸卡及其他标志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对于第一批进入九隆广场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提前 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场手续。
(四)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相应的惩处。
(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第十一条 商铺的返还
(一)如果乙方未在经营期限界满三十日以前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该期限界满之前三日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商铺,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经营期限界满之前清理完毕商铺,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以后,办理商铺交接和退还保证金手续。
第十二条 续营方式
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续营手续,甲方未改变经营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变经营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第十三条 安全防火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四)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九隆广场正常营业的需要制定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并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指导、监督乙方经营活动。
3.尊重乙方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4.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6.甲方统一制作租赁商铺标志(编号),并监督乙方在商铺的统一位置或者场地明显处悬挂或张贴。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经营所需的物业保障。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4.爱护经营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对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损害承担责任。
5.对所经营商品向消费者负责,并承担质量责任。
6.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7.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其它权利和义务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动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关闭经营场所时,乙方应同意并积极配合闭店,费用照缴。
2.在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依据经营状况,调整行业布局,进行划行归类。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继续经营或自行退还商铺。届时,甲方应视情况退还乙方剩余的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终止与续签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擅自拆改商铺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拖欠费用、拖欠银行还贷费用累计达5天、无正当理由闲置商铺达3天的。
3.利用商铺进行违法活动及故意损坏商铺的。
4.严重损坏甲方名誉、利益及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经营中不听劝阻,辱骂管理人员的。
② 业者与业者之间,业者与顾客之间争吵、打仗造成影响的。
③ 业者本人及其亲友在商场无理取闹、挑衅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从事损害消费者权益活动的。
6.不经过正常渠道解决纠纷而罢市或煽动他人罢市和闹市的。
7.依甲方规定正式开业之日起,乙方所经营的商铺,三日内仍不挂货布展的,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况应当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双方协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国家政策的重大变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合同终止与解除时应办以下手续:
1.乙方结清应交纳的各项费用;
2.甲乙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和保证金;
3.甲乙双方依程序履行商铺返还交接手续。
(四)转营转兑
1.无特殊情况,乙方不准转营、转兑商铺。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无力继续经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营转兑手续。
3.乙方连续转营二次以上,视为无力经营,甲方有权收回商铺。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逾期交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将按未交付费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经营期间,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剩余费用及保证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七条 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一)为保护乙方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须自行办理人身和财产保险,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需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事宜如下:
1.乙方主业人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
2.乙方聘用的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乙方应自已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停业废业手续。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销售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日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档。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
一、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结算)层 号商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费用人民币______元给银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结算)层 号商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费用人民币______元给银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三、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结算)层 号商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费用人民币______元给银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四、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结算)层 号商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费用人民币______元给银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合作经营合同 篇2
订立本协议旨在乙方为顾客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和条件开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合作期限:双方的合作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双方另行续约。
三、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甲方自动成为xx公司的会员;依照相关协议和规定,享受xx公司提供的服务,并拥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资料。(有效的稿件或资料是指甲方对所提供的稿件或资料不再修改)
2、 在每笔业务发生时,甲方应详细说明翻译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4、 在涉及口译服务时,甲方应说明时间和涉及到的专业领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务时,甲方有义务提供详细的目标群体资料。
6、 甲方在确认乙方完成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为甲方分配相应的翻译或本地化资源,必要时建立针对甲方业务的翻译或本地化工作小组。
2、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时、准确、规范的服务。
3、 乙方对已经翻译完成的译稿,在一个月内仍有修改的义务。
4、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所有翻译稿件或资料有保密责任,因乙方的泄密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业务时,乙方必须保证符合本地化和企业全球化的相关要求,因乙方工作失误,达不到相应的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协议的解除与终止:任何一方如遇对方当事人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告之对方确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合作经营合同 篇3
甲方:天悦瑜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财富广场a座12楼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就有关品牌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品牌合作的涵义
一、天悦瑜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服务体系是甲方授权建设和管理的全国性服务网络,该服务体系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甲方的服务项目、商标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认可,其他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协议所指品牌合作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悦瑜伽(标准)店独家经营。
三、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
第二章 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勤勉、双赢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瑜伽服务体系的市场认同度,共同促进中国瑜伽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第三章 项目培训及商标使用
一、乙方签约后,应一次性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大写 元,获取天悦瑜伽品牌授权保护及 名免费培训名额。
二、乙方签约后, 年 月 日以前应交纳管理费人民币叁仟元整,用于乙方每年的瑜伽技术提升及终端管理,逾期未交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收回授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二、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甲方拥有专有权。
1、当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乙方协助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经营场所的装饰、陈列等次营运系统的规划有建议和指导权。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的项目、产品、商标及整套经营管理规范提供给乙方使用。
2、乙方开业时甲方应邀安排 名导师驻店,时间为天,食宿、车票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长期提供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并及时、准备、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长期提供经营管理指导、咨询及技术支持。
5、乙方滞销的产品,在进货后三个月内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负责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营销办法。
7、后续培训:经甲方验证核实乙方在经营三个月内发生教练员流失,甲方为乙方另培训一名,培训期45天,培训期内提供住宿,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货全部款项后,7天内按照乙方定货单发货。
四、乙方权利
1、获得甲方指定的项目、商标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获得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3、获得甲方在服务营销及市场宣传的支持。
4、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技、新产品或其他项目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的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应积极采纳支持导师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具体实施。由于乙方原因,甲方人员未顺利继续开展工作,甲方有权撤回相关工作人员。
3、在经营中不得任意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扰乱市场。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统一装修经营场所。
5、乙方须具有独立工商营业执照,保证正常经营。
6、乙方所属店铺开业后一个月内,提供所属店面照片一套给甲方存档备案。
第五章 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1、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甲乙双方是合作关系,双方在本协议期间始终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2、雇员的招聘、管理及归属
乙方自得招聘员工并与其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其员工不隶属于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在原授权区域内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授权区域外,须按甲方设定相应合作级别交纳相应费用,不论何种方式,都须与甲方另签品牌合作协议,并领取甲方颁发的授权书。
第六章 产品供应
1、产品购货价应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报价价格或在甲方接受订单之日有效的价目表上所列之价格。甲方可对价格进行调整。变动价格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3、乙方申请补货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订单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乙方无另行通知,订单自动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发出订单的同时,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额货款,则不产生向乙方供货或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的责任。
6、甲方在收到货款后负责产品的合理配送并办理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产品,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7、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订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三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乙方完全接受该货物。
8、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及时检查货物到达的完好情况,如出现破损或损坏,可向交货人提出原价赔偿,并向甲方通报情况。
9、乙方应作为一名独立的协议当事人从甲方购买产品,运用自己的资金,进行产品销售。
10、乙方应依照甲方的服务承诺负责其已售出产品的维护、换货或退货。
11、如属于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维修或换货的责任。
第七章 协议期限
1、协议的期限为二年。即从 年 月至 年月。
2、协议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约权
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十万元以上的违约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间接经营或商誉之全部损失,甲方还将视情况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1)把甲方提供的产品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点销售。
(2)将瑜伽商标、标识使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铺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诋毁其它合作商,发表有损天悦瑜伽声誉的议论实施损害天悦瑜伽整体形象的行为。
(4)未经甲方许可,注册本合同规定的天悦瑜伽的商标、标识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盗用天悦瑜伽标识或动作规范用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二者模仿盗用。
(二)乙方的解约权
1、甲方破产清算:
2、法规政令禁止甲方继续开展天悦瑜伽事业。
第九章 合同提前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违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 合同终止后乙方的责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悦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联系或交易;
2、立即终止使用或展示天悦瑜伽的标识,并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该标识,否则,甲方可亲自或授权他人进行撤除或消除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因战争、社会骚乱、自然灾害、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不必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四章 协议的转让、修改、放弃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以转包合同的形式处分协议的全部或一部分。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
第十五章 协议生效及其文本
本协议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作经营合同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三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五章董事会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十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_______公司和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地点)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
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_______国籍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同意在_______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第五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七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九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6个月前,向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
第十一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___%。
(二)对内销售_______%。
(注:销售办法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售部分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二条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和_______有关税收的规定交纳各种税款。
第十三条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设在_______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四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五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十六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平方米;
其他用地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元,其中:
现金_______元;
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元(详见附表);
工业产权_______元;
其他_______元。
第十七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天内办完用地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 (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_______的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八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天内运至_______目的地。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九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的申请批准、向有关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_______省(市)(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机械设备等运至_______目的地: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四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二十一条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分配。
第五章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由董事___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会董事长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___名,由_______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4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六条召开董事会须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七条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_______人。总经理由__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___方推荐___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年。
第二十九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七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二条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退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_______市劳动局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三条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经董事会制定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四条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五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_______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_______市财政局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_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八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章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 (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四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五条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需经_______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解释有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四十九条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_______份,合作公司一份,报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___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签字。
甲方: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公司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字)
合作经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一从事研发lq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环保节水技术开发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政府认可的合法手续,资信完备,时机成熟,平台稳固。该工艺技术为职能部门,实属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共同在( )市、区县经营lq污水再生里头用利用设备,开发该地区污水处理市场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开发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产品,对此,乙方表示完全认同,无任何异议。
二、乙方自愿参与甲方研发的污水再生利用设备系列产品的生产、经营并作为甲方下属的分支机构,甲方对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双方议定,()分布在该辖区进入市场的初级阶段,由于对市场运作缺乏经验,由甲方协助完成。
四、双方为了共同珍惜保护好该项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外阜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10万元整;北京区县设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人民币5万元整。待协议期满后顺延六个月,通过媒体声明,确认对该品牌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风险抵押金退还乙方。
五、为了把市场做得更具完美,依据乙方在当地注册名称在辖区内的区县设分支,从事该项高新技术工作,本着“有钱大家赚,有利大家享,风险大家担,保证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则,与下属另立合作协议。
六、污水再生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是甲方研发的利国利民的高科技产品,因此,双方议定合作经营期内,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共同经营好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合作期限五年。
七、乙方的奖励提成
1、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成交,奖励对方按总价20%(税前)提成。
2、在正常报价的基础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归乙方所有。
3、正常报价20%奖励提成中下浮部分,计算到乙方。
八、兑现方式项目合同签署后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应得报酬的50%,第二批款到位后,将提供信息方50%的余款付清。
九、合作经营期满,如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合作经营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本合同可再延续三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双方合同终止,终止后,双方应按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十、双方在合作经营合同期间,如遇未尽事宜,经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分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合同 篇6
参股合作经营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有限公司和 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发挥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香港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国籍: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董事长,国籍:中国。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 省 市建立中外合作经营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
外方名称为 Co.,LTD.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合营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xx年第10号令《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由乙方收购甲方的部份股权后变更登记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发布的20xx年第57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xx年修订)》的规定,合营企业投资建设经营 ,属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甲方可以控股。依据上述原则,甲方出资收购乙方的部份股权,占合营公司股权总额的 %,乙方占 %。合营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按股份比例承担风险。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全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
第八条 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
(一)(略)
(二)(略)
(三)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合营公司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亿美元。甲方全部以美元现金作为投资。
第十条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
第十一条 甲方的其分投资款项,应在不影响合营公司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付清,最迟也不得超过十五个月。
第六章 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 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占有 %股份,乙方占有 %股份。
第十三条 利润分配: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须经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甲、乙中的另一方有转让优先权。
第七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按时缴付投资款:
及时提供变更注册所需的有关资料(商务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董事会成员的身份证明及个人简历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办理合营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从注册资金到位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完有关变更工商登记。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及时归还甲方借款本息及支付甲方应分配的利润;每季度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为甲方财务监督提供方便;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八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 合营公司成立董事会,本协议签订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财务总监由甲方指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 合营公司归还完甲方的全部借款,甲方即退出董事会,撤回指派的财务总监。但甲方有权每年分配利润时,委托有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合营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九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 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乙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部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章 筹备和建设
第二十五条 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筹建处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二十六条 (略)
第二十七条 (略)
第二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十一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营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罚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方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一条 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二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四条 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三十五条 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第三十七条 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应按双方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十三章 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八条 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a、合营企业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三十九条 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四十条 合营公司的期限为15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延长或缩短合营期限。
第十四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合营期满,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五章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国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六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四十三条 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第四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五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1%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七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传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
第二十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合作经营合同 篇7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性别__,×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性别__,×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丙(姓名)______,性别__,×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淘宝网店百乐家居,主要经营保温饭盒保温杯、等。
第二条 总投资为十五万元,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产品实物作为出资,出资额十五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乙方以技术作为出资,丙方以技术作为出资。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店铺。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2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地点:
合作经营合同 篇8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技术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章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来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终纸、说明书、手册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
2.5“技术协助”____按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____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地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章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在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请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议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应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销售。
第四章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伪造的产品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
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地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章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供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售额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
5.4合营公司应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
o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
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章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以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章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章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其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九章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项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章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信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事项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时间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书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章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章其他
13.1本合同书就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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