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代理合同模板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理合同 篇1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 种类: 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演出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演出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1 演出活动
1-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商业演出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和各项收益;
1-1-2 负责舞台演出活动的安排和角色(乙方声明:下列地点或领域不适用本 );
1-1-3 负责有偿宣传推广等事宜。
1-2 声乐代理
1-2-1 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
1-2-1-1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2-1-1-1 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1-2-1-1-2 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1-2-1-1-3 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1-2-2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
1-2-2-1 国内外商业演出;
1-2-2-2 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1-2-2-3 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1-2-3 乙方委托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2-3-2 乙方的公益活动;
1-2-3-3 配合唱片制作发行的宣传推广活动;
1-3-3-4 国际交流活动;
1-4 舞蹈表演
1-4-1 舞蹈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舞蹈表演,伴舞,非商务性舞蹈演出,其他演艺表演中包含的舞蹈表演等。
1-4-2 下列舞蹈表演不包含在内:舞蹈表演前彩排,甲方推广宣传活动的舞蹈表演,非商业性的推介乙方的舞蹈表演,甲方或相关联机构的非商业性舞蹈表演。
1-5主持
1-5-1 主持包括但不限于:专业主持,组合主持,非商务性主持,其他演艺表演中包含的主持表演等。
1-6 法律事务代理
1-6-1 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和与代理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1-6-2 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本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1-7 行政事务代理
1-7-1 第1-6条行政事务代理是指:
1-7-1-1 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1-7-1-2 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1-7-1-3 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1-7-2 其他乙方认为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补充合同。
1-7-3 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经约定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亲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对甲方行使对乙方的行政事务管理进行干涉。
二、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2-1 乙方同意第一条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2-2 乙方暂不委托甲方代理第一条内容中下列事项(乙方选择第2-1条不用填写下列内容)
2-3 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4 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5 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依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收益和权益分配方面进行协商重新确认。
第二章 经济收入分配
2-6 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最低演出报价 (元)/场;
2-7 由甲方与活动方协商演出报价,乙方无权参与;
2-8 甲方向乙方支付其最低报价。
第三章 名称 肖像和名誉权
三、名称和肖像
3-1 为了演艺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3-1-1 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
3-1-2 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
3-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
3-2 肖像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得利,乙方有权享有相应报酬(收益分配比例按照8-1-1中收益约定分配)
3-2-1 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四、名誉
4-1 合同存续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4-2 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4-3 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4-4 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演艺活动过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
4-5 第4-4条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5-1 依据本合同和其他附则约定的关于商业保密的有关约定;
4-5-2 非本合同有关的甲方的业务活动和非甲方指定作为乙方经纪人的其他甲方工作人员。
4-5-3 出现法律纠纷,必须出示相关法律文件与法律纠纷有关的相关资料。
4-6 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6-1 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
4-6-2 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
4-6-3 甲方人为因素在经纪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强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损害的。
第四章税金及个人酬金
五、税金
5-1 所有酬金和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5-2 下列情形,由甲方代扣税金:
5-2-1 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并由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或收据的;
5-2-2 商业演出或表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必须由甲方代理乙方代缴税金的; 5-2-3 代理乙方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涉及个人所得税应该由甲方代缴的;
5-2-4 其他必须纳税的情况。
六 、个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结算期限和方式
6-1 一般经纪代理或部分授权经纪代理业务,甲方经纪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入,采取按项目或每个演艺单元结束为结算期限,支付周期应该在十日内,即每个项目或演艺单元结束且甲方实际获得因此形成的经济收入,按约定应该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内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6-2 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 □ 打 √)
□ 6-2-1 现金支付;
□ 6-2-2 乙方指定账号,甲方通过汇款支付薪金;
□6-2-3 乙方通过甲方购买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项;
□ 6-2-4 其他合法支付形式 .
6-2-5 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动不另外扣取任何费用,但因协助乙方购买物品或代理制服有关费用,代理活动中本身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七。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
7-1-1 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7-1-2 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7-1-3 有权安排与演艺活动形象设计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7-1-4 有权了解乙方的心理、生理变化和各种社会关系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
7-1-5 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7-2 甲方的义务:
7-2-1 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7-2-2 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
7-2-3 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7-3 乙方的权利:
7-3-1 有权在甲方的制作的节目中优先表演和演出;
7-3-2 参与形象策划和广告宣传,对经纪代理内容提出自身的合理要求和建议;
7-3-3 当甲方侵害乙方权益或甲方越权代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4 乙方的义务:
7-4-1 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建议,服从甲方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要求;
7-4-2 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
7-4-3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演艺机构、组织或个人签订演出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7-3-4 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各种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八、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8-1 签署本合同,为便于甲方对乙方广告策划宣传,及时安排各类演艺活动,乙方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8-1-1 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1-2 准确居住地址(省、市、街道、住所门牌号等);
8-1-3 通讯、联络地址;
8-1-4 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8-1-5 主要家庭成员详细状况;
8-1-6 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8-2 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如下情况:
8-2-1 社会关系和背景;
8-2-2 从艺经历;
8-2-3 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8-2-4 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8-2-5 个性特征、爱好等。
8-3 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联系上乙方。
第六章 保密和隐私保证约定
九、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之事项属商业行为范畴,期间涉及甲、乙双方商业秘密、商业利益、个人隐私、名誉,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双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内容进行约定。
十、甲、乙双方签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
10-1 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0-1-1 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10-1-2 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与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业活动法律文件;
10-1-3 经甲方认可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10-2 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第十六条第10-1款所指泛绿文件内容和约定。乙方必须对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一切法律文件内容保守秘密。
10-3 乙方同意在任何时间、情况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传媒、广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0-3-1 甲方的业务活动;
10-3-2 形象、广告策划创意及其实施方案、市场状况和收益情况;
10-3-3 乙方对本条的承诺也包括甲方非演艺方面的各种商业和非商业业务。
10-4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个人的所有情况,但必须尊重乙方的个人隐私。在不损害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前提下,甲方可对乙方的个人材料进行包装、使用,本条所指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0-4-1 个人简历资料,个人文字和图画、照片、剧照、摄像视听材料;
10-4-2 已有的宣传文字和图像材料。
第七章 违约责任 合同修改和终止
十一。违约及违约金
17-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
11-1-1 违约金标准:以守约方自签约之日起至另一违约时止,按每月实际薪金相加总额或实际投入资金的30%为依据作为违约金参考数。
11-1-2 部分违约,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金标准:以违约实际造成损失总额的3-4倍作为赔偿金参考数。
11-1-3 完全违约,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金标准:以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害加合同未履行部分对守约方造成的潜在的经济损失金额得3-4倍作为赔偿金参数。即如果因一方违约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除依据第十七条第17-1-2款标准赔偿外,还应以违约时起至合同有效期满止,剩余时间天数累积计算应赔偿的数额。
11-1-4 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免责条款。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不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11-2-1 甲、乙双方协商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1-2-2 因一方违约或过错、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完全个人行为而造成的人身等其他方面的损害或伤害,对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11-2-3 享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非正常演出或表演活动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伤害,由个人承担。乙方个人非参加表演和演出而引起的任何健康、疾病、意外事故、伤亡等其他不可预知问题,由个人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依法维护乙方应有权益。
十二、合同的修改
12-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变更主要内容或部分条款:
12-1-1 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可以继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12-1-2 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
12-1-3 因甲、乙双方都认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应该修改,并协商达成共识,可进行修改。
12-2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
12-2-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义,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体,合同可终止;
12-2-2 合同一方因触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应赔偿另一方损失;
12-2-3 因合同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终止,但违约因依第十七条有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12-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第八章 经纪代理期限
十三、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签字之日起计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经纪代理的期限。
十四、 本合同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续签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续本合同,期限另行协商,也可重新签订合同内容;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明示终止合同,则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无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明确表示,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
十五、 依据第二十条所规定情况,当一方续签合同时,承诺方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表现。
第九章 术语定义和界定
十六、甲、 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本合同有关表述或条款的含义产生分歧,应及时提出,经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第十章 附 则
十七、 因甲方工作人员或指定负责乙方演艺事务人员干扰影响乙方正常演艺活动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相关人员,因此对乙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可以要求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甲方需协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权益。此条不包括乙方演艺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
十八、 乙方下列行为视为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
18-1 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关人士对甲方的演艺活动干扰影响;
18-2 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因包装、宣传和发展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公开恋爱,结婚。不得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也不得在公众面前有有损形象的言行。
18-3 乙方的个人非本合同约定要求行为严重影响本合同完整实施的。
十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独立民事行为人应有合法监护人共同签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违约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监护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二十、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与任何第三者个人或组织签定协议,影响本合同完全履行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追究该第三方的连带责任。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一份保存甲方作为副本,以备查用。本合同三份内容条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关联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参股的相关公司,为便于乙方演艺事务。相关联公司在对乙方使用时可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条款内容行使相关权利。相关联公司包括:XXXXX
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代表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联系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代表署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甲方授权乙方在---------------(省,市)范围内,经营本公司产品,乙方为甲方在----------------(省,市)的区域代理商,双方在平等原则下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代理商基本资格。
1、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
2、代理商有一定的经销电子产品经历(13)年,销售业绩与信誉良好。
3、恪守治拓科技的经营宗旨与经营理念。
4、合法经营,具有良好的市场形象。
二、关于同业竞争问题。
1、同一代理商,不得同时经销其他品牌相似的安防产品。
2、经销产品不得超出代理区域外。
三、经销内容。
1、本产品的正常经销业务。
2、本产品的安装与售后维修。
3、人员培训由总部负责。
4、商标等终端形象建设,由总部免费统一策划授权使用,代理商负责日常维护。费用代理商自理。
四、经营与结算。
1、签署代理协议,缴总部20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无利息),()首次订货不低于80万元人民币,协议签订一个月内)。
2、该产品的`出厂价5400元/台,市场参考零售价6500元/台。
3、协议签订后,将有关市场推广人员送总部培训。以及在总部策划下的终端建设。
4、每次订货以传真为准,提前一周,款到发货。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0台。
五、权利与义务。
1、根据区域分布,签订相关区域代理商。(以省划分)
2、有权对代理商及其所辖区域经销商的经销产品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双方所订协议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资格。(具体协议另定)
3、有义务对代理商相关市场推广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4、根据该区域实际经销情况,有义务进行一定的市场推广工作(包括广告)。
5、对于涉及到公司商标的终端建设,由总部统一策划。
六。公司承诺:在代理商区域内,公司不直接经营批、零售业务。销量及返利归代理商。
七。业绩与考核。
1、基本销售1000台/年。 如果代理商一年内达不到,视市场情况降为该区域分销商,划归代理商管理,直至取消经销资格。
销量(台) 单台返利(元/台) 最高返利(万元)
2、1001~3000 100 20
3、3001~5000 150 20+30=50
4、5001~7000 200 50+40=90
5、7001~10000 250 90=75=165
6、10001~以上 300
供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需方
单位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
开户银行:
帐 号: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深圳市雄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申请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代理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此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包括: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商标的图样(每个商标十一张、如需指定保护色彩,提供彩色图样10张)、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标代理委托书》上加盖公司章。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单位代码/身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请所需费用:
1、检索费:¥ 元 (查询时已付并开据发票)
2、注册费:¥ 元 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注:注册费包括申请官费、自申请至初审公告之前的代理费用 )
3、附加费用:指定商品超出10项,每增加一项加收100元官费
超出商品:共 项,共加收 :¥ 元
合计(大写):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角整
三、 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请商标所需的详细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开始申请程序。
四、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官方申请意见”或者“驳回”等有时限要求的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电话及传真件为据)。若因乙方工作失误未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申请失效,乙方应退还甲方申请商标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内回复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请失败时,乙方对此不负责任。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深圳市雄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系统帐号: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局及其它网络软件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甲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它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7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帐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或管理人,鉴于域名管理的特殊性,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帐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帐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8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9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帐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它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10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等损失,皆由甲方自行负责。
2.11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2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并为甲方提供有效的业务购买、管理和售后支持。
3.2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非特殊情况下,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帐号和密码及其它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必要时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培训,发生费用时视情况予以商定。
3.7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
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该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付款/结算方式
6.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代理金额是1200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1000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6.2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产和品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9.合同附件
9.1代理价格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
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
联系电话:
传真:
盖章:
地址/邮编: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代理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日,其中前____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 _________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 ( 价格表附合同 ) 。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_________ 家,酒店______家,酒楼______家 ( 附终端明细目录 ) ,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______% ,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_____%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____________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3.经销期(包括试销期和正式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件-- _______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______________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_____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家的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十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________%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单位): 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人才中心):______________(盖章)
兹因甲方工作需要,决定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乙方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____________。
(2)职责及要求:按甲方规定执行。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职业道德、技能及劳动安全教育,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工资卡转帐形式支付乙方工资,采取(月、周、日、定额)工资制,(月、周、日、定额)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此外,误餐费(______元/月)、住房补贴(______元/月)、校内津贴等视出勤及工作量完成情况根据甲方规定发放。
2.甲方按当地标准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保险方面):养老保险金______元/月,失业保险金______元/月,医疗保险金______元/月,公积金______元/月。甲方与乙方各负担相应部分,由甲方一并交丙方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
四、聘期管理
1.甲、乙、丙三方执行均应执行本(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书)的有关规定。
甲方负责管理的事项
(1)与人才交流中心(丙方)签定人事代理协议,
(2)负责人事代理人员(乙方)聘用前的.审核及报到手续;
(3)负责与人事代理人员(乙方)合同的签定、管理;
(4)按照有关规定核定乙方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并通知有关部门向中心缴纳及时拨付;
(5)负责与人才交流中心的联系、协调,并协助人事代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6)核定、收取聘用合同规定的违约金;
(7)按照有关规定协助人事代理人员评定职称,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8)负责人事代理人员在校临时档案的建立,负责将人事代理人员在校表现、职务职称聘任等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后向中心转递;
(9)负责将用人单位与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工作关系、终止合同等的事宜书面通知人才中心;
乙方(人事代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的工作关系、党团关系、工会关系在甲方,人事及档案关系在丙方;
(2)乙方人员的工资福利(含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支付标准及方式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发放,原则上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辅及行政管理人员工资、津(补贴)按校内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3)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校规校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聘用期内,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学校举行的评优、考核和奖励等工作。今后在有编制及上级下达接收指标的情况下,被聘人员工作1年以上成绩特别突出,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可办理正式接收或调入手续。如有违反合同、校规校纪或考核不合格等,学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者,受聘人须五日内办理离校手续,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4)聘用期内,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脱岗、脱产学习、出国(境)等。乙方如有违反合同、校规校纪或考核不合格等,甲方可以没收违约金、解除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纪律处理。解除合同者,受聘人须五日内办理离校手续,交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5)人事代理费由乙方交纳。乙方受聘时还须缴纳违约押金(不少于______元)。解除及不续签合同的人事代理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离校手续后,学院退还其违约押金。对不按期办理手续或给由于其他原因给学院造成损失的,学院不但没收其违约金,还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6)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学院和人事代理人员根据工作情况,可以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合同;不续签合同者,按上述解除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
(7)甲方不提供住房。
丙方(人才交流中心)受甲方委托实行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为
(1)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的流动等相关手续;
(2)办理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签证;
(3)办理乙方的档案保管、利用和转递等档案管理工作,并保留人事代理人员的原身份;
(4)经甲方书面同意,为乙方出具结婚、计划生育、公证证明、进修证明和办理出国(境)等手续;
(5)按照有关规定为人事代理人员代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6)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人员的职称评审;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调整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工资;
(8)按照有关规定为人事代理人员办理集体户口的落户手续;
(9)三方协商同意的其他人事代理内容。
2.聘用期间,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丙方代理,所需代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3.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续聘合同另行签订。
五、在聘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方。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消岗位的,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补偿金后可以解聘;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6.按照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关系的。
六、甲、乙双方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乙方自谋职业,乙方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由丙方管理。
七、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合同终止不再续聘或解除合同的,乙方须按协议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由丙方负责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请上级人事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按甲方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明确的,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聘用关系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受聘人签):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人才交流中心盖章):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业务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即日起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记账。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是: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甲方的义务是: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配备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负责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授权签字人名单;
(5)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对于甲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7)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乙方的义务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指导甲方设计相应的.会计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为甲方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四、收费标准 经协商,乙方代理记账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每月在收到会计报表时,支付当期的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履行其责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税收方面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失误,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关于会计账务出现的问题,办理交接手续以前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交接手续以后的由乙方负责。
六、争论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论,双方应通过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解决。
七、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确定。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为处理与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合同债务纠纷事宜,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包括:通过发律师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与债务人谈判和解、申请并参加调解、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代理法院民事一审阶段诉讼、代理法院二审阶段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执行和解、代理执行调解、代为签收相关款项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应款项的事项。
三、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详见双方签署的委托书。
四、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守律师道德规范和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五、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办律师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经明确乙方全权代理且不须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办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应于事前或事后征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或者是律师助理处理文件送达、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也无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师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是指因为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讯中断客观原因等导致乙方无法处理相关业务,而不处理该相关业务会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最后结果的情形。
紧急情况消除的,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指定原来的承办律师恢复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办律师继续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其他律师为新承办律师。乙方应及时将新承办律师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承办案件,不影响约定的律师费。
十二、为维护甲方利益,在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可以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
除甲方同意以外,转委托不得加重甲方的负担。
十三、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律师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同第九条约定含义一致。紧急情况解除的,乙方应该及时解除转委托,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后继续转委托。
十四、因紧急情况转委托则由甲方承担费用。
甲方承担费用过于不合理的,则乙方也可以承担部分费用,但是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不得超过总转委托费用的30%,也不得高于乙方最后律师费的总额。
十五、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对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线索而导致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如果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代理期内变更联系方式,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时办理或者是转交款项的的,乙方不能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则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果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导致案件败诉的,则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确提醒:乙方不能保证谈判后债务人付款、到法院起诉可能败诉、即使胜诉也可能执行阶段不能令甲方满意。
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意见,均不代表承办律师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胜诉的保证。
十八、乙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的实际情况建议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建议甲方及时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债权的实现。
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甲方拒绝采用起诉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权利的实现,则视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须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甲方未及时缴纳诉讼费等有关费用为拒绝采用合理的方式实现权利的表现之一。
十九、非归于甲方或者乙方主观原因导致债权无法最后实现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丧失债权,乙方丧失律师费。
非归于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观原因导致的债权无法最后实现,包括但是不限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债务人破产且无剩余财产、法院的判决、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无法找到债务人、债务人被注销、债务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观原因导致上述结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
二十、经向甲方介绍XX市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后,甲方选择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比例、缴费时间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条约定办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签约当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作为乙方承办律师来往的交通、差旅费用包干。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债务人的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0%给乙方作为律师服务费。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的.,则每日按照未付律师费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扣除30%作为律师费以后,将剩余款项及时转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转交的,则每日按照未付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也可根据客观需要,可以直接将全部款项转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项的规定支付律师费。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乙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乙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专业机构收取的诉讼费(包括但是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证金、执行费)、申请费、查询费、资料复印费、材料打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乙方垫付的,由乙方凭票据向甲方据实结算。甲方拒绝结算的,自拒绝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结算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结算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的,可以按照前项的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再将剩余款项转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项规定的费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过程中,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师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作和劳动,都不再增加或者是减少收费。
二十六、因客观或者主观原因导致以非货币财物抵债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甲方取得财物所有权之日。
上述财物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财物变现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
二十八、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公平起见,在整个案件办理结束之前,甲方不能变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变更代理人,则推定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须按请求的标的额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
但是乙方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是律师职业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更换代理人并不支付费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费必须予以返还。
二十九、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双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则处理该案件。
甲方未经过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赔偿损失。
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乙方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在调解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上共同签字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律师的书面建议书建议的范围内,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对方协商并得到同意以后,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通过会谈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为为双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证明双方意思一致的,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相应款项执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之间正式合同,取代之前双方之间作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
三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约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双方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XX市律师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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