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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附方案)
高空作业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因此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空作业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1】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1、高空作业场所边缘及孔洞设栏杆或盖板。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8、轻型或简易结构屋面上作业,应铺木板分散应力以免踩蹋屋面。
9、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10、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1、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2、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13、穿戴个人防护装备:高空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齐全并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这些装备可以有效减少意外伤害的风险。
14、使用安全可靠的工具和设备:所有用于高空作业的工具和设备都应经过严格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同时,应优先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经过认证的设备和工具。
15、设立安全警戒区域:在高空作业区域周围设立明显的安全警戒标志,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16、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高空作业需要一定的技能和经验。工作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接受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熟练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17、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认真遵守安全施工规定,衣着要灵活,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8、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者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19、高处作业要设防护栏杆,支持安全网和安装防护门,操作人员要系安全带。
20、高处作业物料要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和洞口附进、凡有坠落可能的,要及时撤出或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21、发现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应及时报告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施工,消险后再进行高处作业。
22、任何人不允许移动和擅自拆除安全标志,确实因工作需要须经工长批准后移动和拆除,之后重新安装好。
23、冬季施工要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防是毒、防火安全措施。
24、高呼上作业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处于良好状态。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横档间距以3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采取防滑措施,禁止二人同在梯上作业,如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25、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结合工程特点,相应地制定各种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26、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27、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范围较为广泛,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系挂安全带等各项安全专项措施。为明确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进行施工以前,由工程负责人和安全员逐级向有关人员作好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和设备,在投入前要加以检查,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28、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作业。
29、操作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30、攀登和悬空作业人员危险性较大,对此类人员应通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31、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清除干净。拆卸下的物体和废料等都要及时运走,不得任意向下丢弃。各施工场所,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件,都要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32、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有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位或拆除。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位的,都要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拆除或移位,并在工作完毕后立即复原。
33、高处作业中应按照气候情况和具体条件,分别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34、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在完成后,应按类型逐项加以查验并做好记录。另外,随着工程的进展,高处作业的工作量还会随之增多,这时应采取分层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5、距离地面2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
36、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合格。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7、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8、凡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配备工具袋。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工具,均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准在钢管或脚手架、建筑物上乱放工具。
39、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40、机电工在2米高空焊接时,必须找适当的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41、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采取高挂底用方式。
42、进行高空作业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应采取措施,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
43、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向高空抛掷物件,应采用绳索、吊篮、高架车、或吊车等传送物件。
44、特殊情况下,如必须从高空向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必须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45、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铅丝捆绑牢靠。
46、站在跳板上工作时,不得站在跳板的端头。在同一跳板上的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47、应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进行作业。如无法避免时,上、下层之间必须设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且上层不准堆放工具、物件。
48、高空作业的沿口、孔洞处,应设置护栏和标志,防止失足踏空。
49、高空作业区的下方地面,严禁堆放脚手架、跳板、其他杂物。地面人员禁止在高空作业区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0、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在高空作业:雷、雨、闪电,六级以上大风,钢管雨水未干,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当上述情况过后,必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和有关技术人员检查各种作业设备,确认后方可作业。
51、公司下原料及投料组取料,应注意堆码方向,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阶梯取料,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应重点加强安全巡视,确保人员安全。
【2】高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佩戴安全带:安全带是高空作业必备的安全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在进入高空作业场所时,应先系好安全带,确保其牢固可靠。
2、设置安全网:在高空作业场所下方,应设置安全网或缓冲垫,以防止作业过程中坠落的物品或人员造成伤害。同时,安全网和缓冲垫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
3、避免疲劳操作:高空作业需要集中精力,操作时要避免疲劳。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得饮酒或服用药物,同时应尽量避免长时间连续操作。
4、遵守操作规程: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如正确使用工具和设备、正确拆卸和安装设备等。同时,在操作过程中应时刻保持警惕,避免因疏忽大意而发生意外事故。
5、保持稳定平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要保持身体平衡和稳定,避免因失衡而发生坠落事故。同时,在攀爬或移动时应注意脚下,避免滑倒或失足。
6、使用专业设备: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使用专业的工具和设备,如安全带、脚手架、吊篮等。同时,这些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功能正常和安全可靠。
7、检查作业环境:在开始高空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作业环境,了解周围是否有电线、燃气管道等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8、禁止酒后高空作业:饮酒会影响人的意识和判断能力,酒后不得进行高空作业,以免发生意外。
9、保持稳定姿势: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要保持稳定的姿势,不要站立在悬空处或边缘位置,避免重心不稳而导致意外。
10、注意天气变化:高空作业通常在室外进行,受气候条件的影响较大。因此,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如遇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11、不要随意抛掷物品:在进行高空作业时,不要随意抛掷物品,以免砸到下方的人或物,造成意外事故。
12、必须穿戴安全装备: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13、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是高空作业必备的安全装备之一,使用时必须高挂低用,并挂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在安全带上悬挂重物或让多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带。
14、注意周围环境:在进行高空作业前,要了解周围的环境,如是否有电线、燃气管道等,避免在有安全隐患的环境中进行作业。
15、注意天气变化: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要注意天气变化,如遇大风、雨雪等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以免发生意外。
16、使用符合要求的设备和工具: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要使用符合要求的设备和工具,不得使用有缺陷或损坏的工具和设备。
17、遵守安全规定:在进行高空作业时,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如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等。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到高空作业的注意事项非常重要,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在进行高空作业前,应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2. 作业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掌握相关技能和知识。
3.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和监督,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和顺利。
4. 在操作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废弃物和杂物,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和安全。
5. 在使用专业设备时,应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避免因设备问题而发生意外事故。
6. 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保持冷静和沉着,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3】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安全措施
1、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监人员。
2、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3、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4、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一级建造师。
5、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6、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7、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4】高空落物原因分析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造成机械损坏、倾倒、吊件坠落。
2、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卸卡等)因承载力不够而被拉断或折断导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台承载力不够而使物件坠落。
4、起吊过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没有绑扎或清理而坠落。
5、高空作业时拉电源线或皮管时将零星物件拖带坠落或行走时将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传递物品时失手将物件跌落。
7、在高处切割物件材料时无防坠落措施。
8、向下抛掷物件。
【5】高处作业如何分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有哪些类型?
临边作业。即工作面边沿缺少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的高度低于80厘米时的高处作业。
洞口作业。即孔、洞口旁的高处作业。包括在2米及2米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若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若物体从洞口坠落,还会伤及下方人员。
攀登作业。即借助建筑结构、脚手架、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由于没有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只能在可借助物上作业,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
悬空作业。即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其特点是操作人员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作业,危险性很大。
交叉作业。即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在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时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方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7】高空坠落物造成损失应该向谁追责?
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作业本身就是非常的危险的,除了在高空作业的这些工作人员有可能会遇到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高空作业如果操作不当也有可能中伤其他过往的行人。城市的建设规划本意上都是为了能够提升我们的生活质量,可是面对已经不断发生的城市高空坠物现象,社会各界包括我们自身都应该在生活当中引起高度重视的。
【8】高空作业安全措施方案:
本工程为工业厂房土建工程,2号厂房主体5层(地下设备房1层),3号厂房主体4层,建筑总高度:19.9m。在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主要项目有:脚手架搭拆、塔吊安拆、钢筋绑扎、支模、外墙砌筑、屋面工程等,基本贯穿了施工的整个过程。为预防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结合我司历年来高处作业施工经验,特制定本安全措施方案。
一、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性技术措施: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进行高处作业施工,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通过力学计算,满足施工使用要求后搭设。
(2)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出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设施使用完毕需拆除时,设警戒区,派专人监护。拆除时先上后下,禁止上下同时拆除。
(3)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高处作业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工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
(4)高处作业人员应尽可能的选用熟练工人,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项目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登记卡,并在实物上作标记。项目部组织人员半月进行一次劳保用品检查,做记录;班组长班前班后检查;个人在施工过程中自检。发现有损坏,立即更换。
(5)高处作业人员应配有工具袋,工具、螺丝、焊条、及零星废料头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完工后,随人及时带回地面。高处处禁止摆放任何未固定的物件,以防坠落。
(6)高处作业中的走道、安全通道要保证畅通,物件、余料、废料不得任意乱置,更不得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用绳子系住,做到工完场清。
(7)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8)用于高处施工的机械设备,进场前由项目专业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才准许进场,并有设备完好登记卡,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进行记录。
(9)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10)在雨天确需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8m/s以上和雷电、雷雨大雾气候条件下,不得露天高处作业。
(11)高处作业上下应有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2.针对临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设置防护栏杆。
(2)在楼梯口及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施工用脚手架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安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
(4)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5)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连接要求以及搭设施工,应符合规范要求。
3.针对洞口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安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3)因送桩而形成的孔洞上口、基础上口、未回填的坑槽等处,设置稳固防护设施。
(4)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挂设红灯示警。
(5)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并安装固定其位置的设施。
4.针对攀登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高处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大于1100N。当梯面上确需作业且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通过后方可实施。
(3)高处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设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4)高处固定式直爬梯采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大于50cm,支撑采用不小于L70×6的角钢,埋设与焊接确保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1~1.5m高的扶手。
(5)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加设护笼,超过8m时,设置梯间平台。
(6)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7)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5.针对高空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支模、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设置安全防护层。
(2)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搭设安全防护棚。
(3)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的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对各种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包括搭拆脚手架、塔吊),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4.严禁高空作业人员酒后作业。
三、安全教育与训练
针对各高空作业项目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其高空作业安全知识。
1、管理人员先教育:提高管理者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高空作业安全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岗位教育:对高空作业工人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尽量选用有高空作业经验的熟练工人,确因工程进度需要使用新工人时,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才准进入岗位。
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训练: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主要包括架子工及机械操作人员(塔吊的搭拆、操作人员)。对高处特种作业人员,除一般性的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训练,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上岗作业。
4、安全技术交底:在高空作业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使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一步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针对高处作业如:脚手架搭设前和拆除前、塔吊安拆前等。
四、安全检查及奖罚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的重要方法。
1.定期安全检查:每周一次进行安全大检查。针对高处作业有联系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在每月安全通报中重点强调。
2.专业性检查:组织专人对存在高处作业工种的施工过程进行专业性跟踪管理、检查,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及时提出要求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3.经常性安全检查:在高空作业前与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高空作业设施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实现安全生产。
4.针对上述安全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实际操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时不及时整改的,不要盲目训斥,因高处作业违规操作本身就存在坠落的危险,如你盲目训斥会造成作业人员心理紧张或心情不稳定,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或坠落。所以管理人员要对当事人讲解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的危害性,促使作业人员认识安全作业的重要性。使当事人从心里服从你的管理。对经多次提出,屡教不改者,根据有关安全奖罚条例进行处罚,重者驱逐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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