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代理合同合集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代理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招聘的寒假实习学生(不参与此协议书的签定,仅作协议内容之用,以下简称丙方)
为满足甲方联系的企业的用工需求,同时也为丙方提供实习和勤工俭学机会,经乙方申请,由甲方组织丙方于寒假期间赴甲方联系的用人企业实习。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组织丙方寒假实习的相关事宜,经友好沟通与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费用支付:
(一)乙方向丙方收取工作预约金按50元/人,丙方工作期满一个月后,甲方如数退还给丙方(具体时间为开学后一周左右),如若中途退出工作或者未曾参加工作将不会返还。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提供招聘的数据和工作预定金,具体详细资料。
(二)甲方支付乙方代理经费标准:招聘人数50人以下以每人50元做佣金,超过50人的,以每超过二十人为基数,增加每人十元的佣金。
(三)超过100人的,按80元每人提供佣金,超过150人以上的的按100元提供佣金。超过此基数的,在此基数上实行多的人10元每人奖励。
(四)甲方提供佣金以丙方在公司工作一个月为期限,在一个月内脱离公司的,甲方将不视为此人在乙方所提供的'名额内。
(五)甲方将在20xx年八月30号将甲方所得实际佣金交付乙方,不得拖欠。如有特殊情况,应双方提前通知协商,甲方不得以其他缘由拖欠甲方佣金。
(六)乙方在招聘丙方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仅提供宣传材料和措施。乙方不得私自向丙方收取额外佣金,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将由支付乙方的佣金里扣除乙方所私自收取金额的50%~~80%,并扣除乙方额外的奖金。甲方承诺也不额外收取丙方其他费用。
(七)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经乙方代表与甲方签定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章) : 代理人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2
合同签署地: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省 地区(以区号为准) 有限公司产品 (独家)授权代理商,公司在该区域不再发展
(三) 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交合同保证金 元, 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并退回合同保证金或者直接转为货款。
(四) 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五) 交货地点及运费
(1) 合同交货地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间运费(以地区级城市为标准,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递或快速物流,差价由乙方负责)由甲方承担。
(六) 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七) 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的,超出一天按照货款总额的1%给予补偿(特殊情况根据双方约定)。
5、广告促销管理
(一) 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必备资料,除按乙方购货数量比例配赠外,可以专为乙方的市场推出相应的广告宣传,其费用由乙方负责或者双方按比例分摊,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二) 乙方组织的促销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享有的权利
(1) 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2) 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二) 甲方承担的义务
(1)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2) 有对乙方首次进货时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3) 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4) 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三) 乙方享有的权利
(1) 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2)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代理商的.权利。
(3) 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四) 乙方承担的义务
(1) 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2) 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一) 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条件退换,其运费由甲方负责。
(二) 售出产品的保修凭证(厂商联)必须及时寄回公司备案。否则,该售出产品不给予保修。
(三)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公司规定的首次进货量后,再进货产品实行可退货制度,原则上是没有经过拆封的部分,不得影响二次销售,可以享受公司无条件全额退款。
(四) 乙方退货产品的价格原则上以甲方当时的供货价格为标准,如遇价格下浮变动的按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五) 乙方保证退货部分产品无使用、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并不影响
(1) 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2年保密义务。
(2) 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特约代理牌(证书)等(包括复制品)。
(3) 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乙方如遇到其它区域代理商串货现象,收集证据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时通知串货方并退出该区域销售,严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货方代理资格。
9、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0、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关款项必须到达甲方帐户,否则合同自动失效,保证金不给予退还。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备注: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区域再发展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手机:
手机:
E-mail:
E-mail:
地址:
签订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地址:
签订代表(签字盖章):年 月 日 日
代理合同 篇3
立约人:
甲方:
制造商: 地 址:
中国境内服务电话:
官方网址:
网上订单账号:
网上订单密码:
签约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一、总 则
本协议旨在确立、稳定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即甲方提供品牌、产品、服务和经营指导,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内,作为甲方的总经销商,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目标。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二、总经销商区域的约定、保护、约束
(一)约定总经销区域(在以下两项中填写其中之一)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下辖 市 县。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3、乙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发展、授权第二家总经销商。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对MBM宝马润滑油产品的打假、防伪、反侵权、反垄断工作,维护双方的共同权益。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信誉建设和品牌建设。
(二)约束:
1、乙方不得超出约定区域经销双方约定的产品和跨区调货、易货,否则视为“违约销售”,违约销售出现一次,扣除全年折让25%,出现二次,扣除全年折让;同时,乙方因此类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不对乙方地区二级经销商直接供应产品。但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在他所经销区域内开发二级经销商。
三、约定总经销期限、产品分类、指标
甲方授权乙方总经销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但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的续签意向,否则,甲方有权另签新代理商协议。甲乙双方约定各项指标如下:
四、价格体系
1、甲方产品的价格表一般在每个自然年度的第一个月内通知乙方。如无通知,则仍然沿用有效的价格体系。在协议期限内,如价格体系发生变化,甲方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遇原材料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突发暴涨暴跌、甲方可于7个自然日内执行新的价格体系,并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给予乙方明确的原因说明。
2、价格体系中“总经销价”为甲方与乙方结算的价格。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直接开具发票。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推荐市场批发价。当乙方实际销售价格属于倾销价格时,甲方可适当上调乙方相关产品的供应价格,取消或降低相关产品的宣传促销奖励及相关优惠配套奖励政策,直到停止供应相关产品。
4、新产品价格体系由甲方在新产品上市前通知乙方。
五、订货、交付和结算
1、乙方的传真订单和网上订单均视为有效订货订单。
2、乙方的订货计划必须明确品种、规格、型号和数量,原则上乙方三日内无增减计划,甲方则视为有效订单。
3、结算方式为:乙方全额付款到账,甲方立即安排发货。
4、乙方提货地点以甲方代为安排的汽车配载或火车运输一次能够到达的地点为限;运达乙方辖区后需要的二次运输,运费由乙方负担。县级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三万元、地级市以上的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伍万元的订单,运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定制产品的单批次数量不得低于3吨,定制完成后7天内必须提货,否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货物、宣传资料、促销品和礼品运达乙方后,乙方应当立即在现场进行清点、检查、签收。遇有货物及其它物品与送货单有差异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销售人员或客服人员,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实际收到货物2天后的通报,甲方将不再受理。2天内的通报,甲方视下列情况作相应处理:
6.1、若货物和配送物品短缺、破损、经证明属甲方发出错误时,甲方负责下次发货时补足,甲方不再提供额外的补偿。
6.2、若货物和配送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和缺失,由承运方承担责任。甲乙双方有共同追究承运方责任和义务。
7、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交货时,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赔偿责任。 8、明确由乙方代付运费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时,由乙方先行垫付,再与甲方结算。
六、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产品包装标识的国际、国家、行业或宝马企业标准。
2、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市场投诉,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出处理判定。其处理判定的最终依据是双方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依据产品标识标准对产品进行的检测结果。如果经检测证明,乙方及客户的损失与甲方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要素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则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市场需要的、有利于市场销售和推广的各种具有合法性、有效性的证明文件。
4、甲方有义务培训、指导乙方在适当的范围内正确地使用有关油品。
5、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指导和协助乙方在指定区域的销售工作。
6、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协助和监督乙方市场网络的规范化建设和乙方的价格体系。
7、乙方有义务指导用户正确地选择相关产品,如因乙方指导不当,或用户自身没有正确地选用合适的油品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形象店、门头、广告规定
1、形象店规定:乙方及乙方区域经销商形象店、修理厂内部装修费用与乙方年销售额挂钩,年销售额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制定。装修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甲方根据乙方的年销售进度,用甲方的产品支付乙方的装修费。店面的装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将要装修的店面的图纸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提出装修设计方案),乙方根据设计方案在当地采取多家报价招标方式选择合作单位,将多家投标单位报甲方企划部审核批准。
2、门头规定:甲方免费为乙方合作的修理厂制作门头(制作门头标准为喷绘),制作安装费用不与年销售额度挂钩,但乙方形象店门头制作安装与乙方年销售额度挂钩。门头尺寸由乙方提供,甲方根据公司对外统一形象标准设计门头方案,乙方根据甲方的设计方案在当地采用多家报价方式,确认有制作能力的企业报价给甲方(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上报各广告公司报价,由甲方审核后给出材料标准和价格,乙方方可制作、安装)。甲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安装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甲方用产品支付乙方及乙方区域经销商的门头制作及安装费用,结算时间另议。门头安装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广告规定:乙方可自行根据当地市场需要,进行符合甲方要求的广告宣传计划,甲方负责提供符合CIS要求的设计,确保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自行组织的广告宣传,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产品推广、广告宣传等工作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需要甲方支持的,乙方事前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并经甲方核实确认后,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到期时,按照书面承诺标准予以核销。
八、折让政策
1、本标准仅适用于20L(含)以下的包装,其它类型油品均不包括。销售20L以上包装规格产品时,在符合折让条件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执行1%的固定折让率。只有在享受总经销价的前提下才能计算折让。特价、进攻价、会议价、特批价产品均无折让。
2、产品分类及年度考核折让
年度考核折让:Ⅰ 类产品折让 2%; Ⅱ 类产品折让 3%; Ⅲ 类产品折让4%; Ⅳ 类产品折让 5%; Ⅴ 类产品折让 6%;年销售额超出部分奖励政策: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25%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15%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50%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25%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75%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35% 年销售额超出任务量 100% 奖励全年折让金额的 45%例如:年销售任务40万,实际完成52万 年销售折让额是10000元(以实际折让为准)+1500元(年折让10000元x奖励系数0.15 =1500元),总共折让11500元
全年任务完成率低于80%年终不享受年度考核折让,年销售任务100%>年度实际销售额≥年销售任务的80% 按照折让总额的80%给予折让。
3、折让扣除
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限内,若乙方自动放弃总经销商资格或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而被甲方取消总经销权,则不享受所有折让;如有保证金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年度折让的执行:
在年销售履行完毕后15日内,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全年业绩,完成所有年度折让的返让工作,所有折让均以产品形式进行产品返让,无折让产品不参加返让。
九、相关约定
1、乙方不得对甲方的产品进行重新分装、调合、加工和掺杂。乙方不得在宝马润滑油货架和专柜内陈列、销售和推广与甲方产品包装设计和商标近似的其它厂家的同类产品。
2、协议签订时,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如上述文件发生变更,乙方有义务及时提供最新的齐备资料。
3、在协议期限内,若甲方调整有关品牌推广和建设的市场方案,乙方应积极配合和实施。
4、甲乙双方应共同致力于在遵守国家质量、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合作。
5、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和条款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6、在本协议及附件有效期内和无效后十二个自然月内,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协议、附件及运营过程的任何部分。
十、知识产权保障
1、乙方应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甲方授权所销售的产品上的商标、标识、商号予以保护,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生产及经济效益造成影响的,甲方要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非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制作、委托任何单位印制或定做含有甲方惯常使用的商标、商号、企业名称或简称的包装物、标识、广告宣传品或其他内容相关或相似的图案文字资料。
3 、乙方知道违反本条1、2款任一款的约定将直接导致合同的终止。而且乙方理解这种违反将会对甲方的声誉、信誉、知识产权造成严重损害且造成严重损失。因难以衡量这些界限模糊的权利,所以判定准确损失是很困难的,鉴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违反了本条1、2、3款任一款的约定,将赔偿甲方损失10万元人民币。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2、若一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违规违法行为,另一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甲乙双方在协议取消后,如继续以另一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给对方造成侵权,被侵权方保留索赔和法律追溯权。
十二、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要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向天津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三、其它约定
1、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
2、本协议的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书不可缺少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如乙方在15日内未订货,甲方有权另签新代理商协议。新代理商协议一旦签订,甲方与乙方原协议自动解除。
4、本协议和附件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补充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是经双方认真磋商同意签订,是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______年_________汽车《经销网点管理办法》及《市场管理办法》在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达成的真实意愿。本协议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总则
为有效体现市场化运作,保障双方共同利益,体现协议严肃性,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1.经销合作模式
1.1 _________汽车经销商按合作性质可分为区域独家经销商和区域经销商两类,区域独家经销商是指认同甲方关于其代理区域销售总指标计划并有能力和自愿买断经营的经销商,独家经销商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区域经销商是指在其代理区域能够达到一定销量的经销商,其年度销量计划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不须向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
1.2 _________汽车经销商,享有甲方给予的以下支持:
A.优价样车及巡展支持;
B.区域性市场保护支持;
C.技术培训与专职营销人员维护支持;
D.特价库存资源优先供应支持;
E.区域性品牌广告支持;
F.批量订单按揭支持;
G.年度计划完成奖励支持。
2.乙方对甲方经销合作模式的选择为:
A □区域独家经销商,履约保证金□10万(省级)、□5万(地市级)
B □区域经销商,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3.授权区域:
3.1 甲方授权乙方经销_________系列客车,授权区域为: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地区。
3.2 乙方承诺在授权区域内,严格遵守_________汽车《网络管理办法》及《市场管理办法》自觉维护_________形象,并按照要求制作_________汽车_________标识;
4.产品销售计划:
5.1 乙方必须具备成为甲方经销商的资格条件,服从甲方的统筹管理。 5.管理
5.2 能够支付定单_________%定金能力,与当地金融、保险、运管、旅游等部门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5.3 _________名以上具备汽车专业技术知识的销售人员。
第二条 买卖通则
1.产品定购
1.1 乙方购买甲方车辆时,双方应另行签订“_____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确定所购车型、价款、交付等具体事宜
1.2 乙方定购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变动配置,特殊情况一定要变动配置,甲方将视生产难、易度收取一定费用并顺延交货期后予变更。
2.经销价格
2.1 经销价格:为甲方产品售于乙方时确定的代理经销价格,按甲方公布的当期《_________汽车经销商价格表》执行。
2.2 销售价格:为经销商出卖甲方产品时确定的价格,应介于当期《_________汽车经销商价格表》中市场售价和最低销价之间,超过代理经销价签订的合同,合同总价与代理经销总价之间差额部分由乙方提供服务费发票。
2.3 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应在甲方确定的范围内进行,乙方超出甲方确定的价格范围销售产品,必须首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2.4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调整价格,并将价格调整状况及时通知乙方。
3.货款支付
3.1 乙方购买甲方车辆,应于签订买卖合同时支付合同总价_________%的定金,剩余货款提车时一次性付清。
3.2 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
4.产品交付、验收、运输费用
4.1 乙方所购车辆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的生产所在地。
4.2 乙方人员代表乙方提车时,应向甲方提交付款凭证、提车证明(接车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等身份证明)等书面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交付车辆。甲方在确认乙方提车人员身份证明、所购车辆货款已付清后,为乙方办理提车事宜,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4.3 乙方自提车当时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对车辆的`内、外观质量,配置等按合同约定逐一验收,如存在问题,及时向品保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提车手续办理完毕之时,视为甲方已交付乙方合格车辆。
4.4 甲乙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乙方办理提车手续后,甲方代为送车,送车费用以及车辆临时牌照费、保险费、临时养路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4.5 乙方提车人员应当按照甲方提车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经检查验收车辆合格后在车辆验收单上签字。
第三条 返利与奖励约定
1.返利约定
1.1 乙方每次购车时只需要按代理经销价向甲方付清购车款即可,
乙方出售甲方产品高出代理经销价的部分可视同甲方对乙方的返利。
1.2 甲方在对乙方上述返利的同时计提季度返利,季度返利为代理
经销价的_______%,(_______米系列车型单台季度返利为_________元)在乙方季度销售计划完成后,一次性向乙方兑现。(没完成季度销售计划的不计提季度返利)
2.年度奖励约定:
对于年度计划完成率达______%以上经销商,甲方将在年度经销商大会上予隆重表彰并给予年度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颁布)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1 应设置专门的机构,并保证有专营人员销售甲方汽车产品;
1.2 应具备满足甲方产品销售必须的办公条件、专用展场及分销渠道;
1.3 若不具备甲方产品维修服务能力,应与当地甲方的特约服务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为用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1.4 应主动积极开展甲方产品的宣传和促销活动,与甲方建立良好战略同盟关系,有效开拓地方市场;
1.5 应遵守甲方营销政策中的各项规定,规范运作,不得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或者跨区域销售;
1.6 乙方不得随意在甲方出厂产品上加减配置,由此而引起的产品故障纠纷,由乙方负全责;
1.7 乙方有义务协助用户办理地方上牌事宜,甲方负责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1.8 乙方可以在授权区域发展二级网络或设立分销点,各二级网点和分销点也应遵守甲方关于市场的管理规定,若有违反,责任由乙方承担;
1.9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及产品声誉,如发现任何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甲方利益的非法行为,都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消除不良影响;
1.10 乙方每月_______日,应当以《工作月报》形式向甲方通报其上月销售情况、市场行情、用户反馈意见以及本区域内同行业其他供应商所提供商品的车型、配置、价格及销售情况以及区域市场的基本情况;
1.11 甲方有对其市场调查要求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将调查情况及时、真实、全面地回复甲方;
1.12 乙方在定购车辆的同时,应将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传真甲方备案,售出车辆的_______日内,应将用户档案如实填报传真给甲方;
1.13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市场管理人员与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市场开拓及售后服务工作;
1.14 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地或经营场所及经营范围发生变动以及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1.15 乙方应对本协议履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及业务规划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提供、翻印或复制,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16 乙方为标识和宣传销售甲方产品可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其他任何标志,但不得将其中任何一项许可他人使用,若发现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标志被他人侵犯时,应立即告知甲方;
1.17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及时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归还甲方。
2.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依据乙方定单按期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
2.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客车技术质量标准,各种相关资料齐全;
2.3 努力维护区域市场价格的稳定,最大限度保证乙方利益。
2.4 严格按双方协议中所明确的返利及奖励约定向乙方兑现,并对甲方给予乙方的支持承诺及时到位;
2.5 根据乙方需要,及时对乙方专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
2.6 及时向乙方提供营销政策及调整通知等相关文件及附件;
2.7 甲方安排专职人员协助乙方做好市场开拓、商务洽谈、服务及其它维护性工作,并对乙方提供客户信息资源保密;
2.8 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甲方产品的广告宣传资料样本及促销需要的相关礼品,积极协助乙方的批量公关业务;
2.9 对乙方提报的信息、报告、及投诉及时处理并反扩?
第五条 广告宣传
1.甲方按照乙方的规模及地区等级有计划的无偿提供经销产品的有关宣传资料,乙方应协助甲方在本协议指定经销区域内所做的任何广告及宣传活动。
2.乙方可自行对所经销的甲方产品进行宣传促销活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有广告宣传的文稿、图样、文案等须先经甲方审核,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乙方必须在办公场所制作并安装符合甲方CI视觉规范的门头,甲方将根据网点形象建设标准按销量给予形象建设补助。
4.乙方必须自行配置可以播放甲方所提供宣传光碟的音像设备和摆放甲方宣传品的场地。
5.应乙方要求或根据销售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样车,乙方应按照样车价格向甲方付款,视为乙方购车,在车辆完整无缺退还甲方后退款,样车在乙方处存放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和积极销售。
第六条 车辆维修与用户投诉处理
1.依据甲方的保修规定,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或甲方特约维修服务站为用户提供维修、保养等服务。
2.对于乙方所购车辆,甲方将按照车辆维修的“三包”规定等,负责客车的售后服务工作。但乙方或产品最终用户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手续,或者未按照车辆使用要求进行操作、使用与保养除外。
3.乙方必须积极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信誉并保证为产品的最终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
4.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最终用户对产品意见或投诉立即通知甲方,同时作好必要的先期事件处理,并协助甲方做好善后工作
第七条 其它约定
1.甲方有单方制定、修改、解释营销政策的权利,营销政策的变更和调整由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不允许其业务员向乙方借款,凡发生借款的,均属个人行为,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与甲方所签订的《产品买卖合同》必须是加盖甲方公章后,同时交足_______%定金后方能生效,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4.对本协议的变更,须双方一致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任何正式通知,均应以挂号信或传真方式进行。
5.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一致形成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致的,按补充协议执行。
第八条 协议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1 双方协商同意
1.2 本协议在生效后30天内未能履行。
2.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2.1 乙方在协议期内连续______个月没有完成计划销量_______%的。
2.2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且在甲方通知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
2.3 乙方存在经营欺诈行为并影响甲方利益的。
3.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3.1 本协议终止后,不影响双方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及义务。
3.2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中止之日30天内,结清双方往来帐务等相关事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
2.如争议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及期限
1.本协议从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5
制造商: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独家代理甲方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权限
1、甲方授予乙方在范围代理甲方现有系列产品,甲方其他产品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纳入代理范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乙方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有任何向区域外销售的行为。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由甲方签发独家代理证书,自此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享受独家代理权。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样的权利。
4、乙方成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区域内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参与乙方竞争。
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协议,否则乙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外或虽属指定区域以内,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客户销售其代理的甲方产品。
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协议,否则甲方不得向指定区域以内、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产品,也不得向那些虽属指定区域以外,但有理由认为其最终销售目的地在指定区域以内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产品。
7、指定区域内,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产品设计,或委托其他厂商仿制甲方产品进行非法牟利,一经发现,甲方将无限期取消与乙方合作,并追诉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作为甲方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无论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员均非甲方的代理人,无权代表甲方。
二、 质量技术保证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为符合生产质量技术规范的合格产品。如甲方销售给乙方的产品达不到以上承诺,甲方负责赔偿乙方所订产品。同时,因保管不善导致的货物发霉、生锈不在甲方质量技术保证范围内。
三、产品价格
1、代理产品的价格为甲方给代理商的最优惠的统一代理价格。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其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即与其他同类产品比较具有较高的性价比。由于甲方产品的最终销售由乙方实现,甲方将根据乙方及乙方用户的要求,针对每一类产品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给乙方指导或参考性价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终售价,原则上不应低于甲方报出的最低价格线(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甲方须提交乙方壹份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该清单包括甲方与乙方结算的最低价格及市场用户参考价格。
四、代理折扣及结算
1、如果是甲方与乙方用户直接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方根据合同价格、付款进度确定乙方的代理费用。在保证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费用计算方法为:
a) 合同额等于公司最低价:
代理费用=合同额×A
b)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内(含50%)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B
c) 合同额高于公司最低价50%以上部分
代理费用=最低价×A+(合同额-最低价)×C
2、根据乙方用户付款进度,甲方返还乙方相应的代理费用,返还进度如下:
a)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30%以上,开始第一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一次返还:返还代理费总额的20%。
b)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60%以上,开始第二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二次返还:返还代理费用总额的50%。
c) 用户付款进度达到合同额的90%以上,开始第三次返还代理费用:
第三次返还:返还至代理费总额的'80%。
d) 第四次返还代理费用与用户合同余款同步结清。
3、乙方结算代理费用时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
4、如果是乙方直接与用户签署供货及服务合同的,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内贸合同,届时各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执行。如用户需要甲方出面签字担保时,甲方同意配合。
5、由于投标等造成与用户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价(投标价获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专用产品总价的10%做为乙方利润。
五、费用支出
乙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甲方提供发票,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等费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甲方签定合同时,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以双方最终协议定价,乙方提供发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产生的投标、产品展览、商务运作、产品测试费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担。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与服务
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区域市场,甲方承诺在广告技术住处等方面对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证书或其他证明乙方为其代理区域甲方产品唯一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2、甲方将在其产品广告等公开资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区域(根据乙方需要)。
3、甲方将根据乙方需要,对产品材质、设计和特点作有关培训,并针对乙方大客户,提供修改设计(ODM)服务。
4、甲方对所有乙方销售的产品因甲方生产质量导致的问题负责退还或免费保修,对因其他原因导致产品损坏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七、销售业绩
1、考虑到代理区域的广阔性,同时考虑市场周期长及存在较多政策不稳定因素,乙方在临时代理期内的销售业绩优不可预测性,因此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临时代理期内的业绩,决定是否发放正式代理证书。发放代理证书同时,甲方与乙方确定每年乙方应完成的销售业绩。
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 取消其独家代理权;
2) 缩小其销售区域;
3) 终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销售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应书面表述影响业绩因素,以利甲方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市场决策。
八、销售报告、市场信息
8.1乙方应在季度初时向甲方提供未来一个季度的预测,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销售业绩规划。
8.2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保持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的持续提高,包括用户认知(内容不受此限):
8.2.1竞争对手的资料,其产品和价格。
8.2.2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对产品的意见。
8.2.3用户需求信息。
8.2.4未来市场发展机会。
8.2.5投标信息(包括报价的和未报价的)。
8.2.6市场调研。
8.2.7新产品或改进型新产品能否令用户满意。
8.2.8有助于甲方对销售区域市场动态进行评估的市场情报。
9 知识产权
9.1 乙方应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销售产品。
9.2 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销售非甲方设计和制造的产品。
9.3 一旦乙方发觉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等行为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责任,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帮助。
9.4 甲方应提供代理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有关说明。
10.协议期限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12个月。12个月后,乙方凭甲方传真的正式代理证书,获得甲方正式代理权限,直至双方解除代理合作关系。 10.2 甲方在乙方暂时代理期限内,有权对乙方的业务合同进行考核,如乙方无任何销售行为,甲方有权修改本协议,并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0.3 如有下列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终止协议:
1) 另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内未能采取补救方法的;
2) 另一方即将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3) 另一方具有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10.5 关于协议终止
10.5.1 本协议终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协议期内对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10.5.2 协议期满后,甲方应继续向乙方现有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的非质量问题有偿维修,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10.5.3 解除代理关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额外的订单,乙方应立即停止代理甲方产品销售、广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识产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 方:北京尚智喜品牌推广有限公司
乙 方:
为了让“尚·智喜”品牌迅速拓展中国市场,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尚·智喜”特许经营体系在合同约定区域内的品牌及产品代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签订此代理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1知识产权:特指“尚·智喜”服饰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尚·智喜”服饰全套VI视觉系统、“尚·智喜”服饰经营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经甲方书面许可才有权全部使用。
1.2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及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1.3推广用品:泛指由甲方统一设计制作的供专营促销使用的用品或装饰用品。
第二条 代理专营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区行政管辖区域内经销尚·智喜系列产品,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可以以直营店、专柜的形式销售尚·智喜系列产品,乙方也可以发展加盟商和二级代理商(加盟商和二级代理商均为经销商),并有权收取加盟费和代理费。但经销商的确认及与经销商之间的业务管理方式需报甲方批准备案。乙方是该授权区域内唯一供货方,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在乙方所在行政管辖区域内发展代理商或向乙方所管辖区域内零售或批发其产品(乙方书面允许除外),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付违约金。
2.2除以乙方名义经营代理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直营店及发展经销商的,必须在直营店、经销商开业前的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代理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甲方许可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代理商级别划分:分为省级代理商、地市级代理商和县市级代理商三种,省级代理商代理范围为代理商所在的省内行政管辖区域;地级代理商代理范围为代理商所在地级行政管辖区域;县市级代理商为代理商所在的县级行政管辖区域。
2.4 甲方在乙方代理之前在乙方行政管辖区域内所发展的专卖店可交乙方统一管理,也可依该专卖店要求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发展的直营店、加盟店和经销商的供货、退换货及合同内的一切事务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再在甲方之前
所发展的代理区域内发展直营店、加盟店或经销商。
2.5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雇佣、承包关系;双方申明,乙方的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个人或经营行为、直营店、加盟店或经销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员工的职务或非职务行为均不承担任何法津责任,乙方同意承担由于经营导致的债权债务及员工职务或非职务行为的法津责任。甲方在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条 代理经营方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正常开业且在开业时 天之前向甲方送达开业申请表,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债权债务。
3.2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代销或经销非甲方提供的商品。
3.3甲方按全国统一的代理价供货给乙方,乙方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严格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如举办促销活动,乙方可在适当的范围内浮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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