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无意义的人生1200字
2008年,杭州出了桩不大不小的新闻,交警拦下了一个开着拖拉机的青年,原因听来荒谬,拖拉机上,站着一头骆驼。警方问讯后得知,这骆驼是他在新疆买的,他一路开着轰隆隆的拖拉机,运着不服水土的骆驼,从南疆走到了南方。警方做主,把那头骆驼卖给了附近的动物园,又给了他一笔交通费,让他回了福建老家。这年轻人太配合,第二天就坐火车走了,没给记者们发挥的余地,也没给新闻发酵的时间。
告诉我这则过气消息的,是朋友老K。那时我们一桌人入深巷,过小院,寻到了一家私房菜馆。桌上花煎蛋异香满口,芝麻菜烧豆腐能鲜掉眉毛,沸腾大砂锅里炖肉皮和蘑菇,浓汤从喉口热到指尖。老K的笑话奇谭最下饭,我们对着一锅明晃晃的、映得人满脸生光的白饭,催问他后来。
老K得知这宗新闻后,立刻奔往杭州找人,当然,他也扑了个空。但他通过朋友知道了年轻人的户口所在,是闽南的一个小村落。月底,他驱车前往,房子是空的,问了左邻右舍,说他若干年前进城务工,没回来过,再问下落,就摇头了。老K在空房子前坐了会儿,掸了掸屁股上的尘土,起身想走。一个邻人追了出来,自称是本地中学的教师,他递给老K一张纸条,请他留下联系方式:“等肖飞回来了,我跟他说,外面有人来找过他。让他给您回电话。”
对了,那年轻人叫肖飞。
他们互换了号码,老K之后换了几份工作、几次住址,号码倒是从不变动。他定期给那个邻居打电话,问肖飞有消息了吗。
那是2013年,老K说,他大概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无亲无故的,惦记着肖飞的人了。在他都快质疑这个事情的合理性时,肖飞打来了电话。他语气沉稳,说:“谢谢您的关心,我目前在泉州摆夜宵摊,您要是有兴趣,可以过来长谈。”
老K搁下电话就去了泉州。他按照信息,找到了那个螺蛳摊,挑了角落位置坐下,不远不近地观察店家。夫妻俩配合默契,闽地嗜甜,丈夫爆炒鱿鱼时都大把撒糖,妻子就穿梭在几桌客人间,添酒加筷,偶尔扭头,尖声督促儿子写字别磨蹭。等客人散得差不多了,街上转冷清,老K终于起身,对着陌生的四四方方脸的汉子发问:“你就是肖飞?”
那次长谈,老K大失所望。肖飞对五年前的壮举很不上心。煤气要换了,下周儿子开家长会,夫妻俩得派个代表去,这批食材不怎么新鲜……他记得每一桩柴米油盐的琐事,但是不记得那场轰轰烈烈的远行。
老K试探着问他:“怎么想到买一头骆驼呢?”
他用圆溜溜的眼睛瞪着老K:“我喜欢骆驼呀,想买一头带回家。”
他穿过甘肃、陕西、湖北,然后陡然一转,兜向西南,再经两广、江西,直到在杭州被拦下。他走了整整一年,开着辆风尘仆仆的拖拉机,上面站了头骆驼,走的都是偏僻乡镇,治安不严,媒体不勤,只有居民注意到他。前半段行程靠积蓄,一旦钱花光了,就把骆驼借给人拍照,照一次五块钱,骑上去十块。
问他想念骆驼吗,他先点头,继而笑起来:“去动物园挺好的,我们小区没法养大型宠物。”
老K讲述这次平淡无奇的相逢时,我们都站在院子里。刚下过雨,泥土软塌塌的,我穿着尖头靴子,鞋跟不断地往下陷,我心猿意马地听后续,其实全在寻找坚硬干燥的土壤,中途听见有人问老K:“那他这一路很辛苦吧?”
“穷人家孩子,怎么样都是苦的。”
“不替他策划个节目?讲讲一路见闻,也能红一把。”
“想啊。可他压根不觉得这事牛掰。对他来说,这就是牵着骆驼回了趟家。”
我总算站到了一块小小的`花岗岩上,蹭着岩石边缘,一点点刮掉鞋底的泥:“那他继续摆小摊?这事对他来说,就没什么深远意义?”
“他没想那么多,做了就做了。他就是图好玩,有意思,不指望靠这个赚钱出名。话说回来,你人生又不是阅读理解,哪来那么多富含深意的片段?”
我边捋头发边“哦哦”,意兴阑珊了大半——想想看啊,眼神桀骜的少年,开着一辆随时可能散架的拖拉机,和一头寂寞的骆驼做伴,这简直就是《后会无期》和《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合订版啊。字幕组都快提炼出金句了,怎么啪嗒一下,就转成了葱香煎猪肝的深夜大排档?好端端一个震撼中产,呼应背包客,召唤小清新的题材啊,就这么被浪费了。
他不想出名我能理解,安心蛰伏在夜市……也能理解,想不通的是,他怎么就能任由那次大胆的远行过去呢,怎么就能呼吸平稳地,让这段拉风的往事干脆利落地消失呢?换句话说,他怎么就能放任那次旅行,从“有意义”变成“有意思”呢?
初中时写周记,写到实在没的写了,就写一只苍蝇叮过期牛奶的过程,啰里吧嗦了八百字,被老师点评为“有意思”,同时规劝我,要把目光多投注于“有意义”的事物上。我很是赧然,在传统价值观里,“有意义”是比“有意思”更高级的存在。它是卒章显志中的那个“志”,是画龙点睛中的“睛”,是不虚掷的总和,被敬畏的原因。哪怕我私下认定,“有意思”像是黄蓉哄骗洪七公的那席菜,是百无一用的天花乱坠;“有意义”却像郭靖,是牛嚼牡丹的政治正确。
后来读沈复的《浮生六记》,有点惊诧于,一个男人居然能如此心安理得地沦陷于“有意思”、“无意义”的人生,他撺掇妻子女扮男装随他外出,把漫天乱嗡的蚊子当作群鹤,他有点无能,有点轻浮,在文人中也不算养尊处优一生完好,但我始终羡慕他,不为别的,单为他身上那股与生俱来的、对命运的驾驭感。
在风险多多的世间,能够安心地享用纯粹的乐趣,不再试图归纳人生的段落大意,实在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我周围有许多人——包括我,都乐意把自己经营成一爿生意,我们竭力从阅历、阅读、阅人中提炼出实际功用、世俗智慧,甚至有趣谈资也好。刚学打扮的小姑娘,总是要把每种眼影都上色一遍的,她手头统共只有这么些工具,舍不得不物尽其用。刚动笔的新人,也总是沾染着一种要把话说绝的狠劲儿,觉得这样才酷。导致我很羡慕罗素或是泰勒斯之类带有哲学意味的行文方式,它们多半轻描淡写,好比我绝不会为我的信仰而献身,因为我可能是错的。像没落的绅士摘下宽檐帽,欢快地行了个礼,又飞扬着走远了。
捉摸不定的爱情、吊儿郎当的旅行、为爆米花而生的电影,它们都属于“有意思没意义”的族群,都是取用时标明了“量力而行”的存在——缺乏安全感的人,请勿近身。
像胡适,他总把女朋友们放在最后,甚至放在所有萍水相逢的男性——以及爵士乐团之后。一个旧中国乡村里长大、成长期为经济问题困扰的人,是舍不得坦然地享受爱情的,爵士乐团都有可能成为跟特定人群的谈资、建立某种社会关系的垫脚石,爱情却是一个纯然的把玩的物件,他不好意思对自己那么好。
毛姆出名后感叹说,以后去度假,总算可以没心没肺地躺沙滩上,不必费心策划景色描写了。大众的旅行、恋爱、叛逆,都近乎“主题先行”的行为艺术,只有对命运持有充沛安全感的人,才能让骆驼站在拖拉机上,走过两个时区。但话又说回来,只有活给自己看的人生,才能够剥离掉虚荣心、表演欲、自我感动的外壳,露出一点赤胆忠心。
就像我此刻说,不必给每一段经历添加有意义的注脚,这话是真心的,但放在洋洋洒洒的文末,怎么看都像是假的。
但那也没办法,有人能活成走在拖拉机上的骆驼,不疾不徐地,踱步在小小的车板上,慵懒地回应路人惊诧的目光,有人就只能踩着尖头靴子,不断寻找坚硬干燥的地面,好让自己不陷下去。
我也只能让自己不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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