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后感

朗读者故乡观后感

时间:2021-08-11 13:24:57 观后感 我要投稿

朗读者故乡观后感

  看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增长不少见闻吧,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观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观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朗读者故乡观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朗读者故乡观后感

  朗读者故乡观后感 篇1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首脍炙人口的诗出自我国唐代诗人李白之手。每每读完这首诗,我都不禁浮想联翩。

  窗外月光明亮,犹如霜花一样洁白。抬起头看着月亮,低下头却又深深思念自己的故乡,这样的心境,也许每个在外漂泊的人都曾经历过吧。今天老师和我们一起观看了一期《朗读者》节目,节目主题正是“故乡”。

  一提到故乡,我的心立马就变得开阔起来了,记忆中的人和事一下子变得鲜活起来。故乡远吗?不,他不远。故乡近吗?不,他也不近。故乡,其实就在我们的心里。正如节目开始时主持人董卿老师所说的那样:“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那是一份想念。“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那是一份亲近。“当有一天我们走得太久,走得太远,故乡,就像是妈妈缀扣子的针线,穿透了我的心胸。”本期节目出场的第一位嘉宾是白岩松,他来自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大草原。他谈起自己的故乡时是这样说的:“我在故乡生活了17年才离开家上大学,后来我在北京生活了33年,可是即便是这样,当有人问起,我是来自于哪里的时候,我的回答还是,我来自内蒙。”

  可能就是这样吧,故乡有一种魔力,于我也如此,我是从山上下来的,我的故乡在青山,虽然我只在那里生活了三年,但当有人问我来自于哪里?我仍会回答:“我来自青山。”在我模糊的记忆里,青山山清水秀,十分美丽。在我两三岁的时候,我们一家才在上店盖了房子搬过来居住,虽然我在镇上生活的时间比在青山生活的时间多得多,但我知道,我永远都是青山上下来的人,我的故乡就在青山。

  我默默告诉自己,以后无论我会到哪里,在做什么,我决不会忘记我的故乡,我会一直记得那句话:“走得再远,也别忘了当初从哪儿出发!”

  朗读者故乡观后感 篇2

  “其实所有的故乡原本不都是异乡么?所谓的故乡,只不过是我们的祖先在流浪的道路上落脚的最后一站。”这是《朝花夕拾》中鲁迅对故乡实在是有趣的很的定义,我们的祖先在最后的流浪下停下了脚步,扎根繁衍,后代兴旺,这片土地便成为了我们的根,我们的脉,融入了我们的血液,也塑造了我们的乡音,久之,这片土地就被叫做“故乡”,是我们割舍不掉,舍弃不了的心头肉。

  这个地方,你愿意生在那死在那,但就是不愿意从生到死都在那儿。所以数也数不清的人选择远方,被迫离开这片疼爱的土地。我的父母就是这一代被迫离开的后人,为了更好的生存,他们在异乡打拼、奋斗、继而定居,他们的孩子也只能随父母留在异乡,未曾回到故乡这片温床。不过,我们都好似风筝,可以任意的飞去远方,但仍有人用线拉扯着,风筝再高、再远,都是要回到地面。而我的奶奶就是牵线摇摆的那个人,奶奶拉回了我的风筝,于是我回到故乡,在她的怀抱中度过了我的童年时光,一段念念不忘的时光。

  “我温了一壶乡愁,将往事喝个够。”我的故乡在四川渠县的一座山上,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儿时的我走着山路,确实能感受到李白口中的“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磅礴恢宏,或许这里的险峻的地势就是她贫困的根源吧。但也是这里的贫困,把这个村落的居民都紧紧的缠在一起,组成共同体;也是这里的贫困,造就了这里独特诱人的自然景色,这是一片不被外界打扰、不被侵犯破坏的清静之地。这里的树,绝不会成单生长,都是成排成排,成双成双的生长,绿油油的一大片,令人赏心悦目,流连忘返。把这个被人们遗弃的村庄,渲染的那么繁华,那么惹人爱,好似这儿分布的零星点点的为数不多的土房屋,都显得不是那么的孤单、苦寂了。每座老屋,都被树环绕,被草侵占,使人闯入这块“世外桃源”,颇有打扰了的愧疚之意。更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夜晚,密密麻麻的、漫天遍野的星,亮的近,暗的远,以星为被,包裹着这片土地,让人似乎置身于梦幻之地,感动的直想落泪。在这儿哪有夜晚的霓虹灯,哪来的灯光四溢,只有以繁星为灯,为指示牌,于是在夜晚行走的人们从不害怕、也从来没有迷路过。

  白天有成片的绿荫包围,夜晚有漫天的星保护,只能说,这片被遗忘的村庄从来都没有孤单过,也难怪,即使多年后人走茶凉,也有一辈子都甘愿留在这儿的,守护她的子民。

  奶奶是风筝的牵线人,牵线人走了,于是我的风筝没了着落,四处流浪,却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就这样,不知有如何的狠心我们便离开了故乡,去了沿海的城市,这座城市都是平地,不是被树海,被山脉环绕,而是被水泥地筑成的道路,高耸入云的高楼环绕,我第一次那么清晰的知道,原来这才是繁华,但我也从来没怀疑过,我的故乡同样繁华,这是大自然给予的另一种“繁华”。后来啊后来,她的怀抱里只留下了几户人家,大爸对她真挚的感情时常触动我的心弦,“这里只剩下老房子了,这些老房子都是无价之宝,是古董,我一直留在这儿,一直守护着她。”朴素的语言却说出如此深刻的思想。

  就如《朗读者》中所说的:“故乡是屈原的秭归,那里是楚国宗祖,洞庭波兮木叶下;故乡是卡夫卡的布拉格,虚幻又现实,欲说还休;故乡是木心的乌镇,五十年未闻乡音,听起来麻痒痒的亲切感。而当我们终于不知疲倦,山一程,水一程,渐行渐远才发现,故乡是根本剪不断脐带的血地,断了筋骨,连着血脉。故乡,是起点,是终点,是即便永远回不去,也依然是故乡的,那个地方。”故乡永远是等待游子归依的母亲,不疲不倦,不问归期;故乡永远是游子在外奋斗的动力,建设自己的故乡,也许才是我们流浪的真正意义。

  朗读者故乡观后感 篇3

  故乡,是起点也是终点。朗读者2的最后一期,看得我感慨良多。这是我第一次看完整期的朗读者节目,也是第一次觉得有个地方有人说出了我一直想的事情。

  白岩松开场时说他对故乡的情感,以及一路走来的感受,听他讲的时候仿佛每一句都说出了我的心声。当我十八岁那年离开太和那座小县城的时候,我对自己说以后要出人头地,走得越远越好,最好衣锦还乡。然而,我来了美国之后无时无刻不在思念故乡,思念祖国,思念我在国内的亲人朋友。

  小时候牟足了劲想要离开,而现在长大了却想着回去,岁月改变的不仅仅是我,故乡也变了。

  我的.年龄、阅历、对人生和生活的态度、对亲人朋友的感情都在离开故乡不断漂泊的过程中慢慢改变,最后形成自己的一套说辞。然而故乡变的是什么呢?那一片土地依然在,春去秋来。秋冬萧瑟,灰蒙蒙的天空仿佛就在光秃的树上面。故乡的家也还在,红砖青黛,大门吱呀。但是村里的人我都不认识了,儿时的伙伴也早已嫁了人生了娃,回去的时候再也没有人认得我了。住在家里的人老了,家慢慢变成了房子,变成了没有人住的房子,小时候睡的床玩过的秋千早已不知去处。

  人们总是说思乡,但是故乡早已变了,思的到底是什么呢?

  人们总是在说故乡,但是那么多年过去了,就算是回到那个地方,除了徒增伤悲,又真的回去了吗?物是人非而已。

  其实,所谓的故乡,只是我们度过了一段难忘的生活的地方。在故乡时,我们有倚靠、有支撑,有一群一起长大的朋友,有爱我们的亲人,我们无忧无虑充满了安全感。故乡,就是我们生活再不济,也能心安理得地依靠的地方。但是,我们离开故乡的那一瞬间,就意味着我们与故乡割裂,认识新的人,在新的地方有了喜怒哀乐,或许也有一个家。离开故乡之后,故乡只在记忆里。

  朗读者故乡观后感 篇4

  故乡是一座桥,跨越岁月的羁绊;故乡是一道虹,连接起新旧世界的交替;故乡是一根线,牵引着不管多远的归人——《朗读者》

  周末匆匆看了一期《朗读者》,确切地说是半期,只看了前面白岩松和斯那定株的朗读。

  朗读前白岩松叙述了他的故乡——呼伦贝尔草原。当他多年以后,躺在故乡满是星星的夜空下,心情是那么的平静安宁。他深情地说:“故乡就是你年少时天天想离开,岁数大了天天想回去的地方!”这句话让我深受震动,人年轻的时候对未知的世界无限向往,随着生活经历的增长,岁月的沉淀越来越多的时候,当你为了生活背水而战,当你被生活压抑的无处安放的时候,总是最先想起那些最美好的时光,人的一生中,大概最数童年幸福了,简单的快乐,简单的幸福,人小欲望就小,欲望小了,快乐就多了!纵使吃不饱穿不暖,几枝树枝,几颗小石子依然都可以开心快乐很久。

  上周,我也回了一次我从小长大的地方,我所有的童年美好记忆都留在了那里,虽然沧海桑田,物是人非,但我依然对那里的一草一木,还有那条小河充满的感情,虽然在老公、孩子们的眼里是那么破败不堪,但我依然热爱并喜欢那里,连流动的小溪水都是那么的亲切,真想再蹲下来,在那水边的淤泥里,挖一眼泉眼。

  就像白岩松讲的那样,年轻时一次次的离开,总以为与故乡划上了句号,告了别。成年以后才发觉原来自己就像那高高的飞在天上的风筝一样,无论飞的多高、多远,线轴永远留在了故乡里。离开的越久,对故乡的思念越重。白岩松说草原上十七年,北京三十年,但他从没有觉的自己是北京人。

  我觉得,乡情就像是一碗酒,越放越醇。我的两个舅舅,年轻时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离开了农村。记得刚出去那几年里,他们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回来,回来时也是对村里的一切充满了嫌弃。姥爷刚去世那几年,他们坟里也没有去过几回,逢年过节都是我妈和我二姨负责上坟烧纸。斗转星移,又十多年过去,刚开始清明节还不是法定假日,两个舅舅就开始每年清明节回来上坟。最近这几年越是,他们的孩子们都长大了,每年带着老婆孩子回来,就连我们那曾经高傲的城里舅妈,仿佛也对老家生出了感情,每年无怨无悔陪着舅舅回老家。可以看得出他们的孩子们是在他们的勉强下回来的,因为从小没有回过几次,这里不是他们长大的地方,自然也没有舅舅们心中的归属感。

  听了朗读者斯那定珠的讲述,小时候他的眼睛意外受伤,父亲带他走了五天才走出大山,已失去了最佳治疗时间。他十三岁离开村里外出闯荡,在他四十多岁的时候,资产五、六千万的时候,决定要为村里修一条出山的路。所有人包括父亲的反对,都没有阻止他为村里修路的决心。

  钱财耗尽,历时十年,路终于修通了。父亲多么盼望能坐着他的车,开进村里看一看,但在修通前三个月父亲带着遗憾去世了。

  他的这种行为,我觉得很多人不能理解,包括我自己,俗话说:“人挪活,树挪死”可以搬家呀!可他就是想修路。这种执着,源自于一种深藏在骨子眼里的情怀,这里就是自己的家,自己的根。

  这时候,我也理解了老公当村长的行为。一件众人眼里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他硬要揽过来。却被人误以为是图名图利,付出的辛苦、钱财都不被人认可。因为一碗水端平,却冤下了亲戚,三、四十年的亲情,成了路人。最后无奈,黯然放下了这副担子。他家亲戚说他图名,要拿他们立威,谁能体会到他的满腔热忱?

  观察了好久,觉得小地方的人比大城市里的人重乡情,也许是一种风土人情,也许是由一种难言的自卑转化而成。因而形成了一种凝聚力颇高的乡情。就像从我们这里走出去的人,到哪里也要联络一下老乡。外出求人办事,一听到乡音总觉得熟络些。就连妹妹急性阑尾炎住不了院,最后还要找老乡,才能上了手术床。去北京医院检查,一号难求,也要从老家联系老乡。一句乡音就是最好的联系。亲不亲,故乡人!其实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故乡的情结,国内有老乡会,国外有唐人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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