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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1-08-30 12:45:07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责任权力、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学府街高科技园区长治路开通巷11号五层东大2厅,建筑面积为:80M,出租给乙方使用。

  建筑物概况:

  1、结构:六层框架结构

  2、层高:3.6米

  3、承载负荷:750公斤/平方米

  4、外墙:水泥高磁喷涂料

  5、层面:上人层顶

  6、楼、地面:水磨石楼、地面

  7、外门:铝合金门

  8、外窗:采板窗

  9、水电暖:交付使用时安装齐备,功能齐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共 伍 年,出租方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出租,至20xx年10月31日收回。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个月的。

  4、因本条第1、2项原因收回房屋,终止合同的租金不予退还;因第三项原因收回房屋的承租方应相应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租赁合同期满终止时,如承租人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但延长租赁期不得超过半个月。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及因此影响房屋再次出租或自用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全部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参照本地域出租标准,承租方享有优先权。租金每年根据市场酌情变动。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方式

  租金的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 元,年租金 元,根据市场情况,每年核定一次,上下浮动不超过10%—15%。

  租金缴纳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年乙方提前两个月将付清全年租金。

  第四条 房屋的装璜及装饰

  因工作需要,承租方需对所租房屋进行装璜、装饰应在不破坏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将装璜及装饰方案向出租方提供,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应承诺租方期满后按出租方要求恢复原状,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五条 房屋的修缮

  房屋的修缮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方每年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一次。因房屋建筑质量出现问题,出租方应进行修缮;因承租方造成的损坏应由承租方承担修缮费用,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 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给第三方时,此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如果出租方需提前收回房产,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并与承租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执行。

  3、 如果承租方因某种原因退房时,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并与出租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 违约处理

  1、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按租金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日期从应付租金之日起计算,如逾期一个月不支付,甲方将停止供水、供电,并有权以任何方式清理乙方出厂,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 如果有一方违约,未按合同第六条执行,应追究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有关费用交纳

  1、 承租方每月初按期限交纳有关水、电、暖及大楼物业管理费。其中水、电费按开发区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取暖费按太原市收费标准执行,并可直接向区物管中心交纳。物业管理费为每平米0.25元/月。

  2、 对于承租方有水、电、暖等维修情况

  1) 集中供热管道由开发区统一维修,根据开发区有关供热管理条例,承租方没有需向物管中心交纳1.68元/M2的维修费用。如有变化,按开发区有关供热管理条例执行。

  2) 正常水、电维修,由出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要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两天。由承租方原因造成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第九条 负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并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出租方房屋本身问题,造成的承租方财产损失,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承租方应遵守出租方为整体利益做出的有关安全、卫生等各方面有关规定,并爱护公建财产,维护公共利益,如对市内及公建部分设施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通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发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两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太原市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含公用分摊面积)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的房屋仅作为

  三、租赁期限及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期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续租,则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该房屋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

  钥匙交割:共 套 把。物业交割: 。 电表: 。水表:卫 ;厨 。煤气(天然气)表: 。有线: 物业:

  十一、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 租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住(地)址:

  电话号码:

  双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在太原市 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年租金计人民币元(大写: )。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及其它相关发生费用,应自行负担,按规定向甲方或有关部门交纳。

  七、转租的规定

  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八、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期满后壹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

  十、乙方违约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书在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它有关物业管理费,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关收回该房 屋的,甲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进行赔偿。

  十二、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水补。

  十三、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天缘地产一份。

  房屋内家具及设施明细:

  衣柜 床 床头柜 梳妆台 写字台 电视柜 沙发 茶几 空调 洗衣机 电视 冰箱 调制解调器 液化气罐 煤气灶 抽油烟机 电脑 电视机顶盒 微波炉 椅子 餐桌 厨柜

  附加条件:

  水指数: 电指数: 煤气指数: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太原市天缘地产经纪代理公司 电 话:

  年月 日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4

  承 租 方:

  出 租 方:

  见 证 方:

  签约日期: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及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太原市 区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含公用分摊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二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3%支付滞纳金。

  五、其他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及其他相关发生费用,应自行负担,按规定向甲方或有关部门交纳。

  六、房屋修缮和装饰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需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七、转租的规定

  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八、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期满后壹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臵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臵,乙方绝无异议;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

  十、乙方违约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缴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有关物业管理费,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十二、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如遇市政拆迁从通知下放后的对应房租出租方应退给承租方相应租赁费用;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太原仲裁委员会裁决;

  3、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太原我爱我家房屋租赁臵换有限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见 证 人:

  代表人(代理人):

  双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5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间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 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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