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时间:2021-08-25 16:13:12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买卖合同三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买卖合同三篇

买卖合同 篇1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家住江安县铁清镇回龙村陈家咀组)的黄角树达成如下协议:

  一、树木的品种、价格及数量

  (1)黄角树:树木规格直径约 公分左右,不限树冠的大小和树高。

  (2)数量: 壹棵。

  (3)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共计人民币圆整。 (¥: 元。)

  二、树木的要求

  (1)甲方要提前对树冠进行修剪、对树根进行切割,有可能对树木周围作物造成一定的损伤,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

  (2)因甲方要对树杆进行草绳保护处理,所挖的树木土球不小于 70 公分,并进行草绳缠绕保护,乙方要无条件的协助配合。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树木的栽培现场对符合要求的树木进行标识后支付 元的预付款。余款 元在甲方验收树木完成并上车后就立即支付。

  四、违约责任

  (1)除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价款的 200%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即赔付对方违约金 元。

  (3)违约方迟延履行超过定日期 15 日以上或有其他行为严重损害守约方利益导致守约放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的义务。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鉴证人 :乙方(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x x x

  乙方:x x x

  兹就机器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机器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进。

  第二条 买卖总金额为x 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 x元整。

  (2) 甲方必须在x x x x 年x 月x日前将后记的机器安装于乙方总公司所在地的工厂。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交货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机器的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四条 在甲方尚未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 甲方保证后记机器所具有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机,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 有关后记机器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三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而发生自然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 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而机器仍然无法操作,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乙方可依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 换取同种类机器。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机器的时间长短支付货款,每一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五分之一款项。

  (2) 退还机器。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机器所应付如前(1)之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予乙方。有关使用机器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交付机器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机器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机器,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该机器搬回。

  有关前述甲方的机器搬运费、安装费、以及搬回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交付机器,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内交付机器。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交付,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之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失赔偿。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 x x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 x x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 x x

  地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x x x x年x 月x日

买卖合同 篇3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沥青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结算单价:见单价附表 (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许变动 )

  沥青混凝土单价

  上述单价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材料费、设备机械费、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费等,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发货单数量为准。 计划供应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日

  2沥青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2.1原材料

  沥青:采用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70号,各项技术指标满足JTG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对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的质量技术要求。

  集料:沥青混凝土骨料选用质地坚硬、质量较好的石灰岩加工碎石,压碎值不大于30;矿粉由石灰岩加工;各项技术指标满足JTG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对沥青面层用粗集料、矿粉的质量技术要求。

  2.2沥青混合料技术要求

  外观:拌合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无花白料、结团和离析现象。

  混合料出场温度:165-175C,运输到现场温度不低于140-150C。

  沥青混合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满足JTGF40-20xx《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乙方出具出场检测报告。

  3、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3.1乙方供应甲方的沥青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约定。

  3.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沥青混合料外观质量、数量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沥青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3.3如经外观检验质量明显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现场甲方对沥青混合料质量及温度进行检验。

  4、供货方式:交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乙方每天以甲方前一天的申购量及供货时间,准时、连续的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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