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适《送杨山人归嵩阳》赏析及译文
《送杨山人归嵩阳》
唐代:高适
不到嵩阳动十年,旧时心事已徒然。
一二故人不复见,三十六峰犹眼前。
夷门二月柳条色,流莺数声泪沾臆。
凿井耕田不我招,知君以此忘帝力。
山人好去嵩阳路,惟余眷眷长相忆。
《送杨山人归嵩阳》译文
不到嵩阳转眼过去十年,从前隐居的心事已经徒然。
一二位老朋友不能相见,少室山的三十六峰还在眼前。
夷门的初春二月柳条泛绿,流莺数声令人热泪沾衣。
凿井而饮耕田而食不招我,知道你以此来忘掉帝力。
山人一心前往嵩阳路,只留下无穷眷念长久回忆。
《送杨山人归嵩阳》注释
杨山人:具体事迹不详,李白亦有《送杨山人归嵩山》诗,写的应是同一人。嵩阳:隋唐时县名,在嵩山之南;唐武后时期改称登封(今属河南)。
动:近。
心事:指欲隐居嵩阳之事。徒然:枉然,空然,意谓不能实现。
三十六峰:嵩山有三十六峰。犹眼前:依然还在眼前。
夷门:战国大梁的城门。在今河南开封县城内。战国时魏国的.贤士侯赢为夷门监者。
流莺:莺鸟。流,谓其鸣声圆转。
不我招:即不招我之意。
帝力:帝王的作用,指皇权统治。
眷眷:同睠睠,反顾的样子,表示心里顾念很深。
《送杨山人归嵩阳》创作背景
从诗中“夷门二月柳条色”一句,可以推断出这首诗写于大梁,因为夷门是战国时代魏国都城大梁的东门。至于这首诗的写作时间,有不同说法。有人认为作于天宝三载(744);有人认为李白与高适两首同题诗,都是天宝四载(745)五月后所作。兹从天宝四载之说,但从诗中的“二月柳条色”推断,此诗应是在该年春二月左右所写。
《送杨山人归嵩阳》赏析
诗的前两句诗人感叹十年的时间,人事屡经变迁,心境发生很大变化,过去曾经有过的种种梦想和想法都被时间慢慢地消磨直至淡忘,隐居的心事也已经徒然。三、四句中写诗人来到嵩山之后的情形,本想会会旧友叙叙旧情,可是遗憾的是仅有的几个挚友可能都遭遇变故,没有再见到。看着挺立眼前的嵩山三十六峰,诗人不由发出慨叹:青山依旧,故人难求。唯其如此,他才格外珍惜与杨山人的友情。
五、六两句点明了送别的具体时节、地点。开封二月,草长莺飞,阵阵春意令人流连忘返。春色使人欣喜,却也使人生出感伤,因为诗人就要在此时此地告别朋友。本来报春的流莺,现在却叫人感伤不已。这时的春色越迷人,越惹动离情,所谓“以乐景写哀”,更觉悲哀。诗人面对将要归嵩阳的故人,面对让人伤情的景致,离别之情难耐,不禁潸然泪下。
七、八句用了《击壤歌》的传说典故。这个传说原本是对尧安民之政的歌颂和赞扬,本诗则以“凿井耕田”、“忘帝力”等表示隐居生活。诗中说的“不我招”,体现出诗人欣羡杨山人过着超然世外的恬淡隐居生活。
最后两句描写别离。挚友别离,前路漫漫,离愁别绪总会涌上心头。诗人祝愿友人这一去前路顺利,申说别后必然相忆之情。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与友人的叙旧分别,诗人触景生情,以景写情,通过此诗抒发内心的依依惜别。诗写得婉转流畅,情深意切。
《送杨山人归嵩阳》作者介绍
高适(704—765年),字达夫,一字仲武,渤海蓨(今河北景县)人,后迁居宋州宋城(今河南商丘睢阳)。安东都护高侃之孙,唐代大臣、诗人。曾任刑部侍郎、散骑常侍,封渤海县侯,世称高常侍。于永泰元年正月病逝,卒赠礼部尚书,谥号忠。作为著名边塞诗人,高适与岑参并称“高岑”,与岑参、王昌龄、王之涣合称“边塞四诗人”。其诗笔力雄健,气势奔放,洋溢着盛唐时期所特有的奋发进取、蓬勃向上的时代精神。有文集二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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