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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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8-21 16:36:01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承包合同合集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承包合同合集9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闲臵山场资源,提高山场的利用价值,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1、甲方同意将座落在 山场约 亩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该山场四至界址: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林班:

  2、承包期间该山场的山权归甲方,林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山场砍伐和采挖。

  3、承包期间如遇政府需征用该山场时,山林征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补偿费按当时树山补偿标准计算),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

  二、承包期限:共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

  1、承包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整(¥: )

  2、付款方式: ,并存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 。

  四、甲方须交清山林界址,保证无任何山权、林权纠纷。承包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负,如遇山场纠纷,甲方须全权负责处理清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再签订补充事项。

  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需续包,须按照本合同以上条例继续签订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 村里的核桃园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果园名称及座落:

  果园名称: ;

  果园地点:__ ___ ,

  土地面积约为_ _亩的土地转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三十年。

  三、承包价格:

  1.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 年一次交纳。

  2. 承包金按每亩 元,乙方承包的土地亩数是 亩,共 元,交款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该承包金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地租、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甲方同意将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及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一次性无偿转让给乙方。期满后地面上原来的基础设施:房屋、水井,树木等地上附属物按当时的合理价位折价归还村委,如乙方续包,即按市场的价格优先。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自己发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在乙方承包后,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内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金按每 年一次交纳。

  5、乙方在果园的经营期间,如需甲方出面协助的有关事宜,甲方不得推却,应给予协助办理;承包期满,甲方协助对果园承包的续租事宜和手续的办理;

  6、甲方与土地所有权人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转包合同义务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约时,乙方应与甲方一起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如林木即按现有地面上的谁投资种植,即补偿谁;但前提是按现有地面上的林木不能改变,如有更换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清点后才许可,否则补偿是有理讲不清的。)投资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承包金,甲乙双方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同时按甲乙双方的林木受害的情况补偿;

  5、按合同约定的土地承包价格和支付方式交纳承包费。

  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对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应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则无效;

  2.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3.土地流转后的土地承包费、承包费缴纳时限、方式,仍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七、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签订之前涉及到所承包土地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乙方在承包过程中涉及的所承包土地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征地补偿及承包金变更

  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发包的土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作物及附着物的补偿应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配。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减少的面积以比例减少。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按年限的长短已付承包金总额的10%;

  2、承包期间内,应有甲方协助办理的事宜,甲方不给予支持和协助,造成乙方的经营损失,甲方将承担损失的责任;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甲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赔偿数额为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的所有投入。

  十、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保亭县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涂料工程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负责外墙涂料工程的样板制作、材料供应和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验收合格;

  4、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检测验收,乙方承诺工程项目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优良等级。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工程分四个施工段,详见下表:

  工程名称 施工段 工期(日历天)

  外墙涂料 A栋 25

  B、C栋 25

  D、E、F栋 25

  G-J栋 25

  备注:①本合同工期均含节假日及验收时间。②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工期自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日期起计算。但乙方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土建施工总进度工期,乙方应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及监理盖章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较大而影响施工进度;

  2、非因乙方原因,施工中停电造成一天内连续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

  3、不可抗力因素;

  4、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总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 )。其中:

  1、B-J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

  2、A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

  金额组成详见下表(人民币:元):

  工程名称 施工段 暂定面积(㎡) 包干单价(元/㎡) 暂定总价(元)

  外墙涂料 B-J 栋

  A栋

  合计

  备注:①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与土建配合协调中乙方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验收费等所有费用。但不含外架使用费,超出工期范围的外架使用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按天计算。

  ②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综合包干单价进行合同结算。

  二、支付方式

  合同按B-J栋、A栋两个施工段分段进行施工及支付工程款,在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按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号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施工段的付款条件如下:

  1、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乙方材料、人工进场,且完成相应施工段腻子层施工并经甲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施工段合同暂定总价30%,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 元整(¥ )

  A栋为人民币 元整(¥ )

  2、相应施工段所有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支付该施工段暂定总价的50%,同时甲方暂扣除该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实际支付分别如下:

  1)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后,实际支付给乙方该施工段的工程款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 元整(¥ )

  A栋为人民币 元整(¥ )

  2)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3.5%%的配合费,分别为:

  B-J栋为人民币 元整(¥ )

  A栋为人民币 元整(¥ )

  4、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确定的综合包干单价和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合同结算。

  5、本合同所有工程经质检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乙方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双方进行结算,甲方扣除质保金和配合费后,付清工程余款。

  6、工程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内,乙方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两年后,甲方将质保金按实结算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7、工程配合费为合同结算总价的3.5%,经双方按实结算后,根据暂扣除的配合费进行多退少补。

  第四条:工程变更

  因土建设计变更引起本合同项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乙方应于变更发生后7日内将相关资料上报甲方及监理方审核确认。否则,对乙方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

  第五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样板制作: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以下三种样板:基层腻子(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底漆层(一道)、外墙漆面层(两道),各种样板需分层留样并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施工。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样板要求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派驻代表的监督。三、乙方需按约定采购材料,符合图纸要求和国家规定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所购材料经甲方、监理方检查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四、外墙涂料工程符合以下规定,以乙方提供的涂料样品进行验收:

  涂料名称 颜色色号 生产厂家

  外墙专用腻子(两道) 有限公司

  水性底漆(一道)

  弹性抗污涂料(两道)

  备注:①基层腻子为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②外墙涂料涂刷纹理为细纹(以样品验收),必须具有遮盖力,耐紫外线,抗酸碱,不变色,不起泡,无粉化,无龟裂,不脱落,可清洗等。

  第六条: 工程验收

  一、外墙涂料工程报验。材料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乙方需向甲方报验的内容为:

  1、进场材料报验;

  2、抹灰基层质量和含水率测定报验(正式施工前报验);

  3、打底腻子基层质量报验(腻子施工完成后,封闭底漆施工前报验);

  4、抗碱封闭底漆层质量报验(封闭底漆完成后,罩面漆施工前报验);

  5、成品质量报验(两道罩面漆完成后报验)。

  甲方及监理方进行上列各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或验收手续不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二、工程综合验收

  1、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文件、样板要求等为依据,由甲方、监理方、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进行验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7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贰天内,乙方将该工程移交给甲方。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

  3、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程经过贰次以上(含贰次)未能通过验收的,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次的处罚。

  第七条:工程质保

  1、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拾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产品和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条件、范围等按甲方确认的质保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质保期内,如腻子层或油漆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重新计算(即返修合格后再保修拾年)。

  3、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24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设计效果图,确定颜色色号。

  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可提供设备材料放置场地。

  3、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

  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工作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天内,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等交给甲方、监理方审定。

  2、熟悉施工图纸,按图施工;自行负责场内的各种水平和垂直运输。3、严格遵守安全施工、防火等规范和制度,承担施工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费用;做好现场自身范围内的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4、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前,乙方承担材料设备和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承担重置和修复责任。甲方提前使用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进行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5、因施工需要,乙方须对建筑物某些局部结构、园艺设施或设备管线等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恢复原状。

  6、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安排,使施工能正常进行;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1000元/次的罚款。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一式三套给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的任何变动均需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则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即人民币 元整(¥ ),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付款的,超过约定期限7天后,每逾期一天,按逾期应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约定工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暂定总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时间累计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相应顺延。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等的,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复完整。

  5、乙方未按约定交付各类资料,经甲方一次催告后5日内仍不移交齐全的,视乙方延误工期,按本合同有关工期延误违约条款处理,并仍有交付资料的义务。

  6、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转包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款项,甲方均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收,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8、双方均不需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灾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第十条: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表如下:

  序号 附 件 名 称 页 数 备 注

  1 售后服务承诺书 1 附件一

  2 乙方相关材料 附件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审核人: 开户银行:

  经办人: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日期:日期:

承包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双方:

  方 (承包方)

  为调动广大农民、职工及社会各界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草原原生产能力,加快畜牧业的发展,增加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日止。

  二、承包草原面积、地点、质量:

  甲方将 亩承包给乙方,该草原位于 东至 西至北至使用现状 ,植被 ,产草量 公斤。

  三、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㈠乙方的义务

  1、承包者应全面履行承包合同;

  2、不得擅自改变草原用途,需要开发利用的,要报请县草原监理部门批准。

  3、服从县、乡草原改良建设统一规划。依法按时缴纳草原管理费和承包费,每年 月 日向甲方一次性交齐草原管理费和承包费,合计金额 元;

  4、对承包的亩产甘草量100公斤以下的低产草原,每年要改良建设5%以上;不该建或少改建的面积每亩向甲方交违约金元;

  5、接受草监理部门的监督和培训;

  6、按市场物价变动情况,每年对承包费进行调整。 ㈡乙方的权利

  1、依法经营草原从事畜牧业生产的自主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生产成果和经济收益的使用支配权及处置权;

  3、有接受国家和集体资助进行草原改良建设的权力;

  4、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有请求处理及要求赔偿损失及发生纠纷经调解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权力。

  5、依法装让、承包所承包的草原;

  6、承包者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享有继承权;

  7、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如不再承包,其所建生产性工程及开发性投入应合理作价返给原承包者。

  四、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㈠甲方的义务

  1、保护乙方合法的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装让权、转包权、继承权。

  2、协助乙方解决草原改良建设资金和机械、牧草种子、化肥等服务。

  3、负责承包方生产经营、保护、建设、利用活动中的技术指导;

  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给原承包方优先承包的权力。 ㈡甲方的权力

  1、依法代收草原管理费的权力和定期收取草原承包费及违约金的权力。

  2、收取乙方的草原管理费、承包费、违约金等均有单据交对方,作为乙方义务完成的凭据;

  3、监督承包户进行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

  4、经批准开发利用的草原,当畜牧业发展需要时,县草原监理部门有权收回还牧。

  5、凡是草原被征、占用的补偿费均由甲方结算,甲方按实计征、占用的面积,从乙方当年的承包费中扣出。

  6、上级政府对草原有新的规定,甲、乙双方都应服从上级政府的调整,否则终止合同。

  五、其它

  1、xxxx

  2、xxxx

  3、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草原监理站一份,备案待查。

  甲方; 县 乡

  甲方代表人: (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 (盖章) 附:1、每年上交草原管理费、承包费表

  2、承包草原方位简图 略

  图幅编号:xxx

  甲方代表(章)xxx

  乙方代表(章)xxx

  勘测人(章)xxx

  20xx年 xx月 xx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哈密宝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伊吾县宝山铁矿

  乙方: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新疆第十二工程处

  为了明确双方经济关系和责任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伊吾县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开采项目。

  二、承包范围及时间

  1、范围: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铁矿开采工程。所采矿石运至破碎平台,所采废石运至废渣堆放地(工程费用只计剥采总量)。

  2、时间:自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设备、包设施、包基建(搬迁基建双方协商解决)、包施工、包材料、包人工、包任务、保安全的大承包方式进行总承包。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及培训教育,必须有乙方直接负责实施,工程不得进行分包或转包。

  四、工程量及产量

  20xx年工程量18万吨;20xx年按宝山矿业公司宝山铁矿下达的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执行。

  五、采矿费用的计价

  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开采,剥岩量和采矿量均按中段进行分别计价,1、605中段以上,剥岩26.89元/m3,采矿22元/吨;2、585-605中段,剥岩28元/m3,采矿23元/吨;3、565-585中段,剥岩32.88元/m3,采矿24.23元/吨。上述价款均以在境界范围内实测数据为准。其他辅助工程不计价(单价中包含安措经费剥岩(采矿)1元/立方米(吨),该费用由甲方管理,双方共同协商使用范围,年末没有使用完的安措费返还乙方)。乙方所得劳务费按国家规定上缴各项税费。

  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工程预计在20xx年12月31日之前闭坑,如果20xx年年底前10#、15#矿体露天工程没有完工,宝山铁矿10#、15#矿体露天开采工程继续由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新疆第十二工程处承包,闭坑前的剥岩和采矿费用仍然执行本合同的价格。

  六、工程质量及矿石质量

  原矿块度≤ 300mm,贫化率≤15%,损失率≤8%,总回采率不得低于95%,剥采比不大于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如因人为因素造成矿石永久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损失矿量价值的80%进行处罚。

  七、费用结算

  乙方生产的第一个月内,甲方原则上不予付款,进入第二个月后,甲方每月按实际工程量70%进行结算,其余30%在下月结算。

  八、甲方权利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矿山技术资料,并提供采矿技术指导及监督管理。

  2、负责采矿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监督及督促乙方安全资金的投入。

  3、负责矿山采矿生产外部关系的协调,确保矿山开采施工不受影响。

  4、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意见及时采纳,监督纠正乙方在开采过程中的采富弃贫、破坏性开采等各种违规违章行为。

  5、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产整顿。

  6、确保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支付工程费用。

  九、乙方权利和责任

  1、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承包任务。

  2、按确定的设计方案提供采矿施工图并严格按照设计进行生产,严禁随意扩大采掘范围和随意堆放废石,未按设计生产乙方随意扩大的境界,甲方不予确认。

  3、按要求进行采矿,回采率不得低于95%,贫化率不得超过15%,损失率不得超过8%。

  4、配合甲方进行生产技术工作,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一切合理化建议。

  5、自行解决承包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及费用。

  十、施工进度保证

  甲方在合同期内随时对乙方施工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因乙方技术能力等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按期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度施工和采矿计划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实施。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不能按本合同兑付劳务款,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环境、政策、市场等)致使甲方无法经营,甲方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不属违约范畴,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及时返工,由于返工造成逾期投产的,视为违约。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要求采出规定的矿石量,乙方按计划矿量与实际完成矿量的差额部分的矿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确系因资金、技术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者,将解除合同,甲方不做任何补偿,乙方必须在甲方做出决定后的一个月内撤离工地。

  十二、附则

  1、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时,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双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哈密市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有效期20xx年1月 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止。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哈密宝山矿业责任公司 乙方: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驻

  伊吾县宝山铁矿 新疆第十二工程处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堰塘利用率,加快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堰塘承包事宜,经协商特签下以下协议:

  一、承包堰塘地地址范围及面积:卓营五组,东至路边,西至南北排水沟,南至路边,北至东西排水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为__________亩。

  二,堰塘租赁用途:乙方根据需要自主开发。

  三,承包时间: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起,共计 年,租赁期间若政府征用或商业开发,乙方在堰塘上的投入、附属物归乙方所有。

  四、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此堰塘承包费为_____元/ 年。乙方应在每年的1月1日前将承包费交给甲方,逾期不交,乙方应向甲方交罚1000元的滞纳金。

  五、违约责任:此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将双倍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

  四、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五 承包工费计算方法

  本工程乙方总工程量约为 ,计工程款为 元 。完工时,依质量评定分值与上述计价方法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六 本工程施工的所有设备和机械的提供 :

  七 工期要求 :乙方承包的本工程应在甲方施工员下达的施工任务单中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通过甲方、监理的联合验收合格,如乙方逾期完成,每延误一天罚***元。

  八、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甲方施工员、质量员的技术质量交底和国家现行对钢筋焊接工程的施工规范施工;并服从甲方施工员、质量员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质量缺陷,不按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甲方向乙方每次处以 元 罚款。

  2、乙方的钢筋焊接质量必须抽样复试,抽样复试的接头不计入乙方工作量内。

  3、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构件后,经乙方认真自检、互检合格后,报甲方复检验收,甲方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现场检测、复试验收评分,凡抽样检测全部合格得本工程的完全价格;凡抽检组数有三分之一不及格,加倍取样检测或返工重做直到合格,返工或整改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由乙方承担承包总价 5% 的违约金。

  九 付款办法:

  1、进场当月在无完成工作量之前,生活费由乙方自行调节。

  2、施工阶段,甲方以乙方每月完成的工作量、并以项目部初验评定的分值计算工价,向乙方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应得工费的 45% ,甲方在付款当月扣除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无特殊情况,甲方在中途不向乙方发放各类借支。

  3、乙方承包的本工程全部完工,根据甲方过程验收评分来加权评定乙方承包工程的质量验收分值,并按此分值定价计酬的工程总款,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的 30% 。其时,乙方如无后续工作,其所属施工人员必须撤离甲方施工驻地。

  4、乙方剩留的工程余款,待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如到年终放假结算时未达到“结构工程验收合格后六个月”的期限,甲方为照顾乙方对工人工资 兑现的实际需要,允许乙方可按工程承包总价的 90% 提前结算。

  5、乙方应建立职工完整的工资领发、结算台帐,并在每月领取生活费和工费结算时,均应按班组人员编制一式二份的工资结算方案,方案中须有每人结算金额、领款金额及领款人签名,并将一份报送甲方财务部门。

  6、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劳务款中,已包括乙方及所属人员的劳动保护费用。乙方及所属人员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费用,均有乙方负责自理。

  十 保证金的交付与退还: 乙方承诺确保甲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和文明卫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愿交履约保证金 元(按承包总价的的 5% 缴纳),并于合同签订后,队伍进场施工前一次性交清,待乙方 承包的工程全部完成,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全部退还。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保证金则抵作违约金来补偿甲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

  十一、焊接材料的供应: 本工程钢筋焊接的材料由: 供应。

  十二、乙方应履行的其他工作:

  1 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安全没有保障情况下,不准施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4、制止所属人员乱拉乱接电源在集体宿舍内用电炊器具煮饭、烧菜、烧水和取暖, 一旦发现,甲方除没收器具外,另向乙方按项目部规定处以罚款;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事故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类施工机具和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6、做好施工现场的工后落手清,及时清理机具、材料,每天打扫宿舍内外环境, 保持现场整洁文明和生活区干净卫生。

  7、乙方所有成员不得将非本工地人员带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域,如经发现, 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由此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擅自中途退场,否则按违约处理。

  十三 其他

  1、按创建文明工地需要,本工程职工进入施工作业区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及 雨天施工需用的雨衣、雨裤、雨鞋等用品,由甲方统一采购发放,费用由乙方负担。

  2、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办理的暂住证、务工费,乙方特殊工种上岗培训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因拒绝办理而受到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也由乙方承担。

  十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条款,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 工程总价的 10%。

  十五 本合同与《安全协议》同时签订,各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甲方公司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结束、款项结清时自行终止。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产品和原料(以下简称货物)的出入库装卸工作。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承包工作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货物出入库装卸工作的承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此承包协议工作的地点在甲方公司的厂区内部。

  第二条 承包费用及抵押金

  2.1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乙方按时完成甲方所安排的所有装卸任务。

  2.2因为甲方工作任务受季节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劳务费按双方商定执行,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劳务费为 ,结算方式为每月底结算上月劳务费。

  2.3乙方留一个月的劳务费在甲方处作为抵押金,当双方解除合同且无纠纷的情况下,于解除合同次月底甲方应无条件返还乙方所有抵押金。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及发货的实际情况安排乙方进行装卸货物

  工作。

  3.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物流、天气等情况随时调整装卸货物的顺序及时间。

  3.3甲方根据乙方装卸车的实际情况,有义务提供叉车、托盘等辅助机械或工具。

  3.4在承包期间,甲方可为乙方不定期提供工装及简单劳动保护用品。

  3.5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装卸任务后,甲方有义务按月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务费用。

  3.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装卸人员提供工作餐,标准参照甲方公司内部标准。

  3.7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作的叉车司机、仓库保管员等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自行组织装卸人员,但每班次不得少于四人。

  4.2乙方装卸人员有义务接受甲方的装卸货物安排,并按甲方要求完成。

  4.3乙方有义务在装卸过程中核对货物的型号、数量等情况,如有与货单不符,要及时通知仓储人员。

  4.4乙方装卸人员有责任维护好自身的人身安全及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乙方认为甲方的工作安排会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乙方有权拒绝。

  4.5乙方须统一为装卸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出现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费用。

  4.6乙方装卸人员在装车的过程中不得损坏货物,如有损坏必须依照货物的价格按价赔偿,赔偿款从乙方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4.7乙方装卸人员不得以非安全理由无故停工、罢工,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向乙方要求相应赔偿,并在当月劳务费发放中体现。如当月劳务费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8乙方在工作中要注意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不得在工作中以延迟装货、消极怠工等手段向物流等第三方索要财物,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装卸人员进行处罚。

  4.9乙方装卸人员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不得在厂区范围内吸烟及使用明火,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4.10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仓库内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进行协助,并按规定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5.1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及变更,形式可为合同附页或重新制定。

  5.2任意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各自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 代表人:

  乙方:

  年 月年 月日 日

承包合同 篇9

  发包方:金塘镇民主村委会新坡村三组

  法定代表人:陈厚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金塘镇民主村委会新坡要三组 陈汉新

  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经济、充分利用资源、增加集体收入,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决定把位于新坡村黄甘塘边的土地发包给本村村民陈汉新经营养殖业。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点、四至及面积:承包地点位于新坡村黄甘塘边的土地,四至为:东至生态场鱼塘边;南至新坡村三组岭边;西至新坡村一、二、三组鱼塘边;北至新坡村三组岭边。面积约 亩(具体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为十八年(即从20xx年3月7日起至20xx年3月6日止)。

  三、承包金及缴交办法:

  1、该承包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贰佰元人民币,每年的承包金共 元,十八年的承包金总额为 元。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交当年的承包金给甲方才能进场经营。(甲方出具收据为凭)

  3、乙方在每年的农历正月初六前必须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金 元给甲方。(甲方出具收据为凭)

  4、每年的承包金乙方要按期缴交,不得拖欠,若拖欠每天罚滞纳金贰佰元给甲方,照此类推,若拖欠十天,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土地,土地上的果树、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均无偿归甲方所有。

  四、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土地挖鱼塘,可在塘坝建猪舍、宿舍等临时建筑物,可在塘坝上种果树。

  五、由于本合同所包含的土地未有分配到村民个人所有,原村民与租用者所签订的租用协议经村民会议全体村民一致同意,只有本合同为有效合同,原有协议视为无效协议,个人不再与租用者发生租用关系。并且村民个人不准阻碍租用者生产及使用,若因村民阻挠,造成租用者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由承包费中扣除,所产生问题由甲方解决。(附:群众签名名单)

  六、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承包权时,必须交清承包期间的承包金,并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否则不能转让。

  七、若国家征用该土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归甲方所有,但生产经营损失赔偿归乙方所有,若是国家部分征收该土地,则按比例减少承包金。

  八、合同期满,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将鱼塘土地无偿归还给甲方,土地上的果树、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无偿归甲方所有。经营期间的生产设备归乙方所有,但乙方要在10天内拆走。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单方不得违约,若单方违约,罚违约方壹万元给守约方,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民主村委会一份,金塘镇法律服务所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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