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写作的“九大禁忌”
请示写作的“九大禁忌”1
禁忌一:矛盾上交,不该请示的滥请示
请示是上行文,在发文的必要性上必须慎重考虑,不得轻率。请示的写作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求助性请示”;二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权解决的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审批性请示”;三是请求上级明确或答复某种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政策性请示”。
凡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经过努力能够处理和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都应尽力自行解决,不能动辄请示,矛盾上交。
禁忌二:该请示的不请示,“边斩边奏”或“先斩后奏”
请示是写给上级领导看的,请示的事项能不能得到批准是两可的事儿,千万不要想当然,自作主张先干了再说。只有事前行文,消除侥幸心理,才能真正有助于自身问题的根本解决。
禁忌三:弄虚作假,写作内容失实
有的单位对一些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请示,如申请经费、物资等,从本位主义出发,为一己之私利,抱着“头戴三尺帽,准备砍一刀”的想法,多报多要,片面夸大实际需求和困难,这种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将严重影响视听,干扰领导的判断与决策,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作出正确的批复。
禁忌四:请示缘由不充分
拟写请示的缘由时不能只从本机关、本单位的立场出发去考虑问题,还应该用换位思维的方式来陈述理由,从全局出发来考虑问题,以求得到预期的答复。
措施一:采用换位思维方式,注重陈述理由技巧。
可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写出客观需要,使上级机关感到请示事项有尽快解决的必要性;二是写出已具备的一定条件,使上级感到请示事项有解决的可能性;三是写出亟待解决的程度,使上级机关有尽快解决请示问题的紧迫感;四是写出恳切的语气,使上级机关能够同意而尽快批复。
措施二:掌握各类请示的不同写法,突出写作重点。
写“求助性请示”要紧紧围绕“依本单位的力量难以解决和克服,根据工作的需要又必须解决和克服”这个基本意思来写。
写“审批性请示”陈述缘由时通常以“阐释相关请示事项的意义、目的、根据和开展这一事项已具备的主、客观条件”等为主要写作内容,着重突出开展某项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
写“政策性请示”,如果是对方针、政策或法规条文等在理解上存在问题,陈述缘由时就要详细引述条文并讲清疑问之所在;如果是工作中对某一问题的处理有不同意见,而又缺乏处理的依据,则要把这一问题及对这一问题处理的不同意见及请示者自身的倾向性意见都要分别写清;如果是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处理起来没有把握,陈述缘由时就要以新情况、新问题是如何出现的,有何具体表现等作为主要写作内容。
禁忌五:请示事项不明确、不正确、不具体
措施一:通过标题明确请示事项。
准确提炼概括请示事项,往往能使上级领导一看公文标题就能对下级所请示的问题心中有数,如《××支队关于增加××边检站人员编制的请示》。
措施二:以请示事项为根本指向组织安排写作内容。
以请示事项为核心来组织安排写作内容,有助于强化请示缘由与请示事项之间的内在联系,消除二者之间相互脱节或“两张皮”现象。
措施三:所提要求须具体,意见表述须明确。
究竟想让上级解决什么问题,是拨款,还是援物,或是别的什么,应直截了当、具体明确地向上级提出,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
禁忌六:多事一请示
请示要一事一请示,一文一事。不要把许多事项都汇入一个请示当中,否则,就会由于诸多请示事项难易不一、性质不同而互相牵扯,影响上级快速及时批复。当然,请示也并非不能写多件事,但这多件事必须有一个中心,一个主题。
禁忌七: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与报告同属上行文,但二者毕竟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文种,二者既不能相互代替,也不能互相混淆,必须严格加以区分。
请示以请求批准或请求指示为主要行文目的,上级机关对相关请示事项必须予以书面答复;报告以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为主要行文目的,对所反映的情况上级机关不一定非得给予答复。请示只在事前行文,而报告大多在事后或事中行文。
禁忌八:请示的结语缺失或结语不当
请示结语在实际写作中用词尤其讲究。“求助性请示”、“审批性请示”可以用“妥(当)否,请批复”、“妥(当)否,请审批”这样的结语,但这些结语用在“政策性请示”就显得不适合,“政策性请示”往往用“以上,请指(批)示”作结。不分种类、不分内容而一律用“请批示”作结,是我们在写作中应该加以避免的。
禁忌九:多头主送、越级主送或主送领导个人
公文行文规则中规定:请示只报一个上级机关,抄送有关机关(不含下级机关),不得多头上报,不得越级上报,不得主送领导个人。
请示写作的“九大禁忌”2
禁忌一:矛盾上交,不该请示的滥请示
请示是上行文,在发文的必要性上必须慎重考虑,不得轻率。请示的写作目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求助性请示”;二是请求上级解决本单位无权解决的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审批性请示”;三是请求上级明确或答复某种问题,这类内容的.请示叫“政策性请示”。
凡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经过努力能够处理和解决的问题和困难,都应尽力自行解决,不能动辄请示,矛盾上交。
禁忌二:该请示的不请示,“边斩边奏”或“先斩后奏”
请示是写给上级领导看的,请示的事项能不能得到批准是两可的事儿,千万不要想当然,自作主张先干了再说。只有事前行文,消除侥幸心理,才能真正有助于自身问题的根本解决。
禁忌三:弄虚作假,写作内容失实
有的单位对一些要求解决实际问题的请示,如申请经费、物资等,从本位主义出发,为一己之私利,抱着“头戴三尺帽,准备砍一刀”的想法,多报多要,片面夸大实际需求和困难,这种弄虚作假,不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将严重影响视听,干扰领导的判断与决策,不利于上级机关及时作出正确的批复。
禁忌四:请示缘由不充分
拟写请示的缘由时不能只从本机关、本单位的立场出发去考虑问题,还应该用换位思维的方式来陈述理由,从全局出发来考虑问题,以求得到预期的答复。
措施一:采用换位思维方式,注重陈述理由技巧。
可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写出客观需要,使上级机关感到请示事项有尽快解决的必要性;二是写出已具备的一定条件,使上级感到请示事项有解决的可能性;三是写出亟待解决的程度,使上级机关有尽快解决请示问题的紧迫感;四是写出恳切的语气,使上级机关能够同意而尽快批复。
措施二:掌握各类请示的不同写法,突出写作重点。
写“求助性请示”要紧紧围绕“依本单位的力量难以解决和克服,根据工作的需要又必须解决和克服”这个基本意思来写。
写“审批性请示”陈述缘由时通常以“阐释相关请示事项的意义、目的、根据和开展这一事项已具备的主、客观条件”等为主要写作内容,着重突出开展某项工作的必要性、可行性。
写“政策性请示”,如果是对方针、政策或法规条文等在理解上存在问题,陈述缘由时就要详细引述条文并讲清疑问之所在;如果是工作中对某一问题的处理有不同意见,而又缺乏处理的依据,则要把这一问题及对这一问题处理的不同意见及请示者自身的倾向性意见都要分别写清;如果是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处理起来没有把握,陈述缘由时就要以新情况、新问题是如何出现的,有何具体表现等作为主要写作内容。
禁忌五:请示事项不明确、不正确、不具体
措施一:通过标题明确请示事项。
准确提炼概括请示事项,往往能使上级领导一看公文标题就能对下级所请示的问题心中有数,如《××支队关于增加××边检站人员编制的请示》。
措施二:以请示事项为根本指向组织安排写作内容。
以请示事项为核心来组织安排写作内容,有助于强化请示缘由与请示事项之间的内在联系,消除二者之间相互脱节或“两张皮”现象。
措施三:所提要求须具体,意见表述须明确。
究竟想让上级解决什么问题,是拨款,还是援物,或是别的什么,应直截了当、具体明确地向上级提出,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
禁忌六:多事一请示
请示要一事一请示,一文一事。不要把许多事项都汇入一个请示当中,否则,就会由于诸多请示事项难易不一、性质不同而互相牵扯,影响上级快速及时批复。当然,请示也并非不能写多件事,但这多件事必须有一个中心,一个主题。
禁忌七: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请示与报告同属上行文,但二者毕竟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文种,二者既不能相互代替,也不能互相混淆,必须严格加以区分。
请示以请求批准或请求指示为主要行文目的,上级机关对相关请示事项必须予以书面答复;报告以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为主要行文目的,对所反映的情况上级机关不一定非得给予答复。请示只在事前行文,而报告大多在事后或事中行文。
禁忌八:请示的结语缺失或结语不当
请示结语在实际写作中用词尤其讲究。“求助性请示”、“审批性请示”可以用“妥(当)否,请批复”、“妥(当)否,请审批”这样的结语,但这些结语用在“政策性请示”就显得不适合,“政策性请示”往往用“以上,请指(批)示”作结。不分种类、不分内容而一律用“请批示”作结,是我们在写作中应该加以避免的。
禁忌九:多头主送、越级主送或主送领导个人
公文行文规则中规定:请示只报一个上级机关,抄送有关机关(不含下级机关),不得多头上报,不得越级上报,不得主送领导个人。
【请示写作的“九大禁忌”】相关文章:
请示写作禁忌02-12
请示公文写作的禁忌05-09
请示写作的注意事项03-24
SAT写作用词禁忌05-11
2016托福写作开头禁忌09-21
盘点中考写作开头的禁忌06-11
自我评价有什么写作禁忌05-06
英文简历写作七禁忌05-11
考研英语作文有哪些写作禁忌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