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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书笔记

时间:2021-08-06 11:48:40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名著读书笔记500字

名著读书笔记500字1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著家喻户晓。而四大名著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名著读书笔记500字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对师父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师父。一路上,他保护师父,斩妖除魔。为了救师父,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师父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师父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师父。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西游记》是中国文化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每当读起它,我的心里就很快乐,很充实。同学们,能告诉我,你们最喜欢的《西游记》人物是谁吗?

名著读书笔记500字2

  贫穷?贫穷算什么?贫穷的人照样是人!贫穷的人一样有自尊!贫穷不是罪过,它是一种苦难。我们应该尊敬有苦难的人。这便是《青铜葵花》给予我的启示。

  “她明白哥哥要干什么,他要告诉大麦地的每一个人,他没有偷嘎鱼家的鸭。”是啊,穷人也有骨气,穷人也有自尊。他们和普通人一样,也希望得到许多人的信任,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书中的青铜就是这样。他不希望自己背上不好的名声,他要向每个人宣告:“我是清白的,我没有偷嘎鱼的鸭,我没有做偷鸡摸狗的事。”这是一种伟大的精神。他不卑不亢,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如同梅花一般。

  谁都会有苦难的时刻。在这一刻,往往最需要安慰和帮助,因为安慰和帮助能让他们看到一缕阳光:而白眼与怜悯无疑只能给予他们自卑和痛苦,以及无尽的黑暗。有些苦难,其实是我们成长过程中一些无法回避的因素。我们要成长就不能不与苦难同行。就像美丽的宝石必经熔岩的冶炼一样。我们应该以换位的方式来思考,穷人到底需要什么……所以遇到有苦难的人,我们可以适当的给予帮助,但绝不可以怜悯地说:“真是太可怜了!”我不禁想起暑假的一件事。

  那天,我在南大街上行走,突然发现一个捡垃圾的老人。他全身衣服破烂,拎了一个大袋子,里头装了许多空瓶。一个“白领”男子正巧经过。他似乎很可惜地摇了摇头,对那个老人说:“帮我擦一下皮鞋,我给你五十元钱。”老人抬起头不屑地望了一眼那个男子,挺起胸膛走了。

  我想呼吁大家:穷不是罪,穷人也有昂首的权利。不要再向有苦难的人投区异样的目光。他们也有自尊,他们也有骄傲。他们也许需要关怀,但决不需要同情。

名著读书笔记500字3

  一口气,读完贝多芬传,不免长嘘一口气。

  为贝多芬的困苦而嗟叹!为贝多芬的抗争而赞叹!为贝多芬的才华而惊叹!

  贝多芬的一生是困苦的。三岁失去教导自己的祖父,七岁失去疼爱自己的母亲,儿时经常被酗酒的父亲毒打,三十岁失去听力,曾经心爱的二个女人都离他而去,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 …… 在生命的最后,依然没有摆脱穷苦的命运。

  贝多芬的悲剧一生似乎没有快乐可言,但他毕生都在为艺术献声。他说:“我的艺术应当只为贫苦的人造福。当我接近这地步时,我该多么幸福啊!”相信正是因为这种追求,贝多芬才能忘记命运的不济以及生活的艰辛。他完全沉醉于音乐,他的快乐来自音乐,他的幸福来自音乐,这种快乐和幸福只有他一个人能享受,这或许也是他创作的灵感和源泉。他说:“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在与命运的搏斗中,贝多芬无疑是胜利者。他的拼搏与他的作品都赢得了后人无限的敬仰和爱戴!

  贝多芬的一生是伟大的,最然他的作品不算最多,但是被公认为世界上最伟大的音乐家,没有之一。我们熟悉的作品有《欢乐颂》、《命运交响曲》、《英雄交响曲》等,最为难得的是他最优秀的作品都是在他失聪后最为困苦时创作出的。这也应了古人那句话: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看完全书,久久不能平静,上帝不会因为谁是天才而眷顾谁,更不用说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了。有句玩笑话这样说:“点背不能怪社会,命苦不可怨政府”,话糙理不糙。每个人一生当中都会经历挫折和痛苦,当我们面对病痛或困难的时候,就应该以这些名人、伟人为榜样,不再怨天尤人,唉声叹气,要扬起生活的风帆,坚定生命的信念,为了理想而努力奋斗!

  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

名著读书笔记500字4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正中年时。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

名著读书笔记500字5

  我读过王敬东的《科普文集》,早已被小蜜蜂那有铁纪律的组织所震撼。最近我又读了美国作家沃森写的《生命.生命》,我深切感受:生命是如此的伟大,生命是如此的顽强,生命又是如此的强大!这就是一只蜜蜂创造出的奇迹。 一个遭受人类两次伤害的蜜蜂,竟然还能坚强的活了下来,它那珍惜生命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赞叹。一只小小的蜜蜂也懂得生命只有一次,不可重来的理蕴。可我们少年朋友们中,有很多人由于不懂得珍爱生命导致英年早逝,多么另人痛心啊!今天的我们如果再不珍爱生命,是不是连只蜜蜂也不如呢? 文中的小蜜蜂在它短暂的生命中留下了辉煌的一刻,给它的生命增添了光彩。而我们远不如它,因为我们缺少了它那样顽强的奋斗力。 也许,你会萌生超越这只小蜜蜂的想法,那就请你首先学会为生命而拼搏吧! 读了这篇文章我才深切的懂得了:世界上每一个生灵,每一个生命都是属于他自己的,独一无二的。每一个生命,都有意义去帮助,去守护另一些生灵,而不应该去践踏,毁坏他们。少年朋友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再放弃,失败了不要紧,从头再来,不懈努力,一定会创造出更多的灿烂辉煌的人间奇迹。

名著读书笔记500字6

  这部小说如此大名鼎鼎,想写写读后感,也一时塞住了起来。 这些年来前前后后读过几遍,有时断断续续,不如少年时代的阅读那么专注。可每一次读起来,不得不佩服塞林格对意识流的表达能力,每一个少年都能读懂里面的共鸣。 我想我自己是早熟叛逆得很的,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决定逃避现行的愚蠢教育体系,无奈父亲手段更为高明,耐心将我引导回归,最终没有闹腾还安安生生考了大学。那时就是见不得这愚蠢的世界,尽管自己根本就没有见识过世界,自以为自己就是世界。 《麦》里面最最撞击世人内心的这段话: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好了。 我们都是那些跑起来不看方向的小孩。八零后这一拨人,在体制内学习着呆板的知识,内心忙乱却又荒凉,想要大声说话没有人听也就罢,关键还不知自己到底想要表达一些啥。我们这一拨人最原始纯真的天分,是真真实实被这制度被这愚蠢的教育体系害惨了。 如此一来,这还真是一篇纯粹的读后感,小说本身确实不值得费墨剧透,读过的人自然共鸣点头,还未读过的人也一看就懂:嗯,这是一部叛逆的青春咆哮。

名著读书笔记500字7

  四大名着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名著读书笔记500字8

  《草房子》这本书里,他没有任何令人厌恶的世俗,也没有一些勾心斗角,却有的是快乐、美、童真无邪的纯真童年。这些却是展现在油麻地小镇上的纯真童年。 在油麻地上,有一个喜欢荣誉的油麻地小学的校长桑乔,在许多集体活动都力争第一;有一个喜欢胡思乱想的小男孩桑桑,是校长的儿子,干过让人哭 笑不得的傻事;也有一个走不出情感阴影的男老师蒋一轮,曾经深深地喜欢着一个多才多艺、亭亭玉立的女孩白雀,那个女孩也喜欢他,最后却都被迫成亲…… 所有的故事都是围绕着桑桑,这个男主角的。在这本书中,人们可以读出所有孩子的纯真童年,他们都有过一阵光彩照人的往事,也都有一段悲苦心酸 的苦日子。但,无论是怎么样的往事,怎么样的苦日子,它们都是纯真的,也都是纯真童年中的其中一段。是的,纯真不一定是光彩照人的,不一定是绚丽 多彩的,也不一定是快乐的。悲苦心酸的苦日子却是更高一层的纯真境界,因为只有这段苦日子,才能让孩子们更懂得珍惜,珍惜现在眼前拥有的。但人生 路上也必须得有美丽、快乐,否则人生就不精彩了!俗话说,酸甜苦辣,样样齐全。 人生道路,不应该只有苦日子,也不应该只有美丽往事,而应该经历所有的人生味道。

名著读书笔记500字9

  人们常说:“友谊比金钱更重要。”《夏洛的网》便讲了一个和友谊有关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蜘蛛夏洛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神奇的”网不仅挽救了小猪威尔的生命,还建立起了它们之间友谊的桥梁。书中描写的友情与爱让我感动,让我难忘。

  这是一只落脚猪,在小女孩——弗恩苦苦哀求的情况下,没有被它的主人——阿拉布尔先生杀掉。弗恩非常喜欢这只小猪,为它取名为“威尔伯”。后来阿拉布尔先生把它卖给了弗恩的舅舅——朱克曼先生,于是,威尔伯就来到了谷仓。刚刚来到新环境里的威尔伯,想了解一切事物,对什么都很好奇,不久的一天早晨,威尔伯结识了一位新朋友——蜘蛛夏洛,它和夏落成为了最最要好的朋友。有一天,一只老羊对它说“人们之所以他养肥,是因为在圣诞节上,把它做成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可是,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成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性命,让他在集市上获得了一个特殊的奖项,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但是,就在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夏洛把自己的孩子交给了威尔伯,威尔伯像对待夏洛一样对待夏落的孩子。

  它们之间友情的力量太伟大了!夏洛用蜘蛛丝编织的是一张爱的网,为了威尔伯,他不顾一切地奉献自己,最终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夏洛,你那种品质和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一定要向你学习。夏洛,我爱你!

名著读书笔记500字10

  今年寒假,我读了“动物大王”沈石溪的作品——《警犬拉拉》。我很喜欢,也很受启发。 拉拉是警犬学校的狼狗。它勇敢、机敏、忠诚,在它的主人优秀警官大漫的带领下,四处执行任务,屡建奇功。 我非常喜欢拉拉和它的主人大漫,他们是最完美的搭档。拉拉是一只忠诚、善解人意的警犬。一次,大漫的战友阿朱在午夜被害了,凶手穿的是偷来的大漫的衣服,大家都误认为是大漫所为。只有拉拉相信大漫的清白,一心帮助大漫找线索。在破案过程中,它被人打、被迫吃路边的垃圾,忍着肚子痛,终于找到凶手,帮主人大漫洗清罪名。 书中,我最讨厌警官小金的警犬唯奇。在《失重的荣誉》一集中,明明是拉拉先找到装有价值上百万的珠宝,可唯奇却夺走了羊皮袋,姚警官就给唯奇颁发了勋章。唯奇霸占了原该属于拉拉的荣誉,我认为这是盗窃,这种不劳而获的行为太可耻了。 这本书,作者把警犬拉拉刻画得惟妙惟肖。生动的神态、心理描写更是凸显出拉拉的勇敢、忠诚。 我觉得拉拉是一只非常称职的警犬。它非常忠实、机智勇敢,遇到危险从不退缩,破案时跟踪线索从不放弃,哪怕伤痕累累也要完成任务。我们在生活学习中,都应该学习拉拉的这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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