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永阳寄璨律师赏析
宿永阳寄璨律师赏析1
遥知郡斋夜,冻雪封松竹。
时有山僧来,悬灯独自宿。
【前言】
《宿永阳寄璨律师》是唐代著名诗人韦应物所作的一首诗。该诗描写的是一位雪夜孤灯独眠的僧人,表达了诗人对这位僧人超凡脱俗、秉性高洁的赞美。
【注释】
①郡斋:郡府里办公居住的地方。
①山僧:住在山寺的僧人。北周庾信《卧疾穷愁》诗:“野老时相访,山僧或见寻。”
【翻译】
听说冬夜里我的官屋,冰雪压弯了屋旁松竹。却有山僧不期而至,孤灯下他安然独宿。
【鉴赏】
主人已远行,人去斋房空。又是冰天雪地,连松竹也不见了青枝。这是一片“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清冷境界。可黑夜中,却有一僧人掌灯而来,独眠在冰冷的郡斋。这幅画面,引起读者无尽的遐想。对这位僧人而言,吸引他踏雪前来的,是眼前的这一片冷寂夜,还是过去温馨的朋友情。灯下独宿,他是一念不起还是百念不断。无论怎样,这位雪夜孤灯独眠的僧人的'确是超凡脱俗。而远在他方的作者,却能遥知这一切,则作者秉性的高洁及与这位僧人在心灵上的深契,不也可体味出来了。
宿永阳寄璨律师赏析2
作品介绍
《宿永阳寄璨律师》的作者是韦应物,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88卷。
原文
宿永阳寄璨律师
作者:唐·韦应物
遥知郡斋夜,冻雪封松竹。
时有山僧来,悬灯独自宿。
注释
①律师:佛教称善解说戒律的人为律师。《涅槃经·金刚身品》:“如是能知佛法所作,善能解说,是名律师。”
②封:指覆盖。
作者介绍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15岁起以三卫郎为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安史之乱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职,始立志读书。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间,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公元791年(贞元七年)退职。世称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
韦应物是山水田园诗派著名诗人,后人每以“王孟韦柳”并称。其诗以写田园风物著名,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涉及时政和民生疾苦之作,亦颇有佳篇。作其品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
繁体对照
卷188_40宿永陽寄璨律師韋應物
遙知郡齋夜,凍雪封松竹。
時有山僧來,懸燈獨自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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