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2018年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消除和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为住建系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事故,力争全年不发生死亡事故、坚决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三、工作方案
(一)坚持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住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要明确并落实各分管领导和各个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有压力、人人有目标,实行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建立和完善辖区内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凡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同时对重大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责任者进行追究。
(二)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
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并落实基础管理工作:(1)安全生产责任制;(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3)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管理制度;(6)安全检查制度;(7)各岗位、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8)隐患整改制度;(9)安全例会制度;(10)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措施;(11)安全生产评价(评估)制度;(12)安全月报制度等。
(三)狠抓安全工作重点,继续做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安全生产的重点是:
1、建筑施工。①防工程坍塌。重点是深基坑开挖,承重支模架、脚手架搭设和施工围墙、宿舍的安全。②防机械事故。重点是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工具要经过检验、检测并且合格,拆装、检测队伍要具备法定资格,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③防高处坠落。重点是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按规定使用。“四口、临边”防护要严密,严禁使用劣质防护材料。④施工用电安全。重点是临时用电方案必须单独编制,三级用电保护要到位,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严禁用电乱拉、乱接和不装触电保护器。
2、房屋拆除施工。重点是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要有经审查合格的拆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要有严密的安全防护,施工时要有专职监护人员,对较大的旧房拆除工程要委托监理单位实行监理。
3、燃气及供水。重点是严格按规定,对燃气及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操作管理人员要持证上岗,确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营。水厂要加大水源地保护治理力度,加大巡查频次,增设保护设施。要根据水质的季节变化加密检测频次,充分发挥预警作用,做到监测前移,主动防范,确保汛期、风雪严寒等极端气候条件下安全供水;燃气经营方面:站区、罐装区、充装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到位,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和地段要设立必要的隔离设施和明显的禁令标志。要严格执行供气管线每天巡查和每月检测制度,落实管线巡查责任制,罐装液化气严禁充装超期未检钢瓶,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严厉查处非法充装、经营液化气的非法行为。
4、市政公用。重点是市政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机构设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施工机械操作、高温作业防护等必须规范到位。市政道路开挖要有严密的围护并且要设立可靠的安全标志。对路面坑塘、路灯盗损、窨井盖丢失等问题,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公共设施安全运行。
5、园林游乐设施。重点是对湖边围栏、用电设施、娱乐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维修、保养,确保设施安全运营。易发生危险区域,必须配备安全保护人员。
6、各类火灾易发场所。重点是安全通道必须畅通,有安全禁令标志,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并且保证能正常使用。
围绕上述安全工作重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及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卓有成效。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明确责任如下: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由建工局负责组织实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由局燃气办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公用安全专项整治由局市政公用科负责组织实施;供水及游乐安全专项整治由自来水公司和园林处组织实施。
(四)着力做好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要自行组织评估一次,评估时要注意以下问题:(1)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是否得到充分重视;(2)各单位的风险有无变化;(3)应急预案是否根据单位的布局和工艺变化而更新;(4)新进人员是否培训,培训是否达到目的;(5)预案中的人员姓名、职责、联系方式是否已变化;(6)是否将应急管理融入单位整体管理;(7)对制定的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人员进行至少一次演练,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救援,演练一定要科学、周密、细致,要在绝对安全条件下进行。
(五)扎实推进“1+3”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全面促进安全工作规范化
扎实推进“1+3”燃气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大力实施“静态抓控制,动态抓管理”的安全管理模式,全面促进燃气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提高,将燃气安全监控中心落到部门、责任落到岗位、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在“1+3”燃气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的推行上做到严格责任追究,狠抓规范管理,创新安全教育形式,注重把好措施落实关;二是在创新燃气安全管理内容与形式方面,开展“周安全员”活动,在全系统范围内形成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管理、个个了解燃气安全现状的良好氛围,促使“1+3”燃气安全监控体系推行全员化开展;三是全面推行“运行现场管理和服务规范”,严格岗位操作规程和标准,坚持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流程,加强现场动态管理,有效促进“1+3”燃气安全监控工作的规范实施;四是开展“反习惯性违章”,努力纠正不按规章制度办事、凭“经验”和“感觉”养成的操作习惯,引导和鼓励职工在实际工作中的自觉遵章守纪,自觉抵制习惯性违章行为。
(六)坚持安全例会制度
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各有关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
(七)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加大安全投入
单位是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及所需资金投入,要主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同时要把安全设施纳入概算,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八)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等活动,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教育工作,尤其是对新职工、转岗职工、外来工、临时务工人员必须做到“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严禁“三违”现象出现,教育职工自觉做到“三不伤害”。
(九)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针对事故高发期,重大危险源,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要落实整改人员、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和整改资金,对重大危险源要切实加强监控,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保证生产安全。
【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相关文章:
住建局年终03-10
住建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年度工作总结12-20
住建局被动房考察报告范文12-07
住建局年终工作总结05-24
清远市住建局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情况汇报08-03
县住建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12-07
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08-05
水务局安全生产制度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