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畜牧办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时间:2022-12-18 20:09:06 乡镇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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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镇畜牧办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4年乡镇畜牧办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关于乡镇畜牧办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农民增收为目标,紧紧围绕动物防疫、检疫、畜禽养殖建设等畜牧主要工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年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生猪存栏8.03万头;羊存栏3.47万只;牛存栏0.14万头;兔存栏量7.9万只;家禽存栏373万羽;预计肉类总产1.28万吨;禽蛋产量3.632万吨。

  二、各项主要工作情况:

  (一)动物防疫工作成效显著

  1、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县委、县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高度重视,县乡两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动物防疫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组织召开了全县春、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对我县动物防疫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全面落实防疫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2、落实防疫资金,强化物资管理。

  在全县集中开展免疫工作之前,我们已组织好全部动物防疫物资,在疫苗管理中,实行专人管理;在疫苗发放过程中,建立了疫苗调入调出相应台账,并要求做到“一畜一针,部位准、剂量足”;在疫苗领取、运输、储存、携带等各个环节,做到“苗不离冰,冰不离苗”,保证了疫苗质量。

  3、加大培训力度,重视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适应全县畜牧业发展的需要,提高系统内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全面增强业务部门对畜牧生产的服务功能,7月份开始,我局组织全系统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为期10天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活动,经过学习、培训、实践操作、考试等一系列的活动,使全系统的干部职工专业理论得到巩固和加强,实践技能也有更新和提高,活动整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我们还利用科普宣传活动日有利时机,通过悬挂标语、发放传单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动物防疫有关知识,使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收到良好效果。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册,挂横幅30余条,现场咨询800人次。

  4、强化督查指导,确保防疫进度。

  我局抽调领导成立了重大动物疾病领导小组,徐志军局长任组长,陈俊红任副组长,包片负责,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各规模养殖场防疫工作情况进行走访,采取直接走访养殖户、查免疫耳标佩戴、查各类表册、档案填写、听乡镇汇报等形式对全县各个乡镇进行了防疫督查指导,及时掌握防疫进度,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5、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强制免疫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重于治”方针的核心工作。把免疫作为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杜绝免疫空白点和免疫死角。一是做好畜禽摸底普查工作。采取分组负责的方式逐村逐户摸清畜禽存栏量,为进行强制免疫提供依据。二是严格按照一严(操作规程)、二准(注射部位准、计量准)、三集中(时间、人力、物力集中)、四到场(领导、包乡技术员、防疫员、畜主到场)、五不漏(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一畜一针头的技术要求进行全面免疫注射,保证畜禽免疫达到高密度、高质量。三是搞好免疫抗体检测工作,进一步检测免疫密度和质量。四是加大对规模养殖场的畜禽免疫和管理。兽医站和各规模养殖场签订防疫责任书和防疫反馈单,进一步完善了规模养殖场各类档案等软件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对养殖品种、数量、免疫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落实乡镇养殖场驻场观察员制度,积极开展疫情监测工作,保证规模养殖场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逐步提升

  1、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

  加强对新版检疫合格证明的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发放、回收票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禁无免疫标识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对辖区内的动物贩运经纪人进行备案登记,召开培训会2次。截止目前,全县共检疫生猪3.8万头,禽45万羽,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面达到98%,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100%。

  2、强化屠宰检疫工作。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动物产品出厂(场)检疫持证率达到100%。坚决杜绝为私屠滥宰生猪检疫出证。切实做好检疫证明、动物标识回收和检疫记录、业务报表填写与报送工作。检疫人员对进厂(场)动物的检疫证明按规定进行回收、登记并妥善保存,动物标识按规定回收每月集中销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各种记录,做到记录完善、信息完整和可追溯。屠宰检疫的各类业务报表和信息要按时上报。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章行为。严厉查处非法屠宰、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等违法行为,检疫人员严格按照“十不准”和“六条禁令”规定开展工作,对进厂(场)动物无产地检疫证明、证物不符、未按规定加施动物标识等行为,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认真完成检测工作。检疫人员每天至少抽检10头生猪尿液进行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检测。每周抽检猪肉样品4份、羊肉样品2份,进行实验室检测。截止目前,没有发现添加“瘦肉精”现象。今年共屠宰检疫生猪 3.1万头,猪肉 2170 吨。

  3、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组织人员分2组对全县42个养猪场进行了饲料、尿液抽样检测;23个养羊场、6个养牛场、10个养鸡场进行了饲料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有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药物的行为。 今年以来,对我县20家规模养殖场的选址、防疫制度、消毒设施、排污情况及人员素质等情况进行重新审查,主要防止发空证、人情证等现象发生,为期15天的重新审查, 12家养殖场通过审查;对一家养殖场不按要求暂扣证件,责令整改;对7家养殖场提出整改意见。截止目前,共审核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2份。严格按照抽检要求和方法完成了全市兽药残留抽样工作,5月份,抽检3份猪肉、2份猪肝、7份牛羊肉、1份鸡肉、1份鸡蛋,未发现阳性(超标)样品;7月份,抽检3份猪肉、2份猪肝、7份牛羊肉,未发现阳性(超标)样品。强化兽药gsp认证工作的贯彻和实施。对去年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8家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来源、购销记录等兽药gsp有关规定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兽药gsp规定的行为。在检查兽药经营企业中共查获过期兽药约52盒、粉剂约2公斤,货值金额约0.18万元,并集中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对去年未申请和未通过的重新进行认证,新提出申请的6家经营门市正在检查验收。认真搞好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在“五一”、“清明”、“端午”“国庆”等节假日,对全县肉食门市、冷鲜肉店、以及各大超市进行地毯式监督检查。检查涉及肉食门市18个,超市6家,冷鲜肉店4家。共开展执法检查3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余次。今年共办理行政违法案件1起,查处1起经营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猪肉案件,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一年来,先后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0余份,设立咨询台10余次,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0.7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1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10余条。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开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全满完成了评议工作,得到社会各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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