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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后感(通用20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1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升自身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升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
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其理论亦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文中将“基因”拟人化,亦表达出一种冷酷无情的信息,有点过于纯粹,但我们也许可以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阅读《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身的下一代,希望自身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
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明确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
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因此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2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明确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大波,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平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支持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发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因此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论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机会,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身,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很多自私自利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身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骗行为,自私自利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
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统一。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回顾历史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灭绝。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饿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达到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
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群体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主义者,那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身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身该如何定位自身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分析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例如出轨,例如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例如同性恋,独身主义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习,科技进一步发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3
《自私的基因》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作者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作者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作者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作者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到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作者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例如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独立的DNA复制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自由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则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像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身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com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身的50%的基因通过精子传给自身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来自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身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像之前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身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
但,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身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过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例如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发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身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4
这是严琦推荐的一本书,生物学方面的书,据说是进化论方面的经典著作——《自私的基因》。不过全文通俗易懂,中间稍微摆弄了一点浅显的博弈论知识,完全不妨碍外行人如我来阅读。
针对动物进化问题,作者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或种群,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并把我们人类及其他所有动物都描述成是我们的基因创造的机器。所有的行为都可以归结为基因的自私行为,即为了更好的复制,传播。所有的利他行为,也仅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为。
还好作者强调了,“不涉及到意识的动机”,要不然真的`有点像严琦说的那样有点“反人类了”。正因为这样,在看书的时候,我时刻提醒自己,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这是在讲没有意识的动物。作为一个人类,我还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点的,虽然,基因可以这样的自私。庆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识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别是在讲到意识的产生的时候,“把意识视为一个进化趋向的终点”,生存机器最终从主宰它们的基因手中解放出来,变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从能力的决策者,比如说拒绝生育。
虽然要知道这本书写的不是基于人类的行为,但作为一个外行人的收获,也许更多的是将人类纳入这些“准则”中去思考,反思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当然,最好是同时怀着一颗积极的心。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5
我们的基因从何而来?不朽的双螺旋——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标题,却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点,从远古而来。
我们人类是复杂而高级的物种,有思想、有技术,能控制地球上的资源、对其他物种有生杀予夺的权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却认为基因控制了人类以及其他一切物种:地球上千姿百态的物种都只是生存机器。是谁的生存机器?是基因的!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双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机器,根据道金斯的理论,在我身上存在的双螺旋,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这二条DNA的基因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国秦汉春秋战国到三皇五帝,基因组一脉相传,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时间里,我的DNA没有大的突变,我和我的祖先在作为人类这个物种上也没有多大的改变,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时也包括我,我们的躯体作为保护基因的载体,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了稳定环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复制、遗传。
几乎要把自己作为宇宙中心的人类来说,作者的这个观点有点让人难以接受,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也只承担了一个短暂的瞬间而已,我们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为了我们的基因能在更长时间、更多空间里长久的遗传下去。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断的复制生存下去——这就是本书的论点。
道金斯在本书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成功的基因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性行为的自私性;同时基因为了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但这种利他主义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我们所认同的无私的母爱,作者的观点确是:母爱不过是自私的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优化的体现。虽然这个观点太过无情,却也让人无法辩驳。
刚才说过我们的基因和几千年前祖先传给我们的那条DNA没啥大的差别,但大不同的是我们所处的环境、几千年文化科技知识的积累,社会总体氛围等等,这一切的发展可以说更有利于生存机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种温和的方式来体现自私的一面,比如这几千年间形成的社会道德体系、法律法规等,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基因的个体自私行为要适应群体发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义。基因想要绵绵不绝的延续,他的载体就需要一个稳定的生存环境、很好的社会氛围,于是人类这个物种基因,为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护着其他低等物种,保护着地球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盘。
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来就想灭杀宿主人类,终将会被人类灭杀,如果其基因变异到能和人类共存,那将是长久的胜利。独乐乐,体现的是基因个体的自私,众乐乐,体现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说明基因已经开启了更高级的自私行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6
早年细读过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一书,受益匪浅,对于个人理解和剖析自然演化和社会文化都有着重大的影响,也成为一个生动的练习和模仿的例子,帮助建立更本质更基础的思维原则。
时隔十多年有些地方的细节渐渐模糊,有些地方仿佛理解的更进一步。为了印证自己的感觉,今年寒假又拿起了《自私的基因》,开始了重温之旅。
《自私的基因》是20世纪最经典的著作,出版于1976年,自出版以来就一直奉为经典。作者理查德·道金斯是英国著名演化生物学家,皇家科学院院士,牛津大学教授,演化论坚定拥护者之一,有“达尔文斗犬”之称。
《自私的基因》是一本生物演化理论的科普著作。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给人类开启了一扇重新认识世界的大门。使人类社会的主流认知拜托了神创论和静态论等自然原始的本能认知的舒服,睁眼看世界——从146亿年,46亿年的眼光来看待世界和自我。在经过一代代生物学家,地质学家,古生物学家,生物化学家的努力之后,整个人类世界对于生物演化的认知逐渐到了一个能够突破到新的层次的前夜,而道金斯就是黎明破晓的司晨啼鸣。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这是第一次,他惊世骇俗地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个体而是基因。从而使的与之相关的所有科学研究的视角都转向了更加隐秘而本质的层次。通过从更加基础性和自然性的数学模型的分析中,人们再次思考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我们发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人类自己,都只是被熵增的宇宙在小小角落特殊环境所塑造的追求低熵的结构——求生的机器。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再次基础上,自然科学的成果映射入社会科学,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
这本基于生物学的'书籍,为什么名声如此响亮、影响如此深远?以至于无数的名人大咖竞相推崇备至?甚至于影响到了各个学科的思考模式与逻辑思路?
基因存续于万物生灵,通过一个个生命体得以繁衍与延续,在此过程中,它们通过优胜劣汰“聪明”的形成一套套合符逻辑的生存策略,它们的这种“智慧”对生命体的影响深刻而又深远,他的“策略”甚至成为一个个生命体被喻为“本能”的东西,其中的“自私”显得原始但又“合符情理”,其中的“利他”显得文明而又“合符逻辑”,通过了解我们每个人身上携带的“古灵精怪”基因元素,也了解了我们自己以及我们周边的群体与社会……
下面,简单归总一下我理解本书的主要观点:
1.基因存在于每个生物体内,而每个生物体就像是“它们”的“临时交通工具”,它们通过换乘这样一趟趟的“交通工具”繁衍亿万年,生物体“缘起缘灭”,而基因却“万世一系”。这个观点是本著的基本观点,是写作的出发点。
2.作为一个“聪明”的基因,它的基本目的只有一个——万世延续,“管他风吹雨打、善恶伦常,我就是要想方设法的搭乘一趟趟的生命列车永无止境的通往永恒的未来”,所以,基于基因的这个基本任务与目标,我们可以把它看做是“自私”的,这种自私也就是本书的标题“自私的基因”,本书的所有理论和推论都是在这五个字上开花结果!很多人只看题目不愿潜心细读,只得到“自私”二字,这种所得,其实连皮毛都算不上,算是远远看了一眼便说皮毛是咖啡色肯定是可乐喝多了吧,不健康,要多和茶。
3.基因延续在生物当中绝大多数都是需要雌雄交 配从而繁衍后代,这几乎是基因“换乘列车”最重要手段,也是我们人类有性繁殖的唯一手段(试管婴儿也在这个范畴),因此,基因就必须想方设法的寻找可以合作的“另一半”以助于让自己的基因延续下去…………
4.复杂生命的基因要繁衍,就需要两性合作,两性的基因都是出于自己繁衍的目的是“自私的”,它们都倾向于与更好的基因结合,因为这样组合成的基因更具有生存与繁衍优势、更能够在将来吸引其他异性与己合作延续基因…………
看到这里其实只是开始,后面在徐徐展开大胆的预设和精妙的推理,本著将精深而必要的数学建模用通俗语言写得几乎可以被没有受过严格科学训练的人所理解也是善莫大焉,难能可贵。
后面的内容太精彩,不是简简单单,三言两语,二元评价可以摩其项背之影的,还望有兴趣的朋友,耐心反复阅读和思考,相信必有所得。像这样的真正的科学普及之佳作,对于一个人形成真正的科学的,隽永的,用着长久而普遍价值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决定性的信息来源。
其实读后感这类文字,本不是写给别人看的而是独为自己的。小马过河,问谁都不好使。如果别人看了这篇读后感大概会得“自私”二字,并以自己的方式理解和引著自己的行为,那就事与愿违了。如果是能引起别人兴趣,认真的吸收理解书本的精髓,并努力构建自己崭新的认知体系,那才算是聊可慰藉。
作者道金斯本人都在书的末尾章节承认《自私的基因》一书的标题具有迷惑性:“我应该当时便选择‘不朽的基因’作为标题。也许这个标题有点过于神秘,但所有关于基因与生物体作为自然选择的竞争单位的争议则可迎刃而解”。甚至,在第二版中加入了一个新的篇章来说明这个“自私”这个带有强烈感情的词只是一种描述手段,基因是没有意识的,所以谈不上自私。
《自私的基因》不是一本指导我们肆无忌惮自私自利的理论书,相反,《自私的基因》提醒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我们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
我们甚至可以讨论如何审慎地培植纯粹的、无私的利他主义。这种利他主义在自然界里是没有立足之地,在自然演化历史中前所未有。但是,我们人类这种生物是非常特殊的存在。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类,以最先进的科学知识和所有人类优秀文化武装了思想的人类,才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暴政。加油吧,人类!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7
被御神团的知友安利数次,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啃这本大名鼎鼎的科普读物。没想到这本书超出想象的精彩。令人叹服的不仅是作者透过现象抓住本质的洞见,更在于其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分析讲解。
简单说,整本书是对进化论更深入的阐述。说到进化论可谓是众所周知,而进化论为什么是科学的理论,生物演化的背后是什么在起作用,可能就没多少人能讲明白了。理查德·道金斯旗帜鲜明地提出以“自私的基因”的角度来分析自然选择的过程及结果。而通过书中的阐述和给出的遗传学证据,这样的分析方法是站得住脚的。尽管基因并不具备情感,更不会有“自私”这种“想法”,但是通过这样拟人化的方式,道金斯把基因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解释得十分清楚。
更进一步,作者还把基因的行为和博弈论的思想联系起来。其实对于基因来说,显然是并不存在什么“策略”的,但等位基因控制蛋白质的合成来直接或间接控制性状,在自然选择的面前,不同的等位基因的“选择”必然带来不同的'结果。在这里我想到了一个相比作者可能略显蹩脚的比喻:Pinball。
我们都玩过电脑上自带的弹珠游戏。按下弹簧,弹珠就被发射出去,除了设置初始的发射力度,我们是无法控制弹珠的飞行轨迹的。每次遇到障碍,弹珠会自己选择反弹的方向;而无论反弹多少次,弹珠终究会落入底部的洞中。
这和基因控制生物体的生存有些相似。基因就像是在初始时设置了每个弹珠的发射力度,随后发生的事情就不是基因可以控制了。弹珠碰到障碍后反弹到不同方向,看起来就像是弹珠自己在选择路径,实则不然:弹珠只是根据入射的速度和角度,决定反弹后的飞行路径;弹珠碰到特殊的障碍会使障碍产生变化,而生物和环境也是会相互作用的;最后,所有弹珠都难逃一“死”,只不过有的弹珠会坚持更长时间,获得更高分数。
假设有无数个人在操控无数个完全符合牛顿运动定律的弹珠台游戏。每个人都可以设定一个弹珠的发射力度,而得分高的人可以用积分换取更多的弹珠。然后让这些弹珠台一起开动。我们会发现,有些特定的发射角度,会让弹珠在弹珠台上获得更高的分数,相应地这样的选择就会有更多次重复的机会。而有的发射角度让弹珠很快落入黑洞,导致无法通过积分换到更多弹珠而出局。这可以类比基因控制生物体的自然选择过程。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其实书中的比喻更加精彩,比如作者对于划桨的比喻就简单地说明了为什么自然选择是以基因而不是个体或群体为单位的。
作者也提到了“时滞”这一概念。当基因决定了生物体的性状后,是无法中途去改变的,所以在自然环境发生变化以后,很难直接反馈到基因,只有能够成功存活下来的基因才能把这些内容传递出来。用这个概念去解释癌症的发病原因,让人有醍醐灌顶之感。为什么年龄是和癌症发病相关性最高的原因?简单讲就是因为人寿命提高了,才让致癌基因控制的性状显现出来了。而之前由于人寿命普遍不长,这样的基因得以在自然选择中得以保留。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8
《自私的基因》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方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的DNA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那么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似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不过对于大局部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方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开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9
对于“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儿去”柏拉图的哲学三问在读《自私的基因》这本书之前,在我心里仍然是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在假期照顾生病的爷爷的时候,进行过很多次的头脑风暴,风暴中心便是生命的意义在何处或者说什么样的人生才算是有意义的。
在《七月与安生》这个电影里面,记忆深刻的一个内容是一个吉他手要追随偶像27岁结束生命。这个偶像是因为意外去世,吉他手人还好好的,我当时就在想为什么要年纪轻轻结束生命,这世界这么美好。人可能到了新的阶段,所想的事情真的都会有所区别吧。
科学家们将40亿年前还处在混沌时期的地球上的海洋称为“原始汤”,在经过无数次且长时间周期的偶然事件的发生(或者说是偶然产生的有机大分子间的碰撞),地球上有了生命形式的出现,并将这种生命形式命名为“基因”,而我们人类本身其实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基因的保护者。
此刻,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家里捣乱的猫猫狗狗,我们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之前一直觉着人与人之间,只要去追溯前面的祖宗总会找到一个共同的,也就是每个人之间或多或少都是有亲属关系的。现在看来不仅仅是人与人一个物种之间了。
“其实你只要花三分钟想一想地球、宇宙、死亡,感觉生命无意义的绝望情绪立刻就会占据你的心灵”,我们的生命是短暂的,短暂到长不过百年。在生活中我们会发现,大概率上讲,体弱多病更多的是老年人和婴幼儿,这里不管是照看还是医治,老年人会输于幼儿,相对这两个群体而言年轻人总是身强体壮一些。归结其原因,基因需要的是我们人类在年轻的时候生育繁衍,一旦得到延续,基因有了新的保护者,那之前个体的生老病死都不再将影响基因的生存,基因终将会无情的.抛弃前一个保护者,由此推想一下正在灭绝、已经灭绝的物种应当是如此了。就如作者道金斯所述“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禀性自私的因子”。
所以说基因是自私的。
整个宇宙和世界上存在的万物从来没有意义,我们所想要挖掘的、更深层次的思考,只不过是自己给自己设下的困顿情境、一个美其名曰思考的“牢笼”、是自己建立的生活下去的幻想。我们生命本质追求的不是幻想的实现,而是追求实现的过程。
这里举个例子,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对于无论是家里的还是认识的老人,在大家普遍的意识里都会祝他(她)长命百岁、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等等。但这里人们可能只沉浸在节日的喜悦,却不曾考虑过其它哪怕一个小方面的问题,其一就是在老人赡养方面,子女应该怎么做。以我家乡这边的习俗为例,在我父母这一辈,农村当地的习俗就是家里老幺负责赡养老人,作为“报酬”会将爷爷奶奶名下的地给他们去种,其它子女则各过各的生活,完全不理会生养他们的父母。这种情况在老人身体健壮时问题可能不是很明显,但随着老人上了年纪,身体机能越来越差,很多事情不能自理,在身体力不行时、看别人眼色时,“长命百岁”在我看来,往往是一种恶毒的“诅咒”。因为过于年迈,等到的结果往往是身边所有相知的、有共同回忆的人先自己一步走了,留下来陪着自己的是无奈、孤独和漫漫长夜身体的病痛的吞噬。
当然,这里面忽略了太多其他方面的影响,只讨论了老年人一个年龄水平。
正如作者所述“行星上的智慧生物,当他开始思考自身存在的道理时,他才算成熟”、“没有意识的基因构成了有意识的人类,而有意识的人类只不过是没有意识基因的保护者”,作者带来的这种崭新的以基因的视角,来审视生命的意义是我还没有领悟到的新的思考境界。
而生命最后去到何处,有神论者会说死后会有天堂、地狱之分,但也没有人死后复活过来向世人阐述两者,只能说这两者还只是人们自己的一种幻想罢了。从基因的角度出发,死亡是不存在的,因为基因会像钻石一般长存不息。我们人类的死亡对基因来说,只不过是没有保护能力的躯体,因为生育繁衍,基因会一直“寄存”在下一代身体中,直至再过去很久很久,甚至超出人类的时间意识的时候,基因找到比人类更好的保护者而抛弃时,人类是否会像已经灭绝了的恐龙般存在于基因新的保护者意识中……
看完这本书,我自己理解到的一件事是,人活在世上,生存与繁衍,是作为人类为基因做得最有价值的事。有人会说同性恋者不会像异性恋者一样育有后代,与上述不符,但想一下DNA在复制过程中也会有错误出现的可能,更何况人自身是基因控制蛋白质的合成,以DNA为遗传物质构成的个体。对于衰老,有一种理论认为,衰老标志着一个个体一生中发生的有害的复制错误以及其他种类的基因损伤的积累。
读完这本书,我们也可以通过这种以基因的角度去分析和解答自己所遇到的困惑与不解,如在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可以想一下拖着大自身几倍的内啡肽走在单纤维努力让你快乐的一个个肌球蛋白。
就像卡尔萨根的《活着是一个奇迹》里一样“我们DNA里的氮、我们牙齿里的钙……都是曾经大爆炸时的万千星辰散落后组成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星辰”。所以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没有人知道它的答案,但总有人是生活在自己所热爱的领域,并闪闪发光的。毕竟被基因“操控”的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活在当下显得更重要了。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10
老实说,读这本书,干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觉作者仿佛在说废话,立足的某些基点我也并不认可,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浅见。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么,明悟到深层的一些人性逻辑、动物性逻辑,将体会整理成书,本意想阐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类要培养利他思维,只是写成了论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老祖宗念了几千年,近几十年来才有人提出“人性本恶”的观点。矛盾吗?我以为不矛盾。
怎么说呢?按佛学中的解释,人本是高层生命,因一步步变得不好,最后落到了底层,成了人类。
人最初的那个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层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层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长的生命长河中,由于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变得不那么好了,就一层层往下掉。
每次看到这个说法,就觉得人类像个垃圾站似的,扯远了。
既然是私心越来越大,落得越来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恶也当属正常了吧。
我就是这样理解的,有的问题,没必要争论,说的就不是一回事儿,争什么?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嘛!
很喜欢稻盛和夫说的:人生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不论你有多么富有,多么有权势,当生命结束之时,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灵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场物质的盛宴,而是一次灵魂的修炼,使他在谢幕之时比开幕之初更为高尚。
人生不需要给别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说给别人听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过的是自己心里那道关。
当你回首一生历程,你的灵魂层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战胜了那个自私的基因,或者说自私的人性,你的这一番回炉再造就有所提升。
这就是我对自私的基因的领悟。
基因什么的,每个人都一样,但活成什么模样,却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决定的吗?是每个人自己决定的,是你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对人性的领悟,对人生的追求决定的.。
基因确切的说只是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没有思想,那它的逻辑就会主导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从属于你。你可能做的比它还过分,也有可能超越于它的层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时,为了后代,会咬死雄螳螂,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们人类不这样,不会为了孩子去牺牲父亲。但为了自家孩子牺牲别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将自家人和外人区分得很清楚,因为人的心不大,顾好自家,才有精力顾及别人。圣人毕竟凤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为并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盖完的,它更加复杂多变,基因只是其中一项。
有句话老话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发现,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当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来的东西,复杂透顶。人性在关关隘隘处的每一个闪念,其实细思极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怀坦荡还好说,生命向着大道飞驰;若你私心大、心思阴沉,难免营营苟苟,在人性的私欲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总比没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个清楚明白。
别纠结,很多事情纠结出不来结果。去做事吧,在做的过程中,不管是我们的心思,还是周遭环境,都会明朗开来。这时,选择人性中的阴暗还是阳光,就看你了。
无论怎样的选择,成就的都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开心与否,后悔与否,时光的车轮都不会后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驶向的是光明还是黑暗,由你说了算。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11
这周我们一起共读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几个章节:
第一章《为什么会有人呢》,道金斯提出了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发迹的匪徒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将要论证的是,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到达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第五章《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进化上的稳定策略,“策略”是一种程序预先编制好的行为方式。例如,“向对手进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还击你就逃”就是一种策略。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是指,个人的大多数一旦运用这两种有条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种,所有脱离群众的行为皆会受到惩罚。基因被选择,不是因为它在孤立状态下的“好”,而是由于在基因库中的其他基因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谐共存而被选择在一起,这并不一定说明我们必须要像看待蝴蝶的情况那样,把基因群体也看成是作为单位来进行选择。基因库是由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形成的,这组基因成为一个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库。大局部因突变、重新组合或外部而出现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这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复。新基因侵入一组稳定的基因偶尔也会获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库中散布开来。然后出现一个不稳定的过渡阶段,最终又形成新的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发生了某种细微程度的进化。渐进的进化过程与其说是一个稳步向上爬的过程,倒不如说是一系列从一个稳定台阶走上另一个稳定台阶的不连续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种族》。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方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如果这个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个体对其他的一些白化体表现出利他行为,那么不管它情愿与否,这个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库中自然而然地兴旺起来。基因有没有一些比较符合情理的方法“识别”存在于其他个体中的其自身的拷贝呢?答复是肯定的。
从遗传学的观点来看,父母之爱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来解释:在受益者体内存在这个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们有可能把种族偏见理解为是对近亲选择倾向不合理地推而广之的'结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个体视为自己人,并歧视外貌和自己不同的个体的倾向。
第七章《方案生育》。抚养只有作为混合策略的一局部,才能取得进化上的稳定——至少需要进行某种数量的生育活动。动物往往从其自私的观点出发繁殖最适量的幼仔。假设它们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们最后抚养的幼仔,会比它们应该生育的最适量来的少。亲代个体实行方案生育,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第八章《代际之战》。亲代投资的定义是:亲代对子代个体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资,从而增加了该个体生存的时机(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牺牲亲代对子代其他个体进行投资的能力为代价。“幼儿应该欺骗”这样的提法意味着,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生存的意义:尽力繁殖并努力保证我们的后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兴旺”一直都是对一个家族最大的赞美,到达在生物意义上的不朽。第二点就是努力创造觅母——带有我们标记的思想或事件——并让其传播,到达在文化意义上的不朽。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12
《自私的基因》创作于道金斯之手,于1976年问世,关于“基因”与“生物学”,道金斯几乎是为了外行人所写,但却逐渐获得了学术界极高的关注和评价。书中颠覆了读者的基本观念与常识,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人生的意义”的思考。
例如,在人们眼中最亲近的父母和子女,兄弟姐妹和夫妻之间,基因也是一样的自私。小时候玩的一个游戏叫老鹰抓小鸡,母鸡保护小鸡看似亲密无间,浓情满满,实际是基因为了自己的拷贝不会断绝。在海洋中,大鱼吞下小鱼为自己疏通牙齿,小鱼借此每餐一顿,海葵附在海龟身上为其防御,而海葵借海龟的游行技术走遍四方,躲避天敌。这种互利共生现象并不是出于什么道德考虑,只是单纯的基因自私行为发出的指令。
但是道金斯却发现人类具有特殊性,虽然人类也是基因生存的工具,但是却能够通过一种文化的形式来束缚自己自私的天性,做出一种纯粹的`利他行为,所以文化的传播就像遗传一样,他也能导致某种形式上的进化。基于以上观点,道金斯提出一种名为弥母的新型复制因子正在推动进化的演变。飞快的发展速度使他迅速扩张,让基因都无可企及。虽然这种因子并未得到科学证实,但是我相信,它一定是人类灵魂底蕴的深处善良的一面。
特别喜欢道金斯在文中这样的一段话,“由于文化的出现,我们的人生终极任务,将不只是繁殖,还有文化的创造与传承,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人类从远古的猿猴进化而来,沉淀了上千年的文化,一步步走向今天。利他行为在社会中运转,而这毫无疑问地会成为文明发展的枢纽。
也许可以认为,在自私的基因下,人生来是丑恶且自私的,这张丑陋的面具已经扣在我们脸上许久,它正在逐渐脱落,追溯那张面具自私的嘴脸已然不重要,放眼当下,我们真正该做的是去挖掘面具之下善良本性的巨大力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13
“自私的基因”是个很有趣的书名,它激起了我揭开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没有遇到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基因”只是静静地呆在人类体内,并为人的一生而勤勤恳恳工作的小粒子。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基因的性质竟然可以用“自私”这样富有强烈的人类感情色彩的词语来修饰。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控制。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我们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情色彩。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共产主义”来决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开来,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们有道德的约束。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14
还是上学的时候,教我生物进化论的老教授在讲有关生命起源的时强力介绍我们去读《自私的基因》。正好在前一阵子,远方的老友捎来了这本书,有意思封面一下就吸引了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看了很久才结束,很多看不懂的,但还是蛮有感慨的,下面就来谈谈我对这本书的了解。
生命的起源和演化是在本书的前四章介绍的,介绍基因如何通过自我复制以致最后演变成现在的物种。第五章到第九章介绍基因生存机器之间的争斗行为中表现出来的自私性。第十章论述群居行为中的自私性。第十一章立足于人类社会,以基因复制类比文化传播,论述人类社会文化传承现象,以说明虽然人类起源于生物界,但人类行为还是有其一定的独特之处。
基因和进化论放在一起,完全可以诠释生命的来龙去脉。这是一个大体上自洽的体系,虽然很多细节还可以不断完善。Dawkins其实说,只要是碰巧的一些分子组合有自我复制能力,就可以说是生命,不一定需要DNA。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常人直觉上觉得进化论有问题的地方,是因为人类对复杂体系才刚开始懂些皮毛,并不一定是支持复杂体系的简单机制有问题。比如,博弈论里的动态平衡,可能帮助进化论解释很多费解的东西,比如为什么雌性要雄性追,即使心意已定,为什么人群里自私的人和无私的人比例是稳定的。
说到自私,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按照Dawkins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决定生物体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确实有“无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类的同情心。这些无私的基因也会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们没有灭绝,是因为它们和”损人利己“的基因在进化的博弈过程里达成了动态平衡。没有恶,就没有善,反之亦然。
这本书的开始就说此书的前提是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讨论的只是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做才符合道德规范和准则。虽然我不太明白什么叫“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但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告诉我们所谓的“自私”只是行为意义上的,而非主观意义上的。之后作者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生存机器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生存机器,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我们的存在,完全是自然选择和不断淘汰的产物,我们活着就是为了保存和延续基因的存在。我们的饥饿、痛苦、快乐、满足感等……这些感受只是基因“设计”的“程序”,让我们在这些情绪的驱动下不断回避痛苦和追求享乐,以确保基因有更多的生存机会,这对于自以为是万物之灵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打击。
就内容而言,这本书只是揭露了了一个露骨的事实,令我对基因有了重新的认识,它不再只是我之前所了解的那个单纯可复制的、具有双螺旋结构的生物大分子,基因乃是生命传递的最本质的东西,而由基因所控制的躯体则只是一个基因用来庇护自己和繁衍的工具。生物所进化出的各种行为本质上是基因自然选择后的结果。而基因的本质是自私的,而由它控制的生命体必然也是自私的,生命体表象的利他主义和合作主义,其本质也是自私的。
生物生命的核心是基因,生命生存的单位是基因,由基因主导生命,生命不过是基因的寄生者而已,这是作者的观点,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总是把动物行为拿来与人作为比较,这中比较其实是比较危险,因为它会导向你提出一个问题,即人生存的意义是什么?难道仅仅是传递基因?如果我们把时间拉长,宇宙诞生40多亿年,人类诞生才区区数百万年,近代文明也才几百年而已,再想想人的一生,数十年而已,真的很短暂,把人类的行为放在整个宇宙来看,人的行为几乎是没有意义的,这就是我所说的危险性,想想自己生存的意义是什么,作者并没有给出答案。
转而一想,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对于生命的起源,是海洋某处一些有机物质偶然在环境能量的作用下形成具有自我复制能力的基因。随着竞争的加剧,基因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攫取资源的能力也在不断提高,它们也在不断的改善着自身的'运载工具,经过数十亿年的积累,这些运载工具越来越复杂,以致演变成了今天的千种百样的物种。人类和其他动植物和微生物一样,只不过是复制基因创造的“生存机器”而已。作者强调:“不能把基因看作是自觉的、有目的的行为者。可是,盲目的自然选择使它们的行为好像带有目的性。因此,用带有目的性的语言来描绘基因的活动,正如使用速记一样有其方便之处。”但是,我们又并不是纯粹的机器,而是理性动物,我们有着意识,会学习会探索,能够发现基因的存在,能够不断认识自我。用书中的话说:“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从生物学角度来说,也许生命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我们的意识赋予生命以目的和意义。我们是理性动物,我们有意识,我们虽然无法摆脱基因的“控制”,但我们可以把生命个体看作一个有意义的个体,我们以个体为目的,而无需考虑基因的“目的”。如果说生存机器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基因自身的延续,那么,社会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每个人的生存、自由与财产,每个人的相关权利都必须得到应有的保障。这应该是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
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这也就是作者在书中提到的“拟子”。当我们离开这世界以后,能留下来的事有两种——拟子和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但是你对这个世界的文化有贡献,例如你有个好想法,写出一首旋律、发明一只火花塞,写出一首小诗,这些贡献可能会在你所有的基因都消失于浩大的基因库之后,还能存留很久。
那么,人类的行为究竟多大程度上体现了我们的本能?从生物的角度来看,人类的一切行为归结到底即为繁衍二字,生物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更好的繁衍。换个角度,人类很幸运,从这样无休止的繁衍从承认基因的自私性到承认人的自私性,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只有我们真正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才会知道怎样约束自己的行为。正如作者说:“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希望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慷慨大度,相互无私合作的社会,那你就不能指望从生物的本性获得什么助益。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我们有自己的灵魂和思想,我们并不是受基因控制,自私的基因,创造了自私的人类,但最终自私的人类造就了文化的传承。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15
《自私的基因》作为一本从生物学角度切入的书籍,作者从一开始就声明他的论断与社会道德与普世公理无关,他只是试图用科学的角度来解释生物是如何演进、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论是如何在长周期内发生的。作者道金斯作为西方无神论的坚定拥护者,坚信用达尔文的演化论解释生命的复杂性更为合理。
本书确实给了我们一个新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作者认为整个生物的演化的基本单元不是生物个体或是群落而是基因,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体,只是基因的生存机器而已。生物个体的生存年限是有限的,但基因的生存年限可能是上百万年,在这个过程中基因还不断的进化和变异,但变化的根本目的是让基因自己更好的复制和生存。
书中提到的布谷鸟幼鸟借巢孵蛋的故事,布谷鸟幼鸟可以在刚出壳眼睛未睁的情况下,用柔弱的身体将其它未孵化的鸟蛋挤出鸟巢,目的只是为了争夺更多的喂食机会。我们无法用道德来解释发生的一切,只是生物背后的基因在争夺更多的繁衍机会。作者提出的自私的基因,可以把它理解为一部生物进化史,就是一部基因的不断修正,改良,变异,淘汰,进化的历史。作者认为生物体的利他行为,从本质上讲是自私基因的利己行为。生物界的利他,包括群体生活,母爱关怀,其根本目的是基因的延续。可以大胆的猜想基因有着比生物体更长的生存时间,它能够更长尺度的看待问题,我们传统文化中的“舍得”,何尝也不是一种先舍后得,以利他为手段,利己为目的的策略。这里我想到了芒格说过的一句话,“我从来不认为诚信是什么好的品质,应该说从长期看诚信是带来良好收益的策略。”
看似冰冷的结论,不禁让我反问,我们的行为是我们自己控制还是隐藏在我们体内的基因在控制?包括我们感冒咳嗽,打喷嚏,是感冒病毒的基因在寻找更多的繁衍机会,我们的行为是基因所驱使的,这点是多么可怕的论断?还好作者最后提出了觅母的概念。觅母可以理解为文化的基因,类比于生物学基因,觅母同时具备了复制,传播,变异,进化等特性。我们是作为基因生存机器而被建造的,但是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我们人类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作为个体,我们的基因通过代际相传,每传一代就会损失一些,这样下去不需多久,所占的比例对个体来讲便会无足轻重。(我们的基因可能是不朽的,但体现在每一个个体上的基因集体迟早要消亡)但是你能为世界文明作出贡献,如果你有一个精辟的见解或作一个曲子,发明了电灯,写了一首诗,所有这些都能完整流传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在共有的基因库里全部消失后,这些东西人能长久存在,永不湮灭,苏格拉度,达芬奇,哥白尼等人的觅母复合体在今天仍盛行于世,历久而弥坚。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觅母的另一面,他会让我们理所当然心安理得的作为基因的生存机器,比如宗教对来世的寄托。我们没有能力选择和掌控自己体内的基因,但是我们有机会选择和掌控甚至创造我们自己的觅母,唯有不断的学习和独立思考,可以使我们不止是基因的生存机器这么一个简单的外壳。
基因控制着蛋白形成了我们的大脑,为觅母的繁殖和生存创造了条件,且觅母的进化速度远远在超过基因的进化速度,作者在上世纪70年代创作这本书的时候,肯定不曾设想如今基因测序技术的发展水平会如此之快,人类在一步一步逼近和干预基因的自然演化和等位基因的竞争。这种干预能否打破基因自私的本性,还是会带来更自私基因的反抗,或许只有时间来回答。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16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高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
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其理论亦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文中将“基因”拟人化,亦表达出一种冷酷无情的信息,有点过于纯粹,但我们也许可以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阅读《自私的基因》,大多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
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
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17
这段时间有机会品味过《自私的基因》这本对当今社会有着巨大影响的巨作,真是思绪万千。在我看来这就好比对达尔文的《进化论》有着相辅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们展示基因传承之间的重要联系和本质所在,我想基因是没有错的这只是他单纯的本能而已。
其实从本质上来说生物所谓的行为其实都是由本身的基因来操作控制的,打个比方父母会对自己的后代尽心尽力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护自己的后代,人人都知道因为父母是爱我们的。然而通过书中的观点来看根源可能并不是那么的正确,因为一切都会归根于基因的内在的自私行为,也就是基因想要传承下去那么就会给予父母一种要保护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识以此来达到让自己的基因后代生存下去的目的。听上去是残酷的,但其实从基因的角度来说这就是为了生存下去而必须存在的手段。想来这听上去是十分残酷的,也会有人去质疑此观点的正确与否,其实不管它是不是彻底遵循规律的,但这无疑就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本书的作者公开表明自己是无神论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来阐述自己观点的重要著作之一。当我们读过此书之后我们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内部的潜意识,基因的生存意识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却喜欢无私的奉献。其实这无非是“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的差别,在我看来本质上都是为了能够是自己过得更好。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私的基因并不是我们所想像的那种只会为了私欲而进行无休止的行为的贪婪的人,其实是在某一种情况下我们为了是自己能够更好地保全下来我们不得不去选择明面上对我们有利的`一方面,因为从基因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要在能够保全自己的情况下才会去选择适当的进行无私行为。打个比方,当一个父亲在和他很好的朋友进行合作一起打拼开公司时,自己的孩子这时需要进入大学进修,老父母也已经年迈,正是最需要经济支持的时刻,若是继续进行这种不稳定的赚钱方式无疑是具有很大的风险因此就算是对方觉得不理解觉得是你对不起他,但是为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这个时候去向对你抛出橄榄枝的稳定企业奔去。就此而言我们仔细想想这到底能不能够称为自私呢?这就是之前提到过的所谓不论是利己还是利他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认为一直帮助别人就是自己的乐趣,自己就能够过得很快乐这从另一方面来说就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得到快乐而做出的无私行为。所以从根本上还是没有改变基因自私的本质。
基因最大的乐趣与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扩大领地,传承后代。然而雌雄之间的结合也在基因的思考范围之内,计划生育对于基因来说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种也决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类之间雌雄结合就好比开了一家公司而后代就好比经营盈利,在整个公司的经营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资源的较多,因此雌性会十分慎重的选择。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义所在,同时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会选择帮助他人比如大鱼需要小鱼去对他的口腔进行清洁,就会吞入一些小鱼,然而在这同时小鱼也要生存也是为了自己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就会吃一些大鱼体内的营养物质,这也无法说出到底是谁不厚道,这就是基因为了能够更好的成长,为了能够传承的更久远因此将自己与他人就行合作,这也就是为了能够强大自己。
纵观整部书籍得知我们平时所理解的自私与无私与基因的自私并不是一回事我们行为上的利己行为和利他行为不过是基因为了更好的发展自己从而变化而出的不一样的行为,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书观点深刻到需要我们去反复斟酌。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18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19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识字之初,这句话被奉为真理存于脑海。这句话说人生来都是善良的,之所以会出现好人和坏人之分,是受到后天不同的成长环境所致。直到现在我对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终让自己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做一个好人。但是,随着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关于人性的令人发指的不良事件走进我们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许多人都开始怀疑这句已流传千百余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泯灭良知;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即使进过牢狱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说我们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教武器。道金斯说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与黑猩猩的进化史有99.5%的共同之处,但古往今来人类都习惯性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之主。古时候“人定胜天”的征服万物的思想是最好的体现;现代社会,虽然人们已渐渐学会与万物和谐共处,但我们仍然认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试图用很多自然界的实例来向我们说明人的自私与生俱来,即人性本恶。他的思想足以颠覆我们所信仰的一切伟大之事,其论据的完美性和逻辑性也让你无从反驳。阅读《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不错,这是道金斯想要告诉我们的,但这样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终想要。单单沉于本性乃恶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反对自私的基因复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说过,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之后补写第二卷,对人类作一些论述,然而他发现《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构想。这也说明作者并没有因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认了人性的美。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20
最近看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总的来说:五味杂陈!
道金斯在书中对人性透彻的分析,在前半段我几乎是看不下去了,因为我无法像作者一样不带任何感情的去看待里面的每一个文字,我带着世俗的眼光去看我们千百亿亿年来,祖先残忍的进化,用自利、私心去伤害其他的个体,不管是陌生人还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然后再用欺骗、蛊惑的手段去取得养育者的关注同情和爱。做这些事情的所有终极目标就是为了活下来!
不管过程都多么不堪!
作者一直在强调这些全都是基因在无意识的状态下,经过自然选择而促成的结果。但是,作为一个有意识的经过教化的人类,我真的无法做到不去评价优劣。何况书中所列出的理论与现实世界的很多事例那么吻合。将这些理论与事实相结合。我差一点点将人类的本性判了死刑。我带着悲壮的心情继续读下去,几乎绝望......然而道金斯在文章过半的时候,突然笔锋一转。谈到了另一种基因的形成与进化,作者对这种在科学界还没有定论的“基因”做了一个预言似的阐述:我们的文化正在一个“基因”形成的过程中,就像最初的“基因”在“原始汤”中漂浮的那个阶段,作为一种比最“原始”的基因生命力和传播能力更强的'基因。它的发展将会比原始的基因更有穿透力,这些东西已经存在我们生活的每时每刻:语言、书籍、音乐、道德约束......
而这些东西都是与原始的“基因“不一样的性质,并且是原始基因的更高表现阶段!
我似乎看到了曙光!不管作者是不是出于对读者的安抚,才会将未来描绘额那么美好。但是,他的这样描述带来了憧憬和正能量!
我们在基因的控制下显得无情与自私,但是,我们并没有放弃努力。我们在不遗余力的去和这种天性对抗。
战争还在继续,前途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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