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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目标的课堂教学研究》心得体会
xx月xx日,举国欢庆的特殊日子,我有幸聆听了陈玉琨教授“基于目标的课堂教学研究”的报告。讲座分四部分:一目标在课堂教学中的地位;二教学目标的设计;三教学目标的实现;四课堂教学的微技能研究。理论联系案例,一些曾经的困惑终于有所明朗。
一、目标的技术要求。
(1)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学生,而不是教师。
“教学目标是教师专业活动的灵魂,也是每堂课的方向,是判断教学是否有效的直接依据……”这方面,我做得不够,导学案二度备课时,我常常重点备过程或结果,至于“教学目标”常被我忽视,学生对此也是视而不见。“在探究过程中培养兴趣”是我的教案中常出现的目标之一,我也曾感到这样的描述似乎有些问题,却说不出所以,今日方知:这是教师主体。好的目标应是“学生学会长方体的长宽高关系”等等。
(2)行为动词应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
教学目标的行为动词须是具体的而不能是抽象的。所谓具体就是说,这一动词对所应的行动或动作是可以观察、测量、评价的,期判断的标准是:如果你能根据这一动词想出一个动作,这一动词就是具体的,反之就是抽象的。像“知道”、“理解”、“掌握”、“欣赏”等抽象动词,由于涵义较广,各人均可从不同角度理解,给以后的教学评价带来困难。
另外,通过我们一线教师的实践发现,总认为课程标准“仅仅是知识点的简单罗列”,“仅仅注明哪个该学,哪个不该学”。我们也不难发现课程标准中虽有一定的课程目标和教学目的的要求,但其所提出的教学要求运用了一些笼统、模糊的术语,如“提高……”、“灵活运用...…”、“培养学生……的精神、态度”、“了解”、“掌握”等,缺乏质和量的具体规定性,这样可测性和可比性很差,不便于实际教学时的把握和评价时的运用,结果就导致了课程标准形同虚设。
(3)目标只能用教育活动的结果而不能用过程或手段来表达。比如,提高、发展等就属于过程。
(4)教学目标的表述必须是确定的而不是模糊的,模棱两可的。
陈教授在报告中多次举例说明了:教学目标的表述必须是可测量、可评价、具体而明确的,否则就无法操作和评价。可目前我们所用的《教师教学参考用书》中不少教学目标的编写却不够合理,如“通过动手操作,让学生明了……”,施教后,学生究竟明了还是不明了,无法测量。类似这样的动词还有“了解”、“认识”、“学习”、“欣赏”等等。这些动词,都是比较笼统和含糊的,是抽象的内在感觉,不具备可观察、可测量的特性,所以陈教授指出这些行为动词不宜用来表述具体的行为,应避免使用这类动词。而“说出、算出、背诵出、展示出、使用”等行为动词,对学习结果能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可操作性强,便于观察和测量,应该在课堂教学目标的陈述中多加使用。对此,我认为陈述教学目标的语句还要尽可能简洁精练,但是必要的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范围限制性词语是不可少的,如“学完本节之后,学生能从提供的长方体、正方体等立体图形中,识别出长方形、正方形等平面图形”。如“根据地图,指出我国的首都北京”。“通过这节课的学习,了解‘环境保护要从我做起’的道理”。或“在十分钟内,学生能完成15道简单计算题”。
二、课堂教学微技能研究。
陈教授指出,课堂教学从技术密集向劳动密集的退化是课堂教学实效降低的关键。我们要研究课堂,这样即可解决今日的问题,又可深入思考明天的问题。教学中,失意、得意之处常有,但疏于下笔,懒于动脑,一些灵感常稍纵即逝。
1、从不顺手处入手。哪节课,哪个环节不顺手、不流畅,就是我们研究之处。
2、从细微之处突破。
3、从错误当中学习。学生的错题集务必要指导学生整理。
4、从实践之中转化。陈教授举了学困生转化的问题,他认为转化学困生主要有以下七步:发现学生问题,诊断问题的根源,设计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与学生沟通,帮学生把认知转化为行为,评价学生进展,巩固学生成果。
做好每件小事才能保证不出大事,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大师;只有学生每一步的发展得到保障,学生最终才能得到保障。备课,要有一种系统的思想,强调现在与过去,更关注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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