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东营、邹平、江阴、胶南、文登等地学习考察的报告范文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5月14日-19日,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负责人员,赴山东东营市、邹平县、胶南市、文登市和江苏江阴市,围绕支持开发区加快发展专题进行了学习考察。期间,考察组认真听取了五地的经验介绍,实地考察了五地的省级开发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五地开发区基本情况
(一)东营经济开发区。
(二)邹平经济开发区。
(三)江阴经济开发区。
(四)胶南经济开发区。
(五)文登经济开发区。
二、五地在开发区管理体制等方面的主要特点和基本经验
学习考察的五地开发区,在管理体制、财税体制、园区村搬迁、失地农民保障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集中力量建设重点园区。
(二)立足实际确立管理体制。
(三)行政审批服务高效。
(四)财税体制比较科学。
(五)市场融资成效明显。
(六)城市化进程推进较快。所考察的开发区普遍坚持工业化、城市化同步推进,高度关注和研究解决区中村改造问题,取得较大进展。一是意识超前。二是工作力度大。三是操作性强。四是让利群众。让群众受益,赢得大多数群众的支持,是各地保证征迁工作有序、较快推进的关键。比如在征地补偿上,在房屋补偿上,在生活保障上,
三、建议
我市经济开发区优势突出,地位重要,是带动城市腾飞的重中之重,拉动全市工业化、城市化的龙头。开发区要以发展一、二类工业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为重点,着力培育龙头企业、支柱产业和拳头产品,形成核心竞争力,成为全市改革开放的示范区和现代经济发展的高地。要与实施城市化战略紧密结合,实行工业区、商贸区、生活区、文化区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功能配套、资源共享,加快建设成为与老城区有机融合、交相辉映的现代新城区。实现这一目标,是应对今后科学发展竞争,保持和扩大已有优势的迫切需要,必须倾斜用力,集中突破,打造开发区的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带动全市的又好又快发展。基于此,结合外地经验和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理顺管理体制。
1、实行一级政府管理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从各地开发区与驻地镇街的管理职能演变看,开发区履行全面职能的趋势十分明显。实行一级政府管理模式,具有行为一致、协调规范、便捷高效等诸多优点。开发区工业化、城市化程度比较高,未来内部经济社会活动将更加活跃,迫切需要一个高效的管理体制。为此建议,撤销街道,工委、办事处所有职能、人员及编制一并划归开发区。
2、健全内部行政管理体制。在实行新的管理体制、职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开发区内部行政管理体制也必须进行大胆创新和重新构架。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和“精干高效”原则,建议设立纪工委,负责纪检监察、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设立党政办公室、财税局、建设局、招商局、经济发展局、外经贸局、社会事业局、劳动人事局等正科级内设机构,具体设置由两区提出,市里研究批准。在股级单位设置上,赋予自主权,市编委备案。
3、完善人事管理体制。为吸引人才、强化激励作用,建议对开发区工作人员实行政府派遣制和管委聘用制相结合,赋予开发区一定的组织人事权力。开发区副科级干部实行管委聘任制和市组织部门预批制,由开发区提出聘任名单,报市组织部门审批。股级干部实行备案制,其任用由开发区决定,报人事部门备案。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可面向市内外自主招聘急需人才,不占编制,以岗定薪;优秀人员同样可聘为内设机构的正、副职,在编制允许情况下可以列入正式编制。
(二)下放行政权力。建议按照事权统一原则,对开发区实行权力下放,特别是涉及经济管理方面的审批权力,要尽可能授予开发区行使。如发改局的项目立项审批权、外经局的外资项目批准证书审批权、环保局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表》审批权等等,授予管委执行。对规划、国土等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上收的权力以及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建议在开发区设立分局。对市直部门的派出机构,建议采取东营开发区做法,由区管委对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待遇,统一考核,特别是考核结果,要作为派出机构评先树优和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财税体制。完善的财税体制是园区高效运转的重要保证,也是增强发展动力的重要方面,在保证市财政平衡统筹能力基础上,建议:
1、保持市、区现有税收分成比例基本不变,适当给予征地搬迁村一定的税收分成。
2、鉴于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主要由园区负责,建议将开发区内除房地产项目之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部归开发区所有,实行专款专用。
3、建议开发区内整村搬迁节约土地的经营收益全部归开发区,以调动开发区搬迁村庄的工作积极性。除此之外的土地经营收益,市、区仍按5:5比例分成。土地经营收益主要用于偿还园区债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搬迁改造启动等。
(四)加快开发区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步伐。从当前发展情况看,村庄对开发区整体规划建设和项目落户的制约越来越突出,村庄与项目混杂在一起,对居民的居住环境也产生了很大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耕地逐年减产,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愈发突出。因此,对开发区来讲,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全面做好失地农民保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结合开发区实际和外地经验,建议:
1、确立“经济补偿、居住安置,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群众受益”的总体原则,扎实做好征地、搬村和农民保障等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进程。在村庄改造上,建议全部采取“整村搬迁、集中居住”方式,在开发区居住功能区内集中规划建设安置小区,最大程度节约土地,节约土地归开发区所有。
2、加快制定完善一揽子操作办法。建议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市财政局、物价局、土地局、规划局、建设局、人社局、开发区等单位参与,按照“群众受益、财力许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尽快完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就业扶持办法、集中居住区建设方案、社区财务管理体制等一揽子意见办法,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开发区管委要大胆探索、率先实践,不断总结创新行之有效的各种操作办法,为全市提供经验和借鉴。在村庄搬迁和居民安置上,要重点围绕舆论鼓动、政策拉动、利益趋动、榜样带动、开发推动等方面,积极借鉴外地经验、探索适合本地的做法,鼓励居民搬迁。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和福利上,要充分调动村集体的积极性,多为群众分担、缴纳有关费用,提高保障和福利水平。在失地农民就业上,要加强各种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使失地农民掌握一技之长,鼓励农民创业;要争取与进区企业签订失地居民就业安置协议,优先使用失地农民;区内市政公用事业、环卫、绿化、物业管理等公益性工作岗位要全部用于安置失地农民,努力做到农民失地不失业。在村级财务管理上,要加强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和资金乱用,特别要管好村级公益金、征地拆迁补偿费等大额资金,确保优先用于群众保障和福利。
3、开发区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整村搬迁上,要先试点、再铺开,先搬急需用地村后搬其他村,先易后难,确保有计划地平稳快速推进。
(五)加大市场融资力度。建设园区,仅靠财政投入远远不够。为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必须要在市场化融资上实现突破。经济开发区虽成立了投资经营公司,但要解决资本实力不够的问题。建议:
1、将开发区拥有产权的道路、绿地等资产全部注入投资经营公司,今后建设形成的新资产要及时注入,不断提高抵押贷款能力。
2、今后,区内道路、绿化带占地由开发区负责,力争办理合法手续,承担有关费用,归开发区所有,并及时注入投资经营公司。
3、整村搬迁节约土地归开发区所有,可用于招拍挂,也可注入投资经营公司用于抵押贷款。
(六)加强督导考核。开发区处在全市发展大局的战略位置,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和指导,实施强有力的督导考核,激励开发区突破性发展。建议:
1、市政府建立开发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研究解决开发区发展遇到的实际问题。
2、对经济开发区实行单独考核,研究出台激励作用突出的考核办法。
3、在开发区内部,建立健全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调动工作积极性。建立管委会主任奖励基金制度,由管委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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