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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员工作总结范文3000字
按照《关于印发〈××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0913号)、《关于开展××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0916号)及《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成农通〔2009〕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及职能特点,6月10日至7月10日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职责。
(一)制定方案、提早部署。
按照省、市、区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及职能特点制定了《××区××局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及《关于印发〈2009年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2009〕14号)等相关文件,对此次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提早进行了周密部署。
(二)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明确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兽药市场专整治”、水产品市场准入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切实搞好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以进一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增强农业投入品及初级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查找并及时消除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及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齐抓共管,落实职责。
明确了××局执法大队牵头做好对农业投入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综合管理服务中心会同各相关街办,具体负责粮、果、菜、及畜禽、禽蛋种、养过程的专项检查,及时查处种、养过程中非法使用违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生物制品、非食用物质与有毒有害激素等行为。同时负责做好畜禽疫病防疫、畜禽产品检疫工作以及畜禽肉、禽蛋等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样送检工作;水务科会同各相关街办,具体负责水产品养殖中违禁渔药、渔饲料、生物制品、非食用物质与有毒有害激素等污染源的专项检查,并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样送检与检疫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做好水产品市场准入的宣传工作。
二、强化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执法监管
(一)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点)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
经调查全区农资生产企业共计6个(全部为饲料生产企业);农资经营网点共计17个:包括种子经营网点3个(其中1个兼营农药)、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兼营种子)、兽药经营网点4个(其中2个兼营饲料)、渔饲料经营网点5个(其中4个兼营渔药)。经对全区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网点的调查核实工作,为确定此次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监管重点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了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搞好了我区的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
1、种子:以规范种子经营主体和经营档案为重点,按照《种子法》有关规定,对“××龙石种子经营部”等3个种子经营网点(其中1个兼营农药)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其中对种子产品的检查率达到了50以上,对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产品的检查率达到了100。经检查未发现无证经营、不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经营和推广未经审定的种子、经营假劣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2、农药:对照《农药管理条例》及《禁用、限制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目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四川省农资总公司储运公司”等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兼营种子)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及其它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未发现经营未登记成份和有效成份不足等假劣农药品种;未发现无证经营、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3、肥料:对照《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四川省农资总公司储运公司”等5个肥料(全部兼营农药)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复混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4、兽药:对照《兽药管理条例》、《公布首批〈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农业部公布的《假兽药清单》、《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告,对“曾巴士兽药饲料经营部”等4个兽药(2个兼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并加强了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经检查未发现无证经营国家禁用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无批准文号兽药、假劣或过期失效兽药、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兽药、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对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176号)、《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对“普瑞纳(成都)饲料有限公司”等6个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对“曾巴士兽药饲料经营部”等2个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全部兼营兽药)经营网点及“龙潭渔需物资门市部”5个渔饲料及饲料添加剂(4个兼营渔药)经营网点开展了全覆盖专项治理行动。经检查未发现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未发现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未发现无证经营及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经营过程中现配现售的“代加工”等违法行为;未发现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添加物及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动物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了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继续推进了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监管制度化。
1、采取对龙潭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等措施,对农药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将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纳入了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督促其加强对市场营销的果品进行农残快速抽检,并要求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果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档案资料。经检测我区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产品、本区范围内大型超市销售的蔬菜及驷马桥果品批发市场销售的水果等农药残留均无超标情况,并及时向市农质处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报送了农残速检测结果。
2、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兽药市场专整治”、“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采取对种植、养殖场(户)农资产品的现场监管等措施,重点对蔬菜生产基地及畜禽、水产品养殖场(户)的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添加剂、激素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在种植、养殖环节中滥用高毒高残留及其它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结合“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及“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了对奶牛养殖户自配饲料的监管力度,在对全区22户奶牛养殖户的饲料来源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对主要使用自配饲料的奶牛养殖户有无在自配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未发现畜禽养殖环节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
4、结合对种植、养殖场(户)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和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引导,广泛深入地向种植、养殖场(户)宣传了高毒高残留、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的危害性及严格执行农药、兽药、渔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及休药期的重要性。
三、整治实效。
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农业投入品交叉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兽药市场专整治”、水产品市场准入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工作,6月10日至7月10日期间本局共组织农业、水产、畜牧等行业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80余人次,对全区6个农资生产企业(全部为饲料生产企业);对全区17个农资经营网点:包括种子经营网点3个(其中1个兼营农药)、农药经营网点6个(其中5个兼营肥料、1个兼营种子)、兽药经营网点4个(其中2个兼营饲料)、渔饲料经营网点5个(其中4个兼营渔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及龙潭蔬菜生产基地、奶牛养殖户等种植、养殖场(户)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有效遏制了生产、经营、使用高毒、高残留、违禁、假劣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了我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环节及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我区食品安全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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